阉割

2018-06-12 02:22孔祥高
北京文学 2018年6期
关键词:拐棍雄鸡小公鸡

孔祥高

爷爷是位阉鸡师傅,他一直珍藏着一个蓝色碎花包袱,常独自对着那个包袱黯然神伤。小时候的我见识了爷爷阉鸡的本领,被阉割的小公鸡让我知道了这世上有两颗“充满魔力的黄豆”,并由此开启了青春期对于“性” 的探索……

因为工作的缘故,连续两个春节没有回家过年,我妈说气话,她说如果这份工作的代价是要她和自己孩子每年春节都只能通过视频相见,那她宁愿我赋闲在家。一想到过去两个除夕夜,家里只有她和父亲坐在餐桌边对视叹息,我就愧疚难当,所以今年早早就安排好了,这个春节无论如何也要回去的。想来自己参加工作以后,回家的次数就越来越少,独自漂泊在陌生的城市,觉得自己就像一只蝼蚁,赶上逢年过节的时候,会情不自禁地多愁善感起来,对故乡的思念潮水般涌上心头,暗自默默想念亲人和朋友,想念自己在故乡那些永不会磨灭的时光。

我这样思忖着,思绪早已飘回上一次在家度过的那个春节,那是我毕业前在家的最后一个春节,那个春节过后,我也就开始为自己的生计而奔波了。这两年磕磕绊绊,倒也成长了不少,曾经不以为意的一些事,如今反倒愈发怀念起来。

那一年的除夕夜我都干了些什么?对了,那个除夕夜我们驱车回乡下,去爷爷的坟头送灯来着。

我们当地的习俗,除夕夜要在已故亲人的坟头点上一支蜡烛,让他们在那个世界也能感受到新年的光亮。除去坟头的枯草残枝,挑几堆新土垒上坟头,算是为爷爷装修了新房,也能为后人带来好运。为防蜡烛被风吹灭,通常都用红纸和枯树枝围成一道简单的纸墙,纸墙中间放一块青石,算是简易的烛台。于是在广阔的田野上,在深沉的夜幕中,你会看到点点亮光跳跃闪烁,自成一道独特风景,像是他们的眼睛在注视着我们的世界,像是天上的星星落到了地上,在属于我们的土地上,照耀着我们的过去,告诉我们永远也不要遗忘,告诉我们要将已故的人和事永不磨灭地怀念下去。我们遵循着这样的传统,对这片土地的归属感更加强烈了,对自我的存在也感受得更为真切了。

记得和爷爷共度的除夕,那时我还年幼,我讨厌洗澡,可这一天却无论如何也躲不过去。我四处逃窜,爷爷扑小鸡一般将我一把擒住,将我扒个精光,然后牢牢摁在澡盆里,我像要命一样嗷嗷叫唤:“哎呀,哎呀,不要,不要,水好烫。哎呀,哎呀,快放手,快放手,头发上的泡泡流到眼睛里去啦!”爷爷爽朗地大笑,拿毛巾擦拭我的眼睛,用手打我屁股,命令我紧闭双眼,不要乱动,不要将水花溅得到处都是。我紧咬着牙,我紧闭着眼,金色的阳光刺穿我的眼睑,我感觉自己的身体在升腾,我上升到一片氤氲的云雾之中,那是一片粉红色的世界,潮湿的、温热的,像柔软的鹅绒,我感觉自己变成了一只云雀,放肆地盘旋,永不知疲倦。多么自由快活呀,我这样回忆着,难以阻挡地想永远留在那段时光。

而我的爷爷,那个永远都那样和颜悦色的老人,他爽朗的笑容,他花白的须发、宽厚的手掌和那深沉的皱纹,连同那通宵不息的大声呼噜,这一切的一切,在这跳跃的烛光之中,渐渐变得清晰,宛然如昨。我想爷爷一定能够感受得到,他的孙子回来看他来了,他的孙子在想他了。而我最難以忘怀的,是爷爷手起刀落时那份成竹在胸的写意与超然,在那一刻,我觉得我的爷爷是这世上最最厉害的人。

爷爷有门稀罕的手艺,他是位阉鸡师傅,那是我小时候的事了。总是在春暖时节,风细细地吹,燕儿从柳林间穿过,小河流水透出甘甜的滋味,青草冒了尖,油菜花也铺开一地,所有这一切都让人觉着欢快,家里是无论如何再也待不住了,都想要出去走走,去舒展舒展,去做点什么。爷爷就拿出他压箱底的宝贝,抖一抖那蓝布碎花包袱上面的灰与尘,将那割刀抽出来对着阳光瞅一瞅,拿大拇指轻轻抚过刀刃,刀刃泛着银光,让人觉得充满诱惑。

“走着。”爷爷拿他那老槐树皮一般的大手拍拍我的头,那双大手粗糙却又温厚的触觉,我至今记忆犹新。

小鸡仔虽未成年,但已经长大了许多,成了鸡中的青年,一眼便能辨出公母了。农户把所有的小公鸡圈在一起,从中挑出一只,打开笼门放它出去,剩下的就全都锁在鸡笼里,等着我的爷爷。

“于师傅来啦!”

“都圈起来啦?”

“都圈起来了。”

“雄鸡留啦?”

