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7项减税措施,支持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
根据会议部署,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将享受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的企业新购进研发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上限,从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从今年1月1日起,还将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至8%。从5月1日起,将对纳税人设立的资金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征收的印花税减半,对按件征收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此外,将目前在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分别自1月1日和7月1日起执行。预计全年将再为企业减轻税负600多亿元。
(中国税务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4月4日联合发文,上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并下调增值税税率,企业将由此进一步享受真金白银的减税红利。
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方面,新规将标准统一调整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同时允许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今年12月31日前转登为小规模纳税人,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3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按照三档并两档的方向调整税率水平,重点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税率,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
全国两会后企业减负“礼包”进入政策落地期,多项降成本措施综合发力,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新华社)
财政部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通知称,对试点地区个人通过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计入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达到规定条件时领取的商业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经济参考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措施,缓解看病就医难题、提升人民健康水平,决定对进口抗癌药实施零关税并鼓励创新药进口,顺应民生期盼,使患者更多受益。
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至零,使我国实际进口的全部抗癌药实现零关税。较大幅度降低抗癌药生产、进口环节增值税税负。
(新华社)
4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中国人民银行在京就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专用发票专项行动进行联合部署,安排2018年打击骗税和虚开专项行动任务。
四部委打击骗税和虚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瑞标在进行工作部署时指出,当前,一些不法分子实施骗税和虚开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了“放管服”改革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的顺利实施,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税收秩序,必须出重拳、亮利剑,毫不手软地实施打击。四部委要在全国范围内持续开展跨部门、跨区域专项行动,联合查处重大骗税虚开案件,对骗税虚开高发地区和行业开展重点专项整治,严惩专业骗税虚开团伙,及时挽回国家税款损失,规范经济和税收秩序,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促进外贸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税务总局办公厅)
工信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进一步加强《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管理,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
从《目录》撤销的车型,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机动车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将不再接收带有免税标识的撤销车型信息,税务机关不再为其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手续。已从《目录》撤销但需恢复资格的车型,企业要按政策要求重新申报,经审查通过后列入《目录》。购置新车时已享受购置税优惠的车辆,后续转让、交易时不再补缴车辆购置税。
(上海证券报)
5月1日如期实现税率调整后发票的成功开具,也意味着我国深化增值税改革“首战告捷”,改革整体运行平稳。截至5月1日17∶00,各省均顺利实现税率调整后发票开具工作,开票份数达215万份,开票金额138亿元。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9万份,增值税普通发票93万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109万份,机动车销售普通发票4万份。
本月起,三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等新的税改红利将开始释放。税务总局已将三项增值税改革任务细化为10个方面41项措施,并逐一抓好落实。
截至目前,税务总局已会同财政部制发政策文件2份,发布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等征管配套文件4份,使相关改革在基层落实有了操作依据。
同时,升级改造税务信息系统。这项工作涉及纳税人信息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出口退税等数十个模块的修改、升级和联调联试,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经济参考报)
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施行,标志着中国有了首个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税种。依照规定,环保税按季申报缴纳,2018年4月1日至15日是环保税首个征期。
直接向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音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保税的纳税人;居民个人不属于纳税人,不用缴纳环保税。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通知》显示,为促进页岩气开发利用,有效增加天然气供给,经国务院同意,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页岩气资源税(按6%的规定税率)减征30%。
(每日经济新闻)
近日,记者从武汉市国税局获悉,去年,武汉“走出去”企业办理《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共计40份,拟享受协定收入182.2亿元,享受协定待遇减免税额1923.62万元,有效避免了海外“双重征税”。
针对企业“走出去”,难免会遇到信息获取闭塞、税收协定惠及面窄、权益保护机制弱等问题,武汉市国税局打造了“税收服务一带一路”手机移动微平台,一键查询“一带一路”沿线64个国家和地区的税制概况、国别(地区)税制指南和税收协定文本等信息,及时为企业开具身份证明,办理减免税,服务一带一路企业。
(长江日报)
从2018年4月1日开始,加拿大第一大城市多伦多对该市所有宾馆酒店开征4%的市政住宿税。根据市政府公告,该税适用于在各类酒店、旅馆的住宿房间入住4小时以上的情形。诸如会议室租用、食品与饮料、客房服务、网络及电话费等则不包括在这项计税范围内。税收收入的一部分将流向多伦多旅游局,以支持该市旅游业发展。
统计报告显示,2017年有逾4300万名游客到访多伦多,总消费额超过88亿加元。另外,多伦多市政府计划从6月1日起对民宿等短期房屋出租行为征收住宿税。但此举仍有待安大略省市政委员会对颁行短期出租相关条例做出裁定。
(北京商报)
据孟加拉《独立报》近日报道,孟国家税收总局(NBR)已着手开发数据库,确保将所有外国公民纳入税收网,以防在该国工作的外籍人士偷逃税款。孟国家税收总局决定与警察特别机构(SB)合作,获取在该国工作的外国公民详细资料(包括姓名、国籍、出入境日期和护照号码等)。孟国家税收总局表示,目前约有1.4万名外国公民在孟纳税,但有相当多的外国公民规避孟投资发展局(BIDA)登记从而逃避税收,估计实际应纳税外国公民人数是目前的两到三倍。
(商务部网站)
埃菲社近日报道,韩国企划财政部长官金东兖表示,韩国政府将“动用所有可能的手段”应对美国总统特朗普对进口钢铝加征关税的决定。金东兖在首尔召开的一个政策会议上表示,“(韩国政府)将动用所有可能的手段来回应美国的钢铁关税举措,并将全力以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