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双
摘 要 文章通过对灾难新闻报道“二次傷害”现象表现形式的叙述,展开了对“二次伤害”现象的产生原因以及影响的讨论,最后提出了规避“二次伤害”现象的策略,从而为关注这一话题的人们提供参考。
关键词 灾难新闻报道;“二次伤害”现象;人文情怀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8)210-0072-02
灾难报道,就是对新近发生的灾难及其发展、危害、抗灾、救灾等新闻失事的报道。灾难性事件具有突发性、震撼性、负面性和社会性的特征。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人类无法防止的自然性伤害,如地震、台风、水灾、旱灾、火山爆发、山体滑坡等;一类是人类自身造成的灾害,如恐怖活动、战争、海难、空难、交通事故、凶杀、矿井瓦斯爆炸等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责任事故等①。由于灾难性报道具有影响力大的特点,所以具有极大的报道价值。但这类新闻事件报道不当的话,可能会对当事人及其家属造成“二次伤害”,尤其是心理伤害。
1 灾难新闻报道中“二次伤害”的具体表现
1.1 “二次伤害”在新闻采访中的体现
新闻媒体在对灾难性事件进行报道的时候,为了尽可能还原当时的情景,往往会让当事人尽力回想当时的情景,并复述出来。这种“揭疤式”采访会对经历了灾难,已经遭受到身心伤害的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
轰炸式采访也是容易造成“二次伤害”的采访方式。在事件发生后,一些记者不顾采访对象的心理状态,一拥而上,用密集的问题和轰炸式的采访来获取想要得到的信息。在马航失联后,不断有乘客家属从四面八方赶往北京丽都饭店等待消息,但航班搜救信息出现了罗生门,信息不断公布,又不断被辟谣②。记者在得不到实情的情况下,将麦克风转向遇难者家属,围绕遇难者对家属进行轰炸式的密集采访。让本就因焦急等待而疲惫的家属因为轰炸式采访心理更加沉重压抑。
1.2 “二次伤害”在新闻报道中的体现
在描写灾难性事件时,个别媒体利用受众追求情感性和刺激性的心理,将“血”“性”等因素不断放大。对于当事人或受害者家属来说,这些具有感官冲击力的描写所造成的心理伤害和刺激是非常大的。并且,这种刻意营造的悲惨氛围也会在社会上产生消极影响。
11月14日,在江苏徐州,一名年仅10岁的少女在写下遗书后,用农药终结了自己的生命,整个自杀过程还被她用视频记录了下来。事件发生后,当地媒体就此事立即进行了报道,在报道过程中,视频原件和遗书肆无忌惮的传播,有些甚至完全不打马赛克。这些报道对死者家属来说,何尝不是一种伤害呢?
2 造成“二次伤害”现象的原因
2.1 媒体从业者缺失人文情怀
什么是人文情怀?人文情怀是一个人体现出的一种处世为人的胸怀和态度,是对生命的敬畏、对弱者的同情。有了这种情怀,记者的眼里就不会仅仅是纯粹的新闻事实,还会有“人”,还会有对人的关怀和关注③。然而有一些媒体从业者为了追求新闻价值忽视了人文情怀,漠视生命尊严,用冰冷的文字描写受害者的惨状,给受害者及其家属造成了心理上的伤害。
2.2 媒体把关不严
一些新闻记者和编辑在采编时,仅从所属媒体的立场出发,任何能够提升关注度的措施一概采用,根本不考虑受害者及其家属的感想。灾难性事件的报道本就具有消极的特点,媒体工作者在采编时就应该更加注意。如果报道的内容造成了受众的心理伤害和精神刺激,那么,这样做的媒体就没有把好关,没有履行好“把关人”的职责。
2.3 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缺乏监管
除了媒体内部的职责缺失问题以外,外部的监管不力也是造成新闻“二次伤害”的原因之一。目前,我国新闻方面的法律还不够健全,缺乏相应的政策引导及法律约束,因此新闻权利的滥用还不能得到法律上的制裁处理,滥用新闻权利的人也没有受到相应的处罚。
2.4 媒介技术等快速发展
