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
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報告重申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并强调要“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这将为我国建设现代化强国注入强大动力。然而,近段时间随着所谓“消灭私有制”或者“消灭公有制”的争议,针对“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人担心新一波“国进民退”到来了。这种说法,把国企的增长看成民企的消退,违背“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原意,是有害的,不能置之不理。
我们认为,无论是“国进民退”还是“国退民进”,都是把国企与民企对立起来,把二者看作利益对立的水火不相容者。我们必须追踪溯源,厘清关系,从对立思维走出来。“走出去”,更为中国企业提供了宽广的舞台,国企民企之间不是“谁进谁退”“此消彼长”,而是共同做大蛋糕,开辟“国民共进”新局面。
2016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时指出,“把公有制经济巩固好、发展好,同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是对立的,而是有机统一的。”“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应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抵消。”认真学习和领悟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有助于消除社会上把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相互对立起来的错误认识。
国企,本意是全民所有制企业,民企是指我国公民的私有财产投资的企业,即私营企业。二者皆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确立的一项大政方针。“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我党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项重要原则和长期大政方针,具有其科学性和合理性。
一般来说,“国进民退”是在所有制结构上,国有经济比重上升,私营经济比重下降的问题。有些人认为国企与民企是对手关系、对抗关系,彼此之间只能此消彼长、你存我亡,一方的发展必然伴随着另一方的衰退,二者之间不能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那么,国企与私企之间果真是绝对对立关系吗?一方的发展必须以另一方的衰退为代价吗?我们可以疏理“国退民进”、“国进民退”的产生及演变,便可知其源流。
国民进退,源出于1993年到2002年的国企所谓“抓大放小”阶段。国有经济在这一时期进行了最大规模的调整。1984年实施的第二步利改税,中心环节就是要提高企业的活力,后来有中央领导人提出不可能把所有国有企业都抓好,所以要“抓大放小”。十四届三中全会以后,1993 年就开始“放小”。从1993年山东潍坊开始的县以下国有企业“退光”阶段。对这一时期国企与私企的关系,有些学者喜欢使用“国退民进”来形容。1998年,中国遭遇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国有企业大量出现亏损、倒闭和职工下岗的情况。随后,中央提出了国企三年改革脱困的计划,国有经济收缩到垄断行业和更具优势的竞争领域。这种在经济布局上顺势而为的调整构成了中国经济走出低谷的一个重要体制基础。
有明显变化的是2003年到2012年的所谓“国进民退”阶段。前期是人们习惯称的李荣融时期,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要求央企进入行业前三名才能避免被淘汰,使得央企不断扩张、收购、兼并,这就表现出“国进民退”。1998年,全国国有企业的利润是520亿元,到了2007年,仅中央企业实现的利润就超过1万亿元。
“国进民退”问题的争论,集中于金融危机爆发的2009年。在2005年发生的“郎顾之争”被视为“国民进退”争辩的肇始。然而,在大范围展开则是4万亿元投资的拉动以后的事。在“保八”过程中,大量的国有资本进入到国有企业,一些垄断行业得到了新的“固化”,部分国企扩张加快进入非垄断领域,在一些领域也确实造成了对民营企业的挤压,而正是这种挤压形成了社会广泛地对国有企业的质疑,由此产生一部分人把国企和民企对立起来的各种说法。
2011年“两会”期间,天则经济研究所发布了《国有企业的性质、表现与改革》课题报告。报告主要有五个方面内容:一是数据表明,国有企业的利润主要来自于垄断行业;二是国企的薪酬高于社会平均水平;三是国企员工享受优厚的住房福利;四是国企绩效较为依靠政策优惠;五是结构性“国进民退”已经呈现。这再一次引起了热烈的讨论。同年9月,《国企》杂志就发表了一组文章,一些专家、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和国企员工对天则所的报告提出质疑,认为天则的“反国企报告”漏洞百出,数据、逻辑都站不住脚,结论也经不起推敲,偏离了国企改革的方向。
出乎意料,这场始自学术界的少数人的言论,竟会逐渐演变升级为事关中国是改革还是倒退的体制之争。“国进民退论”、“国企垄断论”、“与民争利论”,频频出现在一些学者的公开言论中;这些极具敏感度和煽情性的概念一经亮相,就受到社会高度关注。这种争论, 在2012年两会形成高潮,“国进民退”争辩再起,“与民争利”矛头直指国企。因而,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两会出面专门就“国进民退”答记者问。
