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国强
[摘要]魏晋南北朝嗜酒成风,皇帝宗亲、权要大臣、士庶百姓等社会各阶层都喜饮酒。饮酒为常态,不饮酒反而让人生疑。酒已俨然成为魏晋南北朝生活中的必备之物,以致于须臾不可分离。这种不良风气的形成主要在于老庄玄学思想的影响、乱世政局的险恶,以及享乐纵欲思想的盛行等。
[关键词]魏晋南北朝;嗜酒风气;老庄思想
[中图分类号]K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3541(2018)01-0093-05
一
魏晋南北朝嗜酒成风始于汉末,盛于魏晋,延续于南北朝。王粲《酒赋》、曹丕《酒诲》都提及东汉中后期饮酒之风愈来愈盛,所谓“暨我中叶,酒流犹多。群庶崇饮,日富月奢”(《酒赋》),“孝灵之末,朝政堕废,群官百司,并湎于酒,贵戚尤甚,斗酒至千钱”(《酒诲》)。即王粲认为,是东汉中叶饮酒奢靡之风开始出现。曹丕认为,是汉末灵帝时朝政堕废,百官贵戚酗湎于酒。指出了嗜酒风习的根源在于朝政腐败,达官贵人的放纵。曹植还详细列举了当时酗酒斗酒的种种丑态,发露形体、袒裸寻欢、筒酒灌入、昼夜酣饮极醉等放浪不羁的行为,已开刘伶、阮籍嗜酒放纵之先河。玄风兴起,老庄虚静玄远鄙弃世俗的思想,使得这一不良世风更为浇薄。《抱朴子·讥惑》曾严厉批评过守丧期间的一些饮酒违礼的行为,虽然有些人是因疾病的原因服散饮酒,但却引起了凡琐小人的盲目效仿,不居丧位,“美食大饮,或与密客,引满投空,至于沉醉”,对饮酒风气的形成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世俗的饮酒风尚也影响了出家僧尼。许荣《上疏陈五违》批评当时的奉佛者,“秽慢阿尼,酒色是耽”;萧衍《断酒肉文》亦言:“今出家人,或为师长,或为寺官,自开酒禁。”批评出家人:“诳诸白衣,出即饮酒,开众恶门”。而且饮酒还不仅限于一般僧侣,就连所谓的名僧也喜欢饮酒。陆倕《志法师墓志铭》所记载的朱保志法师,在显灵迹之后,仍然征索酒肴。《梁书·侯景传》也记载有通道僧人“饮酒啖肉,不异凡等”。甚至北魏武帝禁佛,其直接诱因也是由沙门饮从官酒所致。《魏书·释老志》载,当时从寺庙中大得酿酒具等物品,遂至武帝下诏灭佛。可见饮酒风气已经渗透到整个社会的各个层面,以至出现了以饮酒为荣,乃至成为世俗甄别人物、评价人物的标准。东晋的王恭、北魏的中山王熙都把饮酒作为名士的必要条件,王恭说:“名士不必须奇才,但使常得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骚,便可称名士。”中山王熙称赞卢元明有风神,“唯须诵《离骚》,饮美酒,自为佳器”(《魏书·卢元明传》)。能饮酒方能成为名士,已是南北士人的普遍共识。所以,饮酒成为一件荣耀的事情,谢览、萧琛都把饮酒当作了自己的优秀品质。《梁书·谢举传》载,梁武帝萧衍访谢举于谢览,“览对曰:‘识艺过臣甚远,惟饮酒不及于臣。”认为饮酒与识见、才艺一样重要,饮酒胜过对方也便有了优越感。