“留了,已经放出去了。”

简单的寒暄几句后,爷爷叫我去打一盆清水。我拿铜盆接一盆井水,端过来放在爷爷脚下,井水很凉,但却越发显得清澈透亮,连铜盆也焕发出光彩。爷爷端坐着,双腿并拢,将一块黑色粗布垫在腿上,然后将那蓝布包袱展开,取出里面的木板和各式器械,将木板平铺在腿上,把器械泡在盆里。

“来吧。”爷爷说。

农户便从鸡笼里捉出来小公鸡递给爷爷。爷爷将鸡侧身摁在木板上,木板末端拴着一根细绳,中间有一张可以活动的弯弓,爷爷拿细绳将鸡爪牢牢绑住,拿弯弓钩住鸡翅膀,小公鸡便再也动弹不得,只能惊恐地嘶鸣,粉嫩的鸡舌头露在外面,尖尖如麦芽。爷爷将鸡腹部一小撮绒毛拔去,拿割刀对准那裸露出来的皮肤,用力刺下,轻轻一划,像撕开布匹的声音,拉出一道细细的口子,里面淡红色的鲜肉若隐若现。小公鸡此时也不再叫唤,只是把喙张开着,瞪大了眼,喉咙里发出怪声,似乎就要断气。爷爷再拿两把小铁钩嵌进这道口子,往两侧一拉,这道细细的伤口便被拉开成一道菱形,能看到内部的脏腑。爷爷取出两根筷子,一根筷子顶头弯弯,另一根筷子顶头则用细如发丝的钢线打了一个活套。爷爷将两根筷子探进鸡仔的腹部,手指灵活地拨弄,把绳套一捻紧,便套出来一颗状如黄豆的颗粒物。接下来如法炮制,又套出来一颗。爷爷旋即将绳套一松,将套出来的这粒黄豆落到铜盆里,大功就算告成了。黄豆荡悠悠沉下去,像一颗珍珠卧在河床上。黄豆上面裹着细细的血丝,黄豆下沉的过程中,这些血丝便一点一点都被清水化没了。爷爷掀开弯弓,解掉绑着鸡爪的细绳,手甫一松开,小公鸡便猛然扑腾下地,拍打着翅膀,尖叫着头也不回地逃命去了。

“爷爷,这是个啥?”我指着铜盆里状如黄豆的东西问。

“这是鸡的宝。”爷爷说。

“怎么长得跟黄豆一模一样?”

“因为小鸡总爱吃黄豆嘛。”

“人也有这东西吗?”

“人也有。”

“也是两个?”

“嗯,这玩意儿都是一对一对的。”

“那我爸爸有吗?”

“蠢东西,你爸要是没有,哪里来的你。”

“那我也有吗?”

“你是个带把的小子,你当然也有。”

“这东西干什么用?”

“用处大着呢。”

“可你干吗要把它们掏出来?”

“掏出来以后呀,这些小鸡就老实了,就不会调皮捣蛋了。”

“那你怎么不把我的也掏出来?”

“咦,那怎么行,你还要给我们老于家传宗接代呢。”

“爷爷,你把这本事传给我,我也学。”

“咦,那不能行,爷爷没读过书才只好干这个,你要好好读书,将来考大学,做个大官儿,我们老于家就出人头地啦。”

后来爷爷中了风,卧床休养了一段时间,等到能够重新站起来的时候,双手已经不再受自己的控制,总是颤巍巍地发抖。爷爷的这门本事使不出来了,那个蓝布包袱也再找不到机会出来抖擞威风啦,就此长眠于爷爷的衣箱底下。而我,也在不断长大。

长大一些的我,该明白的也都明白啦。我知道所谓鸡的宝其实就是鸡的睾丸,因为摘了睾丸的鸡长得会更快,肉质更嫩,性情也更温顺,除了不会下蛋,甚至还会替母鸡照顾小鸡。我们那地方管被摘掉睾丸的雄鸡叫“线鸡”,线鸡再也不可能长成一只真正的雄鸡,它将永远失去打鸣的能力,也没法长出火红的大鸡冠。和猴群中只允许存在一个猴王一样,鸡群中也只允许存在一只雄鸡,它是鸡群的首领,负责打鸣,负责保护自己鸡群的领地不被其他鸡群侵犯,负责占有所有的母鸡,和它们交配,给它们授精。所以我们便选择只放走一只小公鸡,让它免受阉割之刑,因为即便我们让多只小公鸡不被阉割,让它们都自然长大,到了最后也只会有一只能够存活下来。因为等到小公鸡性成熟的时候,它们为了争夺对母鸡的交配权,会自动地展开一场殊死争斗,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直至只剩下一只为止。人为的选择和自然的选择会产生一样的结果。这只唯一没被阉割的小公鸡走了大运,它得以成长为一名真正的男子汉,顶着一枚火焰般的大鸡冠,雄赳赳跃上枝头,扬起脖颈大声打鸣,宣称自己是鸡群中唯一的王,鸡笼是它的宫殿,所有线鸡都是其奴仆,所有母鸡都是其妃嫔。这些线鸡必然心有不忿,但一想到自己连打鸣的能力都丧失了,头上的鸡冠也不如它的火红硕大,还有什么资格和它去争权呢?强烈的自卑感袭上心头,只好颔首低眉默默去草堆里寻虫子吃。炫耀完的雄鸡将要行使男子汉的权利,它产生了交配的欲望,它看上了一只母鸡,它扑了过去。母鸡赶紧跑,它在后面追,雌性生物总是如此,干起这档子事来总是半推半就。雄鸡捉住了母鸡,跳到它的背上,拿喙紧紧咬住它的脖子,不住地扭动自己的身体,羽毛全都奓开了,十分凶悍的样子,其实那是它在调整自己的体位,它要将自己的肛门对准母鸡的肛门,将精液倾倒进母鸡的肛门,科学上将此称之为“泄殖腔之吻”。

但我还是有一些事情不明白,譬如爷爷找谁学的这门阉鸡的手艺,他怎么就学了这个?譬如他们总是不经意间提起什么猴娃儿,那个猴娃儿是个什么,是只猴子,是个人,是个传说中的精怪?爷爷一听到猴娃儿,脸上就会掠过一丝愁云,似乎想到了什么,但却从来不说。我有时候非追着他问,他就叹道:“鸡猴不到头啊,鸡猴不到头。”又譬如爷爷为何总用那个蓝布碎花包袱来包裹阉鸡的器械,那个包袱早已陈旧得不成模样了。所有这些疑问萦绕在我的心头,我以为爷爷总有一天会告诉我,直到爷爷离世的消息传来,我知道爷爷再也不会为我解答这些问题了。那个蓝布碎花包袱,连同我的这些疑问,随爷爷一同化为了灰烬。