应该说,这些“国进民退”争辩,都只是局限于一时或者一事,以此做案例,极少从历史长河和时代背景去分析的。客观地看,如果将改革开放后每十年划分一个阶段,从国企与私企的历史关系来说,可以发现二者从来不是你存我亡的关系,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彼此依存,无法分离。
第一个阶段即20世纪80年代,是民企寄生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进行最初资本积累的阶段。这一阶段由于私企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性质,在政策上还没有得到充分肯定和支持,它们中的大部分主要以个体工商户和乡镇企业的形式存在。私营企业大力模仿国有企业,并在产、供、销、技术、人员等各个方面与国有企业建立起千丝万缕的联系,获得国有企业的极大帮助。如果没有国有企业这一庞大的体制内因素,中国的私营企业不可能在短期内获得如此迅速的发展。
改革开放后的第二个阶段即20世纪90年代。这一时期国企在国民经济中占比的减少,并非私营企业的挤压造成的,而是国有经济自身调整,进行战略性重组和结构性调整的结果,因此也不能把“国退”的原因视为“民进”。
我国与世界市场规模日益扩大,需求持续旺盛,国企民企之间不是‘谁进谁退‘此消彼长,而是共同做大蛋糕,你进我也进。‘走出去更为中国企业提供了宽广的舞台,拓展了可持续增长的利润空间。
改革开放后的第三个阶段是进入21世纪后,也是中国加入WTO后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大和改革深化的时期。其间,国企控制着关系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其余领域则有各种资本竞相争夺。由于国企规模大、融资能力强、有较强的技术实力、抗风险能力高,私企运行机制更加市场化、主业明晰、成本较低、强调资本运作、船小好调头,在经济运行较为平稳时期,私企发展令人瞩目;经济处于下行阶段时,国企则由于自身特点以及兼任稳定经济的重任,发展相对较好。总体而论,国企和私企在这一阶段既相互竞争,同时又在与其他资本形式的竞争过程中广泛存在着合作、互助、互补的关系,它们共同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
改革开放后的第四个阶段即新时代理念的提出。有一个重大变化,就是时代背景与经济发展环境、目标与任务发生巨大的变化。现代化强国与高质量发展成为主要目标,这是从全世界角度考虑的。我国与世界市场规模日益扩大,需求持续旺盛,国企民企之间不是“谁进谁退”“此消彼长”,而是共同做大蛋糕,你进我也进。“走出去”更为中国企业提供了宽广的舞台,拓展了可持续增长的利润空间。“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同时也需要“推动社会资本做强做优做大”,而不是把社会资本做弱做差做小,与“国进民退”“民进国退”没有任何内在联系。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当前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着力点。混改就是打破企业在所有制身份上的纠结和界限,让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2017年8月,联通混改作为首例央企集团层面的混改、首例垄断领域央企混改,具有里程碑意义。混改后,联通集团对中国联通的持股比例从原来的63.7%降到36.7%,仍是大股东但不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腾讯、百度、阿里、苏宁等民企成为新的战略投资者。联通集团的混改,就是国民共进,一起做大蛋糕的好例。截至2017年底,我国已有超过2/3的中央企业引进了各类社会资本,半数以上的国有资本集中在公众化的上市公司,3家中央企业成为集团层面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央企业二级子企业以下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超过50%,并逐级提高。譬如,中国建材与民营企业深度合作,以近400亿元国有资本吸引1000多亿元社会资本,撬动近6000亿元总资产,在新兴产业开展集成创新,扩大高端供给,逐步成长为全球建材制造业领军企业。混改不是谁控制谁、谁吃掉谁,而是以混改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资本运行效率,这也是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重要途径。
我们可以看到,有一部分人不是从理性和建设性的角度出发,而是以偏执和狭隘的角度,以点带面,以偏概全,把本身已经很清晰的问题,滑向对混合所有制不满的情绪和错误的判断里面去,特别是在完成新时代这一重大使命与任务时,有人明明走进全球化的新时代,却回归到老眼光上去,朝国企民企彼此对立的老路上走,陷入国企民企你消我长、彼此对立的思维陷阱。把混改视为“华山一条道”,或视为“洪水猛兽”,这种彼此对立的思维方法都是对“两个毫不动摇”的动摇和否定,拖延和影响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推进。
“国进民退”这一提法本身就值得商榷。何为“国进民退”?从字面上理解,“国进民退”就是国有企业进入,民营企业退出。所谓的“国进民退”,其实是把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完全对立起来,认为二者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这样的说法,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证明,都不能成立。
