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鑫
摘 要: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海外投资现状,然后阐述了私募股权基金在海外投资的作用,其中包括促进企业海外盈利、促进海外并购发展等等,最后总结了私募股权基金海外投资运用策略。本文将针对关于私募股权基金在海外投资中运用难点问题进行详细阐述。
关键词:私募股权基金;海外投资;基金市场
私募股权基金简称PE,是一种从事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基金,它的基金数量正在迅速增长中。自1984年以来,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已经经历了三十多年的发展历程,开始从“新生儿”成长起来。但是,为了推动本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必须积极探索私募股权基金在海外投资中的作用,拓展私募股权基金发展领域,稳固基金市场运行环境。
1现阶段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海外投资现状
1.1提升自身发展能力及水平成为海外投资的要点
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海外投资有着可扩大出口渠道、实现长远战略目标、促进贸易平衡、参与国际竞争等重要意义。而为了更好的发挥私募股权基金海外投资作用,必须在经济全球化发展背景下,把自身发展能力和水平作为主要发展要点,首先在海外投资活动进行时拓展高新技术和品牌的开发,降低成本,提升自身竞争力,并尝试建立更多的跨国公司,最后消除贸易壁垒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更好的实现中国企业“走出去”这一目标。
1.2私募股权基金海外投资日益火热
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报数据显示,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数量是11914家,基金数量是6471只,基金规模是1921亿美元,同比增长169%,占全球交易总额的48%。即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海外投资日益火热,为了更好的发挥私募股权基金海外投资正面作用,必须积极探索其未来发展方向。
2 私募股权基金在海外投资中的作用分析
2.1有利于促进企业海外盈利
私募股权基金它是一种以营利为目的的投资活动,中国企业可借助PE投资间接获得海外投资利润。与其他投资方式相比,PE强调专业化的分工,且往往具有较为丰富的投资经验,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投资者收益率。现阶段,我国握有大量的外汇储备,但外汇储备投资收益率较低,中国企业和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保险金等投资主体,应尝试借助PE这一渠道进入到海外投资市场。如此,可利用PE专业投资优势在全球范围内获得高回报,达到高收益率海外投资效果。
2.2促进海外并购的发展
从现阶段来看,私募股权基金在海外投资中的应用也可促进海外并购发展。PE作为一种金融性并购手段,它与战略性并购不同,允许企业采取杠杆收购方式,使得并购方可用银行借贷方式筹集并购资金来达到并购目的,并偿清原有债务,达到高收益率并购效果。此外,在海外并购发展中,如果借助PE途径实施杠杆收购可降低代理成本,并使得企业所有者和管理者成為利益共同体,共同完成公司内部治理工作,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逐步完善。除此之外,杠杆收购方式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企业债务数额,让企业管理者积极投入到工作中,寻求业绩改善的方法,优化配置企业内部资源,增强企业综合实力。
2.3促进海外贸易,降低政治风险
私募股权基金领域的发展可促进海外投资,降低政治风险。因联合PE参与海外投资这一种方式,可削弱国有企业并购主体角色,让西方国家投资审核机构不再对海外投资如此敏感。例如:由华为收购3Com公司案件可看出,联合PE参与海外并购也有失败的可能。在这一背景下,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海外贸易环境,应尝试探索国企与PE合作的有效模式,并借鉴PPP模式的成功经验,让其投资外延至海外投资的前提下,以“合作关系”界定股东参与身份,再以PE为主体实施并购。如此,不仅可规避外国政府对国企身份的审查,也可以相对灵活的合作方式进入投资市场,达到海外贸易活动目的。
2.4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财务风险
我国中小企业在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可通过PE这一途径参与跨国并购活动,减轻融资困难程度,获得一定的银行融资支持,以杠杆收购方式迅速适应到国际市场变化形势中。但这种跨国并购活动方式存在着一定风险,必须做好风险防范工作,降低风险发生几率。