爷爷去世的时候,我一滴眼泪也没掉,我看到所有人都哭得稀里哗啦,我自己就流不出眼泪来了,我一想到爷爷总是那么爽朗开心的人,我也流不出眼泪来了。我那时候更多的是靠想象力来理解这个世界,我觉得我心里记得一个人,这个人就会一直在我身边,只不过我看不见他而已。他们说老人离世是喜丧,我那时候年纪小,不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不明白为什么死了人会是喜事,我更不明白既然是喜事,他们为什么还要稀里哗啦地哭。每来一个吊唁的客人,我们就派一个人上去哭一通,哭到最后声音都哑了,眼泪也流不出来了,就拿手拍自己的大腿,边拍大腿边哼哼。爷爷的遗体呈放在堂屋的棺椁里,上面盖着一层灰色纱罩,我不仅没掉眼泪,我也始终没有揭开那层罩子看他最后一眼。我不知道自己为何迟迟伸不出手去掀开那一层轻薄的纱布,反倒是屋里四面墙上挂着的彩幡,这些年来频繁地出现在我的睡梦中。我们请来道士超度爷爷的亡灵,彩幡是道士带过来的,大红大绿,画风粗犷。幡布上面绘着地狱图,每一道幡代表一层地狱,共十八道幡,合十八层地狱之意。每一层地狱都有一位阎罗王,共十八位,全都一个模样,大胡子,宽额厚骨,铜铃一般的眼睛,戴官帽着朝服,手执令牌,高坐于堂,神色凶恶。阎王身边站着瘦骨嶙峋的小鬼,小鬼对前来报到的亡灵施以各种刑罚,每一层地狱的刑罚都不一样。第一层地狱是上刀山,第二层地狱是下油锅,除此还有披枷戴锁,穿喉剖心,铁钩凿琵琶骨,以及凌迟之刑。风把幡吹动,上面的小鬼亦随之摇胳膊动腿,像张牙舞爪全都活过来了一样,要跳出来把爷爷的亡灵带走。此时我真正害怕起来,我怕他们将爷爷带走,我就真的再也见不到爷爷了。我盯着这些画像出了神,我也害怕自己有一天会被小鬼揪住,小鬼用鞭子抽我,逼我给阎王爷叩头,我要是不愿意,他就要把我推到油锅里去,赶我上刀山,我吓得眼皮直跳,终于忍不住号啕起来。我那会儿年纪尚小,我突然的号哭吓坏了众人,大人以为我小孩子火眼低,看到了不干净的东西,就没让我守灵,打发我回房休息去了,可我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由于守灵的人经常进出,所以房门都敞开着,到了后半夜,我眼皮重得实在扛不住,迷迷糊糊看见道士作法的神坛上升起一缕青烟,这缕青烟随风飘进卧室,在我的床头幻化成爺爷的身影。爷爷容貌一点没变,反倒更精神了些,还是那般爽朗快活。爷爷抚着我的头问我:“小子,怎么连爷爷最后一面都不愿意见,你是害怕爷爷闭着眼睛的样子吗,怕爷爷伸手把你捉了去?”我发现是爷爷,就一点也不害怕了,我问爷爷:“爷爷,小鬼会把你抓去下油锅吗?”爷爷笑道:“只有坏事做绝的人才会下油锅,爷爷没做过坏事,小鬼不会捉爷爷。爷爷是会耍刀的师傅,小鬼都怕会耍刀的人,他们要是胆敢对爷爷不客气,爷爷就割掉他们的黄豆豆。”爷爷话刚说完,就又刮起一阵风,似乎有人在喊他,他都没来得及和我告别就突然消失了,那缕青烟亦随之不见。我第二天给大家说了这事,大家都说爷爷心里还是舍不得,所以才托梦来看看自己的小孙儿,老人不想走啊!

送爷爷去下葬的时候,我跨坐在爷爷的棺椁上,手里捧着爷爷的遗像。我紧紧地捧着,捧得端端正正的,生怕它歪了或是斜了,他们说亡人一定要端端正正地走。我动都不敢动,眼神炯炯地盯着前面,就像爷爷给小公鸡掏黄豆时那样认真仔细,我怕一不留神把爷爷摔到地上去,把爷爷摔坏。送葬的队伍走一会儿停一会儿,队伍一停下来,孝子孝孙就都跪下来哭一阵,我们每经过一户人家,那户人家就会放一串鞭炮来表达相送的情谊。我们在爷爷坟前给他烧亡人用的东西,我们给爷爷烧了一座二层小洋楼,道士先生就拿着引路幡喊:“新亡人速速领用呀,吹不着风淋不着雨啊!”我们给爷爷烧了一个看大门的保安,道士先生就喊:“新亡人速速领用呀,官宅府邸进不来孤魂野鬼啊!”我们还给爷爷烧了一座金山和好多好多的冥币,道士先生就喊:“新亡人速速领用呀,金山银山吃用不尽啊!”他们说爷爷一过去就成暴发户了,就过上好日子了。我们还买了纸糊的锅碗瓢盆,说让爷爷过去那边做饭用,不过最后还是没烧,因为他们打趣说爷爷不会做饭,要是烧了这些东西,怕他老人家从我们这些人当中再带走一个会烧饭的过去,那就不好啦。爷爷爱看电视,我们又给爷爷烧了一个电视机,我们还给爷爷烧了衣服、鞋子、手表和拐杖,最后道士先生说别再烧了,烧太多爷爷的房子没地方装,挤得他老人家没地方住,等爷爷把这些都用完了,自然会给孝子孝孙托梦,到时候再烧便是。我突然想起一件事,觉得应该给爷爷烧一窝小公鸡过去,这样爷爷到了那边还可以继续给小公鸡割黄豆,就不会觉得无聊了。可我们烧的那堆东西里没有小公鸡,我自己又不会用纸糊小公鸡,这事在我心里挂念了好些日子,我总是惦记着,我自己要是会糊小公鸡就好了。