在党的文件中,从来没有出现做小做弱私营经济的表述。相反,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理论与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从党的十八大提出“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两个毫不动摇”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和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两个不可侵犯”。习近平同志在2016年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重申“两个毫不动摇”,并强调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我国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三个没有变”。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强调“两个毫不动摇”,明确“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这些,表明了我们党强调和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一贯立场,及时回应了社会重大关切。
“两个毫不动摇”明确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这一基本原则的形成,是在历史的具体实践和发展中形成的。同家先后出台“鼓励社会投资39条”“促进民间投资26条”等政策,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民营经济营造出更加公平、开放、宽松的环境,创新创造的源泉充分喷涌。从现阶段来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具有其不可替代性。就象骨骼与肌肉、树干与枝叶,共生共荣,相与依赖,谁也离不开谁,共同汇聚起中国经济的巨大能量。科学认识基本经济制度的前提,就是要充分认识到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不是相互排斥、相互对立,而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至于民营企业自身的发展,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非公有制经济要健康发展,前提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健康成长。民营企业唯有修炼好内功,按照“亲”与“清”的要求,才能真正应对残酷的市场竞争。
党的十八大以来五年发展证明,我国国有企业实力壮大,民营企业活力迸发。实践证明,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中流砥柱作用日益突出。具体来看,到2017年底,全国国资监管系统企业资产总额达到160.5万亿元,比2012年底增长约一倍,上缴税费总额占全国财政收入1/4,工业增加值占全国GDP的1/5。其中,中央企业2017年实现利润1.4万亿元,创历史最好水平,98家中央企业中利润总额过百亿元的达到41家,反映出国有经济质量和效益大幅提升。国有企业在载人航天、探月工程、深海探测、高速铁路、特高压输变电、第四代移动通信等领域取得了一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彰显了国之重器的实力与担当。2017年进入《财富》世界500强的企业,中国的国有企业达67家。
与此同时,民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由小到大、由弱到强,成为推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有生力量。目前,我国目前民营经济占GDP比重、税收占全国税收比重、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都已超过一半。约70%的技术创新、65%的国内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来自中小企业,其中95%以上是非公有制企业。过去3年,全国平均每天新增市场主体超过4万家,其中绝大多数是民营企业。近两年,民资结构正在优化,不但开始进入石油、天然气开采等行业和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领域,还积极进军计算机、通信等高新技术行业。被称作中国“新四大发明”的高铁、移动支付、共享单车、网购,除高铁外的3项,都是民营企业的创新之举。当然,新业态快速崛起的背后,离不开通信国企从3G突破到4G并跑的有力支撑。快速普及的网络基础设施,为“互联网+”提供了丰沃土壤。此外,民营企业近年来还提供了约80%的城镇就业岗位,容纳了约90%的新增就业。这些数据表明,“国有”“民营”在各自领域充分发挥优势,协调发展、共领风骚,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增强了综合国力,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
