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古庆
所谓“巨婴”,顾名思义就是指巨大的婴儿。美的内在本质是自然,美的外在表现是协调。对应于人类,就是身体和心智要协调发展,否则就违背了一般的自然规律。只发展心智不发展身体的结果是侏儒,而只发展身体不发展心智的结果就是“巨婴”。任何违背自然规律的事物都不能称之为美,尤其后者,我宁愿称之为怪物,一种丑陋的怪物。
纵观近年来一些公民种种令人瞠目结舌的社会表现,无论拦高铁的妇女、骑摩托车进候车室的男子,还是强迫军人让座的乘客、强行登山被救还不知感恩的大学生,称之为“巨婴”实乃恰如其分。试析之不难发现,其丑陋的不仅是其徒有巨大的外表,更甚的是其扭曲变态的内心。
一般来说,一个人做出一些不可思议的行为,总能找到其内在的原因。“巨婴”的炼成是有原因有过程的。一是自私自我心作祟。自我的膨胀是“巨婴”产生的直接原因。“巨婴”们始终把个人的目的和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第一位置,天下虽大,唯我独尊,达不成我的目的绝不罢休。什么道德法纪、社会良俗,都是纸老虎,统统是挡我者死。这是典型的嬰儿心态,一种不理智不成熟的心态。长期生活在和平富足环境里的某些人,没有集体观念、缺少他人意识、只有膨胀的自我,古人云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二是长期的习惯养成。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巨婴”的表现并不是偶然的爆发,应是一种有恃无恐的惯性所为。总之,是习惯成自然。然而更为可怕的是,“巨婴”们对自己的这些习惯已然熟视无睹。养成了习惯,在任何场合做出任何别人认为出格的举动也就不足为怪了。三是内外约束的缺失。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内外的约束,就像一棵没有人打理的小树,就会长得张牙舞爪。
在社会主义新时代,我们提倡依法治国,建设法制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面教育引导为主,可“巨婴”的存在却是那么格格不入。德治与法治如鸟之两翼,不可偏废。 当“ 萝 卜 ” 引 你 走向正道你却置之不理,我想是该举起“大棒”当头棒喝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