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2018-05-29 05:27何秉奇
成长·读写月刊 2018年5期
关键词:契约精神诚实信用原则民法

何秉奇

【摘 要】诚实信用原则是现代社会市场经济中最基本也是最根本的人文道德标准,既是民事行为立法的最高价值的追求,也是人们自发性、自主性遵守并贯彻的原则与一直。作为民法中的基本原则,其重要性决定了一切交易的公正与合规性。现代民法体系中,诚实信用原则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既对行为当事人从事相关民事活动、完善立法指导等司法实践的具体突出表现。本文从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与功能进行解析,探究其在民法中的地位与具体意义,使其能够更好的为人所明晰,更好的为经济发展所推动。

【关键词】诚实信用原则;民法;契约精神

一、诚实信用原则的定义与概念

诚实信用原则来自于古罗马时期罗马法律的诚信契约与相关诉讼法中,罗马法对商品经济与法律的关系有明确的要求,但对于执法者的评审标准加以审核。古罗马时期的诚实信用原则大多是以债权法为基础进行相关法律制定,以此规定为合同履行制度的基本法则,这也是近代至今立法的根基。在现代的民法进程中,诚实信用原则被赋予了更多的意义,无论是对诚心的要求还是对自由裁量权的规整,都秉承了法官在其中所定义的角色能动性,这对在法律框架上进行额外的补充来推动更大的作用。同时还规定了任何个人都必须诚信的使用这份权利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这就是现代民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确定涵义。

在我国,法律上的诚实信用原则的定义来源于人们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遵守并实行的诚信准则,而把这份诚信准则融入到法律中来,是以最的限度的道德标准来进行衡量,也是生活与法律两个层次的融合。在《民法通则》的规定定义之外,其最大旨在在各类市场经济环境与人们相处中的利益再平衡,也就是我们常见到的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道德标准,他不是一项强制性的认知,却深刻的融入到人们的行为中来,在民事行动中默默遵守并实行的道德要求。当平衡与公正成为人们生活与发展中的一项标准要素,人与人之间就成功建立了培养信赖的肥沃土壤,在未来的生活中平衡两者之间的交易联系,平衡两者的利益冲突与矛盾,从而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与长期负面的影响。

二、诚实信用原则在民法中的作用与实际体现

就诚实信用原则的作用而言,作为关键的就是引导民事主体进行相关的民事活动。它在民事活动中所扮演的是推动当时人主动地进行权利义务的道德担当,遵守最为基本的道德规范,以此来平衡每一场交易或互动中的当事人与人、与事、与社会、与市场间的矛盾与博弈思想。所以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城市信用原则就完善的包括了契约行为义务、债务监督与推动达成的义务、主动洽谈义务、合作共赢与具体事项具体告知的说明义务等等,都是以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核心与出发点逐渐延伸到具体应用中来,并融入当事人的思想道德观念中。

再者就是以诚实信用原则为根本不断推动以法律的形式对民法进行完善和补充。不同的人与不同的环境中诚实信用原则被理解的含义也多不相同,而多样化的理解含义对立法者所设定的民法法律条例规定的权威性在未来极容易受到对立与冲击,所以法律规定的模糊性范围空间就体现出法律在其中的弹性了。以人们都认知的融入行为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来面对不同理解中的思想复杂性,从中提取精华来提升自身,保证民法在新思想新环境出来后可以快速进行调整和规范,达到当前社会环境所贴合的法律适用性。通过其具体的条例规定,不仅对合同法进行补充规定,同时也对自由裁量权有了一定的限制和使用的标准。

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民事活动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其也不间断的在社会环境变化改善过程中对传统认知中的民事活动主体提出了一定的要求,以此来约束民事主体的活动,也提升民事活動的活力与成长空间,这些行为具体的表现大概可以分为几个方面:

首先民事主题在具体的民事活动中必须做到诚实可靠,不以卑劣或违法的手段进行不成当交易并以此达到深层次的目的。并且民事主体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应当谨慎使用,不能以伤害或掠夺他人的合法权益与社会大众共同利益乃至国家利益的方式来获得私人暴利。此类情况在我国《民法通则》都有明确的规定。

其次民事主题在进行约定事项的的操作过程中,应当遵守制定的信誉诺言与相关契约,不能拒绝或不完全履行决定的行为义务。民事主体与当事人一旦正确约定了民法法律条理规定的义务与权力没有得到贯彻与义务不完全,则另一方有权利申请违约处理与追索责任的权利。当然若是双方都对期中的义务没有贯彻实行,则各自承担自身的义务与责任。若在不明确的约定或已约定但发生重大变化时,需要秉承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的民法条理对相关认识进行告知与确定权利义务与责任标准。如合同法中的价格、时间、地点等协议内容没有妥善协商达成共识制定合同,则无法进行反制型的合同补充协议,这其中所强调的就是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贯彻与执行,并让每一位社会主体或当事人能够切身重视起来,并在日常生活中进行贯彻与使用,把这种思想与原则融入到人生准则中,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上发挥民法的效益与原则的重要性。

三、总结

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当代社会发展必要的道德标准,是一种完全的民事立法的行为体系与价值观念的双重追求,这深刻影响着一个国家及其中每一位个体在未来的生活与发展中对人性与交流互动中的基本认知与行为准则。它对增进人与人之间的信赖与社会关系的有效和谐起到重要的纽带作用。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民法的规范也提供了相关的正当性与心给行的依据,并可以作为民法后续改变提升的重要补充路径。作为社会大众中的医院,需要深刻认识到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的核心内涵并贯彻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参考文献:

[1]王明睿.浅谈民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科学中国人》.2015

[2]杨婧.从道德到契约的地位转换——论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职工法律天地》.2016

[3]孙冀鹏试论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完善路径选择.《法制与社会》.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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