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是引领经济新常态的“第一动力”,是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本文结合城市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和宁波的现实基础,从创新资源、现实基础、实际绩效和环境支持等4个角度出发,与深圳、杭州、苏州三个城市科技创新能力进行比较分析,并由此提出宁波加强科技创新能力的对策建议。
一、宁波市建设科技创新中心的背景与现状
当前世界正在经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促进以绿色、智能为特征的技术突破,引发全球多个颠覆性创新,科技创新已成为重塑世界经济结构和竞争格局的关键。我国“十三五”规划也明确提出要形成一批具有强大动力的创新型省市和区域创新中心,实现创新驱动的内在增长。为了顺应国家发展新格局,明确城市发展新方向,宁波市于2017年启动面向长远的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工作。本文主要以国内城市的发展动力的综合比较为切入点,明确宁波产业未来发展的长远方向和路径策略。
二、宁波、深圳、杭州、苏州的创新能力比较
(一)评价对象的选取
结合目前国内科技创新型城市的发展现状,此次评价选取了杭州、深圳和苏州三个城市与宁波进行比较分析。伴随着阿里的崛起,杭州聚集了大量互联网人才和完善的产业结构链,现已成为全国电子商务中心;深圳作为我国第一个经济特区,成功实现了当地产业的转型升级;作为江苏省的经济强市,苏州县级市的经济实力都排名全国前列。因此将宁波与这三个城市进行横向比较,了解其自身的比较优势,推进宁波科技创新前进步伐。
(二)评价指标体系的内容
结合现有的城市创新评价体系和相关学术研究,结合宁波市“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的总体目标,将宁波市科技创新评价指标体系分成创新资源、现实基础、实际绩效、环境支持4个子系统。
(三)基于熵权TOPSIS分析法的数据分析
1981年,C.L.Hwang和K.Yoon首次提出TOPSIS法,基于决策的理想解决方案和非理想解决方案之间的差距,对评估对象的相对优势进行排序,从而获得最终决策计划。熵值法是一种客观的分析方法,先对数据进行数学处理,得到各指标权重,避免主观判断引起的误差。本文选用熵权TOPSIS分析法对宁波建设科技创新中心的现实基础进行综合评价。
根据统计年鉴中收集相关数据,根据熵权TOPSIS分析法进行计算,得到各个评价指标的权重,如表2所示。
根据熵权TOPSIS分析法的计算步骤,结合评价指标权重得到宁波、杭州、深圳、苏州等4个城市区域科技创新水平的TOPSIS指数,结果如表3所示,宁波的科技创新水平排名最末。
三、宁波市建设科技创新中心的对策与建议
(一)基于定量计算结果的比较分析
通过四个城市数据的横向比较,可以发现宁波在科技创新方面与其他三个城市存在着明显差距,其科技创新水平在4个城市中排名最末。一是创新资源相对匮乏。2016年宁波R&D经费投入强度分别比深圳、杭州、苏州少1.90%、0.64%和0.28%。二是创新影响力有待提高。2016年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出口贸易额为43.34亿美元,略低于杭州的68.43亿美元,但仅为深圳的不到1/30,苏州的不到1/20。
虽然宁波和其他三城的差距不可忽视,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条件优势。首先,2016年宁波规上工业企业有R&D活动的占比为48.65%,明显高于深圳、杭州和苏州,在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自主创新方面有着天然优势。其次,宁波在部分指標(如工业增加值)与其他城市差别不大,剔除掉城市规模等客观因素,宁波的整体实力仍然值得肯定。
(二)对策建议
1.依托产业集群建立科技创新平台
实现宁波科技创新体系的良好发展,提高科技创新效率。一是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建立研发机构,从而提高产业集群的科技创新能力。二是要加强宁波市内外的科技合作和交流,应充分利用自身地理优势,积极构建与国内外机构的科技合作平台,建立一体化的科技创新体系,提升自身科技创新影响力。
2.整合人才培养体系
积极转变宁波高校的办学理念,强化高校与地方经济特点的联系,围绕宁波产业优势设置专业类别,结合企业的技术开发和应用研究,提高宁波高校的办学规模和层次。重点培育宁波大学和宁波诺丁汉大学等高校,扩大学校的硕士点、博士点,建设一流的研究型大学。加大企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的建设力度,为创新型人才从科研到产业化营造良好的成长氛围。
3.加强长三角区域的创新协作
建立互利、共赢、高效、安全、平衡的开放型科技创新体系,是提升宁波产业在全国分工中地位的重要途径。宁波应积极打破区间的行政壁垒,促进长三角地区创新资源的合理流动,增加科技创新的规模效益。宁波应积极推进长三角地区标准体系和认证资质的统一制定,实现喝彩跨区流动和企业跨区经营的资质互认,实现科技创新信息平台的资源互通与共享。(作者单位为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技术经济及管理系)
作者简介:卞安琪(1994-),女,江苏省扬州市人,汉,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城市发展与区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