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云峰
一、中小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量增长,经济活跃度提升,参与区域、全球经济广度深度加强,各类经济犯罪特别是洗钱、涉众型经济犯罪、涉税违法犯罪以及暴力恐怖活动也随之猖獗,形式和手段也越来越复杂和多样,给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国家安全造成了损害和不容忽视的威胁。
2017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机制、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等责任划分及反洗钱执行力提出了要求。
虽然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面临的洗钱威胁较大,但中小型城市银行机构、农村银行机关被不法分子利用的风险增长。“从重点可疑交易报告数据来看……2014年-2016年……与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相比,同期中小型城市商业银行机构和农村银行机构的报告数量占比相对较低,分别为8.7%和8.1%。但近年来逐年递增,增幅显著。从涉嫌洗钱案件的数据来看,涉及全国性大型商业銀行的案件最多,同期年均占比达75.4%;涉及农村银行机构和中小型城市商业银行的案件数量占比次之,同期年均占比分别为27.1%和21.7%,且年均增幅均在30%左右。”随着存款利率管制放开,中小商业银行揽储竞争激烈,同时由于中小商业银行信息技术、专业人员配置、信息挖掘上比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仍处在劣势,近年来,不法分子采用更多新型、隐蔽手段绕过全国性股份制银行,通过中小商业银行进行洗钱。中小商业银行面临的反洗钱压力日益增大。
二、中小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现状及问题
(一)建立较为完善的反洗钱工作内控制度,但反洗钱工作质量不高
调查发现,大多数中小银行在反洗钱工作上,依旧为监管驱动型,“部分机构存在未按法定时限报送大额交易报告问题,个别村镇银行出现大额交易零报告情形,中小法人机构可疑交易报告存在内容不完整、客户身份信息缺失、涉罪类型判断不严谨、错报、漏报等问题。”[]
(二)中小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模式大多为分散或集中两种极端模式
采用分散模式,该模式会增大人力成本,基层由于人员专业素质限制,报送数据质量较低,也不利于信息整合。“客户信息增补及重复补录等低效劳动大量占据日常反洗钱风险评估时间,而且直接挤占网点营销及服务时间,直接降低网点人员反洗钱工作效率和工作热情,据调查,网点反洗钱工作平均耗时为1小时/人/日,其中70%-80%工作量为客户信息增补录入”
采用集中模式,即将反洗钱工作上收至上级行,安排专人开展,解决了人力成本和数据质量,但后台人员却无法全面了解客户。无法及时发现客户异常变动。
(三)中小商业银行考核机制中反洗钱工作所占比重较低,反洗钱工作开展积极性不高
根据笔者多年从业经验及对其他城市商业银行调查,在互联网金融,新型支付方式发达的今天,中小商业银行存款获取难度较之前难度更大。因此在考核指挥棒的指引下,个别分支机构对存款开户客户风险识别方面,存在“睁只眼、闭只眼”情况,注重形式合规,而非实质合规。开户时限、背景调查、资料审核都讲究短、平、快,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三、相关建议
(一)监管机构要重视中小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中的隐患,对中小商业银行提供分类监管和指导
正如前文所言,中小商业银行已逐步成为洗钱不法分子新的突破口,“不少不法分子利用部分股份制银行的银行卡跨境跨地区ATM取款免收手续费,此类银行的银行卡数量呈增长趋势。” 不法分子大多采用频繁更换账户手机号、“挂失-换卡”、“销卡-重开”规避境外取现额度,POS套现,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资金交易等方式,进行洗钱活动。
因此监管机构需重视对中小商业银行数据的分析,对数据质量不高或敷衍的机构,要按相关法律制度,对高层进行约谈,提高全行上下对反洗钱工作重视程度。
(二)中小商业银行应采用分散-集中相结合的反洗钱工作模式,分工合理、相互配合
该模式分为前台、中台、 后台。前台为柜员、客户经理,主要工作内容为客户身份识别、异常行为监测,为中台提供交易信息和可疑数据;中台人员负责反洗钱系统,信息补录,可疑交易筛选及反馈评级结果;后台人员负责报送反洗钱可疑交易甄别报送,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并将结果反馈至中台、前台,使其在客户识别上节省时间和效率。
(三) 中小商业银行应树立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理念,转变考核方式,加大反洗钱人才队伍建设
通过“引培留用 ”建立前中后反洗钱人才队伍,完善人才晋升通道;完善反洗钱奖惩制度,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发现洗钱线索;通过知识竞赛、专家讲授、同业交流等方式提升反洗钱工作人员业务技能。
四、结论
总之 监管单位应重视中小商业银行在反洗钱工作中的隐患,指导其建立符合自身业务特点的集中-分散工作模式,改变考核方式,重视反洗钱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履行反洗钱义务,才能满足国家和FATF(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日益严苛的反洗钱标准,参与更大范围的市场竞争。(作者单位为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