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丽颖 刘武阳
摘 要 县级公安机关对所属民警进行绩效考评有利于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为公安管理的其他活动提供依据,增强队伍活力,提高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但当前县级公安机关民警绩效考评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就这些问题,提出了加强县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评工作的对策。
关键词 人民警察 绩效考评 对策
中图分类号:D631.1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x.2018.01.073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Performance Appraisal of People's
Police at County Level in China
ZHOU Liying[1], LIU Wuyang[2]
([1] Xiangtan University, Xiangtan, Hunan 411100;
[2] Hunan Police Academy, Changsha, Hunan 410138)
Abstract The performance appraisal of the county level public security organs for the civilian police is conducive to mobilizing the enthusiasm of the police, providing basis for other activities of public security management, enhancing the vitality of the team and improving the overall combat effectiveness of 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s. However, there are still some problems in the performance appraisal of county level public security organs.
Keywords peoples police; performance appraisal; countermeasures
公安機关人民警察作为公务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考评工作同公务员考评工作有许多共同点同时又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评是指公安机关运用系统科学的方法、标准,对所属民警的专业知识素养以及在一段时间内的工作态度等进行评价,结合其在这段时间的出勤和所取得的工作成绩获得最终结果,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被评价民警,从而使其工作得到不断改善和提升。
1 加强县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评工作的意义
1.1 有利于调动民警工作的积极性,激发民警潜能
绩效考评具有激励作用。公平公正的绩效考评是民警了解自己、了解同事的一个好渠道。在这个过程中,民警能够互相了解,看见自己与他人的差距,取长补短,不断学习;还能够使民警在了解到组织对自己绩效的肯定后,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动力和内在潜能。合理的绩效考评指标能够指导民警意识岗位的职责所在,把握工作方向和重点,合理定位自己的工作范围,强化公正执法、科学执法。
1.2 有利于优化公安机关警力资源结构,提高战斗力
绩效考评具有诊断作用。一套科学、行之有效的考评方案有利于公安机关了解所属民警能力、态度、方法等方面的差异,确定培训需求或遴选需要进行培训的人,并检验培训效果,为科学合理用人用才奠定良好的基础;有利于确定组织目标和前进方向,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改进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管理。
1.3 有利于促进公安机关的规范化建设
绩效考评具有改进作用。它不仅能提高民警的工作效能,还能为公安管理的其他活动提供依据,促进公安机关的规范化建设。人民群众参与民警绩效考评,能够加强公安机关民警和人民群众的沟通,提高民警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质量,也有利于公安机关贯彻群众路线。另外,人民群众的参与也是来自组织外部的一种监督,有利于促进公安机关规范化建设和公安事业的发展。
2 县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评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考评体系设计缺乏科学性
一方面,有的县级公安机关图省事,完全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规定进行绩效考评,只从宏观把握,没有考虑细节;或复制其他机关单位的绩效考评做法,没有考虑自己所管辖地区的公安工作环境、单位民警特征和群众特点。形式主义不仅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还容易挫伤民警工作积极性,导致民警工作起来没有方向感。另一方面,有的县级公安机关“有心无力”,有科学设计绩效考评体系的心,却没有进行科学设计的能力,缺乏理论和技术指导,指标权重往往由领导个人经验和偏好决定。这样的考评可操作性小、缺乏可比性。
2.2 考评配套机制缺失
第一,信息公开机制缺失:考评内部化有余而公开性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群众是人民警察的主要服务对象,但许多县级公安机关在考评民警的过程中,没有人民群众的参与。第二,反馈机制缺失:考评结果没有及时反馈给被考评民警,没有及时与民警进行沟通;考评结束后只把结果通知,具体的得分扣分没有告知,民警不知道自己的缺点所在。第三,申诉机制缺失:民警若发现考评过程不公正或对考评结果有异议却申诉无门,有的即使递交申诉也没有得到回复。
2.3 考评认知偏差
