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合作起源于18世纪的美国,当时已有一些学校组成家长会,聚集在一起研读《圣经》或讨论教育问题,目的在于促进子女道德发展和宗教信仰。这是家校合作的早期模式。
国外家校合作的重要倡导者和实践者是苏联著名的教育理论家和教育实践家苏霍姆林斯基。他认为最完备的教育是学校一家庭教育。解决好家校之间的合作关系不仅可以很好地培养孩子,还有助于家庭和父母自身的道德提升。
19世纪20年代,家校合作成为美国“近30年教育研究和学校改革的永恒主题”。美国家校合作教育机构主要包括三个层次,最上层是全国家长教师联合会,中层是各州家长教师联合会,下层是地方家长教师联合会或地方家长教师学生联合会。
美国的家长教师协会诞生于20世纪初,它是家长正式介入学校教育的一个标志。其宗旨是家长教育和发挥家长在改进儿童受教育方面的作用,家长既是参与者,又是组织者,具有较大的权力。比如,家长对学校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往往会通过协会向学校反映。反之,学校对家长有什么要求以及学校在酝酿一些重大决策时,也要通过家长教师协会征求家長意见。
在法国,人们认为教师、学生、家长相互沟通,是实现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相互协调的最好手段。
德国学校经常利用家长的学术专长和专业经验,组织他们帮助学校开展课外活动。
在日本,设有“青年之家”“儿童文化中心”等,以此作为家庭、学校、社会三者联系的纽带。
(何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