爷爷这门稀罕的手艺让我在所有动物中对鸡产生了最浓的兴趣,我常蹲在鸡窝旁边看它们一天到晚都做些什么。我发现鸡只要一高兴,就会大声咯咯地叫。母鸡一天至少要高兴一回,那是它刚下了一枚鸡蛋的时候,它就从鸡窝里跳下来,飞快地跑来跑去,边跑边咯咯叫,还故意站在风口叫,想让声音传得更远。它叫得超级大声,叫个没完没了,我想下蛋肯定是一件很爽快的事,不然它不会这么高兴地叫个不停。雄鸡要厉害一些,它一天至少得高兴两回,一次是天刚要亮的时候,它总会打鸣报晓,爷爷前一分钟还鼾声震天,雄鸡一打鸣他就醒过来了,他说太阳里面也有一只雄鸡,太阳一升起来,里面的那只雄鸡就会打鸣,地上的雄鸡就都跟着它打鸣,雄鸡一打鸣,天就要亮了,人也得起床干活啦,不然就会有小鬼拿鞭子来抽你的脚板心。这第二次就是它爬到母鸡背上的时候,雄鸡咬完母鸡的脖子后也会高兴地咯咯叫,它先是身子簌簌地颤动几下,顺便翻几下白眼,然后才缓过神来,一边大叫一边拍翅膀。我想咬母鸡的脖子肯定也是很爽快的事,不然雄鸡也不会高兴到翻白眼。唯有线鸡,它就从来不会大声咯咯地叫,它的叫声是嘶哑的,好像喉咙里没有力气,它不会下蛋,也不会打鸣,但它可以去咬母鸡的脖子呀,可它也从来不去咬母鸡的脖子。这些爽快的事它要么不会做,要么就不去做,它好像对生活失去了兴趣,觉得这世上再也没有什么能令它感到痛快的事。它不去追求什么,也不去改变什么,只是本本分分地待在自己的领地,一天到晚埋着头在草堆里面找虫子吃,然后吃完了回鸡笼去睡觉,静静地听候命运对它的一切安排,它好像再也高兴不起来了。

线鸡为什么会这样,这件事我想了好久,想得我脑袋疼。线鸡和雄鸡唯一的区别就是少了两粒黄豆,我觉得它变得不高兴肯定是因为这个。爷爷说这两粒黄豆用处大着呢,他说得不清不楚,越发让我觉得这两粒黄豆充满了魔力。爷爷还说只要是男子汉,就都有这两粒黄豆,我在从一个小男子汉长成一个大男子汉的路上,也终于一点一点发现了这两粒黄豆的魔力。

黄豆的魔力最早是在拐棍的身上显示出来的,而一说起拐棍,我就总会想到那个古老的命题。圣人说人之初性本善,我打小接受唯物主义教育,唯物主义说人之初性本无。人之初究竟性本善、性本恶还是性本无?回忆起我对拐棍曾经的所为,我越来越相信人之初性本恶了。

拐棍在我们那一群小子中年纪最大,他有小儿麻痹后遗症,左腿萎缩得厉害,皮干巴巴地裹着骨头,走起路来裤脚空悠悠地晃荡。他老爸是个木匠,给他打了一副好拐棍,用的是最好的木头,木头上面抹了松油,又用牛皮紧紧地裹上一层,看着真叫人喜欢,连我们那最凶的狗见了他都不敢吠,都怕他手里那根漂亮的棍子,拐棍的外号便是由此而来。他走路的时候总是把拐棍往前一点,手臂往后一拉,支撑脚随即向前一跃,整个人就像踩了弹簧一样跳将出去。拐棍的眼睛也有问题,是对斗鸡眼,他一生气,俩眼珠子就挤对到一块儿去了,紧紧地顶在眼角,好像再用点力就会拱出来一样。我们喜欢看他左眼顶右眼,就老去招惹他,当着他的面把腿吊在半空,学他走路,他就气鼓鼓地举着拐棍追着我们打,可他跑不了几步就得停下来,因为他俩眼珠子挤到一起后就看不清路,他要停下来缓缓神,晃一晃脑袋,把俩眼珠子荡回原位。我们还玩“瓮中捉鳖”的把戏,我们一帮人坏笑着将拐棍围在中间,然后同时点燃手里的炮仗,看拐棍被困在陷阱里,仓皇失措地拿着拐棍四处乱点,首尾难顾,最后狼狈地摔倒在地,灰头土脸,强忍着不让委屈的泪水流出来,而我们却在旁边夸张放肆地大笑,笑得直不起腰。

拐棍太喜欢他那根拐棍了,睡觉的时候把它抱在怀里,吃饭的时候把它夹在腋下,连拉屎的时候也要双手紧握着它来发力。后来我们发现情况不对,他老一个人躲在房里,把拐棍抵着墙,双腿紧紧夹着拐棍,拿襠部一前一后地蹭,有时候也会一上一下地蹭,他先是慢慢地蹭,后来就越蹭越快,越蹭越快,到最后俩眼珠子看着看着又挤到一块儿去了,几乎就只剩下眼白了。但他一点也不像痛苦的样子,反而看起来爽快极了,直至“啊呀”一声大叫,他的身子猛抖两下,人一歪,从拐棍上滑落下来。这和雄鸡咬母鸡脖子几乎是一样的反应,雄鸡咬完母鸡的脖子后浑身的羽毛也会簌簌地抖动,我觉得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我的天啊,他这是在干吗呀?”

