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登磋
(西藏民族大学民族研究院 陕西咸阳 712082)
世代繁衍生息在川西北松潘地区的各族群的关系,表面看略显“粗糙”,但实际并非如此。黎光明、王元辉在尕米寺调研时有这样一段记录:向导马大爷(回族)的“老肚皮禁不住饿了,他跳了起来,向我们说道:这狗和尚收了我们的礼物,不拿饮食出来招待我们;他以为我们是来给他进贡的么!即是进贡,他也该赏点糌粑出来呀!他去交涉的结果很圆满。他转身不久,凝戈叫人送了一些糌粑和酥油来。送糌粑的人特别声明:凝戈自己并没有得我们的礼物;今天管家喇嘛不在家,送来的酥油和糌粑是凝戈自己的。我们又辅送凝戈两支鱼蜀和一张脸帕。又不久,凝戈又遣人送来几件皮袍来给马大爷诸人作被盖,这都是凝戈四处去凑借来的。”[1]马大爷说“狗和尚”是其熟悉当地藏族人并精通藏语的标志,显示出他与僧人甚至藏族人的关系很好。
近年来关于民族关系、民族团结的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邓小平曾多次强调指出,要实现民族团结的目标,首先要去除大汉族主义思想,只有先将大汉族主义抛弃,才能够赢得少数民族的信任,才能够进一步换得少数民族抛弃狭隘民族主义,我们不能首先要求少数民族做好,而是自己要认认真真将大汉族主义思想清洗干净。两个主义都消除了,民族和谐发展的局面就打开了[2](P305,313)。张立辉和赵野春认为,在学术界开始讨论和谐民族关系问题的时间为2002年前后。2005年5月,胡锦涛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第一次把“和谐”放在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问题中来论述。[3]崔明德教授总结了民族关系研究的四个维度,即中原王朝与少数民族政权之间、不同少数民族之间、汉族与55个少数民族之间、55个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4]不过民族理论界对于民族关系这一名词的定义,有多种不同的界定,主要的研究视角、观点和定义有两类,以“阶级分析”来界定民族关系;从不同民族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相互联系来界定民族关系。[5]因为“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是一个基本且重要的国情。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代表了全国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不仅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之意,而且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6]王平、严学勤认为历史、地域、民族文化特性、政策、宗教等方面影响,促使多民族关系呈现出较为和谐的民族互嵌型特征,这种和谐民族关系的生成机制对新时期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进民族团结具有重要借鉴意义。[7]因此,宗教的影响依然不能忽视。
针对民族宗教问题,近两年,课题组对川西北松潘地区的宗教信仰和民族关系展开调研,发现这一走廊带多族群间因宗教信仰原因族群关系显得尤为和谐,“这种和谐的族群关系并没有政治手段或宗教人士的强制执行”①因素,可以说它源自历史长河中,人类为了征服大自然适应生存环境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最自然的族群关系。讨论民族关系时不妨多关注这些族群关系示范地区的实践经验,以辅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教育工作更加有效推进。
历史上,松潘是唐朝与吐蕃的茶马互市地,是川西北高原最大的贸易集散地,有“川西北门户”、“边陲重镇”、“战略要冲”、“高原古城”之称。截止到2010年,“松潘县总人口74166人,由22个民族构成,其中藏族占43.53%、羌族占10.38%、回族占15.04%、汉族占30.95%、其他民族占0.1%;”辖2镇23个乡。[8]松潘世居族群的人口比例依次为;藏、汉、回、羌等。这一数据使松潘人以藏、羌文化为标志,以清真、大教②餐饮为表现的文化模式展示于世人。
在松潘这样多族群聚居的地方,人们对宗教禁忌的畏惧感与法律法规的约束同时存在。偶尔极度愤怒或高兴时,对宗教信仰、文化习惯的遵从力,甚至会胜过法律法规的约束力。譬如为了不违规酒驾,人们选择清真餐厅用餐,多族群成员共餐时以清真餐厅为首选等等,这是松潘多族群世代和睦共处的经典做法。在宗教信仰的作用下,饮食忌讳和对本族内部成员的“阶级”划分又是松潘人们离不开其他族群的另类经典做法。不断发掘和研究宗教对民族团结的贡献,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我国的民族团结教育事业有着重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下面以案例呈现宗教禁忌在和谐的民族关系中所起到的积极作用。
