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挥互联网在助推脫贫攻坚中的作用,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推动下,电商发挥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有效地把社会资源的供给和需求衔接起来,破解贫困地区的“资源限制”,开辟了脱贫攻坚的“新通路”,在扶贫工作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农产品“小”“散”“非标”,竞争力不足。贫困农村地区农业生产技术条件较差,以传统农户家庭等小散生产模式为主,缺少规模化和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通过电商把销售范围扩大到全国后,产量难以满足需求,网上销售的持续性差且难以产生高附加值,市场竞争力不足。
二是农产品品牌发展不足,市场效益没有充分体现。我国农产品品牌发展滞后,一方面是农业发展的内在支撑不足,小、散生产和非标准化的产品难以形成品牌;另一方面品牌建设意识薄弱,农产品“有特色无品牌”“地方特产多,地标品牌少”的现象比较普遍。在消费升级的大趋势下,消费者对品牌信誉度高、产品质量好的优质农产品需求不断上升,农产品品牌建设亟待加强。
三是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产地仓等模式应用难度大。我国农产品物流环节损耗较高,部分地区的农产品物流成本占总成本的30%—40%,鲜活农产品的物流成本更是占到总成本的60%,严重掣肘农产品流通。一些企业在政府支持下将产地仓建在农产品生产相对集中的田间地头,将农产品收储加工后通过冷链专线运输到消费集中的城市,确保了农产品品质,降低了损耗,提高了流通效率。但是,由于农产品的季节性强,设施使用率低,运营成本较高,如果没有政府引导、统筹和扶持,推广应用难度大。
为此,建议在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各级政府及相关各方应形成合力,畅通扶贫富农的电商“新通路”。
进一步健全农产品生产标准体系、质量认证体系等,充分发挥农科院等技术力量在指导贫困地区农业生产、农产品改良育种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农产品质量。积极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大力培育和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充分调动电商等多种社会资源,鼓励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产业+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新模式,使贫困地区形成能够满足市场需求、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产业,提升农产品的规模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加大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鼓励各地立足传统农业优势,深入挖掘资源潜力,积极开展特色品牌,特别是农产品“扶贫品牌”培育和塑造。充分发挥“媒体+电商平台”在“扶贫品牌”宣传推广方面的作用,讲好品牌故事。鼓励各地与电商企业对接,共同建立线上线下品牌农产品营销推广体系,让好东西卖出好价钱。通过品牌推动扶贫事业可持续发展,提升扶贫的社会影响力。
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企业建设“产地仓+冷链专线”模式的统筹引导和政策支持,提升生鲜农产品销售品质和效益。同时,进一步发挥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提高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设施的集约化建设和利用水平,保证扶贫“新通路”的持久畅通。
发挥国家级媒体资源的宣传作用,增强全社会对扶贫工作的认识,通过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农业扶贫、电商扶贫等扶贫开发。从国家层面积极推动“消费扶贫”,支持电商平台设立扶贫专卖店、电商扶贫馆和扶贫频道,倡导购买扶贫产品、助力脱贫攻坚的社会氛围。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扶贫农产品,提升消费者对贫困地区产品的支持力度,形成社会关心、人人参与扶贫的风尚。
(作者为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北京市工商联副主席,京东集团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