“他好像在日那根棍子。”

“没错,他就是在日那根棍子。我的天啊,他竟然在日他的那根棍子。”

后来我们就不再学他走路了,我们见到他就都改问他:“拐棍,你今天又日棍子了没有,你日了几回?你那根棍子真霸道,日起来是不是爽到飞起?你干吗老日那一根棍子,你那根棍子日了这么久,你什么时候换根棍子日?”拐棍一听这话,俩眼珠子就又挤到一块儿去了,他的脸憋红得像天上的晚霞,举起棍子就要打人。

拐棍的老爹只有这么一个儿子,他为他操碎了心。他倾尽所有,为了让自己的儿子能够享受到其他人的儿子可以享受的一切,他要凭自己这一身老骨头,弥补儿子身体残疾带来的缺陷。他给拐棍造了一座漂亮的房子,他还要给拐棍讨一个正儿八经的媳妇。他费了许多力气,终于得到了回报,拐棍也要娶媳妇了,那姑娘模样还挺周正,只是脑子有些不太灵光,目光总显得呆滞,常常盯着一件东西一看就是老半天,而且还得时刻小心地哄着,因为她一旦感受到了压力,就会失去控制,就会大喊大叫。傻子配瘸子,大家都说很般配。大婚的那天,拐棍胸前别着一朵大红花,他妈妈给他的那根拐棍也系上了一根红绸带,他家从上到下,里里外外,都弥散出喜庆的味道。拐棍兴奋又紧张,那对斗鸡眼斗得更厉害了。他们都说拐棍这下彻底解放了,终于不用再日棍子了。我们心里憋着坏,都趴在拐棍新房的窗户边偷瞄,想看看瘸子是怎样日女人的,也想看看傻子会有什么样的反应。这时候大门突然开了,拐棍他爹拿着那根霸道的拐棍冲过来就是一阵抡,把众人全给掀跑了。他杵着那根拐棍,在儿子窗户前守了一宿没合眼,替儿子保住了一个清净的洞房之夜。

拐棍的媳妇给他生了个大胖小子,拐棍的老爹掰着指头数日子,眼巴巴望着自己孙子早些能走路。当他终于看到大孙子两只脚颤巍巍地站起来走了十步远的时候,他整个人都轻松了,他终于确信自己不用再为孙子也打一副拐杖了。这件事搁下之后,他心头又为之一紧,他发现自己的大孙子到了两岁还一个字都讲不出来,还只会咿咿呀呀地叫唤。他把大孙子抱在怀里,一会儿看看自己的儿媳妇,一会儿看看自己的大孙子,心里七上八下,祈祷着二人除了长相之外再也不要有任何其他相似的地方才好。终于有一天,他的大孙子喊出了第一个词,拐棍的老爹喜极而泣,抱着大孙子亲了又亲,把小孩子亲得都要透不过气来,他终于彻彻底底地再次得到了确认,自己的大孙子没遗传自己儿媳妇的脑子,自己的大孙子是个没有问题的大孙子。奇怪的是,他的大孙子喊出来的第一个词不是爸爸,不是妈妈,不是爷爷和奶奶,也不是什么小猫小狗和小兔子,而是“棍棍”。他没有听错,这是百分之百能够确认的,因为他大孙子喊出这个词的同时,他的那只小手正好指着那根霸道的拐棍。

做了父亲以后,拐棍的脾气比以前好多了,我们学他走路的时候他再也不骂了,反倒笑脸相迎,他不像以前那般容易被激怒啦,这样一来大家都觉得没有了意思,就都不再学他走路了。我突然明白,嘲笑者无非是想看到被嘲笑者陷入窘迫的境地,所以对付嘲笑者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对其嘲笑漠然视之。做了母亲后,拐棍的傻媳妇也有了非同一般的变化,她呆滞的眼神一夜之间变得温润起来,总是温情脉脉地望着自己的孩子,再也不兀自默默地发愣了,也不会无缘由地大喊大叫了,大家都说她脑子清醒了许多。

拐棍现在已经变成了拐棍大叔,我每次回去都还能见到他,他总是亲切地喊我一声乐哥儿,似乎一点不介意我儿时欺辱他的往事。他一直就不怎么爱说话,见面从来也不多说什么,就这样简单地打一声招呼,但却足以勾起我所有的记忆。他走路还是那样,一点一拉一跃,他那条残腿萎缩得更厉害了,步子也远不如以前那样稳健了。我望着他的背影,总会生出许多愧疚之意,我那时候为什么要嘲笑这个老实厚道的可怜人呢?我回忆自己当时的动机,我那时候那么小,但却总是那么恶,没有人指使我,我却跟着他们一起去嘲讽拐棍,嘲讽其他身体有缺陷的人,嘲讽其他比我们弱小的人,而且还从其中体会到乐趣。我回忆自己小时候的种种行径,我简直就是个天生的恶魔,我常去河边钓龙虾,我拿青蛙做钓饵,我捉住青蛙后直接就把它摔死,把青蛙的舌头都给摔出来,青蛙的舌头乳白色,黏黏的,像一条细长的猪油,我再从青蛙的脚蹼那撕开一道口子,用力一扯,很轻松就剥掉了青蛙的皮。没有皮的青蛙简直就像透明的,能清楚看到肚子里的肠子和内脏,我再用手撕开青蛙的肚子,把它的内脏挤出来,因为不这样做的话,青蛙就没法沉到水下去。我那时候干起这档子事来简直得心应手,一点不觉得有什么不妥,我只想着能钓到小龙虾就行,可你让我现在再做这样的事,我绝对干不出来,我想想都觉得残忍,我长大了,我力量更足了,我知道的更多了,但我胆子却变小了。都说小孩最善良,我想想自己小时候,就觉得这句话实在不可信,小孩子没有善良的概念,有的只是好奇,而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人是什么事情都可能做出来的。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还干过一些有违常规的事,我觉得自己会干这些事都是那两颗黄豆在发挥魔力。那是我上初中之后的事了,我的阅历更丰富了,我的那两颗黄豆也到了最不安分的时候,我的身体开始快速发育,我的体毛开始快速增长,我的喉咙下面长出了一个大疙瘩,我常常莫名地躁动不安,我对公鸡咬母鸡脖子这种事开始越来越有兴趣。我读水浒,偏偏记住了西门庆故意用袖子把那双箸拂落,然后蹲下身去拾,他且不拾箸,便去那金莲妇人绣花鞋上捏一把,当时二人就在王婆房里,宽衣解带,无所不至。读红楼,印象尤深的却是宝玉落入太虚幻境,遇那警幻仙姑,仙姑便秘授以云雨之事,推宝玉入房,将门掩上自去,那宝玉未免有儿女之事,便柔情缱绻,软语温存,难以尽述。读三国,却记住了董卓每夜入宫,奸淫宫女,夜宿龙床,禁庭公主,尽皆淫之。看泰坦尼克,永遠对那扇盖满雾气的车窗和车窗上划过的那一道手印记忆犹新,车厢里女士汗湿了头发,她用颤音问男士:“杰克,你在发抖?”我和我的小伙伴交流,意外地发现他们竟然全都和我一样,也对这些细节印象深刻,我越发觉得那两颗黄豆的魔力简直深不可测,能够影响每一个人。我突然有了另一个重大的发现,伟大的文艺作品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们都具备上述类似的细节,因为这些细节能够轻而易举地让所有人牢记,我觉得自己掌握了艺术创作的秘诀,甚至一度觉得自己长大后能成为一名伟大的艺术家。也正是这段时间,黄豆的魔力在一个怪人身上再次爆发,那是一个真正的怪人。

