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银,孔祥莉
(1.天津农学院 人文学院,天津 300384;2.天津农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天津 300384)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乡风文明,促进乡村文化振兴,既需要传承发展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也需要加强建设农村公共文化,提升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但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将农村基本生产单位由生产队变为农户家庭,农民基本被排除在正式组织之外。尤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后,农村留守群体家庭分离,对组织文化、交往文化和娱乐文化等产生较强需求,农村社会亟须组织文化、社区文化和家庭文化的支撑,农村公共文化建设需要将农民重新组织起来,实现文化共同发展,促进乡风文明。
对农民组织化问题,我国学者进行了相关研究。主要观点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以此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民科学文化与健康素质(王生赞,2004)[1]。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也是构建新型农村组织管理体制的需要。现有的农村基层组织在协调政府管理职能和维护农民利益方面存在困难,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可以优化农村组织结构和功能,提高农村社会治理效率 (高健康,2007)[2]。农村组织化水平的提高还有利于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公民民主意识的成长,有利于农民利益表达和民主参与过程的有序化、制度化和对国家权力社会监督的机制化(张晓忠等,2007)[3]。当前农民组织化水平不高,主要源于农民政治意识淡薄、缺少组织化的行为习惯(李敬等,2008)[4],农民组织官办色彩较浓厚、缺乏组织建设带头人等因素造成的(李文钰,2010)[5]。这些研究更多注重于农民组织化问题及其作用,但没有深入探讨农民组织化水平提升的路径,没有将农民组织化问题研究与农村社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影响研究结果的应用。为此,本文试图将农民组织化问题与农村社会文化建设问题纳入一个统一的分析框架,从农村组织化问题入手寻找乡村社会文化的振兴路径。
推动农村社会文化发展需要建设农村自治文化、组织文化、交往文化和娱乐文化等。农村社会文化建设需要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需要建立农村正式组织机构,即需要大力发展农村自治组织、合作组织、社区组织和群众组织。
图1 农民组织化与农村社会文化建设关联关系
如图1所示,农村社会组织代表和实现农民共同利益,而农村社会文化具有群体公共性,公共文化维护和实现群体共同利益,而共同利益的实现满足了群体的共同诉求。社会组织发展与社会文化建设互动互促,形成紧密的关联关系。第一,自治组织发展通过村民民主参与治理促进了农村自治文化建设。农民通过发展自治组织,可以增加其参与政治的具体组织形式与渠道,提高在国家决策中农民参与决策的地位,促进农民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的建立,推动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与法治建设。通过民主参与治理,形成治理共同体,可以形成权利制衡机制,并在学习与实践中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提高社区治理能力。[6]第二,合作组织发展通过产生群体归属感和实现互利共赢促进组织文化建设。经济合作组织培养农民的合作互助精神,改变传统的农民孤立、封闭意识,强化农民的市场意识、利益意识,培育他们参与市场竞争精神。[7](P8-10)培育合作组织发展组织文化不仅是适应农村社会组织转型的客观要求,更是培育农民合作观念、组织意识和现代精神的必由之路。第三,社区组织通过联系和服务村民促进交往文化的发展。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与村民、村民之间形成了自然的交往和互动,改变了村民传统交往范围仅限于亲朋之间。第四,共青团、妇联和志愿组织等群众性组织通过组织、引导和发动群众繁荣了农村娱乐文化。群众性组织发展的关键是培育文化带头人。共青团和妇联具有文化带头人作用,村里的文化精英也能够发挥引领作用。
社队体制下,村生产队既是一个生产组织,也是一个社会组织和文化组织。作为农村最基层组织的生产队将农民组织起来,既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也传达执行上级政策精神,还可以组织开展社会文化活动。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后,家庭成为农村最基本的生产单位,农民的生产生活不依赖于家庭之外的群体,农户个体游离于正式组织。中国的家庭合作观念根深蒂固,造成农民思想观念保守、没有组织纪律性,即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但农民对合作经济组织的认识性不足,虽然有共同的文化需求,但由于缺乏对组织的信任,农民的各种社会文化活动也难以开展。[8]
在农村,自治组织较为单一,在大多数农村中自治性社会组织仅有村民委员会,并且监督机构缺失,据民政部发布的2017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报告显示,我国村委会数量逐年减少,已由2008年的60.1万个减少到2017年第一季度的55.9万个,表明农村自治组织数量逐渐减少。城镇化进程中农村迁村并点后,村庄规模越来越大,仅靠数量有限的村民自治组织难以保障农村社会文化建设。同时,数量有限的村委会没有真正代表广大村民的利益。据民政部发布的2011-2015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1-2015年开展选举活动的村委会数量不稳定,农村选举没有定期举行;从村民选举登记数和投票人数可发现,参投比由2011年的80%下降到2015年的76.2%,说明村民民主选举参与度不高,这样选举出的村民委员会不能真正代表广大村民利益。村委会在权利行使中更多的是服从乡镇政府的意志,没有真正为民谋利。[9](P31)农民迫切需要的娱乐文化、精神文明得不到满足。
