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两减免、三补贴”支农惠农政策之一,是一项具有长远意义的强农惠民工程。自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密切关注、广大农民热烈欢迎。姚安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不断稳步推进实施,农业机械保有量不断增加,农业农机化水平不断提高,对促进农业生产节本增效、农民增加收入、提高农业生产现代化水平起到了强大的推进作用。
关键词:农机购置补贴;存在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3.3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8.10.023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利国利民,受到农民朋友的热烈欢迎。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力度不断加大,农民朋友购买农业机械的热情越来越高,姚安县的农业机械总动力从2015年175253千瓦增加至2017年193472千瓦,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也在不断提高。该县近3年来共办理购机补贴农机具3596台,补贴资金628万元,受益农户3311户;其中2015年共实施完成购机补贴农机具2330台,补贴资金230万元,受益农户2116户;2016年共实施完成购机补贴农机具1022台,补贴资金170万元,受益农户986户;2017年共实施完成购机补贴农机具244台,补贴资金228万元,受益农户197户。
姚安县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县农机推广站、各乡(镇)农机购置补贴办理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农机购置补贴程序和要求积极努力开展工作,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在工作中不断总结改进,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更加科学化,在不违反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政策原则要求前提下,又能最大限度的方便农民群众,让广大购机户方便快捷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手续,尽快的享受到购机补贴资金。但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了能够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工作更快、更好的落实,下面就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提出笔者的几点看法。
1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时间滞后
农机购置补贴方案和目录在农户购机前都很难下发,每年购机补贴产品目录的资金都有所调整,基层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的工作人员难以对想购机农户的询问作出准确回复,购机目录指导意义大打折扣;每年第一季度结束购机目录和指标才能下达,等到购机目录和指标下来,已经错过了农户购买农机具的黄金时期,闲置了的资金和农业机械没有能够及时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1.2农机购置补贴指标名额不足,不能满足农民购机需求
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倾向于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购机大户和大中型农业机械,虽说按报名顺序进行购机补贴,但实际优先对购买的大中型农业机械进行补贴,剩下指标名额才对小型农业机械进行补贴,例如姚安县2017年购机补贴农机具244台,补贴资金228万元;对比2015年购机补贴农机具2330台,补贴资金也就是230万元,2017年补贴农机具台数仅仅是2015年补贴台数的零头,而补贴资金仅仅相差2万元,大中型农业机械或设施补贴占了大头,小型农业机械补贴占比很少。
1.3补贴农机具的价格与市场价格存在差异,售后服务不完善
农机在购置补贴项目实施过程中,遵循的原则是农户自主购机,农户与经销商双方议价。在落实购机补贴工作中调查了解到,有的补贴农机具的销售价格比市场零售价还要高,究其原因是部分不良经销商在利益驱动下,抬高了农机具的销售价格,最终受损失的是购机农户,损害到的是他们的利益,导致农民群众对国家购机补贴政策产生误解。农机具的售后服务不到位,跟踪服务跟不上,尤其是到了春耕生产黄金时期,农机具配件等供应不及时,农机具损坏后不能及时修复,无法正常作业,从而影响了农机具效率的有效发挥,农机户不能及时进行机械作业取得收入,只能干着急。
1.4享受购机补贴的农机管理难度大,农机监理监管难
享受购机补贴的农机具,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规定,在两年内不得出租或过户转让,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有的购机户购置享受购机补贴的农业机械后,出租或私下转让给其他农户,在第二年又以其他人的名义争取购买农业机械享受购机补贴,给购机补贴管理工作带来困难;两年过后,转让了也不到农机监理部门办理过户等手续,农机监理部门在办理年度检验时,只要是手续齐全合法就能予以年检,很难发现农业机械已经转让。