《梁书·萧琛传》载,琛常言:“少壮三好,音律、书、酒。”饮酒像音乐、书法一样成为了自己值得骄傲的事情。饮酒而不醉更令人称绝,《梁书·王瞻传》载,瞻“颇嗜酒,每饮或竟日,而精神益朗赡,不废簿领。高祖每称瞻有三术,射、棋、酒也。”饮酒成为重要的技能,所以,善于饮酒者受到高看重视,以至于得到提拔重用,不善此道者,则有可能受到猜忌。《三国志·吴志》卷十载,潘璋嗜酒,“好赊酤,债家至门,辄言后豪富相还。权奇爱之……遂以为将。”而沈怀文“素不饮酒,又不好戏调,上谓故欲异己”(《宋书·沈怀文传》)。刘敬宣“每预燕会,未尝飲酒,调戏之来,无所酬答,元显甚不说。”(《宋书·刘敬宣传》)饮酒为常态,不饮酒反而让人生疑。
酒已成为士人的标配,能不能饮酒成为士人的一个突出标志。这一时期的人物传记中,大多会突出其酒量,无论饮酒在其生平中有没有重要作用,只要善饮都会被提及。如《魏书·陆俟传》载,陆昶“无他才能,唯饮酒为事”。显然在这里饮酒成了陆昶唯一的才能,似乎弥补了陆昶的不足。若酒量大则更被称道,《晋书·魏舒传》称魏舒“身长八尺二寸,姿望秀伟,饮酒石余,而迟钝质朴,不为乡亲所重”。在相貌描写中突出“饮酒石余”的特点,与下文的转折相对应,把饮酒当作了优点。皇甫真、冯跋、刘藻都能饮酒一石不乱,孔稚珪饮酒七八斗,邓元起至一斛不乱等,都是将其作为优点加以称赞、载入史册。亦有人终日酣醉,嗜酒如命,为酒而死,至死不悔。刘伶“常乘鹿车,携一壶酒,使人荷锸而随之,谓曰:‘死便埋我。”(《晋书·刘伶传》);周顗“为仆射,略无醒日,时人号为‘三日仆射”(《晋书·周额传》);孔覬“每醉辄弥日不醒……虽醉日居多,而明晓政事,醒时判决,未尝有壅。众咸云:‘孔公一月二十九日醉,胜他人二十九日醒也。世祖每欲引见,先遣人觇其醉醒。……临死求酒,曰:‘此是平生所好。”(《宋书·孔觐传》)都是当作佳话加以流传。周顗与客对饮,竞致客人腐胁而死。北齐因饮酒而亡者尤其较多,文宣帝高洋、陇西王绍廉、伏护、司马子如等皆因饮酒醉甚而卒。其他纵酒伤身伤神者不一而足,萧颖达饮酒过度而伤生;萧昌纵酒虚悸,引刀自杀;北魏汝阴王天赐之第五子修义每饮连日,致病昏丧;裴伯茂剧饮不已,竟至产生被官人追捕的幻觉。剧饮、连饮、常饮,时时、事事不离酒,因酒致病、因酒伤神,以至于贪杯自毙,酒似乎已成为生活、生命的全部。
总之,酒已成为魏晋南北朝世俗生活中的必备之物,更是士人身份价值的突出标志,以至于须臾不可分离。即使毁礼败德、损性丧命,也难禁绝。《抱朴子·酒诫》:“曩者既年荒谷贵,人有醉者相杀,牧伯因此辄有酒禁,严令重申,官司搜索,收执榜徇者相辱,制鞭而死者太半。防之弥峻,犯者至多。至乃穴地而酿,油囊怀酒。民之好此,可谓笃矣。”于此可见嗜酒风气之重。
二
