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比喻到寓言

2018-05-30 23:06孙绍振
语文建设·上 2018年10期
关键词:弱者寓言结论

孙绍振

古代有些文体,是从某种修辞手法发展而来的,比如铺张手法发展出了辞赋,对偶手法发展出了骈文。而寓言,则由比喻手法发展而来。我国人民似乎天生擅长形象思维,即使抽象说理,也多形象性。因此,哲学家、思想家的著作也可以是很精彩的文学作品,有些甚至在文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并产生重大影响,如《庄子》《孟子》等。这在西方似乎是不可思议的。在还没有“著作”之前,我国人民即使日常讲话说理,也爱用富有形象性的比喻。如上古早期的文献《尚书》中,有一篇记录殷商帝王的著名演讲《盘庚》(上),内容是动员臣民赞成迁都,说旧都好比是腐朽的“颠木”,而新都则是新生的富有活力的“由蘖”。君臣上下要团結一心,“若网在纲,有条而不紊;若农服田,力穑乃亦有秋”。倘若有人煽动抵制,后果就如同“火之燎于原,不可向迩”,无法扑灭,等等。到了后来,如语录体的《论语》,也有不少诸如“杀鸡焉用牛刀”“待价而沽”等经典的比喻。总之,在孔子及其之前,借助感性表达理性,在感性事实上进行抽象立论,已是人们说理论辩的基本方法和鲜明特色。

到了战国,这类简单的比喻逐渐发展为短小的故事。孟子游说国君,与国君辩论,着重推理。推理靠逻辑,逻辑是抽象的,故孟子多讲故事,以增强感性,如揠苗助长、齐人乞墦之类。《孟子》还只是较长篇的语录,而此后其他诸子乃至西汉的专题论文、著作,更往往用故事来说明观点。《庄子》有邯郸学步、庖丁解牛、朝三暮四等,《韩非子》有守株待兔,《战国策》有鹬蚌相争、三人成虎,《吕氏春秋》有刻舟求剑,《淮南子》有塞翁失马,等等。

此类故事的特点是,在具体、特殊的感性基础上进行普遍性的概括,抽象道理与感性情节相得益彰。许多故事比较接近现实人生,如五十步笑百步、塞翁失马,仅仅作为某一论点的例子。故事是从属于论述的,从逻辑上说,具有类比推理的功能,没有独立性,不能成为一种文体。不少故事的寓意比较深厚,主角往往为动物,情节超越现实,虚拟性很强,如鹬蚌相争、朝三暮四等,成为成语、典故,在书面和口头广泛传播,往往脱离上下文,被反复引用,论述反倒被忽略了。有了这样的相对独立性,故事就具备了寓言的性质。

寓言要成为文体,关键是不再从属于议论,具有完全独立性,如古希腊的伊索寓言,俄国的克雷洛夫寓言。但成为独立的寓言,成为文体以后,议论是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情节加结论就成为寓言的基本结构。精练的结论,往往成为广泛运用的成语或者格言。

寓言的故事情节,不同于一般的故事。一般的故事并不一定把道理直接讲出来,而成熟的寓言在最后把道理概括出来。寓言之道理从属于故事。寓言的道理,与一般论说文的结论不同。《文心雕龙·论说》中的“说”作为一种文体,其结论是要从类比推理中层层推演出来的。如刘基的《虎说》,第一个层次,说老虎比人力气大得多,人与虎斗,必败无疑;接着说不是老虎经常吃人,而是人吃虎肉,享用虎皮。第二个层次,强弱转化的原因是:虎用力,人用智;人由弱变强,虎由强变弱。第三个层次,这种转化不仅存在于老虎与人,而且存在于人与人的关系中,主要是掌权者与人才的关系。第四个层次,从“用力而不用智”,引出“自用而不用人”。掌权者就算很有本事,但只用自己有限的智力,而不能用人,都是老虎一类。而寓言的道理是直接下结论,文章就结束了,并不需要层层类比推演。这一特点与古希腊的伊索寓言不约而同。

刘基《郁离子》是脍炙人口的寓言体政论散文集,其中《良桐》《狙公》《赵人患鼠》被选入台湾地区高中语文课本。下面对这三则寓言作详细解析。

第一则:《良桐》

工之侨得良桐焉,斫而为琴,弦而鼓之,金声而玉应,自以为天下之美也。献之太常,使国工视之,曰:“弗古。”还之。

工之侨以归,谋诸漆工,作断纹焉,又谋诸篆工,作古裒焉。匣而埋诸土,期年出之,抱以适市。贵人过而见之,易之以百金,献诸朝。乐官传视,皆日:“希世之珍也。”

