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影强
在针对教材中引用的几个信息技术定义进行教学时,笔者曾试图用一句话将其概括为“信息技术就是使用一定的工具对信息进行操作的技术”。试图把信息的获取、存储、传播、加工、接收等诸多行为,用“操作”一词来代替。当然这个说法的目的并不是真的想给出一个信息技术的自家定义,而是提供给学生以尝试引发其去发现或思考,对信息技术概念的考察有另外的概括性视角。
然而在现行的信息技术教材与课程中,有一个问题总是绕不过去,那就是在开始的章节对信息和信息技术进行探讨之后,后续的主要内容却是以计算机与网络学科内容为主。这种结构使得课程是由一个信息与信息技术的头部,加上以计算机与网络为主的身体部分组成。这种局面与信息技术课程来源于中学计算机课程的升级有关。但其头轻身重的结构仍然引起诸多争议,如让信息技術学科回归计算机学科就是典型的声音之一。在于困惑处寻找启迪时,笔者读到两个观点,觉得特别值得重视和研究。
其一,是北大郭文革教授的《教育的“技术”发展史》一文所阐述的观点。郭教授在综合考察后定义了自己的“媒介技术”概念:媒介技术是一类支持人类表达、交流与沟通的技术,它包含表达符号、载体种类、复制方式,以及传播特征等四个子属性。然后他运用这一概念梳理了从口传时代、手抄文字时代、印刷时代、电子传播时代到数字传播时代的媒介技术发展史,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或揭示了一条教育的“技术”发展脉络史。读罢掩卷,笔者倒认为郭教授的文章是一段活生生的信息技术发展史的结构性考察。这一结构与教材中的信息事例(的结构化)分析,与取自传播学的信息传播模型,都是可以呼应的。信息和信息技术的特征,都可以在其中找到较紧密的逻辑关联。最重要的是,从口传时代的信息技术,到当下的数字技术,都在同一个框架中统一了。
其二,是美国学者阿瑟·布莱恩的《技术的本质》所建构的观点。该书提出,技术的本质在于“自然现象效应或人造效应+技术层层迭代”。技术是一种可以经过递归追溯到最初的若干自然现象效应或人造效应上去。作者提出技术的三个基本原理:原理一,技术都是某种组合。原理二,技术的每个组件自身也是缩微的技术。原理三,所有的技术都会利用或开发某种(或几种)效应或现象。作者经过系统的考察,论证了技术具有一种内禀的性质——技术组件或组合是具有内在进化机制的一种对象。
郭文革教授的研究是使用分析与综合的方法,对媒介技术进行了结构分析和在人类教育史上的影响分析,呈现了信息技术自身及其发展的分析性框架。在信息技术学科内容方面,现代信息技术以前的历史部分,或许可以直接采用郭教授的研究内容。而阿瑟的研究则为信息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内在生长进化机制的有力支持。信息技术学科在内容差异之下的内在逻辑一致性,是不是可以建立起来了呢?由此,信息技术学科的内容扩展或发展,是不是有了更牢固的核心依据了呢?
以上是个人视野与理解浅见,期待看到更丰富、更清晰的启示,以及讨论,乃至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