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中央高度重视党内建设工作的实际出发,指出企业应重视对党费的会计核算,并提出企业财务人员在核算党费方面面临新的挑战。本文根据中央规定以及会计法规要求,明确了党费使用的原则,研究如何合理设置党费会计科目,并提出党费核算的人员配置和责任分工。本文旨在通过讨论党费管理的要求,为企业对党费的会计核算提供参考性建议。
企业党费会计党费使用 会计核算
引言
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党内建设工作,对党建基础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层层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于企业基层党组织而言,党费的管理和核算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通过对《党费收缴规定》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学习和研究,希望达到对党费进行规范核算和科学管理的目的。
加强党费管理和核算的依据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要求,强调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企业等基层单位中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在企业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将党的建设工作与自身管理结合在一起,使党建工作融入到企业管理中,两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企业内的党委及党支部等基层组织应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企业职工党员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党费收缴规定》)要求,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企业职工党员向所在党组织缴纳的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而且《党费收缴规定》要求,党费会计核算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这就要求企业内设的财务机构除了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自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同时也要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对企业内设各级党组织党费的收缴和使用进行会计核算、管理和报告。
在企业中开展党费会计核算,这对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由于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的差异,企业财务人员未必熟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缺乏行政单位会计的工作经验,因此在党费会计账务处理时有可能存在不规范现象,对党费收取和管理的严肃性造成不利影响。这就要求企业应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和财务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如果条件允许,应根据《党费收缴规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以及会计法规的要求,出台关于本企业党费管理和会计处理相关的制度,下发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以及对应的财务机构参照执行。
党费使用的原则
《党费收缴规定》对党费使用的原则和范围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1)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的原则。各级党组织在使用党费时,要对《党费收缴规定》的党费使用范围进行统筹考虑。加强党费使用的计划性,根据全年党员培训、党建活动、表彰计划等安排,制定年度的党费支出预算,既不能顾此失彼,也不搞绝对平均,使有限的党费发挥最大的效能。
(2)使用党费应当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根据《党费收缴规定》,无论是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还是实行年薪制的党员,党费的计算与每月工资或者薪酬收入挂钩,这决定了党费收入具有相对稳定性的特点,因此可以据此来安排全年的党费使用计划,做到量入为出、大体平衡。
(3)使用党费应当堅持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在满足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的前提之后,基本就能保证党费的收支平衡。但是党费的使用应当留有余地,不能全部花光,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留存一定的党费结余,因为有些特殊的党费开支是无法预知的,比如说,面对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需要党费用于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党费会计科目设置的原则
党费会计科目设置的原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指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这就要求在设置会计科目时,根据提供会计信息的要求,应保证会计科目的设置及核算内容与会计制度的规定相一致。
《党费收缴规定》要求,党费会计核算应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行政单位会计按照业务或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企业在设置党费会计科目时,应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会计科目做严格区分,根据行政单位会计要素来配置相应的会计科目。
(2)相关性原则
相关性原则是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为提供有关各方所需要的会计信息服务,满足对外报告与对内管理的要求,这就要求在设置会计科目时,考虑党费收支的业务特点和党费使用的具体范围等情况来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科目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等科目,核算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而党费收入与财政拨款收入有本质上的区别,应设置党员党费收入(用以核算本级党组织所属各支部党员上缴的党费)、上级补助收入(用以核算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和党费利息收入(用以核算党费专用银行账户的结息收入)等明细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科目主要是“经费支出”等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支出。而党费支出有明确的规定,应根据党费的具体使用范围设置党员培训费(用以核算培训党员的党费支出)、党员教育费(用以核算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的党费支出)、党员表彰费(用以核算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党费支出)、生活困难党员补助费(用以核算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的党费支出)、基层党员教育设施费(用以核算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的党费支出)、上缴党费支出(用以核算向上级党组织上缴的党费)、补助下级支出(用以核算向下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等明细科目。
(3)实用性原则
实用性原则是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符合会计主体的自身特点,满足会计主体的实际需要,这就要求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具体的业务特点,有针对性地设置会计科目。
按照党章和《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对2008年4月以来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形成了一笔清理收缴的党费。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布相关通知,要求将这笔清理收缴的党费重点使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群众、开展党员教育和党支部书记培训以及向党支部拨付一定数额的活动经费四个方面。为了区分清理收缴党费和按期上缴党费的使用与留存情况,应相应设置“清理收缴党费”的收入和支出科目,以达到专款专用的核算要求。
党费核算的人员配备和责任分工