工之侨闻之,叹曰:“悲哉世也!岂独一琴哉?莫不然矣!而不早图之,其与亡矣!”遂去,入于宕冥之山,不知其所终。

《良桐》情节的好处是,对比极其强烈。

对比的第一层次:琴是极品评价却极低。

质料是良桐,性能是上佳(“金声而玉应”),第一流的(“天下之美也”);却遭到全国最权威的行家(“国工”)的否定,理由是“弗古”——不是古代的,不管多优越的性能,也要遭到拒绝。这是对比的第一层次,其荒谬是显而易见的。

对比的第二层次:同样的琴,做了仿古的工艺,加了“断纹”“古裒”,埋在土里做了旧,于是不但身价百倍,而且被视为“希世之珍”。第二重对比,使其荒谬性更加显而易见。

寓言的道理也有两个层次。第一,从具体的感性上升为普遍的规律——“岂独一琴哉?莫不然矣”,这并不是一物的孤立事件,而是人世普遍的现象。第二,如果不早作打算,可能与这个世道一起完蛋(“不早图之,其与亡矣”)。

这个结论,不像一般寓言那样为单纯的格言,最后用的是假定句法:如果不,就怎样。结局带着神秘的意味(“入于宕冥之山,不知其所终”)。也许,是慑于元朝的思想统治不便明言。文章写于刘基辞元朝官职隐居之时,可能反映了他当时还没有下定决心。后来他果然改变了对汉族起义军的立场,成为明王朝的开国功臣。结论中隐含着某种个人化的意味,而不仅仅是普遍的客观规律。

结论的语言有一个不可忽略的特点,那就是与故事叙述简洁、不作抒情相反,用了感叹词语,是相当抒情的。郁离子闻之,叹曰:“悲哉世也!岂独一琴哉?莫不然矣!而不早图之,其与亡矣!”这样抒情的语言与伊索寓言不同。在伊索寓言中,故事结束,都是“这个故事说明”,大都是客观的、反讽的。例如,狐狸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是酸的,结论是“有些人,做不成事,却说时机还不成熟”,这与抒情是绝缘的。

《良桐》最后的结论却是抒情的,其源可能出自中国史传。史传叙述客观,记言记事,不直接褒贬,更不抒情,但在叙述之后,则可以直接褒贬,《左传》有“书曰”,《史记》有“太史公曰”。“郁离子”显然是把中国史传文学的手法用到了寓言里。结论的抒情性与情节语言简洁的叙述性相得益彰。

开头九句皆为短句,最长为第一句(七字),最短两字(“还之”)。皆为叙述,不作描写。桐之良,琴何状,如何鼓,皆不着一字。国工视态,为琴者表情,皆无形容,唯一的形容是“金声而玉应”中“金”“玉”二字而已。至于“还之”,则极简,无可再简。谋诸漆工、篆工,埋诸土,出土,抱适市,得售百金,献诸朝,乐官传视,皆短句并列。其间时空之转换,因果关系,无连续词(只有一个“又”字),动作心态皆留白。

第二则:《狙公》

楚有养狙以为生者,楚人谓之狙公。旦日必部分眾狙于庭,使老狙率以之山中,求草木之实,赋什一以自奉;或不给,则加鞭棰焉。群狙皆畏苦之,弗敢违也。

一日,有小狙谓众狙曰:“山之果,公所树与?”曰:“否也,天生也。”曰:“非公不得而取与?”曰:“否也,皆得而取也。”曰:“然则吾何假于彼而为之役乎?”言未既,众狙皆寤。其夕,相与伺狙公之寝,破栅毁柙,取其积,相携而入于林中,不复归。狙公卒馁而死。

郁离子曰:“世有以术使民而无道揆者,其如狙公乎!惟其昏而未觉也,一旦有开之,其术穷矣。”

故事以前后对比取胜,与《良桐》相似。但是,发生在人与动物之间,故事的主角为动物,使得文章的寓言色彩更加鲜明。

狙公育狙,使之入山求草木之实。文章强调的不是取之多,狙公仅以自给为足。文章最表层的意思是狙公取之无道:草木之实,非狙公所植,出于自然生息。文章显示,比之取之无道更重要的是取之无“术”。文章开头交代,狙公“养狙以为生”,也就是说,此人不是凭空剥夺众狙,而是为众狙提供生活资料的。其次,狙公也不是无所事事,而是“部分众狙于庭,使老狙率以之山中”,也就是,他做了组织、分工,即管理工作。付出了这么多,仅仅取其山果十分之一“以自奉”,只是维持生活而已。是不是可以说,取之不是绝对无道?

