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津晋高速公路港塘互通立交桥A匝道桥倒塌,造成6死7伤;2010年,长深高速公路彰武段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导致33死24伤;2011年,北京怀柔区宝山寺白河桥垮塌;2012年,黑龙江哈尔滨阳明滩大桥坍塌,3死5伤;2014年,山东省境内一卡车侧翻,掩埋幼儿园校车,11名幼儿丧生,司机当场死亡;2015年,粤赣高速公路广东河源境内段一匝道桥梁垮塌,造成1死4伤……这一件件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有一个共同的起因——超限超载。
为什么要治超,原因很清楚:超限超载破坏公路基础设施安全;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堵塞交通;污染道路环境;扰乱公路运输市场秩序和车辆生产秩序;损害政府公信力和对外形象等。
有数据显示:全国公路每年因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造成的损失超过300亿元;50%的群死群伤性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近年来,因为货车超限超载导致的桥梁垮塌事件不下30起;公路的寿命因超限超载缩短了50%至60%。
超限超载的产生机理经过总结划分,主要归因于三个方面:机制、体制和宏观经济环境下的社会原因。运输市场准入门槛低,无准入、退出机制,目前,745万户业主、1350万辆车之中,个体户占比90%;运输市场的集约化程度低,单车承包、挂靠居多,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恶性竞争情况突出,从业人员安全和法制意识淡薄;公路货运的经营管理仍旧粗放,运输效率整体偏低,空载率较高。行业行政管理体制缺位明显,公路运输由运政、路政、公安多头管理,体制分割导致监管缺位;货运车辆由工商、交通、公安多头管理,也存在监管缺位;而综合运输发展缓慢,货物主要依赖公路运输,公铁合作不足,缺乏衔接;行业的现状受宏观经济影响,低技术、低成本的准入条件,使得从业人员多由城市工人下岗再就业、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组成。同时,运输货物多为低附加值、低风险货物,更关注价格,不重视质量,压价竞争,超限获利。
运输者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管理者追求社会利益损失和治超成本之和最小化,两者利益兼顾,才能实现全行业的效用最大化。
下一步治超工作重点将围绕跨省大件运输许可、高速公路入口治超、治超系统全国联网、治超工作督导考评展开,最终实现“网上快速许可、路面自动检测、信息公开共享、失信联合惩戒”的目标。
我国超限超载治理经历了四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1988年至1999年,这一阶段的突出特点是确定了法律地位。1987年通过《公路管理条例》,规范了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相关内容,1997年7月3日通过了《公路法》,确立了治超工作的法律依据。
第二阶段:2000年至2004年5月,这一阶段的突出特点是单独治理。2000年,交通部颁布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即2号令。明确了超限超载标准、审批程序、法律责任,交通部门开展治理超限运输,但力量单薄,制度不完善,迅速反弹,三乱蔓延。
4月11日,全国公路治理超限超载研讨会暨第七届全国公路法律与路政管理研讨会在重庆举行。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路网管理处贺志高从超限超载产生机理、治超工作发展历程、近年来治超主要措施及下一步治超工作思路四个方面,深入浅出解读了公路超限超载的政策和要求。
第三阶段:2004年6月至2016年8月,开始集中治超,联合整治。2004年,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2005年,计重收费政策出台。2011年,《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出台。
2016年8月至今,以及未来的一段时期,行业处于第四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新一轮的集中治超,以期达到长效治理的目标。在这一阶段,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三大路网监控网络初步形成;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实现统一;路面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基本形成;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初见成效;信用治超稳步推进;非现场执法模式正在积极探索。
第四阶段也存在突出问题。比如,乱执法问题屡禁不止,2018年1月23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以“沉重的超载”为题,报道了山东和湖北两省部分地区在公路治超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车托”“黄牛”“月票”等现象,给乱执法问题再次敲响警钟。同时,各地执法治超政策参差不齐、部门协作工作机制不高效、信息资源分散而导致尚不能形成联动管理、治超立法有待加强、基层执法条件保障不足等问题,成为第四阶段治超工作所面对的重重挑战。
2016年8月“治超新政”掀起了新一轮的集中治超,截至目前,收效斐然。
公路超限超载率下降明显。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平均超限超载率同比下降42%;高速公路6轴货车超限超载率同比降幅达到77.6%;国高网和普通国省干线PQI指数分别达到92.79和87.47。
运价水平进一步合理回归。货运违法经营、低价竞争等市场扭曲行为得到部分校正,公路货运价格合理回归。2017年月度平均运价指数较去年同期回升7.2%,促进了货运市场运行总体平稳有序。
货车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2017年,共受理不合规车辆运输车3.2万辆,共清理不符合标准车型8139个。
全国20多个省份的公路超限超载相关负责人出席了全国公路治理超限超载研讨会
综合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经过有序治理和科学引导,长距离大宗货物运输逐步向铁路和水路转移,铁路货运增速由负转正,并保持两位数的增长速度;京津冀铁路货运周转量占全社会货运比例,由2016年的30.8%,提高到2017年(1月至9月)的33.8%;水路货运量增幅稳定在6个百分点左右。
实现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全国联网。2017年共办结919件,其中准予许可650件,不予许可269件。
全国治超联合执法实施方案制定进展情况一览(截至2018年4月8月)
在现阶段超限超载治理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比如,个别地区政府重视不够;源头监管力度总体偏弱;治超信息化水平亟待加强;规范执法仍有提升空间;执法保障能力有待改善。这些问题成为下一步治超工作的重点所向。
下一步治超工作初步思路主要涉及四个方面:从根本上强化源头管理;完善法律法规是基础;引导为重,加强宣传教育;严格规范执法是保障。
下一步治超工作的主要任务将围绕“构建四个体系,形成一个氛围”展开,即构建完备的治超法规体系、高效的治超实施体系、严密的治超监督体系、有力的治超保障体系,形成社会共治的和谐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