实践还证明,在当前经济下行的形势下,部分民营企业困难主要还是出在自身经营能力上,华为、百度、阿里、腾讯等互联网巨头快速发展展示了民营企业的生机。不可否认,有的企业过去的快速发展就是长期依靠廉价劳动力成本优势以及模仿它者技术,一旦劳动力成本优势丧失,自身又无任何技术优势,市场竞争力就立刻丧失;有的企业则是经营管理能力较差,一些家族企业中表现尤为突出。许多民营企业正是由于没有解决好这些问题,才陷入了发展的困境。同时,国有企业也是这样,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大量国有企业被淘汰,从而留下那些有技术、有品牌、有管理,能够适应市场竞争的企业,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走出国企民企此消彼长对立思维的怪圈,就要按照市场规则来实现进退,不断拆除垄断领域的各种‘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作为执政的党和政府追求的绝不是谁进或谁退,而是鼓励所有企业公平竞争,所有资本资源都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潜能。
不可否认,生产要素成本不断攀升,有的企业融资难、地方的行政保护性政策、行政审批事项较多、有的企业税费偏高,国有企业也同样遇到这样的困难。面对这些问题,我国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近5年来,我国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其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也给民营企业带来更多发展机会。与此同时,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为市场“腾位”、为企业“松绑”,投资便利化程度明显提高;进一步放开基础设施、服务业等行业的市场准入,《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等文件的出台和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等新思想的提出,让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激发了民间投资热情。
不可忽视的事实是,长期来,民营企业增长高于国资增长速度。国有企业资产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因此有了比较显著的下降,改革开放初期国有工商企业资产的比重大概在90%左右,现在大概是35%左右。现如今三分天下,各有其一。国有企业的户数在减少,但国有企业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一直在提高,已成长为壯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经济稳中向好的重要力量。中小企业在地方上是骨干、基础,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了非常大的总量,民营经济在解决就业和带动增长方面应该还是起着主要作用。从宏观上看,国有资本不能再下降了。
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新时代面临的全球的巨大空间,国企民企携手走出去,在国际市场,尚有广大而深远的合作前景。据不完全统计,5年来,仅中央企业与民营企业5000万元规模以上合作项目已超过1000项,涉及总金额达2万亿元以上。山东如意集团与中国华能山东公司共同投资建设的巴基斯坦萨希瓦尔煤电项目,成为巴基斯坦国内单机容量最大、技术最先进、环保指标最优的煤电项目。这样的共赢之举正越来越多地在世界各地呈现。
应该说,中央一以贯之强调的“两个毫不动摇”,态度鲜明。“国进民退”这一提法和论断,无论是在理论上,或是在国企改革实践中,还是在国家宏观政策取向上,实践需要上,都是没有根据的。
“国进民退”的提法,撕裂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的关系,对我国经济发展是不利的,对当前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妨害极大。不仅要从理论上进行澄清,而且要在实践中彻底摒弃。
要走出国企民企此消彼长对立思维的怪圈,就要树立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的地位的思想,反对和防止私有主导国有经济的改革方向。“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我国宪法所规定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也是社会主义属性的根本标志。公有经济与非公经济只有在明确地位、主辅结合的前提下,才能做到相得益彰共同发展。兴办国有企业一个很重要的目的,是提高政府和国家在经济宏观运行和长期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和控制力量,并基于这个目的来确定国有经济的总量、比重和分布结构。我国国有企业主要进入的是涉及国家经济安全、战略资源等领域,如军工、电网电力、石油、水电、铁路、公路以及其他一些资源性行业。这些领域国有经济占据优势,是提高国家经济安全的需要,并非所谓“国进民退”的表现。
要走出国企民企此消彼长对立思维的怪圈,就要摒弃“姓公姓私”的争论,确立混合所有制实现公有制的组织形式的正确观念。推进混合所有制,是党的十九大的正确决策。国有资本不仅在资本投入上选择进退,而且在资本实现形式上也要有所选择。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典型的、适合现代市场经济的资本组织形式。混合经济组织将成为实现公有制的主要组织形式,这是国企改革的必然趋势,要将主要精力花在“怎么混、怎么改”的研究探索上,没有必要过多地去争论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姓公姓私问题,不要在“要不要混”上纠缠不止。特别要警惕有人一讲混合所有制改革,就讲国企全面退出竞争领域,也要防止动不动拿出私有化的帽子,想方设法让混合所有制改革搞不成,闹得改革无法进行。