怪人是我那时候见过的最高的家伙,至少有两米,他总是穿一件又厚又重的绿色大棉袄,棉袄破了洞,棉絮从洞里翻了出来,棉袄敞开着,里面光着上身,下身是一条烂兮兮的秋裤,脚下踩着一双破旧的大皮靴,大脚趾头拱在外头,不安分地一动一动。下雪的时候他穿着这件厚棉袄,起风的时候他穿着这件厚棉袄,六月天出大太阳的时候他还是穿着这件厚棉袄,他好像不知道冷热,他似乎只有这一件衣服。他从来不刮胡子,他也从来不剪头发,他就一夜之间出现在街头,没人知道他叫什么,没人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也没人知道他住在哪里,他就像个疯子,小孩见了他都吓得往大人怀里躲。他有一辆自行车,那辆自行车好像是为他量身定制的,比一般自行车的尺寸都要大出很多,他特别爱骑自行车,时时刻刻都把着那辆自行车,人不离车,车不离人。他每每天天什么也不做,就骑着这辆车从街头穿到巷尾,再从巷尾穿到街头,如此往复,周而复始。他的车技棒极了,只用一只手把着车把,另一只手腾出来干奇怪的事。他骑车的时候总把自己那玩意儿掏出来,软塌塌地搭在车头的横杠上,然后边骑车边拿腾出来的那只手把玩自己那玩意儿,眼睛直直地盯着前方。他那玩意儿尺寸了不得,像根大象鼻子,他们说人的体型越大,那玩意儿也越大,我看到他,再看到他的那玩意儿,我就相信这句话是真的了。他也并不总在自行车上把玩自己那玩意儿,有时候他也会把车停在一边,自己站在路边一边小解一边把玩那玩意儿,我想他可能是骑累了,想歇息一下吧。如果这时候正好有女人经过,他就会转过身来,对着路过的女人把玩那玩意儿,羞得女人掩面疾走。这样的情况我们遇到过几次,我们男孩子就对着他哈哈大笑,拿石头扔他,女孩子就拿手挡住自己的眼睛不去看,赶紧逃离现场。但我发现女孩子并不总是这样,她们只有和我们男孩子在一起的时候才会掩面疾走,当现场没有任何男生的时候,她们的反应就完全不一样了。有一次我就从后面远远地看到几个女孩子原原本本地停在原地,没有拿手遮住眼睛,也没有要躲开的意思,而是定定地看着怪人表演,拿手指指点点,同时掩嘴窃窃地笑。我一直以为只有男生才会对女人的身体充满好奇,因为我们体内有两颗充满魔力的黄豆。但我现在发现女生也会对男人的身体充满好奇,只不过她们只在周围全是女生的时候才会表现出来。爷爷说只有男子汉才会有黄豆,但我想女生体内应该也有类似黄豆的东西吧,这东西和黄豆有一样的魔力,不然她们也不会停下来看怪人把玩那玩意了,而且我们还从女生书包里发现过不少描写两个男人赤身裸体搞在一起的漫画和文章,后来我才知道,她们管这样的漫画和文章叫“耽美”。我想起小时候经历的一件事,这让我更确切地认定女生体内也有黄豆一般的东西,发起威来也了不得。那时候我体内的黄豆还没发芽,我什么都还不懂,我去一个姐姐家玩,她家大人都不在,她把我拉到她房间,交给我一个灌满热水的气球,她躺在床上,脱了上衣,叫我拿着气球碾她的胸脯,我发现她的胸脯像隆起的小馒头,上面的两颗点点像粉嫩的葡萄,和我的大不一样。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叫我拿气球在上面滚来滚去,我就照她说的做,她闭着眼睛,紧紧抿着嘴唇,表情很奇怪,似乎这样滚来滚去让她觉得又痛苦又舒坦。我现在想想就都明白了,那是她体内类似黄豆的东西在发挥魔力呢。

黄豆的魔力持续不断地在我身体里发酵,我终于鼓足勇气走向了那个老乞丐。老乞丐每天蹲点守在我们学校的垃圾堆旁边,我们一倒垃圾,他就跑过来抢空矿泉水瓶,拿瓶子卖来的钱去换盒饭吃。有时候他捡到的瓶子多,就还能再买一瓶小酒,吃一口抿一口,滋润得很,不过大多数时候他只能勉强吃得起一盒盒饭而已。这就是他的生活,他就指望着每天捡几个矿泉水瓶过日子。我一看到他,就想到了线鸡,我觉得他和线鸡简直是一样一样的,每天就都只想着把肚子搞饱,其他的一概不问。我想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如我所想的那样,只想搞饱肚子就够了?我想知道他还会不会像雄鸡那样想咬母鸡的脖子?于是我买了一盒盒饭和一瓶小酒,这花了我不少零花钱,我还挺舍不得。我走过去坐到他旁边,他身上有一股强烈的酸腐味道,一阵一阵刺激我的鼻腔,他肯定八百年都没洗过澡了,难怪大家遇见他都掩着鼻子往旁边躲。

“你好。”我怯生生地说。头一次和这样的家伙挨这么近,我心里真有些害怕,我怕他突然失去控制,抓住我咬我,他的个头比我大多了,他要是发起疯来,肯定能把我撕碎。

他转过头来望着我,张嘴愣愣地笑,他的脸真脏啊,牙齿上面不知道是些什么东西,舌头是酱油色,喉咙里窜出来的味道差点让我吐了,我赶紧坐得离他远一点。

“我请你吃饭,我请你喝酒,”我把盒饭和酒推到他面前,“但你要老老实实回答我的问题。”

“只要你請我吃饭,只要你请我喝酒,你让我干什么都行。”他乐不可支,把饭一把抢过去,张嘴狼吞虎咽,好像怕稍微慢一点我就会反悔。

“你每天就只想着吃饭和喝酒吗?”

