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公司法视角下的公司治理分析

2018-05-14 09:06张军
丝路视野 2018年20期
关键词:公司法公司治理新时期

张军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市场也呈现出蓬勃向上的姿态。在新时期,各类公司数量与规模不断增加,做好公司治理是保证市场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的关键。因此,在新时期公司法视角下,公司治理的规章制度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本文主要分析了新时期公司法视角下的公司治理价值取向与完善策略,以供参考。

【关键词】新时期;公司法;公司治理

在实务界与学术界,公司治理一直属于热点关注的问题,近年来,我国对于公司法也进行了不断的修正。想要保证公司良好运营,做好公司治理尤为重要。当前,全球已经开始步入后经济危机时代,在我国稳定增长的经济态势当中,依然包含着不少困难与危机。因此,新时期公司法视角下做好公司治理意义重大。

一、新时期公司法视角下的公司治理价值取向

公司法是当前公司治理的重要参考依据,在新时期公司法影响下,公司的价值取向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其中主要体现在公司治理价值取向与公司法所体现出的公司治理价值两个方面。公司治理价值取向是公司在运营过程中的指引,也是公司治理的主要行为准则。因此,在组织管理过程中,公司治理的价值取向主要体现在公司治理原则之上。通过实务界与学术界的归纳总结,当前公司治理原则主要包括公司成员待遇公平原则、业绩提升原则、确定权益相关合法权益原则、股东权利收益原则、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原则、信息披露制度原则、财务真实与独立审计原则、提倡正直及道德行为原则、董事会职权责任明确原则、组织机构完善原则等。所以,公司治理过程中,应该从公司利益与员工利益双方面出发,不断提升公司治理质量,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体现出自由治理原则。公司法所体现出来的公司治理价值则主要从公司法内容中表现,也是成立公司法的主要目的。在公司法相关内容当中,不但包含了公司治理内容,还包含了公司治理原则、价值取向等。因此,在公司治理过程中,还需要注重依照公司法采取相应的措施将公司治理价值体现出来。类似在公司法中,针对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已经做出相关划分与规定,三者之间存在相互促进与相互制约的关系。同时,公司法还遵循了公平原则,注重义务与权力的对等。因此,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公司治理也应该遵循公平性原则,体现出公平优先价值取向。

二、新时期公司法视角下的公司治理完善策略

(一)改进公司董事勤勉义务制度

在公司运营过程中,董事处于主要的执行人,也是公司治理的主要负责人。所以,在公司治理过程中,董事占据着比较重要的地位。公司法也制定了有关于公司董事的勤勉义务制度。在这种情况下,勤勉义务制度很难发挥出其真正效果。因此,新时期公司法视角下,想要完善公司治理,还需要不断改建公司董事情面义务制度。首先,应该对公司董事勤勉义务制度的法律定义进行明确。在这个方面,可以选择一些法律法规进行参考,再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好勤勉义务制度制定。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董事的勤勉义务制度不应该过于严格,应该参照相关法律标准实施,以免影响公司董事的积极性与工作动力。其次,需要增强责任追究效率。公司治理属于一个综合过程,公司董事在营运公司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问题,甚至对公司造成损害。所以,增强公司董事勤勉义务责任追究效力非常重要。对于已经对公司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应该立即停止,并且尽可能消除损害,保证公司的权益。

(二)采取双层股权结构制度

在公司治理当中,股权结构对公司运营与治理均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想要在新时期公司法视角下做好公司治理完善,可以通过改变股权结构来改变股东的持股性质与比重。双层股权结构主要是指公司上市时,发行特殊股票与普通股票两种股票形式的股权结构。在双层股权结构当中,特殊股票所擁有的股权设置时,需要远大于普通股票,这样才能将两者有效的区分开来。当前,在德国、加拿大、美国等地区,双层股权结构的形式运用已经非常广泛。这种股权结构制度不但能够促进市场资本结合,还能保证公司创始人的控股权,对于公司股东权益有了更多的保障。因此,在新时期公司法视角下改善公司治理,可以将双层股权结构引入其中,采取扬弃分析的态度,对双层股权结构进行有效的辨证分析,充分了解其优缺点,从而更好地实现效率与公平结合。

(三)适当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在公司治理当中,话语权大多掌握在大股东手里,治理框架也大多是监事会、董事会、股东会结合的模式,中小股东权益难以得到体现。但事实上,大多数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数量最多,对公司的运营与发展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新时期公司法当中,已经开始注重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平衡公司利益。所以,在新时期公司治理当中,也需要充分思考适度保护中小股东权益问题。通过资本优化配置,推动市场经济活动与发展,从而减少资本投入的风险,促进公司长久、稳定发展。在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时,公司可以参照经济法相关内容制定相应的制度。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新时期公司法视角下,想要改善公司治理,公司管理层还需要更加注重公司治理的价值,从改进公司董事勤勉义务制度、采取双层股权结构制度、适当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方式,提升公司治理质量,有效保证公司效益,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保护市场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郑勇.完善公司治理视角下的股东法定知情权保护———兼论《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九条[J].管理世界,2018(02):184~185.

[2]陶晶.基于公司法的公司治理结构分析[J].职工法律天地:下,2017,11(0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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