魏晋南北朝饮酒风气盛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鲁迅先生在其《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中指出了老庄思想与乱世政治的影响两个因素,认为阮籍的饮酒“不独由于他的思想,大半倒在环境”,即老庄思想和司马氏篡权影响下的不得已的行为。但却引起了一般人的盲目效法,于是形成了饮酒之风。鲁迅先生的看法无疑是非常深刻准确的,但他对于老庄思想如何导致行为上的饮酒,以及老庄思想引起的饮酒为什么在不同时期有着较大的差异,并没有展开论述。而且乱世政局从汉末一直贯穿了整个魏晋南北朝,饮酒不羁的行为也是从汉末就有了。所以,对于政治因素也需要更为充分地论述。此外,魏晋南北朝享乐思想盛行,饮酒纵欲等因素也对饮酒风气的形成产生了影响。
其实,《晋书·传论》对老庄思想与名士风流及饮酒的关系,已经做了深入地分析。它认为老庄思想要求所谓的放达、鄙弃荣华爵位权贵功名利禄,要求高蹈遗世。这一高远追求必然突破现实礼教的约束,转而追求符契情灵。而酒正是实现这一转换的关键,即所谓“旨酒厥德,凭虚其性”。可见,酒以其对人生理、心理的特殊作用,受到了玄学之士的喜爱。于是我们看到嗜酒的名士大多摈弃形骸、放情肆志、不拘小节、任达穨纵、任达不拘、通率任心、萧然自得、夷退无竞;或者达生、诞节、自适、高情、疏放、夷淡、清疏、自得、通脱、忘怀、高简、散逸、会意、疏傲、恬淡、冲和等,这些正是老庄思想要求的玄远人格。具体到现实中就是常常借助酒来突破礼教约束,如阮籍在为其母守丧时饮酒食肉,醉卧其邻家少妇旁,与兖州刺史刘昶饮酒,以“酒少,酌不及昶”等,处处与礼教相冲突,直言“礼岂为我设邪”;刘伶纵酒“脱衣裸形在屋中,人见讥之,伶曰:‘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裈衣,诸君何为人我裈中!”;王忱“一饮连月不醒,或裸体而游”等(《晋书·王忱传》),行为放荡,对儒家的伦理道德形成严重冲击。北魏高允《酒训》对此进行了强烈批评:“往者有晋,士多失度,肆散诞以为不羁,纵长酣以为高达,调酒之颂,以相眩曜。”其实有晋士人之饮酒并不都是散诞不羁,阮修、庾敳、张翰等人都注重于自得自适,只不过相对于长酣高达的主流,他们只是支流而已。到了南朝则肆酒散诞的行为逐渐减弱,从容酣惕、自适自得、萧散淡泊的饮酒渐渐多了起来。如袁粲“好饮酒,善吟讽,独酌园庭,以此自适”(《宋书·袁粲传》);蔡约“好饮酒,夷淡不与世杂”(《南齐书·蔡约传》);江革“优游闲放,以文酒自娱”等(《梁书·江革传》),已经没有了魏晋饮酒的激烈高亢。
同样是深受老庄思想的影响,饮酒的行为及其意蕴却发生了很大的差异。这其中的原因,鲁迅先生《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认为是乱也看惯了,篡也看惯了,加上佛教的影响,于是变得平和了。从社会政治的发展与佛教的教义看,确实有这样的因素。但是,从老庄玄学的发展来看,更能脉络连贯地解释这一现象。魏晋之际是老庄玄学的兴始期,为了突出这一新的思潮,信奉者难免会以嗜酒放荡等行为来标新立异,吸引注意。到了东晋形成谈玄风气,出现了玄言诗,至晋末历百余年的传播发展,老庄玄理已非常普及。至元嘉十五年(438年)玄学被立为官学,地位已经不可动摇。同时,儒学在经历汉末以来的衰落之后,在刘宋也得到了一定的恢复。在玄学、儒学地位都已确立之后,玄学之士已没必要再大张旗鼓地以放荡行为彰显老庄玄学,儒学之士也没必要激烈地反对。于是受到玄学影响的士人虽然仍然鄙弃现实,依然饮酒,却不再与社会形成强烈地冲击,变得平和圆融了。
