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君
河流为城市的发展和人类的生活带来了丰富的物质资源,也提供了便捷有效的运输条件。河道在经济、生态、文化等众多领域都拥有不可替代的地位。而随着经济的发展,人类对河道的开发和利用工作更加多样化,其管理工作也变得更为复杂。河道管理工作,不仅涉及河道保护工作,也与航道、土地管理、生态保护、城市建设等多个领域有着密切的联系,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河道管理的基本概念
(1)河道管理的定义。广义的河道,是指河道本身的水流与河床,以及其边缘的一系列附属物,如堤防、河滩、沙洲、岸线和护堤地等。河道管理,就是指行政部门利用技术、经济、法律法规等管理手段,对人类在河道范围内的经济开发等活动进行管理的过程。所管理的活动通常会影响河流的稳定及其防洪与输水功能,为更好地发挥河流的防洪排澇、航运、供水、养殖等综合功能,必须对河道的建设、环境保护等工作进行管理。
(2)河道管理的基本内容与范围。河道管理的主体必须是明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国河道的主管部门;而区域河道主管机关则是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国家为了统筹兼顾各个地区河道上下游、各支流之间的利益,在统一主管的前提下实施了河道的分级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对河道管理的对象有相关规定,对于没有设置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限定为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与滩地,而设置堤防的河道,其水域、滩地、两岸的堤防和护堤地等,均属于河道管理范围。
(3)河道管理的相关关系。河道管理与航道、土地管理之间存在一定的责任划分与相互关系。需要明确,河道的范围大于航道,河道管理畅通有效,对航道的安全运行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而河道与土地管理之间则存在一定的制约管理,如对于经常过水的土地和河滩,不宜做任何土地建设和管理工作使用,即使过水频率不高的部分,也不宜种植妨碍行洪和易造成污染堵塞的作物。需要注意的是,在水位等方面的要求中,河道管理与航道管理仍然存在着不同的管理倾向,因此,协调好河道管理与其余管理之间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河道管理的现状
(1)河道管理的责任落实不到位。河道管理的责任划分矛盾主要体现在大型河流的管理上。由于大型河道流经范围广、涉及利益复杂,常常形成多个管理主体共存,且责任范围相互交叉等问题,使得各个部门相互之间不能形成很好的职能配合。执法主体不明确,不能很好地落实国家对河道管理制定的相关法律条例,也是影响河道管理效率的重点问题。
(2)违规开发建设现象严重。对河道的违规开发和滥用表现在多个方面,最为典型的是未经过政府审批和环保评估的采砂、围河造田、违规建设种植等。大肆采挖河道,不仅会对河道航运和河床安全造成影响,也会影响到河道两侧的房屋、农田等。而一些地区也存在不考虑地理条件进行违法造田的行为,使得河道滩涂大量萎缩,既破坏了生态环境,也降低了河道对洪涝的调节能力。
(3)环保意识与管理薄弱。除了违规开发对河道环保生态功能的影响以外,一些单位和群众的环保意识薄弱,违法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排放污水、堆积废弃物等,也大大影响了河道的生态环境。而平日里相关部门对河道环保的宣传工作也较为欠缺,群众对河流保护所知尚少。
河道管理问题的解决措施
(1)完善河道管理责任体系。要完善河道管理的责任体系,首先要明确河道管理的责任落实主体。河道管理应当由地方政府总负责,由党政主要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并由水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制度的实施。河道管理的各级之间,以及各个区域的水行政管理部门之间要建立良好的沟通制度,共同探讨河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协调部署当前重要的管理工作。尤其是针对污水排放、乱批乱建、违法采挖等难以彻底治理的问题,要联合环保、环卫和城建等多个部门,协调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另外,针对执行单位自身,也要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杜绝在职能部门中产生执法不严甚至消极怠工等工作作风问题。创新管理手段也十分重要,例如对于污水治理,与其一味靠堵,不如协调引进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督促污水处理达标后再进行排放。
(2)加强河道建设管理。对于涉及河道行洪、环保等问题的工程建设,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管理力度。一方面,对于公共设施、围河造田等可能危及河流生态安全的工程,要进行严格的评估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强河道堤岸防护、景观设计、绿化等有利于河道生态环境改善的工程建设。总而言之,涉河工程的建设,要突出河道的生态功能,体现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建设理念。同时,要加强河道的稽查工作,依法检查涉河工程的审批资格,严厉打击河道内乱采乱建行为,尤其是要打击危及河道安全的行为,及时拆除河道内的违法建筑。定时进行河道水质监测,及时发现河道水质的变化,利于进行对污染的防治工作。
(3)强化环保意识宣传与环保工作管理。对河道环保工作进行有的放矢的宣传是十分必要的。尤其是针对不加处理地进行河流排污的情况,不仅要从法治层面进行严厉打击,也要通过多种渠道和载体,对群众进行环保宣传,加强其保护河道环境的自觉性。面向河道行政主管部门的干部职工,也要加强环保法治宣传,加强对环保监督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执法活动的主动性和效率。同时,在对于涉河违法行为的打击上,也要加强群众工作,动员更多的人为河道管理工作贡献力量,与违法行为做斗争,捍卫自身的权利。对环保执法人员自身来说,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自身的环保执法素养也是十分必要的。
切实有效的河道管理工作,不仅有利于河道抗洪等水文调节功能的保护,也有利于地区生态建设。要解决河道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要多个部门联合起来,划分责任、协调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