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主导下贫困地区资源开发经济利益联结机制

2018-05-14 08:55刘晓龙
财讯 2018年15期
关键词:纠纷补偿贫困地区

刘晓龙

随着霽家对脱贫工作曲愈加重视,脱贫工作不在是政府工作,新的形势下要求全社会共同参与,贫困地区资源开发利益联结机制的建立符合这一要求,本文主要探讨了在政府主导地位下,政府、企业以及贫困地区村民针对贫困资源进行联结的过程,从而达或共赢。

利益联结 政府行为 脱贫

基本理论

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扶贫攻坚的新机制、新策略。经过十八大以来“精准扶贫”工作后,党中央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十九大报告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的新策略和新机制。这表现为要全面动员全国全社会力量。扶贫脱贫的是我党的头等大事,也是头等难事。没有全国动员、全民参与,集聚全社会的力量是难以取得胜利的。 贫困地区大部分处于未开发状态,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的落后,造成了当地与外界的脱节,闭塞的环境导致信息落后,当地资源得不到开发利用,外部资金技术缺乏渠道进入,在这脱贫攻坚的最关键时刻,政府要充分发挥其调控职能,利用自身资源权力,建立贫困地区的资源开发利益联结机制,利用当地丰富的资源,引进龙头企业,利用龙头企业的生产带动当地经济,当地政府提供政策保障,同时监督好龙头企业的生产,使得企业取得利益同时,切实带动当地完成脱贫。

利益联结中的角色分析

(1)各级政府的责权利

县政府作为共享资源开发成果工作的设计者、组织者、领导者,承担着机制创新、管理协调、有效实施的重要责任。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必须积极配合、相互协作,为该项创新工作的开展积极出谋划策,履行好相应的工作职责。

各乡镇政府在开展共享资源开发成果工作中,承担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履行着对村委会开展此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职责。

村委会是开展共享资源开发成果工作的基层单位,是协调企业和村民之间关系的重要角色,既是政府的代表者,也可能是企业的代表者,其职责较复杂。应在上级政府、企业与村民之间的沟通中发挥穿针引线的作用。

政府在当地拥有着资源垄断的权力,也是外来企业与当地村民资源联结的重要枢纽,再引入企业之前,要选择与当地资源相适应的企业。在将企业引入到当地后,要加强监管,避免企业出现为了实现利益,出现过度投资,从而无视当地环境以及当地村民的利益。避免企业为了追求政府手中的部分垄断资源采取寻租行动,滋生腐败。

(2)利益联结企业的责权利

企业是开展共享资源开发成果工作的重要一方,承担着重要的责任。

对于开展共享资源开发成果工作的先进企业,将作为该地区的骨干企业来培育。在项目审批、土地征用租用、劳动用工、税费减免、矛盾纠纷处理、证照年审等方面得到优先安排,在企业改制或合并中作为核心企业来安排。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应考虑到村民的合法权益,如水源保护、水利设施、农田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权益不受到较大的影响。对于不可避免的影响,应该及时予以补偿或赔偿。

对于开展共享资源开发成果工作不力的企业,将受到批评、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的处分。

企业要严格按照当地政策法规来规范生产操作。作为引入企业,不能一味的追求企业利益,要将政府企业当地村民的共同目标考虑在内,从而实现利益联结模式的预期收益。

(3)村民的责权利

资源开发地区区村民是开展共享资源开发成果工作的主要受益方,将在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劳动就业、生活保障、生活环境改善等方面得到更多的惠及;村民作为开展共享资源开发成果工作的重要一方,应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不应以过激的行为来干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于与企业的矛盾,应该通过正当的、合法的途径予以解决;村民享有对政府部门工作和企业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力。

作为资源开发成果的受益方,村民要在分配收益时要注意的就是避免出现精英俘获现象,部分基层群众干部要注意避免利用信息优先权为自己谋取更多利益,要保证利益在当地村民之间的分配的公平。

利益联结中的政府处理问题的对策建议

(1)利益补偿对策建议

1.建立公正的补偿标准,使村民与引入企业双方利益者得到公平合理的保护

因资源开发导致的直接损害的补偿中应充分发挥各种力量的作用,运用协商的办法解决补偿问题,以市场价格为参照,以企业、村民共同满意为标准,使村民利益、企业利益得到公平、合理的保护。

2.建立全面综合的利益补偿体系

利益补偿不仅要对资源开发过程中导致的村民房屋、林地、耕地、墓地的损害以及因采矿导致水源枯竭、农作物减产等直接经济损失进行公平合理补偿问题,还必须着眼于持续、稳定、均衡发展的目标,对生态利益、后代利益进行合理补偿,保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生态治理良性循环,而且必须保证后代人的利益不能因为此代人的利益而被不公正地牺牲。