另一个原因在于魏晋名士的饮酒不羁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反抗礼教,老庄思想也好、饮酒也好都是用来反抗现实、表达不满的手段,其内心深处并没有放弃礼教。这点鲁迅先生《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早已指出:“可见魏晋的破坏礼教者,实在是相信礼教到固执之极。”例如,王戎:“性至孝,不拘礼制,饮酒食肉,或观弈棋,而容貌毁悴,杖然后起。时和峤亦居父丧,以礼法自持,量米而食,哀毁不逾于戎。”(《晋书·王戎传》)所以,刘毅说和峤是“生孝”,王戎是“死孝”。生孝重形式,死孝在乎内心,王戎虽然饮酒食肉却比和峤更固执于孝。但因其行为不拘礼制,很容易引起卫道士的不满。《晋书·何曾传》载何曾当面批评阮籍纵情背礼、伤风败俗,要将其宜摈弃四裔。而阮籍则在《大人先生传》中将礼法之士比喻为虱子,进行了强烈地讽刺。在这种剧烈地冲突中,魏晋士人的饮酒放荡带有浓厚的愤世色彩,蕴含着对现实的不满。但到了南朝这种愤世色彩逐渐淡化,士人的饮酒尽量避免与外界产生冲突,更多的是聚集于内心,从社会向自我收缩。行为上虽然洒脱不拘,却更多的是个人的自得其乐,力避对他人产生刺激,以消除棱角,求得圆融。企图以庄子的“顺人而不失己”(《庄子·外物》),“物物而不物于物”(《庄子·山木》),来摆脱物累,而非借酒浇愁、发泄不满。于是饮酒就成了纯粹的自我体验,在醉醒之间感受自己的存在、自然的存在,最终体验到老庄的顺应自然、物我合一。
三
由老庄思想的放达不羁导引出嗜酒酣纵,并以此形成名士风流的一个显著标志,至其末流,则徒事酒色,沦为放达掩盖下的肆情纵欲。例如,阮咸处世不交人事,却与群猪共饮,表现出单纯的动物欲望。阮孚蓬发饮酒,终日酣纵,以致金貂换酒。毕卓“为吏部郎,常饮酒废职”(《晋书·毕卓传》),竞至夜间盗酒而饮。玩忽职守,摒弃一切责任与义务,纯粹就是及时行乐。胡毋辅之家贫时节酒自厉,成名后为乐安太守,遂“与郡人光逸昼夜酣饮,不视郡事”。又与“谢鲲、阮放、毕卓、羊曼、桓彝、阮孚散发裸袒,闭室酣饮已累日”。光逸后至“便于户外脱衣露头于狗窦中窥之而大叫”(《晋书·胡毋辅之传》),入室酣饮,不舍昼夜,时人谓之八达。毕卓说:“得酒满数百斛船,四时甘味置两头,右手持酒杯,左手持蟹螯,拍浮酒船中,便足了一生矣。”(《晋书·毕卓传》)典型地代表了八达的人生观。单纯以饮酒为目的,只是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追求感官刺激,摒弃一切社会责任、生活礼仪,以纵欲享乐的放荡行为突破社会规则,哗众取宠,反而被视为放达。则此所谓的放达,已经没有了深刻的思想意义,成了没社会内容的动物般的欲望满足。
