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争光
摘 要: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工作是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助力扶贫攻坚的一个重要抓手。从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地区与类型分布情况着手,对湖南省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现状进行分析,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即制定地理标志农产品开发目录、构建体系全面的地理标志农产品、提高地理标志农产品科技含量,以期为湖南省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提供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农产品地理标志;对策建议;湖南省
文章编号:1004-7026(2018)14-0034-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203 文献标志码:A
农产品地理标志作为一种涉及三农问题的新型知识产权,是极具竞争优势的品牌标志。地理标志农产品因具有优质的内在品质而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拥有巨大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对于促进地域特色农产品发展、创立农产品区域品牌、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等具有重要意义[1]。湖南省作为享有“鱼米之乡”的农业大省,拥有丰富的优质农产品资源,具有开发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地域优势。因此,加强对湖南省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研究和保护,对促进湖南省农业现代化发展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1 湖南省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现状
1.1 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与地区分布
截至2018年2月,湖南省获得国家农业部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共有60个。根据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数据库显示,在湖南省所辖的13个地级市和1个自治州中,岳阳和常德两市获得的农产品地理标志数目最多,均为10个;其次为永州和怀化,两市均获得7个农产品地理标志;娄底和衡阳两市获得的农产品地理标志数目最少,其中娄底市只有紫鹊界贡米1个农产品地理标志,而衡阳市迄今为止还没有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各地区农产品地理标志数量相差悬殊。
1.2 农产品地理标志类型分布
从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类型来看,湖南省现已获得登记保护的地理标志农产品主要包括蔬菜、水果、中草药材、茶叶、粮食油料、畜禽蛋和水产品7大类,以蔬菜、水果及畜禽蛋类地理标志农产品最为丰富。其中,蔬菜类农产品获得的地理标志数量最多,共有17个,占总体比例的28.3%;其次是水果有15个,畜禽蛋类有11个,分别占总体比例的25%、18.3%;中草药材类农产品获得的地理标志数量最少,仅有2个,占总体比例的3.3%。从数量结构来看,全省目前登记保护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种类相对较少,品种体系不够完善。
2 湖南省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存在的问题
2.1 注册数量少 地区发展不平衡
虽然湖南省近几年在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与其他先进省份相比,全省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总量相对较少。在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分布方面,湖南省各市州在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方面存在严重的区域不平衡,除了岳阳、常德、永州和怀化地区拥有的地理标志数量较多以外,其余地区所获得的农产品地理标志数量均处于较低水平,衡阳市尚未获得1个农产品地理标志,各地级市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程度差异较大。
2.2 注册种类不均匀 尚未形成完善的品种体系
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类型分布来看,湖南省已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主要集中在蔬菜和水果,所占比例高达53.3%;而其他五大类农产品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数量加起来还不到总数的一半,登记注册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种类过于集中。这一方面说明湖南省蔬菜水果类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巨大优势,另一方面也说明其它种类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则十分落后,没有充分发挥当地的农业资源及文化优势,导致农产品地理标志注册种类不均匀,没有形成完善的品种体系。
2.3 产品质量不高 科技含量不足
湖南省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化程度较低,标准意识比较淡薄,没有及时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地方性标准,导致一些生产经营者为了获取高额利润,粗制滥造、以次充好,致使地理标志农产品品质差异较大、产品质量不高,地理标志农产品因声誉受损而无法获得市场认可。另外,由于部分地理标志农产品缺乏技术创新,地理标志农产品“含金量”不高,科技含量不足、文化内涵挖掘不够、品牌缺乏创新,导致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影响力低,农产品经济效益不明显。
3 湖南省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对策
3.1 制定地理标志农产品开发目录 培育龙头企业
湖南省作为一个优质农产品资源丰富的农业大省,其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工作却不太理想。因此,各地方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登记保护力度,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对本地区有潜力成为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优质农产品进行摸底调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调研和论证,并制定详细的开发进度日程及开发目录名单[2]。此外,对于已经申报成功的地理标志农产品,要加大资金投入、培育龙头企业,以此来带动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产业化发展,进一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3.2 轉变观念 构建体系全面的地理标志农产品
近年来,湖南省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登记保护工作得到快速发展,但是部分地方政府在申报农产品品种的选择上短视现象突出,违背了农产品所依仗的产地优势。为了追求短期利益,只登记保护经济效益见效快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不利于当地农产品地理标志的长远发展[3,4]。因此,各地区政府在申报注册农产品地理标志时要因地制宜,深入挖掘本地区自然资源优势及文化底蕴内涵,打造地域鲜明、文化内涵深厚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构建产品种类齐全的地理标志农产品。
3.3 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地方性标准 提高科技含量
各级政府部门及生产经营者要建立严格的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标准,对原产地选址、原材料及配方、包装标识和运输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促进农产品地理标志标准化发展[5]。同时,建立严格的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使用制度,加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良好声誉。另外,要加快对农产品地理标志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及“产、学、研、用”研究基地的建设,开发新品种,提高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促进地理标志农产品经济效益最大化。
4 结束语
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发端于19世纪的法国,经过不断发展完善,现已成为知识产权的一部分而受到保护。我国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虽然相对较晚,但地理标志农产品本身所具有的优质品质及经济效益使其得到快速发展,并逐渐受到国人的认可。当前,世界贸易全球化逐步加深,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可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并且湖南省正处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的关键时期,更需要农产品地理标志发挥其富农助农的巨大作用,以此来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卢慧,李庆,魏建美,等.江西省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研究[J].江西农业学报 ,2013,25(12):13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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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元新娣.关于山西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现状的思考[J].生产力研究,2012,3(13):36-37.
[4]严志强,彭定新,徐伟.广西地理标志产品开发及其特色产业发展现状分析[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1):22-25.
[5]何苗.陕西省农产品地理标志开发现状与对策研究[J].安徽农学通报,2014,20(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