藏传佛教基本教义禁止杀生,所以松潘地区的信徒几乎没有从事肉类和水产品等经营者。不管婚丧嫁娶、乔迁喜庆等各种活动以及节日都免不了多族群共餐,可是从回族以外的肉食经营者手中买的肉类,回族不能吃,他们只吃阿訇宰杀的牛羊肉。因此,逐渐形成了牛羊肉市场基本由回族经营,牛羊肉市场的肉都来自阿訇之手,不管买者是什么民族,他/她买来的肉,回族也可以放心食用。过去除回族外,任何家庭举行活动都会专门请一两个回族做清真餐。到20世纪末21世纪初起,各族群开始流行去县城或川主寺包餐厅举行喜庆活动的习惯。举办者家庭的客源中哪怕就一个回族,他们也毫不犹豫地选择定清真餐厅,自觉地尊重他者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这种做法为各族群和谐相处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自严厉打击酒后驾驶以后,藏族同胞聚餐时为了强行控制大家的饮酒爱好,他们选择去清真餐厅用餐。认为在藏餐、大教餐厅吃饭,大家无法控制不喝酒。但是在清真餐厅用餐,餐厅本身不供应酒类,再者从尊重他人的宗教信仰角度去考虑就能控制不饮酒。按当地人的话说就是“尊重他人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于尊重自己的生命安全。”否则扣分、罚款永远无法完全控制酒后驾车现象。
近些年,随着九寨沟、黄龙的旅游发展,处于藏羌彝走廊的松潘地区盛行以藏文化主题为风格,清真餐饮为主的藏家乐,形成了回、藏特色鲜明,联合经营的模式。有些餐饮店的肉来自牧人之手,只要厨师是回族也无碍。
案例:SHM村,金草地藏家乐,由AB两家合资经营,其中A家男的是汉族叫LG,女的是回族叫MJ。他俩有一儿一女,族别给儿子填了汉族,女儿则填了回族。女儿叫扎西纳么,学校之外只讲藏语。LG不仅藏语流利,还与藏族家庭一样,任何村寨集体或个人的宗教活动,他都着藏装参加,还让儿子在若尔盖读二类模式(藏文加试)。访谈时他说:“将来我们的娃娃考大学难,藏文、汉文都懂点的话,以后做点生意什么的,都方便。”MJ饮食习惯依然是回族,但她基本不参加伊斯兰教活动。2017年6月10日,笔者去金草地藏家乐时,B家大儿子,刚参加高考回家,他谈到全班藏坝③,说班里因为回族同学在闭斋而改变了用餐时间。MJ说那些应该是甘肃那边的回族,我们这边(指四川)的基本上做不到了。她说“你们看嘛,我不要说闭斋,还一天三斋呢(此时她正好在吃晚饭,意思是她一天三顿都少不了)。我妈他们在闭斋,我们已经闭不了了”。
B家男的是藏族(据他们自己说:他们也是以前从漳腊金矿来的汉人的后裔,姓雷),婆婆是藏族。儿媳妇是藏回,身份证上写着藏族,生活中她不吃猪肉,也不参加伊斯兰教的任何活动。他们从2017年4月开始经营藏家乐,期间有人建议她穿汉装,行动会方便些,却被她拒绝了。只是天热了她们会穿改良的藏装,卸下已婚标志的头饰,脖子上始终带着佛珠,闲暇时就拿出佛珠念“玛智”(matri/八字真言)。遇到黄道吉日,她还转神山、去寺庙,喂蚂蚁等。
图1
图1为AB两家人的合影照∶左一LG是汉族,与右一MJ回族是夫妻,小女子为他俩之女。中间男子GQ(金矿汉人后裔)与其左边穿藏装的女性LJ(藏化回族后裔)是夫妻。LJ最早是嫁给GQ的哥哥YX,生了左二GRX。后来让弟弟与自己共妻,结果哥哥在那曲与一名中学教师结婚,儿子与妻子一并归于弟弟。弟弟GQ与妻子LJ成为单偶婚,生下小儿子GR。现在B家所有人的族际都写着藏族,也认同自己是藏族。
他们的行为习惯,待客礼仪,吸取了汉藏回三个族群的优点,来到这里的人都能感受到宾至如归的温馨,赢得远近顾客的青睐。
当地的上班族、城镇居民,基本没有中午、下午回家做饭的习惯,大家或与同事或与老乡或与亲朋好友或临时组团去外面聚餐,这样避免不了会有不同族群者共餐,为了尊重回族的饮食习惯,室内、露天兼备的藏家乐成为他们的首选。秋末至春季选择室内用餐、喝茶,春末至秋初去露天喝茶、聚餐。其中大部分人(告诉笔者,一年四季在家自己做饭的时间总共不到半个月)连早餐也在外面解决,由于气候寒冷,早餐人们酷爱吃清真杂碎汤。其次,吃当地著名的小吃,如凉粉、凉面、抄手等选清真餐厅。吃炒菜米饭、各类蒸、烧等菜品多青睐于大教餐厅。这种各族群共行的饮食禁忌和表现出的民族特色以及民族情感,使各族群和睦相处。
松潘藏族社会文化中,视某些家族为rnamshes-mi-gtsang-ba,即灵魂不净者,类似《羌在汉藏之间》里说的“毒药猫”。大家认为与rnam-shesmi-gtsang-ba的人打交道是非常危险的,尤其是经济贫寒的rnam-shes-mi-gtsang-ba(灵魂不净者),如果与其共衣或有肌肤的接触会被“传染”,就会成为rnam-shes-mi-gtsang-ba人群之一;还说出门时如果碰见了rnam-shes-mi-gtsang-ba的人,会污秽福分、伤害健康等等。不管在本村还是出门在外,大家尽可能避开与rnam-shes-mi-gtsang-ba人接触,可是因地域、信息等诸多原因又无法将所有的rnam-shes-mi-gtsang-ba之人了如指掌,为了万无一失,人们选择去他族摊贩进食、购物等。由于汉、回等其他族群没有这一忌讳的说法,所以对他们的饮食,以及来自其他族群手中的一切东西也没有这一顾虑。人们去藏族商店购物前相对谨慎,会打听经营者的房名,而去其他商店购物除了看东西的质量和价格外,则没有顾忌。于是在各种大大小小的寺庙庙会活动中汉族、回族前往集会点销售各类小吃、零食、儿童玩具等。案例:2017年6月8日,纪念小西天圣山开山865周年祈福活动,即卡隆桑杜(空界密伏)大法会,尕米寺举行12年一次的卡隆桑杜(空界密伏)大法会活动期间,物资交流依然如故,还丰富了销售品种。从过去的凉粉、凉面、抄手到烧烤、炒菜,还新增了枇杷、车厘子、桃子、西瓜等水果类,甚至移动套餐活动也赶庙会活动前来搞促销活动。
