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军
李文志是个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富二代,他的父亲李浩是当地很有名的企业家。李文志18岁时候,母亲去世,父亲又给他找了个漂亮的继母王小丹,李文志很不喜欢这个继母,因为母亲还在世时,王小丹就曾经插足他父母的婚姻。如今这个女人做了自己的继母,李文志就经常变着法子去整她;他还经常不着家、不服李浩的管教,父子俩的关系一度陷入僵持。
经过慎重考虑,李浩决定把李文志送去国外读书,一是为了规避家庭矛盾,二是希望儿子能学有所成,将来好接手家族企业。
李文志早就不想待在这个家了,在父亲的安排下去了美国。在美国期间,他学习非常刻苦。留学第二年的时候,继母王小丹生下弟弟李家俊,李文志更不愿回那个家了。
不知不觉,李文志在美國留学已经10年了,学有所成的他取得了博士学位,并和同是留学生的学妹乔帅走进婚姻。
李浩的年龄越来越大,思儿心切的他跑到美国去看望儿子。看到儿子学业和爱情都不错,李浩感到很欣慰。李浩的企业遇到了瓶颈,而且自己经营管理理念已经落伍,希望儿子能回国帮助自己。看着父亲双鬓的白发,李浩不禁心头一酸,答应了父亲的要求。父子二人冰释前嫌。
由于乔帅还没有完成学业,便先留在了美国,李文志则先行回国。通过李文志的整顿,家族企业很快就恢复了生机,而此时又传来乔帅怀孕的消息,要当爷爷的李浩万分激动。他开始有了把企业交给儿子经营的想法。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李浩父子二人去外地考察投资项目途中,不幸发生车祸不治身亡,而且两人的死亡先后时间不能确定。
李浩父子的丧事办完后,儿媳乔帅和婆婆王小丹在遗产继承的问题上发生了争执,那么到底该如何继承?乔帅腹中的胎儿还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又该如何继承李家的遗产?
能。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在没有遗嘱继承的情况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如果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但几个人辈分不同的,应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之间不发生继承,分别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继承遗产。
在这一事件中,李浩和李文志父子俩相互有继承权,而他们各自都有继承人。李浩和李文志辈分不同,因此可以推定李浩先死亡,李文志后死亡,李文志可以继承李浩的遗产,其继承的遗产份额再由他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
有。
《民法总则》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根据这条规定,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在分割遗产时,应为胎儿保留应有的遗产份额,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
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体,则该保留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
最终,乔帅为自己和腹中的胎儿争取到合法的继承遗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