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培育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按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部署,日前, 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开始组织开展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的推荐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申请企业应提供权威第三方机构(一般为民政部注册的全国性行业协会,不包括分会、专委会)出具的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相关行业协会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出具市场占有率证明。其中,“单项冠军企业”将分为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示范(培育)企业9项申请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请。其中,本批次培育企业遴选要按照好中选优原则,要求是近三年主营产品市场占有率平均位居全球前5位且国内排名第1位的企业。“单项冠军产品”要求单项产品在全球市场占有率位居前3位,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优先考虑属于“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的产品。同时要求企业近三年无环境违法记录,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