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秋语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在科舉制度之前,我国主要采用察举制、征辟制及九品中正制来选择官吏。这三种选拔制度均需要特定官员的推荐方可进行下一步考核,再加之魏晋之时庞大的士族之力对官吏选拔制度的强大影响,导致所有官吏的决定权均由士族掌握,最后导致“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现象的产生。科举制度则不同,其不需要任何公卿大臣的推荐,任何人都有可能通过科举制度实现自己的目标。科举制度的出现大幅改善了之前的用人制度,为国家输送源源不断的人才。然而,如此有效的人才选拔制度最终却依旧消亡于历史长河中,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本文就此进行探讨。
一、科举的起源
对于科举的起源,学界一直存在较大争议。有学者认为科举制度萌芽于南北朝,正式诞生于隋朝;还有学者认为科举制度诞生于唐朝。前者认为隋炀帝于大业三年便开设了进士科,通过“考试”来选取进士,可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结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饶”“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骄壮”等10科举人;后者则认为《隋书》及相关史记记载了众多科名,但“进士科”这一名称却没有记载,同样也没有记载有人获得了“进士”,最早载有“进士科”之名之实出现于唐。
通过对众多学者之间争论的研究,笔者认为隋朝时期的科举是完整科举制度的雏形,唐朝则是将这一雏形进行了完善与丰满,使其达到了完整形态。
二、科举的发展
科举制度前后共经历一千三百余年,是世界上持续时间最长的人才选拔制度。在这段历史长河中,科举制度一直在不断的发展与完善中。笔者在进行总结后认为,科举制度的发展主要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唐朝一一起始
唐朝是科举制度创立、完善的最初时期,也可以说是完整科举制度的诞生时期。唐朝将科举考试的科目分为两大类:常科与制科。常科即根据规定时间所定期举行的科举,制科则是皇帝临时起意举行的科举。如今人们所熟知的“秀才”、“进士”、“明经”便是主要科目。其中,“秀才”由于难度过大被取消,“进士”和“明经”成为了最重要的科目。“进士”主文章、诗赋;“明经”主经义与时务,之后虽然考核内容有所改变,但主要方向却一直如此。
(二)宋朝一一改革
较之于唐朝,宋朝的科举大体上没有改变,同样设为常科与制科。但宋朝科举的录取范围与数量较唐朝时期有了较大改变。宋朝将进士分为三个级别,分别为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唐朝时,进士的录取人数少则数人,多则二十余人,至宋朝名额却成倍增加。在考核内容上,宋朝同样也有改变。王安石在对科举制度进行研究后认为:“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对此,其取消了从唐朝沿用的诗赋、经帖,改以经义、策、论来取士,其改革目标在于“通经致用”。值得一提的是,现今中考、高考等重要考试中为了防止作弊而出现的糊名便是产生于这一时期,与糊名同时使用的还有誊录。
(三)元朝一一中落
元朝科举制度基本沿用宋朝,唯一不同的地方在于只有一科并分为左右榜。左右榜,即左榜与右榜。其中,左榜供色目人、蒙古人考试,右榜则是供汉人考试。虽然元朝时科举考试要求同样严格,但最终所选人才却没有受到重视。总结而言便是科举制度在元朝应是可有可无的存在。
(四)明朝一一鼎盛
明朝建立后,科举受到了高度重视,成为了官方选拔官吏的重要手段。在这一时期,科举无论是形式、内容还是严密均超过了以往所有朝代。明朝之前,学院主要担任教导、培养之责,至明朝时,学院成为了科举的必要前提,即只有进入学院,才有参加科举的资格。在形式上,明朝科举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乡试即在地方上进行的考试,考中者称“举人”,“举人”中的第一名称“解元”;会试则由礼部主持,各地区的“举人”汇集于京城参加考试,考中者称“贡士”,“贡士”中的第一名称“会元”;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但凡参与殿试者均不会落榜,只会根据考试结果安排名次。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
(五)清朝一一结束
清朝之时,科举制度发生了巨大改变。最初,康有为等提出“废八股改试策论,以时务策命题,严禁凭楷法优劣定高下。”最后因变法失败而导致科举制度“悉照旧制”。1901年,清朝实行“新政”,1904年,清朝颁布《奏定学堂章程》,出现了如今“学校”的雏形。最后,由于科举制度的中举之人所获好处巨大,学校难以有效发展,清朝廷宣布:“自丙午科(光绪三十二年)为始, 所有乡试、会试一律停止, 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至此,历经一千三百余年的科举制度结束了。
三、结语
科举制度的起始与结束都充斥着传奇色彩,是中国古代人民智慧的完美体现。虽然科举制度从诞生至灭亡持续了一千三百余年,为历朝历代输送了大量人才,但其弊端却同样明显,如麻木精神、使人愚昧、腐蚀灵魂等等。但不可否认的是,科举制度在历史长河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值得一提的是,孙中山先生曾言:“当今各国的制度均借鉴于英国,而英国的制度则来源于中国”。此言并非臆断,而确有根据。笔者有幸得到了西洋传教士利玛窦于16世纪来中国传教时所著《拜客訓示》,记载了西洋传教士对于科举制度的惊艳与赞美,同时记载了他们将科举制度带回了自己的国家。
(作者单位:山东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