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印生?赵鑫睿
在“十三五”规划中提出:“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所以积极调整灌区种植结构,提高灌区用水利用效率,减少水资源浪费,构建节水灌区成为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新动向。黑龙江是中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进行灌区节水改造规划,合理调整种植结构,提高灌溉用水利用效率,将成为黑龙江省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减少水资源浪费的有效方法;针对宝泉岭灌区节水改造项目观察进行国民经济评价分析,计算项目经济指标合理性,分析项目的可行性。
一、灌区概述
岭东灌区位于宝泉岭管理局宝泉岭农场境内,西南距鹤岗市22公里。灌区北以嘟噜河堤防为界,南至梧桐河灌区的宝泉岭干渠。西至引黑总干渠,东至宝泉岭农场场界,灌区控制面积7.32万亩。灌区内有3处居民点:宝泉岭农场原8作业站(现归属第九管理区)、原9作业站(现归属第九管理区)、原28作业站(现归属第九管理区)。
灌区内总户数340户,人口1146人。灌区内现状耕地面积5.31万亩,其中:旱田5.12万亩,水田0.19万亩。粮豆播种面积5.31万亩,粮豆总产量2.95万t,平均亩产576kg,全年工农业总产值6550.78万元,人均年收入28000元。
岭东灌区目前种植作物以大豆为主,水田面积小,同时现状水田灌溉为地下水灌溉,地下水直接通过田间农渠进入天地中灌溉,农渠灌溉用水利用率低,造成很大的地下水资源浪费;且灌区种植结构主要以旱田为主,种植结构单一,没有合理进行规划;所以合理调整灌区种植结构,增加水田在总耕地面积的比重,科学规划灌排系统;将会为该地区构建绿色水稻产业带,有效开发利用水质优良的地表水资源,大幅增加和改善流域内水田面积和品质,提高区域内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缓解地下水紧张和生态环境恶化局面,实现该区向绿色生态农业的转变,同时达到未来质量效益型农业发展的要求。
二、经济评价依据和计算原则
依据水利部2013年颁发的《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2013)、国家计委2006年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等有关经济评价方面的规范和文件及现行的财税制度,对岭东灌区工程进行国民经济评价和财务分析。
三、费用估算
(一)投资。该项目按照2016年价格水平估算的静态投资为4032.66万元,扣除掉项目中的税金与项目利润,经过调整后的影子投资为3871.35万元。工程建设期为2年,故目前以2年分配投资进行计算。
(二)年运行费。灌区工程年运行费包括工程维护费、管理费、抽水电费、水资源费、以及固定资产保险费,均按有关费率计算。其中工程维护费包括修理费、材料费、燃料即动力费与工程修理维护有关的成本费用,管理费包括职工薪酬、其他费用等与工程管理有关的费用。根据省内灌溉工程的具体情况,经过计算并作影子调整,调整后影子年运行费为75.38万元。
(三)流动资金。为维持农场灌区的正常运行所需要的周转的资金,取年运行费的10%,经计算,本次项目的流动资金为7.54萬元。
四、效益计算
(一)灌区作物单产组成。根据岭东灌区近几年国民经济统计资料与当地实际经济状况,灌区内主要作物为水稻,项目建成后水稻单产将由原有的500kg/亩调高到600kg/亩,旱田作物主要为玉米单产为650kg/亩。
(二)作物标准。灌区内主要作物为玉米和水稻,本次价格分析采用当地市场三年内价格平均值代替影子价格,水稻单价为3.5元/kg,玉米单价为1.8元/kg。
(三)旱改水效益计算。灌区内现状灌溉面积为5.31万亩,其中水田面积为0.19万亩,旱田面积为5.12万亩。灌区灌溉面积可发展到5.35万亩,其中水田面积可发展到1.5万亩,旱田面积为3.85万亩。本次项目规划分为已有灌区的更新改造和新增灌区两部分,因此本工程的灌溉效益为现有灌区水田改善增产效益和旱改水效益。采用分摊系数法计算增产效益。计算公式为:
B =(yj×Aj-yj× Aj)×Pj×K×α
式中:
B——灌溉增产效益,万元;
Aj——有工程条件下灌区第j种农作物的种植面积,万亩;
Aj——无工程条件下灌区第j种农作物的种植面积,万亩;
yj——有工程条件下灌区第j种农作物规划单产,kg/亩;
yj——无工程条件下灌区第j种农作物现状单产,kg/亩;
Pj ——第j种农作物产品的价格,元/kg;
j ——种植作物种类总数;
K——灌溉效益转换系数,K=0.875;
α——水利分摊系数,取α=0.6。
按上述公式和参数计算本工程修建后农业灌溉增产效益,成果见表4.1-1、4.1-2。
表4.1-1 工程实施后农业平均亩增效益表
项 目 面积(万亩) 增产效益(万元) 平均亩增效益(元/亩)
水田 旱改水 1.31 664.18 507.01
水田改善 0.19 34.91 183.75
合计 1.5 699.09 466.06
表4.1-2设计水平年农业增产效益成果表 单位:万元
现状总效益 规划总效益 规划增产效益
水田 旱田 合计
增产效益 旱改水效益 小计 增产效益
