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广贤
【摘 要】美国学者比尔·尼科尔斯在《纪录片导论》中提出:道德问题是纪录电影制作的基点。纪录片伦理问题的核心在于,如何平衡影像真实美学诉求与制作双方的关系。纪录片制作者秉持何种心态与镜中人互动,在影像文本多义性的基础上决定了伦理问题的风险与困境。
【关键词】纪录片;伦理问题;制作者
中图分类号:J9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8)03-0104-01
一、纪录片伦理问题的复杂性
纪录片与剧情片本质区别在于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复原。观众通过制作者呈现的某种阐释理解和领会影片形式的意义与价值。衡量纪录片艺术价值的准则是真实性。弗拉哈迪以《北方的纳努克》闻名于世,但也因为片中涉及的情节搬演、违背伦理而饱受诟病。但在以真实时空构建的立体维度中,纪录片本体与伦理的平衡始终存在着难以妥协的较量。美国纪录片学者MichaelRabiger甚至强调:“唯有考虑到伦理问题,才能有真正纪录片的产生。”[1]
纪录片伦理问题的复杂性基于难以衡量的固定标准。伦理衡量标准因人因时代而异,存在着民族与宗教伦理、社会普遍与个人伦理、不同行业伦理,甚至在不同社会语境中的伦理衡量也难以统一。在1998年上海国际电视节的评奖中,中国评委曾建议给《舟舟的世界》最佳人文类纪录片奖,但荷兰评委的意见与中国评委相反,他认为舟舟在这部片子中像一个玩偶,并说这样的片子在荷兰是不允许播放的,美国评委对此也有同感。[2]当纪录片开始在公共领域接受大众检验,其“真实性”产生的社会效应对于拍摄对象而言,不仅是当下发生着的,甚至在未来相当长久的一段时期内,不确定的风险都在不稳定地累积着。
二、纪录片制作者与拍摄对象的伦理关系
纪录片伦理问题指涉对象的三维是制作者、拍摄对象和观众,三者的交互关系构成了伦理问题研究的全部内容。纪录片制作者掌握着镜头权利,拍摄对象处于被选择和被剥削的地位。“纪录片常常吸引我注意的还不仅仅是纪录片的形式而已,主要还是在于拍摄者与被拍摄者之间微妙的互动关系。”[3]纪录片人文关怀最显著的特征是制作者与拍摄对象之间的关系。不伤害原则要求制作者必须尊重拍摄对象,欺骗是不允许的。在实际拍摄过程中,制作者的艺术追求与拍摄对象的利益很容易遭遇冲突,制作者选择尊重或执着追求最终取于道德底线的攻守。
基耶斯洛夫斯基说:“并不是每件事情都是可以被描述的。这正是纪录片最大的问题。”[4]掌握镜头权利,以精英视角审视阶层的制作者,通常很少考虑拍摄对象的处境。陈为军《好死不如賴活着》中多次以长镜头的方式纪录下人面临死亡时的残酷与绝望。尤其是冷暴力渲染和放大着死亡来临的恐惧,对生命的亵渎与人性的漠视,彻底背离了导演关注艾滋病的创作初衷。人生与死的尊严和价值完全被剥夺,观众在挑战道德底线的压抑中承受着长时间的二次伤害。
三、纪录片制作者与观众的伦理关系
纪录片制作者在拍摄过程中如果不能坚守道德底线,并且作品的后期制作也没有重新审视可能遭遇的伦理阻力,其结果必然导致多重影响:一是对拍摄对象的多次伤害;二是作品对观众造成的二次伤害。纪录片的观众是处于未来时态不断形成的不确定集合体,遵守社会普遍伦理约束。观众与制作者发生伦理冲突的载体是纪录片,伦理问题主要围绕两个方面:纪录片中的真实性与影像伦理。真实是纪录片的本质属性,不欺骗观众是纪录片制作者恪守的道德底线。如果片中涉及搬演、人为操纵等场景,必须向观众交代清楚。
分级制度为剧情片中血腥、暴力、性爱等元素提供合理的保护机制,虚构叙事的方式并不适用于纪录片。日本导演原一男的《绝对隐私性爱:恋歌1974》是一部挑战观众视觉和心理双重伦理的纪录片,片中有一段导演女友武田生孩子的场景让人极为震撼。当因此而面对采访时的原一男说:“当时是武田跟我说,我想自己生孩子,你一定要拍。”[5]尽管创作者获得了拍摄对象许可,并且在拍摄过程中采取全景和虚焦的方式呈现,但这种极为个人隐私的画面还是冲击着观众的视觉伦理,推动着观众思考个人伦理是否可以在公众场域获得许可和接受。
综上所述,纪录片伦理问题是以制作者为核心,对拍摄对象身心和观众心理产生不同程度伤害的问题,并且伦理问题贯穿着纪录片整体拍摄与公开传播的后续过程。某种程度而言,它并不能以法律的强制性要求制作者遵守,而是通过制作者内心的道德准则进行自我调控。所以,纪录片伦理问题的解决也并非难以实现,关键在于,当纪录片制作者把拍摄对象当作一种影像资源进行剥削而对此置之不理,刻意利用伦理盲区实现自己的某种利益时,以制作者个人良知为对象进行的道德考量与自我反思才正成为纪录片伦理问题产生的出发点。因为在任何时候,无论是否作为职业创作者,纪录的内核都应该是一种创造,而不是产生破坏。
参考文献:
[1]MichaelRabiger.制作纪录片[M].台北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8:365-366.
[2]刘敬东.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关于中国电视纪录片的另一种感知[J].电影艺术,2000(3).
[3]王慰慈.纪录与探索——与大陆纪录片工作者的世纪对话[M].台湾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195-196.
[4]DanusiaStok.奇士劳斯奇论奇士劳斯奇[M].唐嘉慧译.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5:134.
[5]吴龙狄.原一男:“我的纪录片[DB/OL].(2010-07-06)[2013-01-18]http://www.ionly.com.cn/nbo/news/info3/120100706/11305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