统治阶级的骄奢淫逸也助长了饮酒之风的盛行。《晋书·范宁传》载,范宁批评当时上层社会的奢靡之风,一个重要的表現就是“蒲酒永日”,受此影响,“凡庸竞驰,傲诞成俗”。《晋书·虞预传》亦言:“自顷众官拜授祖赠,转相夸尚……醉酒流湎,无复限度,伤财败俗,所亏不少。”至南朝仍然士庶天隔,皇室优借土族,“士大夫耻涉农商……饱食醉酒,忽忽无事,以此销日,以此终年”。北朝统治阶级的饮酒更甚于此,《魏书·食货志》载,正光后,国用不足,于是“有司奏断百官常给之酒,计一岁所省合米五万三千五十四斛九升,孽谷六千九百六十斛,面三十万五百九十九斤”。可见北魏百官平日是有常给之酒的,而且酒量惊人,从断酒之后一年所节省下的粮食即可看出。
魏晋南北朝饮酒还有一个特点是帝王权臣一般都有嗜酒习气,他们或是在得志之后,以为大权在握;或以为天下无事,或以贪欲难禁,于是纵酒享乐,肆情恣欲。为此伤身殒命,丧权失职,害国乱政,乃至亡国灭家。史书所载,屡见不鲜。吴末帝孙皓、后主陈叔宝好酒色宴饮,终致亡国;晋孝武帝、刘宋废帝、前秦苻生、前赵刘粲、北齐文宣帝等皆因耽酒而身亡,其中文宣帝为溺酒自毙,其他皆为被害。孝武帝沉醉被蒙之以被,气绝而亡;宋废帝醉眠时被斩;苻生连月昏醉,临死犹饮酒数斗;刘粲病酒委权靳准,反被靳准诛杀全家。像晋武帝唯耽酒色以乱政、晋元帝以酒废事、南齐东昏侯使宫人屠酤被废等,相比于亡国亡身,其惨痛程度反倒是较轻的了。
帝王因自己好酒,所以,也常宴饮群臣,甚或临幸大臣家中宴饮。
《北齐书·斛律金传》载,世宗临幸斛律金家,“六宫及诸王尽从,置酒作乐,极夜方罢”。东晋的王导简素,不饮酒,晋元帝仍然幸其府,纵酒作乐。于是乎,上行下效,宗室大臣饮酒成风。尤其是那些得志掌权要者,往往恣情享乐,荒政怠职。曹魏曹爽、晋齐王同、会稽王司马道子等辅政总权之后,都纵酒享乐,以致败坏了朝政。而后赵宗室石邃、石宣、石韬、石斌并沉湎于酒。因酒废政,因酒致乱,乱中仍以酒寻欢,终止覆亡,这样的事例也屡见不鲜。如《梁书·鲍泉传》载,梁元帝长子方诸为郢州刺史,鲍泉为长史,二人唯蒲酒自乐,竞至被侯景叛军抓获。《晋书·王敦传》载,王敦叛乱中死去,其子王应秘不发丧,而与诸葛瑶等恒纵酒淫乐,弃战局人伦于不顾,近乎灭绝人性。
魏晋南北朝饮酒已经成为公然提倡的人生观,享乐被认为是性之自然。《晋书·郭璞传》载,郭璞嗜酒好色,干宝诫之,郭璞不但不听,反而嘲笑干宝忧酒色之为患,宣称自己唯恐肆欲不得尽。《晋书》卷七八载,孔群性嗜酒,不听王导警戒,反以饮酒益于长生,将所得七百石秫米都做成酒,犹以为不够饮用。而《南齐书·谢瀹传》载,其兄月出指其口日“此中唯宜饮酒”,以饮酒相劝勉。《北齐书》卷一五载,韩晋明好酒诞纵,辞去权要,以为“废人饮美酒、封名胜,安能作刀笔吏返披故纸乎?”宁要美酒不要权贵,把饮酒作为人生中最大的价值。这种饮酒至上的观点得到了赞扬和认同,《魏书·夏侯道迁传》载,其将“国秩岁入三千佘匹,专供酒馔,不营家产”,以“坐上客恒满,樽中酒不空”为人生志向,而“识者多之”。其子夬性好酒,不惜倾家荡产,谷食不足,弟妹饥寒。谓人曰:“人生何常,唯当纵饮耳。”甚至与其友人相约,有先亡者,当于灵前饮宴,以使其鬼魂歆飨,幻想死后也能纵酒享乐。现世需饮酒享乐,冥界亦需饮酒享乐,酒似乎已成为一种信仰。