进入新媒体时代后,人人都是自媒体,日常使用的微博、微信等社交软件都是发布信息的平台,这就使得信息来源变得更加广泛多样。信息来源的多样造成信息的真假不确定性。信源的多样性以及信息的不确定性使舆论环境变得复杂。无底线的报道和过度的舆论关注会对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
3 “二次伤害”现象造成的影响
3.1 受灾者
一些新闻从业者为了所谓“有价值”的新闻,采取各种方式,从受灾者身上得到想要的信息。在编写报道时,通过使用不恰当的材料,将报道的重点放在突出苦难和悲惨上。这样做的新闻从业者是冷漠的,他们从俯视受灾者的角度,机械地完成新闻作品。这种冷漠所制造完成的新闻作品没有人情味。受灾者,不会有被关爱和安慰的感觉。
3.2 新闻受众
过度煽情和夸张的报道满足了部分受众的需要,但并不是所有受众都希望看到凄惨悲伤的场景和报道。在这类报道的传播过程中,一些理性的受众会透过这种报道看到媒体人文关怀的缺失,从而会对媒体产生失望。另外,歪曲新闻事实所造成的新闻失实,也会让受众减少对媒体的信任。
3.3 新闻媒体自身
如果媒体当时报道的事实有误,那么,受众不仅会在当时对媒体产生不信任感,媒体在这之后发布的信息也会被受众怀疑,相应地,媒体的业务能力也会受到怀疑。
当受众对媒体产生失望,减少信任后,对媒体的关注也会减少。长此以往,甚至不会再关注这个媒体,媒体就失去了受众。失去权威性、失去受众的媒体也就失去了生存的意义。
4 怎样应对灾难新闻报道“二次伤害”现象
4.1 加强对媒体从业者的人文思想教育,增强媒体从业者的人文理念
减少“二次伤害”,首先要加强媒体从业者的人文思想教育,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到新闻的采编过程中,把“二次伤害”降到最低。在对灾难性事件进行报道的时候,媒体首先应注重对受灾人的关注。《永不抵达的列车》是《中国青年报》在2011年7月27日对“7.23”甬温线特大铁路事故报道的一篇通讯,通过对几位大学生的描写,来讲述这趟永远也抵达不了故乡的旅程,悲痛中又饱含感情。
其次是关注受众。媒体需要充分发挥作用,及时准确地发布消息,安抚受众紧张担忧的心理,而不是一味地用不实的报道博取关注,让不知情的受众更加紧张担忧④。尤其是在这个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人们获取和传播信息的途径越来越多样化,在不知道消息准确性的前提下,盲目转发错误的信息,很容易就会引发谣言和错误的舆论风向。
4.2 加强新闻媒介内部把关
报道灾难性事件的时候,首先要坚持真实客观,不刻意为了吸引受众关注而弄虚作假,夸大事实。新闻记者和编辑在采编上,要时刻注意这个问题,履行好“把关人”的职责。
其次,考虑受灾者的情绪与感受,营造正面向上的意见氛围。媒体工作者要尊重遇难者,尊重遇难者家属。还要注意在细节描写中回避血腥、悲惨的场面,回避有关遇难者及家属不愿公开的隐私,不将灾难作为“猛料”报道,进行炒作和煽情。遵循灾难性报道的伦理,传达出关爱与信心。
4.3 完善新闻法制法规,加强监管
在新闻法制法规还未健全的局面下,国家应完善新闻法律法规,加强对新闻媒体滥用权力伤害报道对象的行为的惩罚力度,直接从制度层面上保护报道对象的利益,减少“二次伤害”。
除了从法律制度的层面上减少“二次伤害”,受众的监督也是必要的。在看到新闻媒体滥用权力时,受众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或来访的方式进行信息反馈,或是直接诉诸法律手段。总之,要积极行使自己的话语权,加强对媒体的监督,促进媒体的更好发展。
注释
①李建峰:《灾难性新闻报道的媒体责任》,载《今传媒》2012年第10期。
②汤瑜:《马航失联报道中的媒体新闻战》,载《中国商网》2014年第2期。
③宋洪昌:《记者的人文情怀与新闻价值取向》,载《青年记者》2007年第5期。
④李建峰:《灾难性新闻报道的媒体责任》,载《今传媒》2012第10期。
参考文献
[1]姚滕.如何杜绝灾难性新闻报道的“二次伤害”[J].大众文艺,20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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