“我要是每天都能吃上饭,都能喝上酒,这就不错了。”

“你从来都不想再干点其他的?”

“我连饭都吃不饱,我连酒都喝不上,我哪有力气去干其他的。”

“从来没想过?”

“想不了哇,吃不饱啊。”

“那你想和女人睡觉吗?”我四下望了望,低下头,掩嘴窃窃地问。

老乞丐听到我说起女人和睡觉,他眼睛突然一下就亮了,他窝着腰,脸上露出奇怪的笑。“咦,你小哥,嘿嘿,你小哥长大了。”他拿手指着我鬼鬼地说。“哎呀,哎呀,”他拿手指揩了揩嘴角,又在鼻子下面使劲摩擦了几下,“女人呀,女人,美着哩,美着哩,那滋味美着哩,比红烧肉的滋味还美,比喝酒爽快多了。我呀,我以前有堂客的时候,我就和我的堂客睡觉,后来我和别人的堂客也睡觉了,我自己的堂客就不要我了,就没人给我做饭吃了,也没人伺候我睡觉了,我就只好出来讨饭吃了。我呀,我现在不行啦,起初那时候,那玩意儿像根铁棒槌一样;后来变得像根木头棒槌,再后来变得像根塑料棒槌;到现在,那玩意儿变得像根棉花棒槌一样了,软塌塌的,不顶用了。那玩意儿看人的,你吃得好过得好,它就一直像根铁棒槌,你要是吃得不好过得不好,它迟早会变成一根棉花棒槌。你呀,你现在还没到变成铁棒槌的时候,但总有一天会变成铁棒槌的,到时候你就全都明白了。我呀,我告诉你一个好地方,你去老街,往老街里面走,嘿嘿,那里是好地方,你小哥去了就全都明白啦。”

老乞丐眼睛亮那一下,我就知道了,他还是想和女人睡觉的,这也更加验证了我的看法,只要那两粒黄豆还在,不管是雄鸡还是男人,就都会想做咬母鸡脖子那样的事。乞丐说老街是个好地方,这让我感到好奇,我想知道那地方好在哪里,放学后我就偷偷跑过去了。

要往里走,走到最里面去,我记着老乞丐的话,一直往里走,然后我就看到了四五个小门帘排成一排,门帘里头亮着粉红色的光,从门帘望进去,就看到几个女人,围着一个桌子坐成一圈,在那儿嗑瓜子。她们都穿着裙子,很短很短的裙子,大腿肉全露在外面,她们上身穿得也很少,肚子和肚脐眼都没遮住,扣子也都没系好。我远远地望着,不敢走太近,但我一想来都来了,走近一点应该也不会怎么样,我自己给自己壮胆,心都跳到了嗓子眼,终于鼓足勇气走到她们门前,她们就坐那儿笑,看我走过来了,就冲我招手,说:“来哟,来哟,小哥来哟,来玩哟。”她们这样一叫,我就害怕了,我只是想走近一点看一看,其他的什么都没想,而且四五个打扮得花花绿绿的老女人就这样对着你笑,还冲你招手,我真是觉得挺恐怖,我害怕,我知道自己不该来这种地方,这要是被人知道了,这要是传到我老爸的耳朵里,他非得扒了我的皮。那粉红幽暗的灯光,那花花绿绿的女人,那露在外面的白花花的大腿肉,还有那可能隐藏在黑暗中的一双双盯着你看的眼睛,所有这一切在我脑子里交杂在一起,我感到头晕目眩。我突然觉得老乞丐肯定是因为进了这里才会变成老乞丐的,我赶紧跑开了,躲进一条小胡同里,紧张得上气不接下气。我贴着胡同,冰凉的砖头墙让我平静了一些,我把头探出来,偷偷望那泛着粉红幽光的门帘,我看到不断有男人进进出出,而且每个男人进去后没几分钟就会出来。她们让我进去玩,玩什么,怎么玩,好玩吗?我猫在胡同里不住地想,越想越好奇,越好奇越想,心里乱如麻,我想这么多男人都进去了,老乞丐也进去过,我进去看一下又有什么关系呢。几乎是在我下定决心进去一探究竟的同时,我又下定了另一个决心,那就是以后决不能再接近这个地方,不能接近那些女人,不能接近这几个门帘,甚至不要接近这条街。因为在我刚探出头来准备起身的时候,我看见我叔叔从门帘里钻了出来,只见他左右瞄了瞄,低着头,把手插在裤兜里,猫着腰快步走了。我吓得不轻,赶紧缩了回来,幸亏当时天色暗,不然他就看到我了,我一刻也不敢多待,我不知道接下来还会看到什么熟悉的人,从那张粉红色的门帘里走出来。但不管是谁,只要他发现了我,我就不会有好果子吃。我刚刚平复下来的小心脏又开始波澜壮阔了,赶紧一溜烟逃得无影无踪。我发现了叔叔的秘密,有段时间我都在想办法躲着他,因为我怕他觉察到我知道了他的一些事情。不过没多久我心里的这个疙瘩就放下了,因为有一次婶婶和他吵架的时候骂道:“你滚吧,你去找你那些个婊子去吧,你这个烂人!”从那时起,我就知道叔叔从粉红色门帘里出来的事情,不再是一个只有我才知道的秘密了。