四
魏晋南北朝政治上一个突出特点是朝代更换频繁,皇室不振,重臣专权。叛乱、篡权较多,造成政治上的高压恐怖,很多人为了在乱局中保命,往往借酒避祸。王敦叛乱,他的主簿阮裕、长史谢鲲、羊曼不敢公开反对,也不敢告密阻止,只好借酒买醉,以示消极反抗,避免陷入叛逆之罪。史载阮裕“终日酣觞,以酒废职……由是得违敦难。”(《晋书·阮裕传》)谢鲲、羊曼知道王敦不臣,乃酣醉纵酒,不让王敦重用自己,以自污自赎。可见借酒放纵有时也是一种乱世保命的手段。刘宋时南郡王刘义宣谋逆,以张畅为冠军将军。张畅即使向朝廷告了密,自己也要“饮酒常醉,不省其事”(《宋书·张畅传》),这样才能免受株连。在权臣与朝廷的夹缝中,酒在一定程度上充当了润滑剂的作用。《晋书·顾荣传》:“(齐王)同擅权骄恣,荣惧及祸,终日昏酣,不综府事”。转为中书侍郎后不复饮酒,“人或问之曰:‘何前醉而后醒邪?荣惧罪,乃复更饮。与州里杨彦明书曰:‘吾为齐王主簿,恒虑祸及,见刀与绳,每欲自杀,但人不知耳。”于此可见在士人在权臣与朝廷的斗争中,那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恐惧心理。而南齐谢月出在“明帝谋人嗣位”企图篡权之时,送给时为吏部尚书的弟弟谢綍数斛酒,写信告诫他:“可力饮此,勿豫人事”
(《梁书·谢月出传》),亦是极力避免卷入篡权之争。
另一方面,朝廷防范权臣的篡权叛乱,对于权臣势要也多所猜忌,甚至于废诛。在面对来自朝廷皇帝的政治恐怖时,很多人也往往借助酒来逃避。《宋书·衡阳文王义季传》载,衡阳王刘义季在彭城王义康被废之后,担心自己步其后尘,“遂为长夜之饮,略少醒日”。显然他的醉酒是给朝廷看,让皇帝不要猜忌他,其实也是借酒派遣自己的痛苦。《周书》卷十载,永昌郡公亮在晋公护诛后,“亮心不自安,唯纵酒而已”。担心自己也被朝廷所诛,又无能为力,找不到办法,只好纵酒麻醉,静待其变。《晋书》卷一。九载,慕容翰被慕容鱿所忌,在慕容鱿即位后,怕为慕容鱿所不容,于是投奔段辽。段辽失败后,又投奔宇文归,又担心宇文归也不容于己,遂阳狂恣酒,以消除宇文归的猜忌。由此可见有些饮酒只是逃避政治迫害的手段,而非本性使然。还有的是借饮酒来发泄政治失意,《晋书·任恺传》:“恺既失职,乃纵酒耽乐,极滋味以自奉养。”显然其“纵酒耽乐”目的在于发泄免官失职的不满。《梁书》卷五十载,王籍、庾仲容、谢几卿三人“遂相追随,诞纵酣饮”,也是因为他们同病相怜,都在仕途上甚不得志。王籍沉沦下僚,卒于縣令;庾仲容、谢几卿并被免官,于是气味相投,肆情纵酒,招致很大的物议。
在魏晋南北朝这样的乱局中,士人的饮酒不论出于何种原因,都不免给人一种苟且偷安之感。他们既无力改变现实,却也不愿意全盘接受现实,只好在各种纷繁复杂的斗争中,不断做出妥协。而又不甘心失去自我,总想表现出自己的独特价值,于是醉酒后的那种失去明确意识、失去控制能力的痴狂状态,便受到了追捧,被认为是真性情的流露。饮酒风习由此成为魏晋南北朝一道独特的风景。
[责任编辑 张晓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