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峰 王彤 荆宝慧
【摘 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一话题贯穿古今。在古代,道家学派认为天是自然,而人则是自然的一部分;儒家学派认为天是一种道德观念和原则的本原,人心中本来就具有道德原则,这种天人合一乃是一种自然。19世纪马克思提出了“人以自然和谐相处”自然观。中国共产党在十九大报告指明:在重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四个方面的建设外着重强调生态文明的建设。可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一直以来都是时代主题。本文主要围绕人为什么要与自然和谐相处和人如何与自然和谐相处两大主题进行叙述。
【关键词】人与自然;和谐;生态文明
人本来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在整个自然界中,人作为一个有意识的高级的个体是从自然界中逐渐分化出来的。面对庞大的自然界,我们想要生存、获益,最根本的途径是认识到自然界中的规律并且加以利用,绝不是对自然界进行奴役。从古至今,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历经了三个阶段。首先,是人依赖自然界的时期。从奴隶社会开始一直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工业革命以前是人类依赖自然的时期。这一阶段,人类的生产力比较落后,还不能全面的认识大自然,人对自然对充满依赖、崇拜。人们对于自然知之甚少,对于自然界出现的各种现象报以敬畏的心态,认为自然界可以主宰一切,而自然界出现的所有自然灾害都被认为是大自然给人类的惩罚及人类的劫数,此时的人类还处于蒙昧时期,因此只能完全依附自然界。其次,是人类利用自然的时期。即工业革命后,由于机器大工业的到来,生产力迅速提高,人类开始利用大机器对大自然进行开发利用,无节制索取自然界的能源,对大自然造成严重的破坏。这个时期的人们利用大自然的各种条件和资源,通过各种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忽略了对大自然的伤害。这种不计一切地对大自然进行索取的做法破坏了自然的生态平衡,而自然对人们的报复,才刚刚开始。最后,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时期。由于人类对自然界进行无节制的索取,自然界开始报复人类,生态破坏,环境恶化等现象丛出不穷,人们在经历了各种自然气候异常、各种自然 灾害频发的现象中逐渐认识到保护自然的重要性,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才是千秋万代的大事业,而不是为了一己之私去破坏自然损害子孙后代的生存环境。人类意识到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我们可以通过认识到的规律,对自然进行改造,从而实现自我的发展,反过来,那么自然就可以要人类为自己的肆意妄为而付出巨大的代价。人类要依赖自然才能生存,自然相应的为人类提供了生活所必需的生活和生产资料。当发生天灾时,我们认为自然在报复我们,而我们是否想过,这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就出现在我们自身。
因此,如何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建设美好家园的同时不破坏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是人类当下应该思考并做出切实行动的一个问题。
一、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理念
恩格斯曾说过“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因为,“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在有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讲话中,曾多次提及关于“理念”一词。其中成为核心并被反复提倡的理念,就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和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等基本理念。我们必须改变传统的以人类为中心的固有观念,树立新型的人和自然相辅相成,相互依存的观念,对自己在世界中所处的地位理性看待,在实现人类发展的同时,保证自己的行为活动不危害到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因此,只有树立人和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理念,才能更好地进行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升,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二、构成生态化的生产生活方式,将生态文明落实到现实实践
当然,生态文明观的建立不是在口头上实现的,而是要切实实践的。生态文明是工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傳统工业化的迅猛发展,在创造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付出了沉重的生态环境代价。在十七大报告中曾指出,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将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化,细分到每户家庭,并要求其严格执行。因此在现阶段,应该将生产模式转变为资源投入低、产值高、环境破坏小的形式。而为了高效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我们必须注意能源的开发问题和资源的利用问题。将现代技术与自然界的现状相结合,建立科学的能源利用模式,发展清洁型能源、利用可再生能源,对于不可再生资源,提高其资源的利用效率。
三、培养高质量人才,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供人才保障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不仅仅只是注意保护环境这样的小事。我们应该培养更多的关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方面的人才,用专业的人才来切实推动人与自然和谐方面的工程建设,加强对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方面的研究。这样遇到人与自然之间的问题的时候,才不至于手忙脚乱。
四、构建完善的生态法律制度系统,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法律制度的约束,健全的法律实际是生态保护的强有力保障,是生态环境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或者违规企业对环境进行破坏以牟利,这时候就可以利用法律强制制止,对破坏环境的行为予以追究,同时防患于未然。同时,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系统,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
综上所述,只有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才能为建设美丽中国增光添彩。在现阶段,经济发展迅速,生态文明建设刻不容缓。而我们作为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接班人,作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当代青年,更应该肩负起历史所赋予我们的使命和责任。在经济日益发展和繁荣的今天,我们更应该注意生态文明建设,为我们美丽的家园而努力奋斗。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一美好愿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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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陆倩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广西农学报
[3]陈金青.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理想[J].福建论坛,2015.05.05
[4]钟章文.斗争:一条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之路[J].世纪桥,2015.02.20
作者简介:
李玉峰(1995.11-),男,汉族,籍贯河北省邯郸市。
王彤(1998.3-),女,汉族,籍贯山东省临沂市。
荆宝慧(1997.12-),女,汉族,籍贯山东省潍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