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晶
【摘要】目前,高职院校的音乐美学课程尚存在抽象性强,与其他专业课程联系不够紧密等问题。本文将从“微课”以及“模块化”构建等角度入手,探析改革、创新发展高职音乐美学课程教学的思路和方法。
【关键词】高职院校;音乐美学;教学;微课;模块化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一、高职音乐美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探讨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高职院校扩招力度的逐年增大,此类院系的课程建设也得到了有力强化,促使课程科目不断增加,课程体系日趋完善。其中,音乐美学作为音乐专业的一门基础性科目,其教学内容得到了扩充,教学方法得到了一定的更新发展。因此,在课程建设方面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然而,受各种条件因素制约,当前高职院校的音乐美学课程还存在着一些影响教学质量和效率的不容忽视之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第一,偏重理论讲解,导致音乐美学课程缺乏生动的具象性特点,学生理解困难。众所周知,音乐美学理论知识是较为抽象的,不容易为文化基础相对薄弱的高职学生所理解。而且,音乐之美也并非是完全能够依靠口头讲解来全面、深入地展现出来的。当前,高职音乐美学教学所采取的方法主要仍是传统的理论讲解法,这就难以从根本上消解音乐美学理论的抽象性特点,也难以透彻呈现音乐之美的难以言传之妙,在相当程度上制约着课程教学质量的提升。
第二,音乐美学教学内容大而全,未能针对各专业方向的教学特点和学生不同需求突出教学重点。高职音乐美学是针对唱、奏、演等不同专业方向学生所开展的一门基础课程。而不同专业方向的教学与训练内容和形式均有差异,这也就决定了不同专业方向对音乐美学的教学内容存在差异化的要求。而当前高职音乐美学教学基本仍坚持大而全的教学思路,难以适应各专业方向音乐教学与训练的个性化需求,也就难以全面、彻底地发挥出对各专业方向教学的支持功能。
第三,就音乐而谈音乐,缺乏与其他兄弟学科的横向联系,难以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从人类学的角度来看,音乐之美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总是建立在一定的文化心理背景基础上的。这就必然要求,对音乐美学的教学不能仅仅停留在音乐领域,还需要结合舞蹈、文学、美术等其他兄弟学科的审美表现形式,从文化心理的深层面帮助学生透彻地认识各文艺学科在审美精神与内涵等方面的共通之处,进而从文化心理的层面更深刻、透彻地认识音乐之美,领悟音乐的特殊美学效果。然而,当前高职院校的音乐美学教学基本还停留在就音乐而谈音乐的层面,缺乏与其他兄弟学科审美表现形式的横向联系,也就难以引导学生深入领会并融会贯通各文艺学科的审美精神内涵,难以激发他们的音乐创新意识。
二、改革、发展高职音乐美学课程教学的思路和方法
在上文剖析音乐美学教学现状的基础上,笔者拟根据自身的音乐美学教学心得,提出几条改革、发展高职音乐美学课程教学的建议。
第一,引入“微课”,变抽象讲解为具象呈现。“微课”是一种5——10分钟时长的教学视频,其时长决定了它能够多方面地呈现某一个音乐知识点或唱/奏/演等基本技能点。因此,教师可以在音乐美学课程中引入“微课”教学法来丰富教学手段。即,音乐美学教師与各专业主干课教师展开密切合作,录制能够反映音乐审美特征的“微课”视频。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则在传统的讲解过程中插播、回放录制成功的教学视频,并引导学生采用民主讨论的方式来各抒己见地表达自己对音乐之美的感受和认识。这样依托“微课”法,就能够有效化解音乐美学课程抽象性高的特点,从而具象、生动地展现音乐的难以言传之美,帮助学生更为透彻地理解音乐之美。
第二,采取“模块化”的思路,构建音乐美学课程的“模块化”教学内容体系。前文谈到,唱、奏、演等不同专业方向的教学内容与训练形式各不相同,这就决定了各方向学生对音乐美的理解方式也各不相同。因此,音乐美学教师就必须紧贴某一专业的教学内容,按照“够用、适用”的原则来选择适当的音乐美学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整合成为适应该专业教学内容和形式的音乐美学“模块”。这样,针对不同的专业方向,音乐美学课程就能推出不同的适应性教学“模块”,最终构建起能够与各专业教学内容与训练形式实现有机衔接的高职音乐美学“模块化”教学内容体系,从而更有针对性地发挥出音乐美学课程对各专业方向教学与训练的支持功能。
第三,构建音乐美学与其他兄弟学科审美内容的横向联系机制,激发高职学生的创新意识。这就需要音乐美学教师在针对各专业方向所推出的音乐美学教学“模块”内部,都能根据该学科的音乐教学特点,采取“微课”等教学手段,嵌入一些能够贯通、衔接该专业方向音乐审美与相关兄弟学科审美内涵共通之处的次级教学“模块”。
综上所述可见,“微课”与“模块化”的课程构建思路能够有效消弭音乐美学的抽象性,强化该课程与音乐专业各方向主干课程以及其他兄弟学科的横向联系,是高职音乐美学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可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