藏族的旧观念从宗教的角度认为从事工匠行业是低贱阶级之所为,认为铁匠制造凶器,给社会带来了危害,他们的骨头是黑的,灵魂也是肮脏的,非常忌讳与本族匠类人员相处。可是藏族又非常盛行各类饰品以展现房名及男主人的势力和才华,前去寺庙供奉各种佛像求得保佑,同时也显示其阶级身份。于是,这种类繁多的饰品及佛像等的加工均由来自云南或当地藏族以外的人员从事。改革开放后,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草海镇新华村大部分外出做手艺的工匠都转到了藏区,[9]对于屠夫、工匠等行业的“阶级”划分仅针对藏族本族内部而言,至于其他什么民族,男女谁去从事该行业却毫不在乎,也没有“阶级”的说法。白族工匠与藏族交往彼此尊重文化,和睦相处,对于促进藏族、白族的文化交流,促进民族团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日常的交流和文化建构,形成藏族喜好经营宗教用品及部分特色物品,汉族青睐经营大型餐饮、家电、家具、超市、服装等,回族擅长经营餐饮、日用品等分工的特点。显然,这种对文化习惯的严格遵循源自宗教信仰的力量。
生活在藏彝走廊里的多族群,在展现自己特色的同时,也彼此学习对方的语言文化、尊重宗教信仰及风俗习惯,形成经济上互利互惠、文化上相互认同的祥和景象,体现了和谐的民族关系。能够形成这种和谐景象,与逐步聚居到走廊地带的人群也应该有很大关系,他们在呈现本族文化特色的同时,会更加注重他族文化习惯,并尊重和吸收适用于自己的文化,融为一体而相依相存。另外,流动着的人对地域和资源一般不会产生pdag-vdzin(我执之心),加上后入者的数量不超过先入者时,对前者产生不了威胁,基本处于依附或平等状态。而且很多后来者以本族群的特色产品为谋生手段,在彼此交流交往的过程中,为了适应与不同族群的融和相处,彼此了解文化习惯,并严格尊重之。宗教信仰对族内人的禁忌、阶级划分现象,首先,教义禁止杀生,但因气候海拔等原因高原上无法仅靠素食维持生命,这点既是对本族内部的相对限制也是文化需求多样性的表现,同时也是藏传佛教对族群和谐关系作出的贡献之一;其次,藏族传统认识中,从事铁、银等加工者为社会底层阶级,本族人不愿从事该行业。这些都为其他族群提供了就业机会。
藏汉人群为了控制喝酒,选择清真餐厅用餐,以尊重他族宗教教义约束自己不违反政策法规,可以说是宗教辅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真实写照。
宗教信仰告诫信徒互爱,如伊斯兰教以入世闻名,穆斯林要求尊重真主的前定,对待周边的人要乐天安命,各得其所,各尽其能,各民族同处一个“共同世界”,应成为情同手足的一家人。藏传佛教告示信徒,芸芸众生皆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今生能与谁共生共事都是前世修来的福,所以一切皆要互尊互爱,和睦共处,利他为主。在这样的文化背景和价值观的熏陶下,多族群间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互补性生活生存现实,对我们建立团结合作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具有重要的作用和借鉴意义。
[注 释]
①多说研究对象脱口而出的总结性语言。
②当地人喜称汉族餐厅为大教餐馆。
③野餐之意。
[参考文献]
[1]黎光明,王元辉著,王明珂编校.川西民俗调查记录1929[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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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赵健君,贾东海.民族关系定义研究[J].黑龙江民族丛刊,2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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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松潘县志编纂委员会编.松潘县志[M].北京:中国方志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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