从统计年鉴中获得的数据显示,2006-2014年乡镇文化站数量在持续增加,由36874个增加到41110个,所占乡镇总数的比重较大,2014年约为92.5%,2015年数量有所下降,但基数仍然较大。然而,在农村中农民的文娱活动单一,仅是打麻将、打牌、下棋等,此类活动是个体农民自发组织到一起,消遣时光,农民白天忙于农事,文娱活动只限于茶余饭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没有得到良好的宣传和继承,而文化站组织的活动在时间和空间上安排不合理,加之创新性差,没有带头精英带领组织开展活动,农民的选择性和参与性自然不高。可见,农村文化站的数量虽多,但结构单一、层次不高,不能满足村民的多样化高层次文化需要。
据民政部发布的2012-2016年社会服务统计报告显示,2012-2016年社区服务中心总数在不断增加,尽管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数量也在增加,但是截至2016年底所占比例仅为35.2%,反映出政府对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力度不足,农民受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影响,社区服务中心活动参与度不高,社区服务中心组织结构不健全,本该设置文化、卫生、体育、教育等相关部门,但实际上配套建设不到位,农村社会服务组织建设滞后。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的青年人才不断涌向城市,使得团员青年游离于共青团组织之外,许多村级团组织变为空壳团支部,同时许多流动的团员青年也找不到自己的组织;团干部队伍建设滞后,普遍出现团干部文化程度偏低、年龄较高等现象,同时村级团组织缺乏对后备人选的培养,客观上导致农村团员青年的整体素质不断下降,基层团组织难以挖掘自身青年人才优势服务村镇[10];团员队伍的管理力度不大。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青年的思想意识也逐渐趋于物质化、利益化,出现“团员不爱团、青年不想团、团干不管团”的现象。村级妇联组织中,妇女干部平均年龄偏高,文化素质较低,思想老化,缺乏开拓进取精神和竞争意识,创新能力较弱;由于村级妇女干部政治地位不强,组织地位不高,在农村,妇联主任又被称为“计生委员”,常年抓的是计生工作,加上工作经费上的缺乏,妇联组织只有在“三八”妇女节时才会组织一次活动,影响了正常工作的开展,致使妇联组织没有凝聚力,工作没有活力。农村志愿服务组织尚未形成规模。农村志愿服务组织充满行政化色彩;志愿服务渠道单一,大多数只是农村环境卫生和慰问老人等单一的服务;志愿服务力量薄弱、专业化程度较低,缺乏固定化志愿服务站;志愿服务与社区服务没有形成互补合力,农村服务供给的组织化水平不高,不利于农村社会文明建设。
作为自治组织的村委会由农民选出对农民负责,但没有充分发挥村民自治职能。村委会自身受上级领导,社区管理能力不够,没有做到对村民负责、受村民监督,为村民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村委会数量在逐渐减少,村民对参与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不高,一些没有集体资产的村落,村委会形同虚设。[11]农村社会文化建设需要组织保障,而农村组织建设需要发挥村两委的领导作用,尤其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和妇女主任的带头参与。目前村民竞选村两委成员的主要动机来源于对村集体资产的控制和利用以及乡镇政府的劳务补贴,为村民干事创业的动力不足,村民自治的功能日趋变质。
农村社会组织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组织农村社区公共生活。目前农村社会组织建设滞后,除红白喜事理事会外,农村几乎没有其他社会组织。成立的社会组织,缺乏自主性,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村民委员会及乡镇政府的影响,不能起到独立良好的带头作用;缺乏活力,前瞻性和创新性不足,对农民的生活产生的积极作用不大。有条件的农村自发成立了高跷队、秧歌队、老年活动室等,大部分农村尤其经济不发达地区农村没有建立群众性社会组织,没有将农民组织起来。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大量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后,农村留守群体多是老人、妇女和儿童,其中妇女承担的家庭责任较重,需要赡养老人照顾儿童,繁重的家务事使得妇女无心参与社会组织,虽然这类群体有较高的组织归属和社会文化需求,但文化程度偏低,对社会组织的认识性不足,缺乏组织和带动能力;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环境简陋和师资力量有限,制约了对儿童活动带头人的培养;农村留守老人的医疗卫生状况和养老问题,使得他们对老年组织的需求较大。村两委作为唯一的自治组织,没有注重农村社会组织建设,也没有重视农村社会文化带头人培养,农村缺乏文化建设专业人才和领头人。
建设社会主义美丽新农村,重要任务之一是推进农村社会文化建设,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组织文化和交往文化需求,需要实现农民再组织化,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农民参与社会文化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12]
在农村资源分散占有条件下,合作经济是农村生产再组织化的必由之路。生产组织同时又是一个社会组织,社会组织能够通过促进合作行为来提高效率。当前,农村合作经济并没有普遍开展,在不发达农村地区,限于没有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缓慢。县乡以下政府应因地制宜引导农民加入相应的农业合作组织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把农民纳入组织范畴,做好宣传工作,以示范合作社带动更多的农民参与到合作社中,使农民从中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政府应加大对合作组织的补贴扶持力度,农业补贴由农户向生产服务组织倾斜,并制定相关政策规范管理;积极培育不同形式的经营主体,并做好积极的引导。[13](P18)