3 私募股权基金在海外投资中运用的对策分析
3.1加强监管,对风险进行有效防范
私募股权基金在海外投资中的运用也有着偿还风险、内部交易风险、道德风险、“短期资金驱逐长期”风险、被收购企业质量下降风险等风险问题,在面对这一系列风险问题时,必须做好私募股权基金海外投资的监管工作。
首先,在私募股权基金海外投资进行时,需改变现阶段分头监管、无统一监管者和监管标准的障碍,明确核心监管部门。而因股权交易、市场退出、筹集资金等与私募股权投资资金运营密切相关,需结合我国国情来安排拥有丰富监管经验的机构负责监管基金在海外投资中的运用情况。同时,统一规定全国基金业协会自律组织权限,要求他们定期上交自律性组织登记备案,达到多层次监管效果。其次,在全球化经济发展背景下,为了促进海外投资的发展,应制定专门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法规,明确私募股权基金在海外投资中的各项要求和法律解释。包括合格投资者、管理人资格、运作模式等等,且进一步明确工商注册登记、避免重复征税等操作规程,让PE进入到监管范围内,逐步实现PE的投资风险和信息披露监管目标。再次,在私募股权基金海外投资监管作业开展时,需把避免出现系统性风险、规范行业发展模式、防止违法集资行为、防范违法活动界定为主要监管目标,而PE监管理念是加强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强化行业自律、加强事后督促检查力度等的管理。除此之外,为了有效防范私募股权基金海外投资风险,需建立一个可行性的合格投资者制度,并强化基金管理资质要求。这样一来,以相对专业化的形式来进一步防范海外投资风险。
3.2注重对融资途径进行完善,做好杠杆收购
为了做到私募股权基金在海外投资中的有效运用,应注重完善私募股权基金的融资途径,为杠杆收购做好充足准备。
首先,因PE法律框架尚未完善,不能作为发债主体完成融资工作,需在我国债券市场实际操作时,放宽债券市场发行主体,赋予PE发行债券主体资格,让中国企业可更好的借助PE参与海外贸易活动,甚至实施杠杆收购。其次,在私募股权基金可持续发展背景下,应适当放宽融资规模限制,不再局限于可转换公司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40%的比例限制,适当放宽这一比例。如此,可更好的满足企业资本需求,利用PE进行海外投资。再次,为了做好杠杆收购,也应适当放宽对高收益债券的管控,不再严格要求企业债和可转公司债必须有一定担保。这样一来,可提高PE从大型金融机构获取融资的比例,增加一些融资来源。但在高收益债券政策放宽的同时,必须革新相关法律制度,实时监管融资渠道,满足融资要求。
3.3完善资本市场,对退出途径进行完善
美国实践研究证明,完善多层次退出途径是发展PE的重要保证,我国在运用私募股权基金进行海外投资时也应逐步完善退出机制。为此,应从以下几个层面入手:
第一,为了完善资本市场,我国政府机构应尽快完善《兼并收购法》,在《兼并收购法》中明确PE是主要退出通道之一,并制定專门的法律法规用于收购退出途径的规范,创建一个健康的法律环境,支撑PE在海外投资中的进一步运用;
第二,为了完善私募股权基金在海外投资中运用的退出途径,应加快“新三板”建设步伐,以新三板来代替原有IPO退出途径,更好的保证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者利益。同时,因新三板强调了对中介服务的依赖,需在这一背景下提高产品定价能力,维护买卖双方的良好通信,以不对称信息程度降低方式促进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
第三,在私募股权基金退出途径完善时,必须重点解决产权交易市场中的诚信问题,首先建立一个内部信用体系,然后利用银行诚信系统分析诚信危机,最后通过对欺诈行为的严厉打击,维护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达到退出方式完善目的。
3.4给予一定税收优惠,为海外投资提供针对性服务
在私募股权基金海外投资活动进行时,为了营造良好的海外贸易环境,应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尽可能的减免高科技、战略性等新兴产业PE所得税。比如,在征收新设立的私募股权基金税款时,应结合公司的注册资本规模,给予其一定的资金奖励并增设购置补贴,并且实行免征房产税三年的优惠政策,促进私募股权基金公司积极拓展自身业务。同时,在海外投资针对性服务供给时,应鼓励中介机构增设更多的中介服务,包括财务顾问、资信评级、会计等等,为海外投资创造良好的软环境。除此之外,鼓励地方商业银行提供并购贷款、基金托管等业务,为PE海外投资做好充足准备。
综上可知,私募股权基金在海外投资中的运用,不仅可以促进企业海外盈利,也可促进海外并购、海外贸易等活动的发展。在这一背景下,应从加强私募股权基金风险监管、注重拓展基金融资途径、完善金融市场、给予一定税收优惠四方面入手,强化私募股权基金的有效运用,让私募股权基金作用发挥到最大程度,且使得中国企业“走出去”道路越来越宽,在海外投资市场上有更为出色的表现,探索到更好的发展道路,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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