6322.90 7654.50 34.91 664.18 699.09 0.00 699.09
工程建成后,改善水田面积0.19万亩,增加水田灌溉面积1.31万亩;总产量为3.40万t;与现状相比增加效益699.09万元(水利分摊后)。
五、国民经济评价指标
(一) 主要参数
1.社会折现率。社会折现率是用以衡量资金时间价值的重要参数,根据有关规定,我国目前的社会折现率采用8%。
2.价格。投入物、产出物的价格均采用2016年影子价格。
3.经济计算期。经济计算期包括工程建设期和运营期,工程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取40年,则经济计算期为42年。
4.经济计算基准年及基准点。资金时间价值计算的基准年为工程建设期的第一年,基准点为建设期第一年年初,投入物和产出物均按年末发生。
5.经济分析指标。在效益、费用分析基础上,计及资金时间价值,采用动态分析方法,主要计算经济内部收益率(%)、经济净现值(万元)和经济效益费用比。
(二)经济评价指标
本工程经济评价指标为:经济内部收益率,经济净现值和经济效益费用比,具体见国民经济评价效益费用流量表。
a、内部收益率(EIRR)
内部收益率(EIRR)是国民经济评价的主要评价指标,计算公式为:
n
EIRR∑(CI-CO)t(1+EIRR)-t
t=1
式中:
CI---现金流入量(万元);
CO---现金流量出量(万元);
CI-C0)t---第t年的净现金流量;
n---计算期。
b、经济净现值(ENPV)
经济净现值(ENPV)计算公式为:
n
ENPV=∑(CI-CO)t(1+ic)-t
t=1
式中:
ic---社会折现率.
c、经济效益费用比(EBCR)
经济效益费用比为效益现值与费用现值之比。计算公式为:
n
EBCR=∑(1+ic)-t
t=1
根据以上基础数据和计算公式计算该项目的经济指标见表(5.2-1)
(三) 敏感性分析
项目国民经济评价所采用的数据,大部分来自预测和估算,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为了分析这些不确定性因素对国民经济评价指标的影响,需进行不确定性分析,以估计项目可能承担的风险,分析其经济指标可靠性。目前只进行敏感性分析,并主要就以下敏感性因素变化分析其对经济评价指标和方案经济合理性的影响:
(1)投资增加10%。
(2)效益减少10%。
国民经济评价敏感性分析方案指标计算结果见表5.3-1。
(四)国民经济评价结论
岭东灌区工程完工后,估算每年增加农业灌溉效益699万元元,计算的国民经济内部收益率为14.51%,大于8%;按8%的折现率计算的经济净现值2824万元,;效益费用比1.67,大于1。说明该项目经济上是合理的。
敏感性分析表明,当投资增加或效益减少10%时,各项指标仍能满足国民经济评价的要求,可见,该项目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综上,本项目国民经济指标较优,且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经济上合理。
六、 财务评价
岭东灌区工程估算总投资为4032.66万元,固定资产投资3514.40万元(扣除占地淹没补偿费用),工程建设期2年,运行期40年,经济计算期为42年,固定资产投入选择工程开工建设第1年的年初。
本灌区建设暂定为准公益性项目,财务评价不进行盈利能力分析,因灌区没有贷款,不进行偿债能力分析,只进行财务生存能力分析。
(一)成本估算
灌区工程按规范中供水、灌溉工程成本测算费率表取值,费率同年运行费中的取值。
1.工程维护费。工程维护费:固定资产原值×维护费率,维护费率取1.5%;
2.管理费。管理费:固定资产原值×管理费率,管理费率0.5%;
3.抽水电费。本次项目规划岭东灌区区内无灌溉站,所以灌区抽水电费主要是指机井的抽水电费,本次规划水平年机电井总数为30眼。
4.水资源费。根据黑价联[2015]72号文件规定。
5.固定资产保险费。固定资产保险费均按固定资产原值的0.25%计。
(二)水价测算
按照《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本灌区工程供水属于农业用水(农业用水是指由水利工程直接供应的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用水和水产养殖用水)项目,农业用水价格按补偿供水生产成本、费用的原则核定,不计利润和税金。
本灌区测算骨干工程运行成本水价22.75元/亩,骨干工程总成本水价为45.79元/亩。
本灌区测算田间工程运行成本水价18.15元/亩,田间工程总成本水价为30.58元/亩。
本灌区测算全口径工程运行成本水价40.9元/亩,全口径工程總成本水价为76.37元/亩。灌区总成本单方水价0.11元/m3,运行成本单方水价0.06元/m3。
(三)财务平衡能分析
因为岭东灌区项目暂定为公益性水利项目,项目财务收入相对较少,为了真正实现“以水养水”,又能使灌区运营在保持收支平衡下略有盈余,采用测算水价取整,确定骨干工程运行成本水价21元/亩。工程财务收入按灌溉面积乘以亩均供水价格计算。
本工程自开工建设2年后的第3年投入运行,各年供水销售收入均能够满足经营成本费用支出,灌溉工程能够维持运行。(作者单位分别为吉林大学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