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曼
近期,地方政府如深圳、北京相继出台关于社工薪酬待遇的政策与文件。深圳民政局提出并出台了社工工资的指导价月薪由5000元提升至10000元的有关政策文件。北京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市财政局等15个部门联合发文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规定了专业社会工作者在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中从事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岗位设置要求,薪酬待遇、社会保险,以及将社会工作薪酬纳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资金使用范畴。以上两个政策的出台,对于从事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广大社会工作者们带来了“温暖的春天的消息”,带来了具体的可以落地的“实惠”。如果我们回忆一下就会发现,社工薪酬达“万”不是新闻。在2015年,南京的新闻报道中就有了“南京开上万月薪招社工,不到10分钟收20份简历”的新闻。再回顾一下也会了解到,在2016年,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意见》。如果我们再往前回顾,2011年民政部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2008年人社部出台《关于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从2008年到2018年,10年间从中央到地方,针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社会工作人才激励等方面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文件以及其中的制度性安排,无不体现出政府部门对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的重视,也无不体现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的速度之快。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一方面社会工作发展速度相对很快,比如专业人才数量、持证数量、政策文件的出台时间跨度等;另一方面也看出地方政府在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推动与促进上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尤其是覆盖范围。通过对政策文件的简单梳理,就可以看出关于推动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岗位薪酬待遇激励机制政策的出台地方主要分布在北京、广东、上海等专业社会工作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专业社会工作发展水平较低,或者刚刚进入发展阶段的地区,政策文件的出台几乎没有,或者相对简单,有些是参考其他地区的政策文件,缺乏地方性实践,与当地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实际严重脱节。专业社会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没有获得相应的社会认同与社会影响力,只是获得局部地区、少数地方的认同,并产生一定影响。所以,从这个角度讲,深圳出台的社工工资指导价,北京出台的“激励保障政策”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专业社会工作在发展过程中的困境与尴尬。
当茶座学人们在讨论社工薪酬时,进忠兄提出当前社工薪酬并不低,关键问题还在于社工的晋升渠道严重匮乏。文启兄认为政府职能转移不清晰、职业发展缓慢、社工教育欠佳是当前社工薪酬存在讨论空间的重要原因。结合两位学兄同仁的看法,在我看来是因为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在职业化道路上,在当前中国严重缺乏顶层设计导致的。或者说,目前的顶层设计缺乏对专业社会工作职业发展的系统设计与制度性安排,缺乏宏观性制度性思考,局限于微观领域的手段性安排。简言之,从微观看局部,把手段当制度。
“社工薪酬问题”首要在于回答“社会工作作为怎样的一种职业”。其实这又回到了多少年来专业社会工作界一直在讨论的一个话题:“专业社会工作作为一种职业存在的价值与理由”。针对这个问题,理论层面的、西方的发展经验与制度性安排已经足够回答。但是针对中国社会发展现状、中国特有的制度性安排,换句话说,针对中国的发展实践,我们学界并没有做好“实践性”的回答。什么叫“实践性回答”,我简单罗列一下:1、专业社会工作解决了社会现实感受的什么问题?2、解决的过程是什么样的?3、给我们这些需要社工的人带来了如何改变?4、如果你是社工,请你告诉我,作为一个社工你能为我这样一位看上去无需社工服务的人带来什么好處?5、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对社工一无所知的人,怎么在短时间内让他明白知道社工就像教师、医生、消防队员那样,不可或缺等等。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的民政部门,在面对发改委、财政部门的这些质询时,往往表现出的是“软弱”。说白了,就是民政部门作为具体负责专业社会工作推进的主要职能部门并没有做好“实践性”回答。这些问题都无法拿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答案,那么作为业外人士,其头脑中当然就无法建立起所谓“你是一个职业”的印象,那“专业”二字就更无从谈起了。既然在多数眼里不是“职业”,光靠几个职能部门的政策规划、推动与制度性安排,其效力就可想而知。
从另外一个角度去看,社工的薪酬与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专业社工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也体现出其与经济发展、居民素质密切相关的特点。中国地域之广、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对专业社会工作的需求与依赖也存在很大的差异。这就更需要“全国一盘棋”的思考与安排。从地方上讲,结合自己的实际,做出有关制度性设计与安排。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学界应该根据这些已经成文的制度性设计与安排,在国家视角这个层面,对地方的专业社会工作发展进行总结提炼,做出具体的职业规划与发展设计,做出相对完善严谨,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工作职业化制度安排。我想到那个时候,社工的“薪酬问题”就不再是一个特别值得拿出讨论的问题了。
如果单纯从社工薪酬的视角看,北京市出台的《意见》对于社会工作的推动与发展绝对是利好的消息。在《意见》中不仅明确的是薪酬,还明确了专业社会工作岗位的性质与要求。与此同时,也相对勾勒出未来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路径即事业单位体制内发展,社会组织体制外的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