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托槽隐形矫治器安全有效性分析

2018-06-07 02:43张龚敏陈卓郭嘉杰林卓立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广东广州510080
中国医疗器械信息 2018年9期
关键词:矫治器食品药品隐形

张龚敏 陈卓 郭嘉杰 林卓立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 (广东 广州 510080)

正畸矫治器是一种治疗牙齿错位畸形的装置。传统的口腔正畸采用镍钛合金弓丝与金属托槽相配合组成的固定矫治器,弹性弓丝穿过托槽的槽沟并传递矫正力,这种矫治器虽然能够很好地达到治疗效果,但是不够美观、舒适,同时口腔卫生维护不好,可能造成牙龈炎症、牙齿脱矿变色等损害。20世纪90年代以来,作为一种美观的正畸方法,无托槽隐形矫治器正畸矫正技术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重视。隐形矫治器优势在于其美观,佩戴时他人难以察觉;没有弓丝、托槽等异物,不易对口腔造成创伤,异物感不强;支抗控制较好,能够实现良好的转矩控制,对恒牙期非骨性牙颌畸形的非拔牙矫治具有良好的辅助治疗作用。

1.原材料控制及生产工艺

图1.无托槽隐形矫治器生产工艺流程

无托槽隐形矫治器一般由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牙胶片或其他适宜的聚酯等高分子材料经工艺加工制成。无托槽隐形矫治器生产工艺流程见图1。注册申报时需提供原材料相关的安全性评价报告,应当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原材料供应商并保存供方资质证明文件,建立档案[1]。采购记录应当满足可追溯要求,并应当制定口腔扫描数据及设计单的接收准则。建议在产品技术要中以附录列表的形式提供产品的原材料相关信息,如注册证编号、符合的标准等基本信息。

2.生物相容性评价

生物相容性评价接触时间应为产品与人体的最大累积作用时间。该产品应考虑如下项目:细胞毒性、致敏性、口腔黏膜刺激或皮内反应等并根据产品特殊使用形式考虑急性全身毒性、亚急性/亚慢性毒性、遗传毒性(Ames回复突变、染色体畸变、小鼠淋巴瘤突变)项目。

3.产品技术要求

产品技术要求主要包括医疗器械成品的性能指标和检验方法,其中性能指标是指可进行客观判定的成品的功能性、安全性指标以及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其他指标。产品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3]。产品技术要求中的性能指标应不低于YY 0270.2中的相关要求,检验方法应采用行业标准、药典中的方法,若采用其他方法则应选择经验证的方法并说明原因。参考指标如下:①物理性能。外观、容重、吸水值、溶解值、成型后弹性变量、夹持力、颜色、表面特性、成形性、孔隙(度)、极限挠曲强度、挠曲弹性模量、最大应力强度因子、总断裂功、表面粗糙度、色稳定性、密度、设计、咬合关系。②化学性能。酸碱度、PH值、重金属含量、还原物质、残余甲基丙烯酸甲酯单体(如适用)、增塑剂限值。③原材料应为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聚酯等高分子材料。④微生物指标(如适用)。

4.临床评价

无托槽隐形矫治器不属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三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产品。注册申请人应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通过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或开展临床试验。从安全性评价(如生物相容性、生物安全性等)、产品符合的国家/行业标准、适用范围、使用方法、禁忌症、防范措施和警告、交付状态等方面进行对比。

如开展临床试验应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公布的临床试验基地进行。临床试验应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及《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要求进行,同时应注意以下要求:确保受试人群具有代表性(区别成人和儿童,考虑申请的适应人群);临床试验例数为受试者人数,而不是使用隐形矫治器的数量;产品适应症及统计学的要求,一般采取随机同期对照的方式,即受试者随机分配至试验组和对照组,应明确对照组产品有效期、注册证号、生产商等信息;应明确进行临床研究的机构、负责人等信息。对临床试验中如何正确使用产品,生产企业应提供必要的培训。注册申请人在注册申报时,应当至少提交伦理委员会意见、临床试验方案和临床试验报告。临床试验报告应与临床试验方案保持一致,临床试验报告中需考虑所有病例是否全部完成随访,是否均纳入统计,明确失访原因。临床试验报告中需提交统计过程中用到的原始数据。临床试验报告应由研究单位根据统计分析报告,出具明确的临床试验结论。临床试验结论需能有效支持拟申请的适应症,注册审评同时考虑临床及统计学意义,注意事项及禁忌症需考虑排除人群、病例等。

5.小结

无托槽隐形矫治器与普通无源医疗器械产品在审评的原则和思路上并没有很大的区别,但该类定制式产品一般无适宜、适用的产品标准或技术审评指导原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技术审评工作中容易出现分歧。本文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基于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结合技术审评的要求及生产企业的研发经验对无托槽隐形矫治器的原材料控制、生物相容性评价、技术要求及临床评价等安全有效性方面进行分析,以期使无托槽隐形矫治器的注册技术审评工作更加完善,保证无托槽隐形矫治器产品的安全、有效。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定制式义齿的公告[S].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6年第195号,2016.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S].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2014.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的通告[S].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号,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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