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本文阐述了“互联网+” 机构养老发展的必要性,其次介绍了当前“互联网+” 机构养老的现状。零基础、运用效果不佳、法律监管缺位。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大宣传力度,制定行业准则、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和养老服务智能终端研发的建议。
【关键词】 互联网+;机构养老;融合发展
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所谓的“互联网+”就是指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联合,以促进各行业经济转型和升级。[1]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智能终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互联网+”已成为新一轮产业革命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如何借助“互联网+”促进产业的发展与升级成为各行业思考的问题。“互联网+”与机构养老的融合既是机构养老产业升级的必然要求,也是对当“互联网+”战略的最好回应。这要求国家要加大宣传力度,制定行业准则,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并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和养老服务智能终端研发,从而保障“互联网+”机构养老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互联网+”机构养老发展的必要性
1、“互联网+”战略的必然要求
当前国家已经将“互联网+”上升到战略的层面,对推动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就必然要求各行各业认真思考如何将“互联网+”与行业进行结合,以促进行业的发展。机构养老作为养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不例外,如果能够与“互联网+”很好的结合,借助互联网的平台推动机构养老快速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缓解我国当前的养老压力,保障老人晚年过上有尊严的生活。可以说,推动“互联网+” 机构养老是当前我国“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必然要求,也是对“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最好呼应。
2、机构养老产业升级的必然要求
当前机构养老存在床位总量供给不足和结构性失衡问题,造成了养老资源利用率不高,再加上护理人员短缺和专业化护理不足等问题进一步制约机构养老的发展。在机构养老的发展中引入“互联网+”模式,一方面,有利于对已有资源的重新配置,整合并推出新的服务资源;另一方面,依托互联网的优势,能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降低因人手不足带来的护理质量的降低。探索“互联网+”与机构养老融合有利于机构养老朝医养结合方向转变,从而促进养老服务的产业升级,最终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3、公民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公民社会发展的程度越高,公民的社会意识就越强,反过来,公民的社会意识强,又会推动公民社会发展。当前,社会的思想观念活跃,越来越多的人追求个性化、多元化的服务。并且随着养老内涵的完善,养老不在是一张床,一碗饭的事情,老年群体已从过去简单粗糙的、注重物质保障的养老转向专业化的、物质保障与精神保障并重的养老,老年人开始追求有品质的老年生活。“互联网+”与机构养老的融合,改变机构养老的服务模式,更能满足老人一站式服务的需求和个性化服务的需求,推动“互联网+”机构养老发展是公民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当前“互联网+” 机构养老的现状
1、零基础
当前,互联网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互联网“用户为先,体验为王”的经营理念,即互联网行业在做某项研发前要先做好用户需求调研,并在产品运营过程中关注用户的反馈。而我国养老服务供给主要还是以供方资源为导向,缺乏对服务对象需求的关注和深度挖掘。这无疑加大了二者的融合难度,从当前的情况来看“互联网+”与机构养老二者之间基本上就是火车轨道的关系,鲜有交叉,充分体现出“零基础”的特点,因此在“互联网+”机构养老的联姻上还需要下大功夫。
2、运用效果不佳
在互联网和机构养老的发展过程中,人们很少意识到将二者结合起来,落实到实际应用中的就更少之又少。目前由全国老龄办主管的“华龄健康365工程”和武汉市政府主办的“一键通”工程是“互联网+”养老工程的典型代表。“华龄健康365工程”实现“互联网+”医养结合,即通过互联网手段为老年人提供优质医疗专家资源的健康服务,从而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武汉市“一键通”工程是为了服务老年人居家养老建设的信息系统。“一键通”是指手机上一个特定的按钮,当老年人有服务方面的需要或者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以按按钮与服务平台联络,从而取得相应的服务。现阶段,“华龄健康365工程”仍在试点推广,武汉市的“一键通”工程已在运营使用,但运行现状并不理想,虽然很多老人领了“一键通”手机,但除了打电话并没有太多通途,该工程自运营以来,武汉市武昌区某社区八个月的时间内没有接到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服务需求电话,老人使用的频率并不高。[2]
3、法律监管缺位
“互联网+”的开放性使得更多的养老服务主体和养老服务资源进入养老服务市场,这对养老服务的监管提出更高的要求。而我国目前在“互联网+”方面的立法基本上处于空白的状态,“互联网+”养老工程缺乏也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指导,立法配套与实际需要脱节,在一定程度上致使“互联网+”机构养老发展所遇到的问题无法可依,监管无章可循,不能及时化解矛盾,阻碍了“互联网+”在机构养老中的运用。
三、推动“互联网+” 机构养老发展的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
当前,把“互联网+”引入养老产业还属于初始阶段,人们对“互联网+”机构养老的认识也有待提高。因此,这要求无论是从宏观国家的层面还是从微观养老机构的层面都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一方面,可以促进更多的社会组织作为运营主体参与其中,发挥社会组织整合各类资源的优势,从而提高机构养老的运营活力;另一方面,让更多的老人、潜在的需求对象更愿意参与进来并从中受益。如智能手表记录老人的心率、位置等,智能马桶检测并记录老人的各项健康数据等,这对于不善于使用电子类产品的老人很有吸引力,也让家属和养老机构了解老人的情况,便于及时发现、即时处理。
2、制定行业准则、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当前无论是推进“互联网+”机构养老的试点还是打破养老服务建设中各部门间的壁垒,亦或是对“互联网+”机构养老运营主体的监管,都需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作为指导。但我国在“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是空白,“互联网+”养老工程该如何开展、实施、落实也缺少相應的行业准则作为指导。因此,政府应借助我国正在建设法治社会的东风,出台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互联网+”机构养老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促进“互联网+”机构养老良性发展。
3、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和养老服务智能终端研发
我国互联网近二十年来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基础设施得到较好改善,但是“互联网+”的发展,对相关的基础设施及后续服务的供给都提出更高的要求,各种养老服务智能终端更是发展“互联网+”机构养老的保障和支撑。因此,在完善基础设施的同时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智能设备的研发和推广,建设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记录老人信息,并有针对性的开展技术和产品研发,满足老年人不同的护理需求,让老人在养老机构既能养老又能医疗,保障老年人晚年有尊严的生活。
【参考文献】
[1] 李克强.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R].
[2] “一键通”服务遭遇冰火两重天[N].武汉晚报,2016-6-21(4).
【作者简介】
陈壮艳(1988.3-)女,汉族,硕士研究生,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辅导员,护理学院团委书记,助教,研究方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