一方面,许多基层被考评民警对考评工作的目的认知有偏差。有的民警认为考评就是为了扣钱,有的认为考评就是浪费时间没事找事,因此而弄虚作假造材料或者敷衍了事。这些错误的认知都大大增加了考评工作的难度。另一方面,考评者对考评制度本身意义的认知也存在偏差。有的考评者怕得罪人,或者因为所谓的集体温情、内部团结就不评定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而使所有被考评民警的考评结果相差不大;有的考评者没有认识到绩效考评的重要性,通常完成任务了事。
2.4 考评独立性不足
大部分县级公安机关没有常设的考评机构和专业的考评人。只有每到年终考评时或者上级要检查时才成立临时的考评小组,且这种考评小组一般是按照所有工作的领导关系临时拼凑而成,其成员往往缺乏专业的考评知识。考评人不懂考评的方法和程序,很少去想如何做好考评工作,只是想如何像完成其他工作一样尽快完成本次任务,有的甚至只凭主观印象作出一个笼统的评价。另一方面,在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和社会文化影响下,人情关系极易影响绩效考评工作。这就很难对民警绩效做出客观和准确的评价。
2.5 考评结果利用率低
绩效考评结果有多种用途,主要用于员工发展计划、培训开发、薪酬调整、奖金发放和人事变动等。在公安机关组织中民警的绩效考评可以为奖惩、晋升、调职、培训等提供依据,还可以用来检验民警招聘的有效性,为民警提供职业生涯规划的信息。但有些县级公安机关在考评结束后没有按照制度规定实施相应的奖惩,考评失去了应有的意义;有些单位的考评结果则只作为绩效工资的依据,没有与晋升、降职、培训、调岗等工作挂钩,绩效考评与其它人力资源管理环节严重脱节,没有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结果的作用。
3 加强县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评工作的对策
3.1 科学设定绩效考评体系
一是目标要合理,应结合组织目标和民警的个人目标来确定合适的整体目标。目标要符合smart原则(具体的、可衡量的、有行动导向的、现实的、有时间限制的)。二是程序要规范,注意分级别、分岗位考评,增加考评的针对性;注意定期考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增加考评的全面性。三是标准要量化,以定量考评为主,定性考评为辅,能定量考评的要尽量做到定量考评。在确定标准时可以聘请专业的数据统计公司,针对当地公安工作的特点和具体的公安业务进行分析,依托信息技术建立数学模型,设计相应的指标权重配比。
3.2 完善配套机制,加强监督
一是公开信息,增强群众参与的力度。人民警察的工作主要是打击犯罪,服务人民。服务的质量如何,人民群众是否满意,应该由人民群众决定。在实施绩效考评时,通过宣传告知群众,能够了解群众意见,增加对工作环境的把握。二是及时反馈。反馈方式可采取面谈或书面考评意见签字,以加强考评者和被考评民警的交流,使被考评民警了解自己的优缺点,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改进。三是建立申诉制度。这是考评工作公平公正的一种保障,也是对被考评民警权利的保障。被考评民警如果在被考评的过程中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发现了不公正的现象或者对考评结果有异议,可向公安机关政工人事部门申请考评复核。在这个过程中,组织可以发现考评工作存在的问题,了解民警对考评的意见,缓解民警对考评的不满情绪。
3.3 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整体认识
一是机关领导和管理者要加强对绩效考评知识的学习,认识到绩效考评对警力资源和组织发展的重要性。二是考评者要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知识的学习,提高对绩效考评的认识,提升考评工作能力。这是对制度执行者的基本要求。在学习的过程中,考评者还应该明确职责,消除怕得罪人的心理,坚持公平公正、按制度办事。三是强化对被考评民警的绩效考评知识培训。通过信件或网络征集民警对考评指标、评价方法、奖惩力度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结合科学的方法确定考评体系后,再开展动员座谈会等活动,使被考评者了解考评工作的程序、指标权重,尽可能使考评方案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支持。
3.4 注重考评结果应用实效性
在结果应用上着力解决考用结合的问题:一是将考评结果与物质奖惩挂钩。人不仅是社会人也是经济人,对于大部分县级公安机关民警来说,经济利益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确定物质奖惩时,要注意考评周期和奖惩幅度的关系,并根据考评效果适时地调整。二是与人力资源管理其他环节挂钩。在评优评先或升职加薪时优先考虑考评分数靠前的民警,对于靠后的民警则应该加强培训学习,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并起到激励作用。三是与单位集体荣誉挂钩。个人与组织是不可分割的,将单位民警的绩效考评与该单位的荣誉挂钩,不仅可以增强该单位领导和民警对绩效考评的重视,还能增强凝聚力。
4 结语
绩效考评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公安机关不可或缺的一个管理工具。合理的绩效考评有助于我们发现问题、诊断问题和不断改进公安工作,促进公安机关和民警提高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加强县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评工作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和发展。
本文系2016年湖南省公安厅科技计划项目《县级公安机关民警绩效考评体系研究与设计》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 程连昌,李文燕.公安基础知识[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
[2] 曲京璞.公安机关现行绩效考评的三大症结[J].北京人民警擦学报,2006(5):73-76.
[3] 徐南山.公安機关考核制度的改革的探索[J].法制与社会,2013(8):171-172.
[4] 刘海熙.县级公安机关民警绩效考核研究.中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
[5] 刘乃兴.对增强公安机关绩效考评科学性的思考[J].辽宁警察学院学报,2015(2):1-7.
[6] 刘武阳,周丽颖,阳荣华.加强公安机关考核工作的若干思考[J].科教导刊,2017(15):163-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