要走出国企民企此消彼长对立思维的怪圈,就要按照市场规则来实现进退,不断拆除垄断领域的各种“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作为执政的党和政府追求的绝不是谁进或谁退,而是鼓励所有企业公平竞争,所有资本资源都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潜能。所谓“国进民退”或“民进国退”争论,要害是竞争的公平性,应消除企业的“所有制鸿沟”,废除一切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破除一切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显性和隐性壁垒,不断拆除垄断领域的各种“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天花板”。要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实现市场准入畅通、市场开放有序、市场竞争充分、市场秩序规范。同时要着力引导民营企业利用产权市场组合民间资本,开展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培育一批特色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当前有些地方出现的国有企业兼并民营企业的问题,可以依照市场经济法则、法律途径来分析和妥善处理,消除不应有的矛盾,不宜过分渲染,更不宜夸大为“国进民退”的政策导向。
要走出国企民企此消彼长对立思维的怪圈,就要树立重组中共同发展的关系,解除国有企业“以大吃小”的误解。目前,全球正在经历第六次兼并重组潮,中国各个产业也走到了这个时间节点。当前的兼并重组在很多领域发生,有在国企发起的,也有在民企发起的。这是市场经济的自然行为,和所有制没有关系。部分地区、行业收购民营企业,并不是全局性的工作部署,不是中央的决策,“国进”并不同时意味着“民退”,也有民企收购国有企业的现象。何况,当前国有企业的定义也已经发生了不少变化,不能再用二三十年前的国有企业概念来阐述今天的情况。一方面,国企在兼并重组,但同时也在通过上市公司增发,国有资本在企业里的份额发生了变化。虽然国有资本本身在增值,但是也引入了大量的非公资本,是“国民共进”的过程。国企的市场化改革非常深刻,民营经济、社会资本、个人投资者都已经成为国企的一部分,都在享受国企发展带来的红利。
要走出国企民企此消彼长对立思维的怪圈,就要树立国有资本“有进有退的观念,破除国有企业“只能进不能退”的思路。在体制改革逐步深化之际,对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实施战略性调整,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调整完善了所有制结构,增强了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影响力、控制力。实践证明中央的这一决策是正确的。当前的“做强做优做大”,应该不能改变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原则和精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应当有退有进,在一些竞争性领域,应当加大开放力度,让体制机制更为活跃的民营企业进入,进一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同时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尤其在一些关键领域,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要发挥主导作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该进的进、该退的退、进退有度,符合市场经济基本要求,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要走出国企民企此消彼长对立思维的怪圈,就要破除每一个企业都做大的思维,树立从整体上做大国有资本的观念。长期来,很多国企的领导在谈到“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时,十分为难,非常担心国有资产流失。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为国有企业“有进有退”创造理论与政策条件。“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这两个任务的行为主体是不同的。企业的天职是把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政府的天职是把整个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进有退”所指的是国有资本投向与布局的调整。我们要把这个概念明确起来,然后再研究这两项任务怎么一起完成。这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在新时代公司制度下并不矛盾。就是说,企业追求做强做大并不受股东成分和股权结构的影响;国有资本从哪些行业或企业的进退也不受个别企业的牵制。
重组是从行业的健康发展、从行业的共同利益,并照顾到方方面面进行的联合和重组。在培育世界一流企业过程中,将充分发挥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巨大作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优势互补、协调融合,集聚资源、形成合力。
要走出国企民企此消彼长对立思维的怪圈,就要树立国有企业保值增值的首要观念,破除国企退出充分竞争领域的观念。目前,国有企业还要在充分竞争领域存在,是由我们国家经济需要强大的国有企业做支撑决定的,和历史传统、社会现实有关。国有经济一方面来自社会税收,另一方面也要靠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国有资本要做强做优做大,一方面要向国有经济的命脉流动,同时也要有盈利性的一面,在市場上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在条件具备时,国有企业分阶段退出充分竞争领域,是历史趋势。目前,还不具备这个条件,应当创造这个条件。
