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静
摘 要:宋代商品经济的发达以及粮食作物的商品化使得花卉种植业从农桑种植中剥离出来,花户群体诞生并大规模出现。宋代的花户群体既具有农户的性质,又包含了商人的特质,农商合一是花户自诞生伊始便具有并伴随始终的特征,这一特征也无不体现在花户群体的分类、花户的收入来源,以及宋代花户群体的影响上。
关键词:宋代; 花户; 花卉种植; 卖花翁; 接花工
随着经济重心的南移、粮食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园林之风的盛行,花卉种植逐步从农桑种植中剥离出来并成为一个新型行业,花户群体扩大。何为花户?花户,即以花为业者,狭义的花户指从农桑生产中剥离出来专门从事花卉产销之人,既种花又卖花;而广义的花户则指凭借花卉栽植或销售为职业谋取经济利益之人,既包含了狭义的花户,又包括花园雇工、花卉商贩等。他们栽植花卉的目的不是为了精神层面上的欣赏,而是谋取利益。陆游的“以花为粮如蜜蜂”便概述了花户的这一性质。本文在吸收前人成果的基础上,从花户的分类、花户的经济来源、花户群体的影响三个方面对这一群体进行初步探讨,不足之处,还望指正。
一、宋代花户的分类
按其占有生产资料多寡为第一原则、是否自食其力或受雇于人为第二原则,宋代的花户主要分为拥有大面积田地花圃的花园主、占有不大规模生产资料的花农、不占有生产资料且受雇于人的园丁和接花工、既不占有生产资料也不受雇于人的花卉商贩四类。
1. 拥有大面积田地、花圃所有权的花园主
花园主由于财富拥有程度较高,可购置田产,因而种花规模较大。拥有“南北二圃,所种几于五六万株”[王观:扬州芍药谱.中华书局,1985.2.]的扬州朱氏应当属自古种花最盛者。彭州的三井李氏、刘村毋氏、城中苏氏、城西李氏皆有余力修建亭馆,也属此类。花园主普遍采取雇佣他人的方式种植花卉,也大多聘请接花工嫁接花卉。嫁接过的花比凡品佳,价格亦高。不菲的收入又能继续用于扩大种植规模和聘请有名的接花工改良花品。如此循环,花园主所植之花占到了花卉种植和花卉贸易中的大部分,花中精品也大多出于此,其收入水平也在整个花户群体中居于上层。他们主要分布在扬州、洛阳、天彭、临安等重要花卉产销基地和大城市。
2.占有不大规模田地、处于基本自食其力半自食其力状态的花农
相对于花园主而言,花农的数量庞大,分布遍及全国各中小城市以及县镇。花农由于占有的生产资料不多,基本自食其力,在花卉产销旺季及经营状况良好之时也偶尔采取半自食其力的方式进行花卉种植。也正因花农占有的生产资料不多,能用于扩大再生产以及改良花卉品种的资料不多,因而所出之花多为凡品,售价也相对低廉。
3.不占有生产资料、仅受雇于人的花园雇工
由于不占有生产资料,这类花户采取受雇于人的方式从事花卉种植。而花园雇工又分为具有一定技术水平的接花工以及不具备嫁接技术、仅从事基础性栽培花卉事务的园丁。接花工技有所长却无足够金钱置地修花圃,不得不暂时受雇于大家,“(门园子)豪家无不邀之,姚黄接头直五千”[陈景沂:全芳备祖.农业出版社,1982.122.]。待赚足金钱后,便会自立门户,成为拥有花圃所有权的花农,如“善接花,以为生。买地于崇德寺前,治花圃”[陈景沂:全芳备祖.农业出版社,1982.131.]的门氏子。可见,接花工具有向花农、花园主转化的可能性。较接花工而言,园丁只能从事一般性工作,如培土、修枝等。虽同为雇工,但相对接花工来说工资较为微薄,只能“自饱栽花利,月给杨家得几何”[朱彭:南宋古迹考.中华书局,1985.45.],难有赚足金钱自置花圃的一天。
4.既不占有生产资料、也不受雇于人的花卉商贩
花贩只卖花不种花、通过转卖花卉赚取金钱。唐诗中便已有花贩的身影。段成式在《酉阳杂俎》言:“洛中鬻花木者,言篙山深处,有碧色玫瑰,而今亡矣。”[李昉:太平广记.中华书局,1961.3320.]此鬻花木者,便是到嵩山采摘花卉。陆游曾于淳熙丁酉岁得一数百苞径大如尺的牡丹,乃“成都帅以善价私售于花户”[陆游:渭南文集.商务印书馆,1936.370.]。此时花户经营的便是收购鲜花转而卖之。欧阳修言魏花来自于樵者“斫以卖魏氏”[欧阳修:欧阳文忠公文集.商务印书馆,1936.540.],杜范曾遇一花户将绝涧得来的梅花移盆转卖,这二者所得花卉皆不依靠自己栽培或雇佣他人培植,而是通过樵采或从他处购买的方式获得,再转手卖出、赚取金钱维持生计,二者皆为花卉商贩。
二、宋代花户的收入来源
花户的收入来源多样,但总体而言,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卖花费
卖花费是花户经营花卉的最直接、最可观的收入。卖花的场所以花市、花团为主,“卖花者以马头竹篮盛之,歌叫于市,买者纷然”[吴自牧:梦粱录.中华书局,1985.14.]。花户还走街串巷兜售花卉,“担上青红相逐定”[张鎡:南湖集.中华书局,1985.100.];如遇绝佳之品,还有买者直接到种花人家中购买。关于花卉消费的支出,《西湖老人繁胜录》里对临安城端午节一早上的花卉消费做了一个估算,假设每家买花一百钱,那么钱塘仅在端午节一早便可消费一万贯的买花钱。由此可侧面推断宋朝卖花翁的卖花收入。
卖花收入受花卉品种、经营策略、市场等影响。不同品种花卉的价格不样,名品之花的价格比普通的要高。品种好的花卉价格能賣到一枝上千甚至更高,如“双头红初出时,一本花取直至三十千”[陆游:渭南文集.商务印书馆,1936.370.]。李铨有牡丹“一朵千金”[陈景沂:全芳备祖.农业出版社,1982.172.]之言;稍次一点的花品价格在百钱左右,杨万里有“百钱担上买一株”[杨万里:诚斋集.商务印书馆,1936.217.]之语;而对于那些凡品之花,有的甚至不值半分钱。经营策略的不同也会导致卖花者收入的差异。《马塍种花翁》描述白发翁和年少郎由于使用不同的经营策略,导致“价重无人顾”和“价廉争夺去”两种截然相反的结果[许棐:梅屋集.台湾商务印书馆,2008.205-206.]。陆游曾在会稽城南遇一陈姓卖花翁,所得卖花钱不是用于维持家庭生活及扩大再生产,而是悉送酒家,导致“屋破见青天,盎中米常空”[陆游:剑南诗稿.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1706.]。这也是由于花户自身经营策略导致收入的差距。市场规律也会影响到花户的卖花收入。戴复古《郭外翁》记载了一位由于供需关系等市场原因导致种花无处卖的花户生活艰辛之景[详见戴复古:石屏诗集.上海书店出版社,1985.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