3.拓宽补偿资金筹措渠道

通过以企业补偿为主,政府补贴为辅,拓宽补偿资金筹措渠道,积极筹措资金,使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整體利益与局部利益、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经济利益与生态利益都得到合理有效的补偿。

4.建立灵活机动的利益补偿协调机制

按照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分层次、分类别的原则,发挥群众、企业、村委会、村民小组在解决利益补偿协调中的积极性,将补偿问题多方向分流,减轻政府压力,逐层解决利益补偿问题。

5.建立多部门联合普法教育机制

充分发挥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县乡政府、驻村干部以及村委会在普法过程中的积极性,建立多部门的联合的灵活的普法机制,增强企业、村民法制观念,提高村民依法合理要求利益补偿的能力。提升企业依法生产能力,促进企业社会责任感不断提升。

(2)矛盾调处对策建议

1.矛盾调解重心下移,争取在基层化解矛盾

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应当充分考虑对当地居民、外来企业合法利益的有效保护,以对涉矿矛盾纠纷的迅速发现和公平处理为落脚点,减轻行政、司法协调机制的压力,在总体上实现矛盾纠纷解决的低社会成本,并通过全面系统整合各方矛盾调解资源,实行矛盾调解工作重心的前置和下移,进而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2.完善利益表达与利益维护机制,通过协商解决的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坚持从当前基层社会矛盾产生的实际出发,切实完善与矛盾调处机制配套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建设,并通过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的积极参与来推动,实现对矛盾纠纷的有效疏导、层级化解和有序运转,不断健全公正、高效、权威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3.加强制度供给,增强政策的执行力

当前,由于现实矛盾纠纷类型繁多,涉及利益关系趋于复杂,利益需求千差万别,因此制度配套上应充分考虑到公正性、效率性、成本性、明确性等因素,同时,要切实保障利益当事人能够参与到矛盾解决程序中。

4.以市场为导向,通过积极协商解决社会矛盾

坚持以市场的方式解决因利益配置不平衡引发的矛盾纠纷问题,将矛盾纠纷的解决途径引向村民与引入企业的平等协商对话机制途径,构建利益各方以平等身份参与的谈判结构模式,通过积极采取政策引导、法律指导、形式创新等措施,引导利益矛盾双方由行政、司法调解的对抗形态向平等协商的商业式谈判转变。这个过程中,政府及各级调解组织要积极转变角色,变矛盾的直接调处者为裁判的“第三者”,从政府、企业和村民矛盾处理的三角关系中抽身出来,坚持以利益的合理合情合法分配为抓手,找准利益开发联结地区矛盾问题的实质,以公共权力作为协调平衡各方利益的基本工具,摆好“谈判桌”,确保利益各方能以平等对话身份进行协商对话。

5.加强基层建设,提高基层化解社会矛盾能力

构建矛盾纠纷调解格局要坚持以社会自身化解、基层化解为主,政府与司法部门的行政、司法手段调解为支撑和后盾,充分培育和发挥社会自身对矛盾的消解力量,增强社会调节系统对矛盾的承载容纳能力。

结束语

通过在贫困地区实施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全国全社会共同参与扶贫,尽快帮助贫困地区人民的脱贫。在政府的指导下,在利益联结机制中,通过对贫困地区资源的开发,引入企业实现自身盈利。在追逐自身利益发展的同时,引入企业为当地村民提供了就业机会,企业通过各种方式与农户建立起利益关系,带动农户增加收入承担了社会责任,为扶贫工作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当地政府通过将企业与当地资源的联结,很好的促进的当地经济的发展,不断推动着扶贫工作的进步。

[1]吴德江.农村扶贫中的政府行為研究[D].广西民族大学,2011.

[2]张新文,吴德江.新时期农村扶贫中 的政府行为探讨[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11(5 ):141-144.

[3]刘冬梅.中国政府开发式扶贫资金投放效果的实证研究[J].管理世界,2001(6).

[4]廖富洲.我国扶贫开发中的政府行为分析[J].中州学刊,2004 (3).

猜你喜欢
纠纷补偿贫困地区
比亚迪集团扶贫
误帮倒忙引纠纷
纠纷调解知多少
三部门发文鼓励政府 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贫困地区农户的多维贫困测量
贫困地区农户的多维贫困测量
PWM的死区补偿技术
无功补偿装置在10kV馈线中的应用与研究
护理纠纷的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探讨
农村土地征收删除补偿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