要走出国企民企此消彼长对立思维的怪圈,就要多种资本组合形成联合舰队,破除国企必须绝对控股现象。东航物流混改将55%的股份转让了出去,联通混改只占36%的股份。今天来看,重组是从行业的健康发展、从行业的共同利益,并照顾到方方面面进行的联合和重组。在培育世界一流企业过程中,将充分发挥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巨大作用,优势互补、协调融合,集聚资源、形成合力。在产业链上形成“瀑布效应”,构建起产业生态系统,从而形成对整个产业的控制力;在产业规模上,国有企业群体要组成航空母舰,联合出海。中车集团优化产业链,吸引一大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参与到高铁的供应体系中,5年来为民营企业创造近600亿元市场空间,成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带动行业内民营企业发展的“领头雁”。
要走出国企民企此消彼长对立思维的怪圈,就要靠改革集合优势,摒弃劣势,从国企民企孰优孰劣的陈旧思维里走出来。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的、稳定的因素。这种历史性的变化在1998年后短短十几年特别是2015年10月推行供给侧结构后发生的,国企优势得以发挥,关键是靠改革。国有企业以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深化改革,治理结构更完善。到2017年底,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基本完成公司制改革,各级子企业改制面达到97.8%,绝大部分中央企业建立起规范的董事会。国企坚持改革,一定能搞好,良好的公司治理是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基石。民营企业机制灵活,决策效率高,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到位,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的自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往往更具有创新技术和商业模式的动力。在改革中,国有企业吸纳民营企业体制机制的优势,在公司治理结构和产权结构上优化国企治理机制,激发国企的活力。国机集团所属中国电器院混改后,外部董事占到董事会成员2/3,广泛代表了各方股东利益,形成了外部董事、内部董事和职工董事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在混合所有制基础上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各类所有制股东按照股东权益平等参与企业决策,不同所有制企业受到同等约束监督,从此告别一股独大,有效防止内部人控制。
要走出国企民企此消彼长对立思维的怪圈,就要注意三资共存的现实,走出非公私的视野局限。在中国当前资本结构中,除了国有资产、私有资本外,还存在数量庞大的由外资企业所代表的国际资本。而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的民营企业整体实力偏弱,如果国有企业退出一些产业和领域,那么往往会被跨国垄断资本所占据,这也会导致民营企业成为跨国资本的并购对象和附庸。我国相当数量的行业,国资退出后,不是民资控制,而是外资进入并控制,例如,国资从日用化工退出后,美国宝洁、英国联合利华等西方国家企业很快控制中国80%以上的市场份额,类似这样的行业有数十个之多。
要走出国企民企此消彼长对立思维的怪圈,就要树立“三个有利于”国企改革标准,破除凡事按所有制衡量的现象。对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习近平提出三个“有利于”,即“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习近平就国企改革提出的这一重要论断,为国企改革确立了价值判断标准,具有鲜明的改革指向性和现实针对性。一些学者热情支持发展与壮大国有经济,是符合宪法规定的,但不能与“国进民退”的提法相混淆。因为国有经济的发展与壮大,不是通过排挤和吞并非公有制经济,而是通过自我完善与发展实现的。如果无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漫长时期,坚持单纯所有制崇拜,把马克思主义思想教条化,拒民企于国企门之外,走上极端化、简单化的道路,就会脱离实际,排斥私有制,甚至消灭私有制,就会走上反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道路。反之,凡事以私有制为现代标准,就会背离社会主义方向,走上歪路,走上邪路。
