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发展中的问题与优化对策

2018-06-09 06:07霍家旭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8年13期
关键词:金融发展优化对策农村金融

霍家旭

[提要] 农村金融发展对于农村经济增长产生着不容忽视的推动作用,因此针对农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对农村金融发展优化对策进行研究与探讨,对于农村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在对农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做出分析与论述基础上,对农村金融发展优化对策进行研究与探讨。

关键词:农村金融;金融发展;问题;优化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8年4月3日

一、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作为支撑,然而从当前农村金融体系发展现状来看,无论是政策性金融还是商业性金融,其发展情况均无法很好地满足农村经济发展需求。具体而言,在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所具有的共性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农村地区金融供需不均衡。虽然我国农村金融在不断地发展,但是从农村金融发展现状来看,供需矛盾这一问题仍旧客观存在。具体而言,农村商业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在较为落后的管理机制下不仅体现出了社会效益较低的问题,而且面临着一定的经营困难。而农业银行在完成商业化改革之后,其发展中心逐渐从存在亏损风险的农户信贷业务发展为城市中具有较低风险的信贷业务当中。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农户贷款政策不断放宽,一些具有贷款需求的人利用政策空隙将贷款用于非农业领域,这也导致了本应当投放于农村金融市场中的资金难以落到实处。另外,虽然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看似具有较大的覆盖规模,但是事实上却面临着大量的坏账,因此农村信用社也难以根据不同的信贷需求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由此可见,农村地区金融供需存在明显失衡的现象。

(二)正规机构贷款发放不均衡。在“三农”政策以及新农村建设政策的引导下,虽然农村正规金融机构针对农村发展需求所发放的贷款额度逐渐增多,但是事实上,农村地区通过正规金融机构所获得的金融支持在正规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中所占据的比重却并没有得到明显的提升,由此可以看出,相对于城市以及其他产业而言,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为农村经济发展、农业产业发展所提供的贷款增速并没有体现出优势,况且,在增加的贷款额度中,还有一部分没有被用于农村金融发展当中。其中,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支撑,虽然为农村经济发展所提供的贷款比例没有出现明显浮动,但是为农村经济发展所提供的贷款额度却呈现出了下降趋势,由此可以看出,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贷款发放方面并没有发挥出自身所具有的主渠道作用。由此可见,正规金融结构在农村经济发展当中所提供的贷款发放也存在着失衡现象。

(三)“三农”信贷需求被抑制。虽然农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农业产业市场一直没有发展到高度开放与高度成熟的阶段,在此背景下,农业发展中所具有的金融需求并不高。具体而言,我国农村经济仍旧以小农生产模式为主,较低的生产力水平制约着农业经济收益的提升,与此同时,无论是种植业还是养殖业都存在靠天吃饭的特征,而这一特征也决定了农业经济贷款具备较大的信贷风险,而这也是金融机构通过控制农业经济信贷规模以求规避风险的重要原因。另外,当前我国国家财政在农业领域中的支出呈现出了不断上升的趋势,然而,相对于农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所具有的地位以及所做出的贡献,这些支出也显得有些杯水车薪。而由于当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农业经济发展在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等方面的发展程度不足,因此许多具有金融需求的农户或者合作社都欠缺足够的抵押进行担保。在此背景下,农业经济领域中的金融需求呈现出了信贷周期短、额度小、分散等特征,而我国金融机构也因为农业信贷存在较大的风险和较低的利润,而没有在农村金融支撑方面展现出较高的积极性,这导致了三农信贷需求受到了一定抑制。

(四)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待提升。在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受到农村信用信息不对称以及农村信用制度不完善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金融机构很难对农村信贷业务所具有的风险做出准确的判断,这不仅会降低农户的信贷申请成功率,而且也会提升农户的信贷申请成本。与此同时,由于农村地区的农户所具有的承贷能力有限,并且欠缺完善的担保体系为农户提供担保服务,因此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服务中持有十分谨慎的态度。另外,正规金融机构对农村发展中的金融需求所提供的支撑不足、农村资金被使用与非农区域等问题,也制约着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在此背景下,农户群体以及农村企业在急需金融服务的时候,只能通过非正规金融渠道获得信贷支撑,而这也会导致农村金融中的生态环境产生恶化,并制约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二、农村金融发展优化对策