县级以下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工作职能应向农村基层下沉,在村社设立分支机构,加强村共青团和村妇联建设。从返乡农民工或复原军人中选任村共青团团委书记,村共青团筹划建立村青年志愿团、村青年志愿者协会等。明确妇女主任村社区文化建设职责以及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乡镇政府根据年终考核结果给予奖惩。村共青团与村妇联联合筹建村民文艺宣传队,宣传队定期到学校、村社企业、村养老院等演出;加强村共青团、妇联与红十字会建设,依托乡镇团委,建设青年科技图书站,引导农村青年看好书、读好书,学技术、增本领;成立村公益医疗队、村心理咨询队,定期举行医疗检查活动、献血等爱心活动,为农民进行体检,提供心理辅导,鼓励身体健康的农民做公益献爱心,并有一定的物质奖励,上级政府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为了集约使用宅基地,零星分布的小村落可以集中居住,形成农村社区。无论是大的村落还是农村社区都宜实行社区化管理。村两委或社区管委会具有推动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职责。第一,村两委组织建立农村社区学校,如建立农村老年大学等,将老人集中起来,开展健康知识、政策精神和文化艺术等学习;建立村老年活动中心,组织老年人开展健身、娱乐等文体活动,既可以增加农民之间的交流机会,又能培养农民的兴趣,以提高组织化水平。聘请退休教师、返乡农民工和复原军人等到社区学校任教。第二,村两委组织建立农村社区保洁队、保安队等村民服务组织,以义务工或一定补助等方式开展服务活动。第三,村两委组织建立村民互助组织,如红白喜事理事会等,提高村民自组织化水平。
第一,培育农村经济组织带头人。重点培养具有创业精神和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的新生代农民,尤其返乡新生代农民工或退伍军人。加强对新生代农民的培训指导,可根据农村经济组织带头人的社会贡献给予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奖励。第二,培养农村社区文化带头人。从各村遴选社区文化带头人,并选派到大专院校学习,成绩合格发给执业证书,取得执业资格的社区文化带头人纳入统一的组织化管理,实现一村一带头人。第三,吸纳农村各类组织带头人进入村两委组织。湖北恩施将村医村教纳入村两委组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引导村社将农村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文化组织带头人以及村医村教推荐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加强村党组织、自治组织对农村事务的全面领导和管理。第四,对农村留守群体中有理想有志向的农民进行筛选,选出代表定期进行心理疏导,产生一定积极作用,再由这些人成为留守组织的带头人辐射他人。
[1]王生赞.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与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的探讨[J].经济与管理,2004(3).
[2]高健康.关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思考[J].现代农业科技,2007(18).
[3]张晓忠,杨嵘均.农民组织化水平的提高和乡村治理结构的改革[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7(6).
[4]李敬,郭荣军.对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思考[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8(1).
[5]李文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民组织化研究[J].文史博览(理论),2010(4).
[6]孙少柳.组织创新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J].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
[7]杨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路径选择研究——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若干问题探索[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07.
[8]赵翠萍.对国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冷思考[J].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1).
[9]伍军.当代中国乡村治理视角下的农民组织化问题研究——以湖北麟村为个案[D].苏州:苏州大学,2007.
[10]宋惠慧.浅谈如何加强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J].学理论,2013(30).
[11]李竹翠.走出村民自治制度的运行困境——论“四个民主”的协调发展[J].理论观察,2007(6).
[12]杨洪素.浅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农村文化建设[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2(12).
[13]熊仪江.平武县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路径和环境研究[D].重庆:西南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