文章之旨更在讽喻其取之以暴,取之无“术”。“或不给,则加鞭棰焉。群狙皆畏苦之,弗敢违也”,纯粹以暴力恐怖统治,可以震慑于一时,一旦众狙觉悟到狙公没有理由暴取,乃窃其所积,逃亡林中。狙公乃饿毙。

文脉中的“以术使民”“其术穷矣”皆是文眼。强取者本为强者,被取者本为弱者,弱不敌强,弱者虽畏苦,亦不敢违抗。一旦强者过暴,刺激弱者觉悟其施暴无理,采取报复行动,强者不但转化为弱者,而且馁毙。故事的深刻意义在于,表面上的强者似拥天然之权力施暴,然而,强者权力是建立在弱者不敢反抗的基础上的。一旦超越了弱者忍受的程度,弱者乃先有觉悟,次有行动,强者生命所系不复存在。

故事的结论与《良桐》一样,从特殊的故事引申出普遍的道理:从人与动物拓展到人与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上来。批评狙公这样的统治者,“以术使民而无道揆者”,不择手段把老百姓弄得不遵守法度。老百姓在通常情况下,“昏而未觉”,敢怒而不敢言,但是,过度暴虐,却使其变得觉悟起来,“其术穷矣”,就什么办法也没有了。

文章的语言也有值得注意的地方。众狙的对话:“公所树与?”“否也,天生也。”“非公不得而取与?”“否也,皆得而取也。”“吾何假于彼而为之役乎?”其中的语气词,对表达众狙对话的心态是不可少的。但并不是每一句都同样生动,一些短句如“否也”“天生也”“非公不得而取与”,似乎比之“吾何假于彼而为之役乎”这样的长句要传神得多。看来,短句比较到位,原因是符合众狙推理简单的特点,复杂长句不但绕口,而且不太符合动物的特点。最后的结论虽有长句“世有以术使民而无道揆者”亦无妨,因为这是“郁离子”的,当然最后带感叹词的“其如狙公乎”“其术穷矣”更精彩。

第三则:《赵人患鼠》

赵人患鼠,乞猫于中山,中山人予之。猫善捕鼠及鸡,月余,鼠尽而其鸡亦尽。其子患之,告其父曰:“盍去诸?”其父日:“是非若所知也。吾之患在鼠,不在乎无鸡。夫有鼠,则窃吾食,毁吾衣,穿吾垣墉,坏伤吾器用,吾将饥寒焉,不病于无鸡乎?无鸡者,弗食鸡则已耳,去饥寒犹远.若之何而去夫猫也?”

这一则,患鼠而育猫,鼠尽而其鸡亦尽。为保鸡,是否要驱猫?答案是否定的。故事简单,道理却含有哲理性。患鼠与无鸡,孰重?患鼠导致饥寒,无鸡则无患于饥寒,故不当去猫。从理论上说,任何事物都是对立的统一,事物无绝对的好,亦无绝对的坏。好与坏、利与弊、善与恶、正与反、生与死,都相反相成,处于同一体之中。有益中亦可能蕴含着有害,这是普遍规律。但是,这并非说事物就不能定性了。矛盾双方如利与弊,并不绝对平衡,在益与害的矛盾中,不但要衡量其质,而且要衡量其量。事物的性质,由其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在这里,鼠害的主要方面是导致饥寒,危及生存,而鸡亡仅失美味而已,故不当废猫。如一见有害,即弃之,则如西谚所云,把脏水和孩子一起泼出去。从实践上来说,两害相比,取其轻;两益相衡,取其大。

这里还有个思想方法问题,具有普遍的认识意义,可以助我们在政治、军事、商业、行政等决策上,全面权衡利弊。其实,它涉及人生的一切方面,爱情可能产生的失恋,购物必要的付出,体育运动不可避免的伤害,药品的副作用,空气中的雾霾,都应两者相权取其轻。否则人类就不能生存,文明就不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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