要走出国企民企此消彼长对立思维的怪圈,就要树立进退是一种自然历史现象,破除以进退论成败的观念。国企进也好,退也好,无论总量还是结构都是历史的、变化的,而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前几年局部领域的国进民退可以理解,它是应对危机的一个要求。现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是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一个根本任务。潮汐是海水周期性涨落现象,企业发展趋势的进退涨落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一种自然现象。下一步,国有资本的大跨步前进,“国民共进”,抱团出海,也是必然趋势。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开启高质量发展,必须调动国有企业和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其他各类所有制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特别是在全球化背景下,中国企业面临的竞争是全球性的竞争,国企民企都要提振精神、苦练内功、打造核心竞争力。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充分发挥“国有”“民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将不断展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强大生命力将不断释放。日前,出现的所谓“消灭私有制”或者“消灭公有制”的争议,都是远离新时代改革与发展任务的一场闹剧,距离现实语境太远。国企和私企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历史上还是现实中,都并不是非此即彼、不能共荣的关系。对于极少一部分人把国企和民企完全对立起来,我们是坚决反对的。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对自己的国企和民企形成这种水火不容的争论和意气,实在非国家之福,人民之福。不管是那一种极端化,都是对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反动,干扰现实,对新时代迈开新步伐极为不利。
新时代我们面对的任务是现代化强国建设,而工业化是一个国家实现现代化、从而富起来和强起来的必由之路。只有通过国有企业,国家才能把有限的资源在一些重要行业和领域进行突破,奠定工业现代化化基础。中国的企业应该聚集起来、提高竞争力,共同参与国际竞争。在参与国际竞争的过程中,国企与民企合作得也非常密切。有些民企,比较早地“走出去”,好比“探路人”,给国企提供了大量的信息;国企出海好比“航空母舰”,又带动了大量的民企“走出去”。未来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需要国企民企精诚合作,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国企多数是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型的大企业,在经济稳定、技术创新、维护安全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为民企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宏观条件;民企主要分布在服务业、制造业等一般竞争性领域,为国企的改革发展提供了有效的竞争环境、广阔的市场需求和全面的分工协作,二者彼此促进、相得益彰。
新时代背景下,国有企业的一大趋势是,央企迈进大企业时代,越来越大型化,逐渐具有全球竞争力与国际垄断实力。国企是进还是退取决于很多因素,其中很要紧的是,在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政府对整个国民经济宏观运行的掌控究竟有什么需要,实际上取决于国家宏观调控要求。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国际背景下,世界各国的政府几乎都在加大对国有企业的控制和注资,或者通过向危机深重的重要企业注资而启动国有化进程。政府应对经济危机的手段,除宏观政策之外,在微观上直接渗透和支持它的国有企业,加大国有企业的进入力度,展开相应的兼并。这是全球通用的反经济危机的重要手段,是危机状态下实现宏观有效调控的重要手段,而不仅是中国如此。现在所以国企的市场竞争力是越来越高了,盈利空间在增大,盈利能力和抵抗风险的能力在增强。这几年央企的80%都上市了,有很好的直接融资条件。同时要考虑,国企与私企具有诸多的共同目标与利益利益。国企和私企的良性发展都需要共同的外部环境,如稳定的国民经济秩序、继续深化的市場经济体制改革、法制化的市场运行机制、创新型的教育科研支持、独立自主的国家主权能力、和平的国际政治环境等,这些无论对于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都是基本的运行前提和保障。国企和私企任何一方对这些因素的促动都会同时带动另一方的发展,形成共同进步的格局。此外,国有资产和私有资本都是中国公民拥有的资本,是捍卫国家经济主权的重要资本形式。
进入新时代,炒作所谓“国进民退”是无视现实的做法。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我们党促进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共同发展的决心都是毫不动摇的。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真正需要的是公有经济成分和非公经济成分双进、双赢局面。国有企业也好,民营企业也罢,应当考虑的是如何实现优势互补,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构建新时代现代化经济体系,共同增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我们反对采取把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对立起来的态度和武断的做法,而是要明确实现国企和民企的共赢,在资源配置上遵循市场原则,国企和民企共进,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才是国家之福,反之,不是人民所愿意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