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勇 贺海
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是中共中央探索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败模式的突破性创新。基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宏观背景,從激励和约束的动态平衡视角,建议在继续完善“三不腐”机制的同时,着力构建“不必腐”的激励保障机制。当前影响公职人员“不必腐”的因素主要有:薪酬待遇水平相对较低,工作激励手段相对匮乏,职业发展通道相对单一,考核奖惩机制流于形式。针对上述问题,除了公职人员应当加强自律、筑牢防线外,相关部门也应着力构建“不必腐”机制,在制度层面为他们提供激励保障、解除后顾之忧。构建“不必腐”机制的五条具体路径:强化薪酬激励,保障公职人员合理的工资福利收入;强化工作激励,增强公职人员自信心和成就感;强化职业发展激励,让公职人员对职业前景充满希望;强化考核奖惩激励,让公职人员“不待扬鞭自奋蹄”;突出差异化激励,让不同类型的公职人员各得其所。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7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