1.5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及人员不足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需要开展大量的工作,采用多种宣传方式进行政策宣传、机械核实采集图片资料、打印相关表册等需要配备必要的设备,上级虽然安排了一定的工作经费,但所安排的工作经费仅仅能够进行一些政策宣传和表册的打印,不能很好地满足开展购机补贴工作的需要;姚安县乡(镇)的农机管理专职人员越来越少,近几年退休的比较多,又没有招考进新的农机管理员,在职的一些农机管理员还被当地党委政府抽调参与政府中心工作或安排到其他站(所)支持工作,开展购机补贴工作时也不可能回来参与开展工作,人员不足对购机补贴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
2对策及措施
2.1提前启动制定和颁布购机补贴方案目录和指标
在每年的大春生产来临之前,上级就要把农机购机补贴的方案目录和指标下到基层,这样可以让基层的农机管理部门很好的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开展宣傳,准确回答想购机的农户提出的相关问题,让农民吃上定心丸,引导农民及时进行农业机械的选择和购买。让他们放心的购买农业机械,在春耕时节把所购买的农业机械投入生产作业,这样就避免了购机后错过春耕作业贻误农时的矛盾,既提高了农业机械的利用率,又让购机农户当年投入资金购买农业机械当年就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形成良性循环,有利于推动农业机械化的健康发展。
2.2在对大中型农业机械补贴的同时加大对小型农业机械的补贴
姚安县近三年的农机购机补贴,2015、2016年根据上级购机补贴部署,重点是对小型农业机械进行补贴,两年补贴农机具3352台,补贴资金400万元;2017年上级对购机补贴重点做了大的调整,主要是对大中型农业机械进行补贴,补贴农机具仅244台,补贴资金228万元。这样调整以后,想购买小型农业机械的农户虽然报了名,购买了农业机械,但由于上级购机指标有限,最后享受不到购机补贴。虽然小型农业机械购机补贴享受的补贴资金比较少,有的不过100多元,但购买小型农业机械的农户数量比较多,在农业机械购置总数中,资金量不大但所占比率却比较大。为了能够确保农机化的健康稳定发展,建议上级在对大中型农业机械进行补贴的同时,适当增加购机补贴指标,对购买小型农业机械农户进行补贴。
2.3加强对农机销售市场售价和售后服务的监管
国家实行农机购置补贴的初衷,是要让購买农业机械的农户享受到国家政策的扶持,促进农业生产机械化的发展,而一些不良农机经销商借此时机,以原材料涨价、经营成本增加等理由擅自提高农机销售价格,出现享受购机补贴的农业机械价格高于市场零售价的怪现象。为此,建议政府尽快出台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管理办法,让农机管理部门有法可依,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的监管,规范农机经销商的销售行为,保障购机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督促农机生产厂家和经销商认真履行“三包”服务承诺,切实做好对购机补贴农机的维修保养、零配件供应等跟踪服务工作,确保农机在春耕大忙时节能够正常作业,不误农时。
2.4加强对购置补贴农机的监管
在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让农民享受到购机补贴政策带来实惠的同时,更应该加强对购置补贴农机的监管。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作出了相应的具体规定,如在两年内不得出租或过户转让,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有些购机户由于利益的驱使,违背购机时的承诺私下出租或转让,变相套取了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了能够切实做到对购置补贴农机的监管,农机购置补贴办理人员要和农机监理部门积极配合,及时把农机购置补贴的相关信息提供给农机监理部门,协助农机监理部门督促购置农业机械办理落户等手续;农机监理部门在办理年检严把安全技术检验的同时,应该加强对现有农机机主身份与购置补贴时机主身份的核查,若发现存在违规转让购置农业机械的行为,应立即与财政部门联系,追回农机购置财政补贴,进而打击违规倒卖购置补贴农机行为,强化农机购置补贴的规范管理。
2.5增加必要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强化农机队伍建设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范性要求比较高,需要开展大力宣传、核实采集图片、制作大量表格等等,姚安县的乡(镇)农机管理部门属于事业单位,没有其他经营收入,上级安排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远远不够用,为了能够更好的做好农机购置补贴相关工作,建议上级增加一定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乡(镇)农机管理人员抽调现象比较突出,在职从事农机管理工作的人员越来越少,难以保证农机管理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更好开展,建议上级农业主管部门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的协调,通过招考或让被抽调农机管理人员回农机管理岗位工作充实农机管理队伍,不断加强农机管理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教育培训,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能够顺利实施完成。
作者简介:陈志勇,大专学历,工程师,研究方向:农机安全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