我终究还是没有走进那扇亮着粉色灯光的门,而那条闪烁着粉色灯光的街也因一次失火事件而被拆除,那群花花绿绿的老姑娘从此没有了栖身之所,她们散去了。她们是哪里人,她们身上发生过什么故事,她们为什么会来到这里,她们又去了哪里?我有时候也会琢磨这些问题,甚至多次回到那条街道的旧址,期许能有意外的发现,我的好奇心总是这样难以理解的旺盛。我知道每个人来到每个地方都是有缘由的,就像我的家族也不是平白无故从这块土地上长出来的一样。

对于过去,对于这片土地上发生的故事,永远和爷爷相连在一起,是他告诉我在未行开垦之前,此处原是一片无尽的湖泊,荒无人烟,湖底栖息着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有像婴儿一般啼哭的无鳞有脚的鱼,有长着猪鼻子的豚,若是行船遇见猪鼻豚,要将船上的婴儿丢下去,否则它就会兴起风浪,把整条船都掀翻。最可怕的是大蛇,吃人的大蛇,像男子汉的大腿一般粗硕,将脖子高高地立起,蛇头长有鸡冠一样的角,通红的眼睛,谁不慎闯入它的领地,它就把你拖入幽深的洞穴。曾经有个人割水草的时候遇见了大蛇,大蛇向他扑来,他闭上眼睛做拼死一搏,拿镰刀用尽最大的力气挥舞过去,咕咚一声响,蛇头被斩断,沉入湖中,湖水变成一片血水。那人将蛇的尸身带了回来,尸体盘成一堆小山,填满他的船舱,后来这人却无缘无故地疯掉了,他的儿子也在某一天突然发了神经,至于他的孙子,虽然没有疯掉,但却得了奇怪的病,浑身上下长满漆黑的鳞片。他的奶奶说,老爷子当年拉回来的那条蛇,身上就是这种漆黑的鳞片。

我们的族人为何选择来此处开荒垦殖,传说是某一天一位族中的长老行船经过此处,看见一只闪耀着金光的金鸭子,金鸭子身后跟着四只金色的小鸭仔,鸭子在前面跑,长老在后面追,跑到一块高地上,鸭子将身子往下一蹲,连同那四只金色的小鸭仔,一同消失不见。长老认为这是吉祥的征兆,预示着此处蕴藏着珍宝,于是便率领族人迁徙至此处,从此繁衍生息。

这些带有传奇色彩的故事对于诱发我的探索精神起了重大作用,小时候的我常常浪迹于田野湖泊间,幻想找到那只金色的鸭子,分不清幻想与现实,这样的日子是多么的美妙啊。但终于有一天,我彻底停了下来,我抖了一激灵,就像呛了水一样,我醒了,也有人管这叫长大了。从此以后,我的世界变小了,剩下的只是我双眼能看见的世界,这个世界触手可及,却总让我心生畏惧,而我脑海中的那个世界却渐行渐远。那个世界毫无章法,可我却是如此地迷恋,那个世界就像那只金色鸭子一样,蹲下身子,就此隐没,这令我神伤不已,因为这意味着我的童年一去不复返,意味着我的童心终于还是没能逃脱被成长吞噬的命运。

吞噬的力量来自黄豆,来自我自己的那两粒黄豆。我记得是在一辆梦幻般的列车上,那是一辆开往春天的列车。那一天和往日相比并无任何的不同,但我的黄豆却突如其來地发威了。

那是在我表哥的婚礼上,宾客盈门,床位不够安置下这么多宾客,我早早就占了一块地方,怕太晚了没有自己的容身之地。我疯玩了一天,在喧嚣的人语和喜庆的乐声中心满意足地沉沉睡去。我在一片漆黑中醒来,这漆黑令我感到深不可测,我的周围阒静无声,却有一阵幽香窜进我的鼻腔,这幽香时而浓郁绵柔,时而又浅淡若无,有一种让人难辨虚实的感觉。我感觉自己好像被捆绑起来了,浑身难受,我试着挪动身子,却一头撞在墙上,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原来是被挤到了床尾,此刻的我蜷缩着四肢紧贴着墙,身上的被子也被人夺走了,冻得瑟瑟发抖。我完全动不了,因为床上已没有一点多余的空间,我手伸出去打探了一下,摸到的全是人,而那阵虚实难辨的幽香,正是从紧挨着我的这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是一个女人,从那香味我可以判断,这是一个陌生的年轻女人。女人的头发盖到我的脸上,我稍一动弹她的头发就在我脸上酥酥地摩擦,给我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感觉。我再次把手伸出去打探了一下,我摸到了四颗脑袋,无一例外的,这四颗脑袋全都是长发,我和四个女人同睡在一张床上,她们抢占了我的地盘,把我挤到了角落里。我不敢有太大的动作,怕惊醒她们,所以尽管我的身子已经蜷成了一张弓。尽管我浑身酸痛,小腿发麻;尽管这深夜的寒气一阵一阵侵扰我的肌骨,我还是继续保持着弓形的姿态。我这样硬挺了一阵,那深不可测的黑暗的感觉再次向我压过来,我的眼皮灌了铅一样越来越重,我好像跌落了下去,我的脑子发蒙,我下落的速度越来越快,我攥紧拳咬紧牙,等待触底那一刻,然后一阵耀眼的光突然迸射出来,强烈的光线带着炽热的温度,几乎可以把我点燃,这阵光从地底下破壳而出,就好像地底下钻出来了一个太阳。这阵光托住了我,快速下跌中处于失重状态的我突然觉得脚下平稳了,我竟然稳稳当当地坐了下来。我又一次捕捉到了那幽香的味道,我一睁眼,一片春和景明,风声从耳旁呼啸而过,透过玻璃窗我看到外面鲜艳的花与翠绿的树,还有远处泛着银光的湖。我竟坐在一辆疾驰的列车之上,此刻列车已经彻底从隧道中穿了出来,驶入一爿无边春色之中,就像一条鱼终于从泥潭中跃起,落入了宽广的湖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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