(一)提升正规金融机构服务能力。在推动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推动农村地区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在此方面,政府部门需要深化农信社改革力度,推动合作互助金融组织的发展,确保农村资金能够用于农村发展。与此同时,在城鎮化背景下,政府部门有必要引导金融机构将城市资金应用到农村金融服务当中,从而为农村金融资金来源渠道进行有效的拓展。与此同时,政府部门需要重视推动城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通过为新型农村机构提供优惠政策,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从而不断提升农村金融发展活力;另一方面我国政府部门有必要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推动民间金融的规范化发展。在此方面,地方政府部门可以对广东地区民间金融发展策略做出借鉴,在构建起良好的民间金融秩序基础上,针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严格监测,从而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在农村金融服务中的作用。

(二)规范非正规金融机构发展。虽然正规金融机构在推动农村金融发展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但非正规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发展也产生着不容忽视的影响。当然,非正规金融机构作用的充分发挥,需要建立在强化监管以及规范化发展的基础之上。在此过程中,政府部门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发展进行引导:首先,政府部门需要认识到非正规金融机构作为正规金融机构补充过程中在满足农村金融服务需求方面所发挥出的重要作用,并将非正规金融机构发展的规范化引导工作作为推动农村金融发展中的重要工作之一;其次,政府部门有必要强化金融改革工作,在了解非正规金融机构经营活动范围与经营活动内容的基础上,取缔违法的非正规金融机构,并对互助基金会等金融组织进行监测与疏导,从而提升非正规金融机构的风险防控能力以及金融服务能力;最后,政府部门有必要引导正规金融机构与非正规金融机构共建农户信息共享平台,从而推动正规金融机构与非正规金融机构形成合力,促使二者实现优势互补,从而为农村金融发展提供更多助力。

(三)提升农村金融持续发展能力。在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面临着欠缺动力的问题,为此政府需要引导金融机构对自身的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进行优化:首先,中央财政、地方财政有必要将金融服务网点的完善纳入预算体系,通过给予金融机构适当的补贴,构建起长期有效的金融服务网点扶持机制;其次,政府部门在开展新农村规划与建设的过程中,有必要将农户信用信息的收集以及农村信用体系的完善作为重要的任务,从而为农村地区信用环境的完善以及金融机构服务积极性的提升奠定良好基础;再次,政府有必要在农村地区做好金融宣传与金融教育工作,如政府部门可以采取金融知识下乡模式,丰富农户的金融知识以及对金融工具进行运用的能力,并在提升诚信意识的基础上为农村金融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最后,政府部门应当强化农村金融监测以及引导工作。在开展监测与引导工作的过程中,政府部门有必要根据不同地区金融发展的差异性,进行差别化的监管与引导,如在金融服务严重缺失的农村地区,政府部门有必要放宽对银行网点的监管指标,从而引导更多银行网点能够进入这一地区,并为这一地区金融发展活力的提升奠定良好基础。

主要参考文献:

[1]孙玉奎,冯乾.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差距关系研究——基于农村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整体的视角[J].农业技术经济,2014(11).

[2]张兵,刘丹,郑斌.农村金融发展缓解了农村居民内部收入差距吗?——基于中国省级数据的面板门槛回归模型分析[J].中国农村观察,2013(3).

[3]黄惠春,褚保金.我国县域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度研究——基于降低市场准入条件下江苏37个县域的经验数据[J].金融研究,2011(8).

[4]洪正,王万峰,周轶海.道德风险、监督结构与农村融资机制设计——兼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改革[J].金融研究,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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