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渔家
莎士比亚不久为我们描绘了文艺复兴时期英国的食物蓝图,也表现了当时英国人的人生态度。
莎翁笔下的人物选择了哪一种酒,同时也就告诉了读者和观众他是哪样的人。
哈姆雷特在母亲的婚礼上抱怨: “葬礼上的烤肉尚有余温就被端上了婚礼的宴席”的时候,他是责备母亲,在父亲尸骨未寒就又结婚了,这里的葬礼烤肉并不仅仅是葬礼中剩下来的残羹冷炙,其实葬礼烤肉(coffin meat)实际上是一种曾经很流行的食物,英语的棺材一词coffin,不仅仅是指安葬尸体的容器还指保存肉类的容器。那些可食用的“棺材”是由糕点皮制成的,起到密封的作用,让其内的食物能保存得更久。这种糕点更像是保鲜盒,所以比较粗糙,常常是扔掉而不是被吃掉。
麦克白夫人提供的饮料非常讲究:为了为谋杀国王扫清道路,她用有毒的蛋奶酒夺走了国王的马车夫的性命。这种蛋奶酒是文艺复兴时期餐桌上半食半饮的必需品。用葡萄酒,麦酒或西班牙雪利酒加奶油制作而成。所以说,要真正理解莎士比亚的饮食文化,我们需要揣摩西方食品史,甚至得研究一两本文艺复兴时期的食谱。
对文艺复兴时期餐桌的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更多地了解莎士比亚的戏剧,比如说,莎翁笔下的人物选择了哪一种酒,同时也就告诉了读者和观众他是怎样的人。在伊丽莎白时代,昂贵的雪莉酒是非常流行的,莎翁这位吟游诗人笔下最著名的酒鬼福斯塔夫最爱雪莉酒,他曾发誓永世不沾酒。然而后来的场景中,他高呼如果他有一千个儿子,他所要教授的首要原则就是,戒绝那些单薄无味的酒,并终生效力于雪利酒。
而麦芽酒则低一阶层,相对来说味道淡,酒精含量低。在莎士比亚时代,麦芽酒和啤酒十分流行,尤其在城镇。麦芽酒是一种传统的啤酒,在那时麦芽酒在酿造中不加酒花,口味比较清淡。当时的人们十分喜爱这种酒,早晚随时都会喝,在《驯悍记》中,贵族们开玩笑,把烂醉如泥的补锅匠斯赖,从冰冷的街道地上抬到房子的床上。并且骗斯赖说他是贵族,在其醒来的时候,准备了白葡萄酒,黑葡萄酒蜜饯果子,出身低微的斯赖却大喊一声,看在上帝的面上,来一壶淡麦酒!
在莎士比亚的巅峰时期――16世纪后期,啤酒是温暖、深色、混浊的。那时酒通常以浓烈程度进行分类:烈啤酒、餐桌啤酒、船啤酒以及小啤酒。小啤酒酒性软弱,把酿酒的剩余物用开水洗净、稀释,经第二次发酵酿制而成。许多人每顿饭都要饮用它。《亨利六世》中描寫了成衣匠杰克·凯德带着“穿着皮围裙的人”(工匠)造反。承诺“要让喝小啤酒成为重罪”。
在《亨利四世》中哈尔亲王在乔装打扮混迹街头的时候,在“野猪头酒馆”时喝过。在剧中的关键时刻,哈尔亲王坦陈他想喝一口小啤酒(Beer),却遭到了朋友波因斯的阻挠:“一个王子不应该这样自习下流,想起这种淡而无味的贱物。”
某种特定的肉类与某人的“心情”、职业、乃至于国籍相关联。例如,培根就被视为只适合让工人和体力劳动者吃,因为培根很难被消化,而重体力劳动可以促进消化。而鸡肉则更受人们喜爱,有些人还把它当作最适合给患者吃的食物。在莎士比亚时期,阉鸡是一种更奢侈的肉——阉鸡是约翰·法斯塔夫爵士最爱吃的肉,《维洛那二绅士》中朗斯(Launce)的狗从餐桌上偷过一条阉鸡腿。牛肉使人愚昧,莎士比亚曾两度提及这一点——《第十二夜》中,安德鲁·艾古契克)说:“有时我觉得我跟一般基督徒和普通人一样笨;我是个吃牛肉的老饕,我相信那对于我的聪慧很有妨害。”
很难找到一部在餐桌上没有产生冲突的莎士比亚的戏剧。 用餐,是剧作家最好的借口,让很多人同时聚集在同一个舞台上,让朋友和陌生人见面,在一个狭小的空间,所有的角色别无选择,只能说话和互动,从而创造戏剧性的紧张气氛。
在《驯悍记》,中彼特鲁乔想驯服任性的凯瑟丽娜,所以他在婚礼和招待会之间把她偷走,只最后让她在没有饭吃的饥饿中屈服。 在《皆大欢喜》中奥兰多在森林盛宴发力,为最后的婚姻埋下伏笔。在《雅典的泰门》中,泰门像个幼稚的孩童用“设宴”请客的办法,特设了一桌非同寻常的白开水“宴席”,待旧日的朋友来“赴宴”时,他把大碗的温水泼在这群狼心狗肺者的嘴脸上,咒骂他们泯灭了人性的良知,然后,用碗碟将他们打跑,以此来羞辱、惩罚那些不义之徒。
在莎士比亚的时代,一个人吃什么,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他所处的阶级决定。地主士绅,甚至是富有的商人都可以通过节日的宴会,炫耀自己的财富,当时盛宴的主角是蜜饯和由坚果包裹的糖果。在《温莎的风流娘们》中福斯塔夫呼唤天上掉下“用来清新口气的小甜点kissing comfits”。在莎士比亚的时代,宴会的主角不是各色饮食,而是甜点。或者说是精心制作的糖果和甜品雕塑。那些条件允许的富豪,会在豪宅之外,建造单独的宴会厅来招待客人。
在《驯悍记》中,彼特鲁乔坚持要缩短泼妇凯瑟丽娜(Katherine)的名字,叫她凯特Kate,而她坚决反对。在两人的斗智斗勇中,彼特鲁乔用“佳肴cates”的双关语把凯特变成了一个即将被人吞噬的美味佳肴。 “Cates”可以指任何食物,但通常指最精美的菜肴。
在《亨利四世》的第二部分中乡村法官吩咐大卫:告诉厨子威廉,叫他预备几只鸽子、一对矮脚母鸡、一大块羊肉,再做几样无论什么可口一点儿的菜(kickshaws)。 kickshaws一词是莎士比亚从法语的quelquechose借来的,意思是“something”,这个词涵盖了一大堆美味的开胃菜。
在哲瓦斯·马克汉姆(Gervase Markham)1615年(莎士比亚在1616年去世)出版的书《英国女管家》(The English Huswife)中说,家庭自制kickshaws需要将鸡蛋,奶油,黑醋栗,肉桂,丁香,菠菜,菊苣,万寿菊花和猪脚(鸡脚)混合。但他也建议使用小鸟,块根,牡蛎,内脏和柠檬。今天的烹饪书,对于原料和做法有细致的测量和过度的解释。但是和当时所有的烹饪书籍一样,马克汉姆的指引更像是购物清单。
莎士比亚不久为我们描绘了文艺复兴时期英国的食物蓝图,也表现了当时英国人的人生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