《党费收缴规定》要求,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与企业会计不同的是,党费会计的核算内容大部分是党费资金的收支、收入和费用的记账,没有生产成本结转等业务,因此党费核算的人员配备主要是出纳、记账和复核三个岗位,责任分工如下:
(1)党费出纳员的岗位职责
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会法规,党费出纳员应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党费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党费出纳员具有以下职责:
1.遵守党费库存现金限额,超限额的党费现金按规定及时送存银行。党费库存现金主要来源于党员以现金形式上缴的党费,财务机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党费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超过制定的限额后及时送存银行,并将银行单据及时交给会计记账,保证货币资金科目余额的正确和完整。
2.党费出纳员应严格遵守现金开支范围,非现金结算范围不得用现金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二章第五条使用现金的范围中,适用于党费现金支出的主要适用于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比如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音像制品等。大额的党员集体培训费、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设备、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修缮等,则不得使用现金支付,应对收款单位的开户银行账号进行转账。
3.党费现金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账面余额与党费库存现金每日下班前应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对。
近几年电子商务发展飞速,电子支付不仅通过各种支付平台改变了现代人的消费方式,同时也向传统的财务结算方式提供了丰富的选择。电子支付允许单位通过电子终端和信息网络发出支付指令,使用安全的信息传输手段,采用数字化方式进行货币支付或资金流转。借助互联网技术提供财务信息与金融交易服务,资金运作可以通过银行账户来完成,跳出现金管理现有模式,出纳人员可以不再与现金打交道,达到“出纳库存零现金”的管理目标。
《党费收缴规定》要求,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指定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零现金”的财务管理模式下,党费的现金收支均可以利用网上银行的电子终端进行操作。
第一,党员可以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将党费直接支付到党委名义设立的党费银行专户,由记账会计根据网上银行收款流水对党费收缴进行记账。“零现金”的党费收缴方式,有利于降低现金管理的成本、避免现金遗失的风险,同时也解决了因公外出党员和退休党员缴纳党费不便的问题。
第二,财务机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进行党费支出。至少设置出纳和稽核两个岗位权限,分别对应制单和稽核两个职能。出纳使用制单功能,负责进行银行转账的制单工作;复核主管使用稽核功能,负责进行银行转账的复核工作。“零现金”的党费支付方式,通过对每笔业务的两重认证多级复核环节,有效避免现金支付业务中出现的差错,保证资金管理质量,提高资金管理水平。
(2)党费记账会计的岗位职责
1.熟悉党费开支的有关规定,严格掌握党费的开支标准,不符合党费列支范围的费用不予报销。
根据《党费收缴规定》的要求,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因此党费的使用目的是党员教育为主、补助困难党员为辅。
可以报销的党费使用范围包括:一是,党员的培训支出;二是,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和资料的订阅支出以及音像制品和设备的购买支出;三是,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黨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表彰支出;四是,对生活困难党员的补助支出:五是,对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的补助支出以及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的修缮支出。不在以上党费使用范围内的费用一律不得列支和报销。
2.认真审核费用单据等原始凭证,重点审核是否具有集体讨论党费使用决议。
根据《党费收缴规定》的要求,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在党费列支之前,需召开党委会议,党委委员出席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党费支出的事由、预算金额、支出安排等事宜,并形成党委签发的会议纪要。在报销党费支出时,付款审批单的附件包括对应的党委会议纪要、合同、发票或其他支付票据等费用凭据。
3.及时填制党费收支的记账凭证,摘要清晰、金额正确、附件完整;每月进行费用结转的月结工作。
(3)党费复核会计的岗位职责
审核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齐备,数字是否正确,会计处理是否准确。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更正和处理。
《党费收缴规定》还要求党委组织部门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报告
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财务报表反映行政单位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由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及其附注构成。《党费收缴规定》虽然没有明确要求编制党费账目的财务报表,但是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
比起行政单位会计,党费的核算并不复杂,使用的会计科目比较少,会计核算内容也比较简单,主要集中于党费的收入和支出,因此目前没有明确要求对党费账目编制完整的财务报表。但是,在实务工作中,有必要对党费的收缴和使用根据支部主体、发生期间、事项原由等统计口径编制汇总台账,定期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进行汇报,同时也便于党的基层委员会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党费收缴规定》还要求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党费会计凭证和账簿的管理
《党费收缴规定》要求,会计档案管理应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行政单位会计档案管理,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党费会计档案是指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的财务机构在進行党费会计核算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所在党委组织部门的党费业务事项,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党费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加强党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党费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党费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以便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核查。
结束语
本文主要讨论和研究了企业对党费的管理和会计核算。党费核算的会计科目设置应同时满足党费使用范围和会计制度的要求,党费管理不仅包括党费的收缴和使用,还包括党费核算人员的配备和责任分工以及凭证和账簿的管理。随着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对党费的管理和核算逐渐提出新的要求,今后可以对此开展进一步的研究。
[1]《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中组发[2008]3号
[2]《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部,财库[2013]218号
[3]《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1988年9月8日
[5]《企业零现金财务管理的应用》,陈爱莎,会计之友,2010年第8期中
[6]《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组通字〔2016〕33 号
[7]《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中清理收缴的党费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组通字〔2017〕21号.
作者简介:耿弘(1983-),女,山东莱芜人,硕士,注册会计师,研究方向:会计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