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星
【摘要】上市公司会计舞弊能够给投资人带来巨大的危险,也扰乱了社会秩序。本文从内部管理方面、审计方面、社会监督方面给出相关的对策建议,以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的会计行为。
【关键词】上市公司 会计舞弊 治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同类型公司的数量逐渐增加,商场竞争日益激烈,许多公司为了获取更高利润,不断寻求法律漏洞,进行财务舞弊,如著名的万福生科财务舞弊案件。财务舞弊行为大大影响了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波及了其他企业的良性竞争环境,扰乱了社会秩序。万福生科此类的造假案不仅严重危害到了投资者的利益,也损害了资本市场的合理有效的运行。同时也曝露出我国上市公司在内部管理方面、审计方面、社会监督方面等的不足,本文从以下角度给出目关对策建议。
一、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是一种全公司人员参与的控制,人人都有责任。不管是企业的管理层还是员工都应该建立现代化经营的观念,提高员工对风险的敏感反应。应当以主人公的心态积极参与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实行,并积极担负起相应的责任。万福生科的内部控制制度的缺漏导致了企业管理制度的缺陷,所以给财务舞弊提供了有机可乘的漏洞。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不仅有员T的参与,还应该强调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作用。万福生科的管理制度落后,都是由董事长一个人说了算,没有使各管理层真正起到相互监督约束的作用。本文认为可以通过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从而使公司更加有序高效的运营。具体措施如下:
1.轮换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是不属于公司股东或者管理层之间,也不在公司担任某种职位,并与公司或公司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可以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是独立董事的最基本特征。但事实上,中国的独立董事大多是由大股东指定,这样大股东就可以轻易利用手中的股权优势,在董事会中安插白己的人,进而对公司的具体经营环节进行控制。这样的缺点是独立董事缺乏动力去为公司获取利益,甚至为了讨好大股东而卑躬屈膝,面对公司的中小违规事项时可能睁只眼闭只眼的忽略,从而失去其有效监督的独立性作用。實行定期轮换,将会使公司董事为公司同时也是为自己的长期利益着想,从而真正实现监督作用。
2.健全公司的监事会制度
我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对监事会的监督均有明确规定,由此可见本国企业内部监督系统中监事会的重要性。
首先,应该将监事会成员的身份和行政地位保持独立。将其与企业利益脱离,避免监事会成员为了自身利益,与企业管理者联合作弊。另外,监事会成员的职位不由管理层直接决定,可以由公司员工投票选定或者由其他机构直接认命,避免监事会成员由于受上层领导的压力无法公正的实施监督权。
其次,保证监事会的知情权。公司应该采取措施保障监事会的知情权,如制定相关的会议旁听制度,企业文件和资料送达制度等,及时向监事会提交必需的信息和材料,使得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有力的监察、检查和评价。总经理应当根据监事会的要求,在保证真实性的前提下及时汇报公司重要合约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企业损益情况。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股东大会反映公司管理层以上职位者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甚至也可以直接向证券监管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汇报。
3.对经理层进行合理的激励
为了促使经理层能够真正为公司的经营目标而努力,将个人利益与其公司利益捆绑,使其真正做到尽力去工作。近年来,股权激励方式在我国部分地区和企业得到了应用。具体有实股激励,期股激励,股票期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层收购等方式。其中,将期股激励和股票期权激励相结合的股权激励机制最合理又有效。主要实施方式是:将年薪和奖金中的一部分用现金发放,一部分用于购买公司股票,但经营者拥有的是股票的分红权,没有处置权。但到了任职期满后,被赋予人可以使用这种权利,也可以放弃这种权利。行权后其所获得的收益就是市场价格与行权价格中间的差价。采用这种方式,由于股票的市场价格会根据公司的经营成果进行表现,所以如果公司经营得好,公司的净资产就对增值,反之,则不然。这样的做法,既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挂钩,避免经理人为了自己的收益做出不利于公司利益的事情,同时经理层的经济利益会在公司今后的发展中逐渐实现,这对经理层来说将会关注公司的长期发展,而非短暂目标。
二、健全法律法规
国家的法律法规才是杜绝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的根本对策,因此就需要国家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保障我国的上市公司财务管理。本文认为只有用法律的权威对那些违法行为进行管束,才会让那些想要财务舞弊的人会有所忌惮。目前我国对财务舞弊行为的处罚力度较小,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与舞弊者在上市公司动辄几千万甚至几亿元的舞弊金额,根本不值得一提。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舞弊者往往愿意为此一搏。所以,相关法规应该加大相关的处罚力度。
首先,提升处罚金额。根据舞弊者所得到的舞弊收益按比率进行罚款。通过大规模的财务处罚来增加财务公司造假的成本,使财务公司造假的收益要远远小于其可能存在的成本,从而增强处罚的约束力。
其次,加强对上市公司高层管理者的处罚力度。在处罚人员的基础上对是带头造假的高层管理者的民事和刑事责任进行加重判决,并对高层管理者加大处罚,加大舞弊成本起到警示作用。
再次,增大审计欺诈的处罚力度。如果上市公司进行严重的财务舞弊,负责其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不会丝毫没有察觉,大多数情况是注册会计师担心丢失客户从而隐瞒财务舞弊。这样的情况导致审计师存在的意义没有实现,审计和公司联合舞弊使得财务舞弊更难被发觉。所以,应该增大审计欺诈的处罚力度,确保审计人员不会因为隐瞒舞弊的成本而同意与公司一起舞弊造假。
三、强化社会监督
当今高效,快速便捷的互联网路,对于信息的发布,共享提供了一个非常有利的平台。利用互联网进行定期的信息披露,实现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实时,动态的监管。各级主管可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有关规定向企业监事会反应,监事会再开展监督工作。各级审计机关应根据《审计法》及《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对上市公司企业财务的真实、合法进行审计监督。证券监管机构应充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上市公司的督察力度,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严惩不怠。通过社会普遍的监督,来形成社会合力,加强对于上市公司的软约束,避免上市公司通过财务造假获益的侥幸心理。
四、规范审计程序
万福生科案例中,保荐人员的审计工作敷衍了事,致使财务舞弊没有被及时的发现与治理,所以审计人员的审计职责非常重要。本文认为舞弊不是企业管理层单纯的舞弊,而是和各方联合作弊。而审计人员作为发现舞弊的最直接人员,应该做好审计工作,以端正的工作态度进行审查。同时,也应该改变审计人员的聘用制度,具体如下:
會计师事务所是由各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直接聘用的,审计师的工作报酬是由该上市公司支付,但是又要求会计注册师做到公正合理,甚至在其有舞弊现象时予以指出并披露。实际中,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是由管理者直接做出的,如果审计师的审计报告无法达到他们的要求,他们就会聘用另一家愿意按照其意愿开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下,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自己的生计,也不得不违背职业道德,沦成为上市公司的舞弊工具。于是,应该改变这种由上市公司直接聘用的方式,改为由其他监管机构直接负责。且每年采用随机分配的方式,使审计师经常对不同的公司进行审计。只有会计师事务所与其审计的公司就没有直接联系,审计人员的工作才能真正独立。
总结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件不仅仪是对于投资人的欺瞒,也是对资本市场秩序的扰乱。因此,上市公司必须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相关的监管部门也要健全法律法规,加强对于上市公司的监管。社会各个方面也要进一步加强对于上市公司的监督,给上市公司规范自身行为提供软约束。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要进一步规范审计的程序,避免财务造假事件的发牛。通过几方面的合力,来进一步避免上市公司发牛财务造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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