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8年1月1日起,全新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将替代GB 7258-2012开始实施。GB 7258的全称是《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该标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适用于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包括传统汽柴油乘用车、纯电动车、客车、校车、货车和旅居车,但不包括有轨电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
相比于2012版,新标准调整和修改内容超过150项。新标准的调整项目设置有过渡期,部分标准延后13个月、25个月和37个月实施。所有标准当中,最应该引起关注是:电动车窗得具备防夹功能、不能随便悬挂与车辆品牌不符合的廠标,随车得配备1件反光背心。
悬挂整车标志应与品牌相符合。在旧标准中,一辆某普通品牌汽车,将徽标换成高端品牌徽标,由于都是永久性的商标和厂标,不能给予相应的处罚。在新标准中,这一行为被“明令禁止”,所驾驶的汽车只能悬挂“与车辆品牌相符”的商标和厂标。
房车不能随意超载。新标准新增旅居车的定义,即装备有睡具(可由桌椅转换而来)及其他必要的生活设施、用于旅行宿营的汽车,常说的房车正式得到认可。
与此同时,新标准对房车乘坐人数进行核定,杜绝超载可能。新标准还要求,旅居车应设电源总开关,并设置漏电保护设施;旅居车内除起动机、点火电路、蓄电池及其充电电路外,其他电路均应设置电路断电器,低耗电器可设置公用电路断电
器。
纯电动汽车起步应发声警示。新标准将纯电动汽车、插电混动等新能源汽车单列,在行驶安全、行驶性能方面提出技术要求。
其中,在车辆起步且车速低于20km/h 时,新能源汽车应给车外人员发出适当的提示性声响;当车辆发生漏电情况时,新能源汽车应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提示驾驶人。同时,车辆应该具备能切断动力电路的功能,避免产生二次交通事故。
强制标配反光背心和电动车窗防夹。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年检除检查三角警示架之外,按照新标准要求将同时检查是否配备1件反光背心。
另外,电动车窗应具备防夹功能。所有乘用车和专用校车在车辆锁住情况下,喇叭要求正常可用。当儿童被遗忘在车内,可以通过按响喇叭来告知外界。
所有座位都要配三点式安全带。为节约成本,部分乘用车后排中间位置只提供简易的两点式安全带,在新标准中,这将不符合规定。乘用车所有位置都必须提供三点式安全带。
与此同时,为让车辆行驶过程实现可回放,提升交通事故的可追溯性,所有乘用车应配备事件数据记录系统(EDR),记录碰撞等特定事件发生时的车辆行驶速度、制动状态等数据信息,有条件的车型也可选择配备符合标准规定的车载视频行驶记录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