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德海 梁党辉
(1.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 杭州 310028; 2.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北京 100041)
随着新的“火灾自动报警规范”的实施,防火门监控系统在我们的电气消防报警设计中常常遇到。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公消[2017]159号答复意见的内容,除了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具有信号反馈功能的防火门外,虽然其他防火门不强制设置监控系统,但是鉴于其重要性,鼓励有条件的场所,对于设置在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门,设计防火门监控系统。故防火门监控系统在电气消防设计中的重要性可想而知。设计中遇到的大多数情况都是常闭防火门,这里不做讨论。但到底哪些是常开防火门,每个设计师的做法并不是很统一,如果没规范依据就很难有说服力。其实规范对于需要设置常开防火门的典型部位已做了规定,比如两个防火分区分隔处的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门等部位应设置常开防火门,火灾时应能自动关闭并有反馈信号。
1)国标图集13J811—1改(2015年修改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第6-25页(以下简称“建规图集”):对于防火门的设置做了相应规定:
a.建筑内经常被使用的、且安装在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门,建议设置成常开启的防火门。该常开启的防火门在着火时能自动闭合,并将信号反馈到消控中心,见图1。
b.除规范规定的常开防火门外,其他场所的防火门皆应设置成常闭合防火门。该常闭合的防火门须在明显位置设置“保持防火门常闭”等文字提示。
c.除了管道井的用于检修的门、住宅建筑内的住户的门外,其余防火门需具有自行关闭功能和要求。对于两扇的防火门还需自带按顺序自动闭合的功能,见图2。
d.除了有特殊需要的建筑外门,应保证在着火时不需要任何工具即可从内外部方便手动开启,并在明显位置设置使用提示的标识。
2)建规图集第6-21页:疏散走道在防火分区处应采用常开甲级防火门,见图3。
3)建规图集第5-14页:与建筑中庭相连通的户门、窗户,应设置着火时可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甲级防火窗。
4)建规图集第6-3页:建筑的防火墙上面不能设置窗、门、洞口,当确实需要设置的时候,必须设置不能打开或着火时可自行闭合的甲级防火门、窗。GB 50098—200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第4.2.2条(以下简称“人防火规”)也有相同的规定,如图4所示。
5)JGJ 57—2016剧场建筑设计规范第8.2.7条:舞台区宜设有直接通向室外的疏散通道……开向该疏散通道的门应采用能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
6)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第5.4.5条规定,疗养院或医院的病房楼,其内部相互挨着的护理单元之间,必须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其耐火极限不低于2.00 h,该防火隔墙上面所设置的门应该是乙级防火门,设在该病房楼疏散走道上的防火门需是可以常开启的防火门,具体见图5。
7)人防火规第3.1.6条关于地下商店的第3款要求,总建筑面积大于2 000 m2的地下商店,必须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设可靠的防火分隔措施,比如:防烟楼梯间,此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必须为常开式甲级防火门,且在火灾时能自动关闭。
8)人防火规第3.1.6条关于地下商店内部的防火隔间,也有相应的规定:设在地下商店的防火隔间与防火分区之间需要设置平时可以常开启的甲级防火门,且应该具有在火灾时自动关闭的功能。
9)人防火规第4.1.6条:对于人防工程,其地面设有建筑物,而且与-1F,-2F有中庭相连通,其防火分区的面积需将上下各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相加;如果超过该规范规定的最大防火分区允许建筑面积,则需符合如下规定:
a.房间和中庭相连通的开口位置需设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窗、甲级防火门;
b.对于过厅和疏散通道等处,如果与中庭相连通,则需设置甲级防火门,或者设置防火卷帘,此卷帘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 h;且该防火卷帘或防火门,应该具有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或者降落的功能;
此条规定与建规图集第5-14页的规定相似。
10)人防火规第4.2.4条:下列场所需用隔墙和楼板隔离开来,其隔墙的耐火极限大于或等于2 h,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小于1.5 h,且应符合:对于食品加工和厨房等用火、电、气的场所,如在同一个防火分区,其墙上需设防火门,该防火门不低于乙级,人员经常出入的防火门应设火灾时可自行关闭的常开的防火门。
11)人防火规第4.4.2条第3款:对于公共场所中的防火门,如果人员经常出入,则需设可以常开启的防火门,并具有火灾时自行关闭功能;平时不得人员随意进出的防火门,应为常闭防火门,并在火灾时不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方便打开,并具有明显的标识和提示;其余部位的防火门,最好选用常闭防火门。常开防火门需具有反馈信号的功能。
12)综合上面的情况,总结起来就是:人员进出频繁的防火门和经常有人通行处的防火门,比如商场营业厅通向另外一个防火分区卫生间的防火门等,需要设置常开防火门,除上面列出的几种情形外,还需要根据物业的管理要求和业态功能的变化而相应调整,以最终确定常开防火门的设置部位。
1)根据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第4.6.1条的规定,防火门的控制主要是针对常开防火门,对于常闭防火门,只要将常闭防火门的开启、关闭和故障状态等信号反馈传输到防火门监控器(设在消防控制室)即可,也不是所有的常闭防火门均需反馈信号,比如上面提到的住宅户门(防火门)和管道井检修门。
2)常开防火门的控制机构分为两种,一种是机械闭门器+电磁释放器+门磁开关,门磁开关是用于反馈闭合信号的,机械闭门器+电磁释放器是用来控制防火门闭合的。还有一种控制机构是电动闭门器,型式比较简单,通过控制模块控制电动闭门器的电机动作,直接将防火门闭合并将信号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3)当消防控制室有图形显示装置时,防火门监控器应将防火门状态信息反馈至图形显示装置。
4)由于控制常开防火门关闭需要监控模块输出信号、电流增大,所以防火门监控器的每个总线控制回路所带的常开防火门的数量有限,需要根据不同产品核对。
对于消防安全来说,防火门应该都是常闭的,但为了平时人员进出的方便,而不得已设置了一部分常开防火门,所以在火灾时及时有效地将常开防火门关闭是非常重要的,而我们如果不了解哪些部位需要设置常开防火门,想当然地都按照常闭防火门设计,建筑专业又按照规范设置了常开防火门,这样就产生了设计脱节,火灾时本来联动关闭的常开防火门得不到关闭,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另外,在设计阶段有互提资料的环节,应由建筑专业在该环节,向电气专业明确提出防火门的种类和控制要求,以便我们电气专业能够更好、更准确的实现防火门的监控。这也是ISO设计输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 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2] 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S].
[3] GB 50098—200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S].
[4] JGJ 57—2016,剧场建筑设计规范[S].
[5] 13J811—1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5年修改版)[S].
[6] 14X505—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S].
[7] 公安部消防局公消[2017]159号,关于对防火门监控器设置问题的答复意见[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