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金东
【摘要】中国的社会治理过程,既要立足于中国传统,吸收传统文化精髓,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体系;又要具备国际视野,合理借鉴西方现代文明成果,体现时代特点。为此,一个可行的路径是,将中国传统行政伦理与西方现代治理理论相融合。
【关键词】行政伦理 社会治理 契约精神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中国传统文化是一部人的心灵的探究史和开化史,其注重人伦,是中国人几千年来的精神信念资源和安身立命之所。现代中国社会是以传统社会作为前提和基础的,是传统社会的继承与延续,基于传统社会产生的伦理思想在现代治理中具有重要意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因此,中国现代社会治理必须立足于民族传统文化的根基之上,体现民族特点,同时借鉴西方现代文明成果,将中国传统行政伦理与西方现代治理理论相融合,打造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理论及体系。
中国传统行政伦理中包含哪些积极的社会治理思想
中国传统行政伦理包含有仁政、德治、民本、诚信、社会和谐等丰富的社会治理思想,这些在现代社会治理中仍呈现勃勃生机。
一是仁政思想。中国传统儒家伦理是一种德性伦理,强调品格塑造与美德培养。“修齐治平”就是强调通过完善美德、提升境界来达到治国平天下的目的。因此在传统思想中,认为道德境界与社会治理相比具有优先性。孔子强调“为政以德”,“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孟子则道出了具体措施,“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
二是民本理念。“君,舟也;人,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古人认识到,民心向背是政之兴衰的决定力量。《尚书》云,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 ,“民之所欲,天必从之” ,“安民则惠,黎民怀之”。孟子将《尚书》中的这些思想概括为“民贵君轻”,即“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统治者要赢得人民拥戴,就必须“保民”,使民“有恒产”,下层人民富裕了才能使国家强盛,“下贫则上贫,下富则上富”。现代社会治理也必须重视人民大众的呼声,着力提高社会成员物质生活条件及幸福感。
三是诚信原则。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直是把“诚”与“信”作为人的基本道德要求。“真实无妄曰诚”,“诚”即言行相符、真实无伪。“信”是判定一个社会成员是否合格的基本标准,所谓“人而无信,不知其可”。《论语》还说“君子信以成之”“朋友有信”,此谓“信”是判定是否君子的基本指标。荀子说:“古者禹、汤本义务信而天下治,桀、纣弃义背信而天下大乱。”说明“信”还是国家存亡之关键。从微观上讲,诚信是为人、为学、为商之道;从宏观上看,诚信是为政、为国、安邦之本。
四是耻感文化。欧阳修说:“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耻”是指人所具有的为行动设立底线的“羞恶之心”。孔子认为,社会治理的理想境界是使民“有耻且格”,士应该“行己有耻”。孟子认为,“无羞恶之心,非人也”,“人不可以无耻”,“不耻不若人,何若人有?”良好的耻感文化能使行政人员远离低级趣味,不贪财货,使他们的行为更加自律。
五是社会和谐。礼俗文化乃中国几千年哲学智慧与民众日常生活的有机结合,古代以礼治天下,维系着大众的道德生活,使社会成序。传统中国被称为礼仪之邦,儒家文化中“礼”的核心就是让个体遵守行为规范。只有每个人遵守规范,才能获得最大利益,社会也因而形成一个和谐的整体。
传统行政伦理认为,社会成员间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目标,正所谓“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周王朝之后诸王朝往往以“礼乐之治”为手段促进社会和谐。“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畜之以道,则民和。养之以德,则民合。和合故能谐,谐故能辑。谐辑以悉,莫之能伤。”理想的和谐社会的构建起点是个人,每个人都重视修身,方可齐家,方能治国、平天下。中国传统行政伦理也重视实现社会和谐的实践方式,如重义轻利、以理制欲、公正无私、群己统一等。其中既体现出对于社会利益和他人权益的尊重,也体现出对于自己私欲的克制。
传统行政伦理与现代治理理论的对接:以诚信伦理融合契约精神
传统伦理重视宗法秩序,强调“君臣之义”,要维护“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格局。乱了这一格局,会导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汉代董仲舒之后,“君权神授”“三纲五常”等思想进一步强化了等级观念和“官本位”思想。相应地,传统社会治理贯穿的是人治,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取得民众认同、得民心的目的,是为了使政权稳定,维护统治者统治。传统伦理的“仁政”“德治”“内圣外王”,重视内在的道德完善教化,缺乏外在的制度约束规范,缺失民主、法治等政治理念,因此也缺乏有效的实践途径。而且,传统伦理产生于熟人社会,不能适应现代主要由陌生人构成的社会的要求。
传统行政伦理要在当前社会治理中充分发挥作用,就必须寻求与现代社会治理理论的结合点。伦理化、人格化治理方式应转化为制度化、法治化治理方式,传统等级观念及“官本位”思想需有效克服,形成一条“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治理方略。在此过程中,核心是要实行民主与法治。民主是现代治理的重要逻辑起点,它可以有效约束公权力,克服政府的有限理性,扩大决策的信息范围,提升决策理性。法治能保障民主制度得以长期运行,两者联姻,使公权力运作透明化、程序化,使政府更为廉洁、高效、守法,并取得权威,增强其合理性。
中国传统伦理重视诚信,西方政治理论强调契约精神。这两者有共同点,就是做人、做事、为政都要真诚、不虚妄、不欺诈,遵循规则。制度经济学还从交易成本角度揭示了 “诚”与“信”的价值,认为“诚”与“信”能降低交易成本,促进社会合作顺利开展。但中国传统诚信观主要依靠道德与情感来建立,往往是基于亲缘关系、朋友友谊及熟人之间的信任,一旦超出亲属圈、熟人圈、朋友圈,信任感和规则意识便很淡漠。而现代社会更多地是由陌生人构成,传统诚信观“软肋”显现,很难适应现代社会要求。
西方政治文明的重要发展基础之一就是契约精神,“社会契约论”也是较为重要的西方政治哲学理论。西方契约精神中也包含着诚信,以诚实守约保证各方利益实现。说话算数、尊重规则,其信任不仅限于熟人、朋友之间,而是扩展到了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它以严格的法律体系和制度形式来确定对规则的信任和遵守,以保障共同利益的实现。
按照这种契约思想,政府和公众之间并非管理与被管理关系,而是契约关系。社会个体将部分私权让渡出来形成了公权力,将它交给一个大家信任的机构(政府)来行使,让渡权利的公众和公权力代表政府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契约关系,其中隐含的含义是:如果政府行使公权不当,公众可以收回自己的权利。政府作为公权力代表,必须设法让人民相信它、拥戴它,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作者单位:长安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参考文献】
①牟宗三:《中西哲学之会通十四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
②《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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