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静
[摘要] 目的 分析高危妊娠监护结果,预防围产期产妇与胎儿死亡,提升产科分娩质量。方法 依据我国高危妊娠监护评分标准,收集2016年12月—2017年12月调查的500名孕产妇资料,结合高危妊娠监护结局评估表展开回顾性分析。结果 ①该组受访对象中共计220例(44.00%),经量表评估,其中高危评分≤5分者55例(25.00%),10~15分者136例(61.82%),16~30分者20例(9.09%),>30分者9例(4.09%);②进一步高危因素分析占比前5依次为胎儿窘迫42例(19.09%),盆骨狭窄或畸形24例(10.91%),过期妊娠22例(10.00%),胎盘早破18例(8.18%),羊水过少17例(7.73%);③分娩结局方面,正常产97例(44.09%),剖宫产112例(50.91%),其他11例(5.00%);产后出血4例(1.82%),新生儿窒息33例(15.00%),围产儿死亡24例(10.91%),新生儿死亡7例(3.18%),无孕产妇死亡案例发生。结论 高危妊娠在我国妇产科发生率较高,是导致难产、危及母婴生命的主要因素之一,强调临床对此需高度重视,并做好关于高危妊娠监护管理,以便提升产科质量,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
[关键词] 高危妊娠;高危因素;监护管理
[中图分类号] R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8)09(c)-0090-03
高危妊娠指的是存在个人、社会不良因素,或已知的某种并发症、合并症等因素对孕妇、胎儿、新生儿生命安全造成危害,在既往研究中相继证实了其危害性,可威胁母体与胎儿生命安全、健康[1]。在近年来流行病学的报道中提示,高危妊娠出现逐年递增趋势,引起临床难产、死亡的案例“屡见不鲜”,因此加强高危妊娠的监护管理成为生殖健康研究热点[2]。该文收集2016年12月—2017年12月调查的500名孕产妇资料,以期分析高危妊娠监护结果,预防围产期产妇与胎儿死亡,提升产科分娩质量,现总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收集调查的500名孕产妇资料;该组对象均为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所收集的资料,依据产妇病历、《高危孕产妇登记表》[3]等完成统计分析,该组对象年龄21~36岁,平均年龄(28.74±2.15)岁,其中农村孕妇313名,市区孕妇187名。
1.2 方法
1.2.1 高危妊娠诊断标准 依据我国卫生部颁布的《高危妊娠范围及评分标准》[4]予以高危妊娠评估,量表内涉及基本情况、异常妊娠分娩史、妊娠并发症、环境与社会因素等项目,以分数分级,5分为轻度,10~15分为中度,≥20分为重度。
1.2.2 调查方法 该次研究设立专职监测员,完成对高危妊娠结局的定期统计评估,并设计《高危孕产妇登记表》[5]完成追踪填写,对其中高危评分≥20分者上报至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并追踪访视、管理,直至母婴转归。期间对妊娠中存在的各项高危因素予以产前评分方式完成定量,固定因素的标准为整个孕期不变因素,包括子宫畸形、骨盆狭窄、瘢痕子宫等;动态因素则相反,为可变因素,可随孕期增加出现变化,包括孕期出血、妊高症等。该组对象统一采用围产期保健手册予以记录、评估。
2 结果
2.1 基本资料
该组调研数据中,共计筛查高危妊娠产妇220例(44.00%),其中农村178例(80.91%),市区42例(19.19%);经量表评估,其中高危评分≤5分者55例(25.00%),10~15分者136例(61.82%),16~30分者20例(9.09%),>30分者9例(4.09%)。
2.2 高危因素分析
进一步高危因素分析占比前5依次为胎儿窘迫42例(19.09%),盆骨狭窄或畸形24例(10.91%),过期妊娠22例(10.00%),胎盘早破18例(8.18%),羊水过少17例(7.73%),见表1。
2.3 分娩结局表现
分娩结局方面,正常产97例(44.09%),剖宫产112例(50.91%),其他11例(5.00%);产后出血4例(1.82%),新生儿窒息33例(15.00%),围产儿死亡24例(10.91%),新生儿死亡7例(3.18%),无孕产妇死亡案例发生。
3 讨论
该组调研数据中,共计筛查高危妊娠产妇220例(44.00%),可见其发生率较高。在周亚芹[6]的研究中指出,高危妊娠是威胁孕产妇以及胎婴儿生命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其特点在于随着孕周的增加,围产期并发症也出现上升趋势,并发症也相对严重。在该文中可见,该组受访对象中,高危因素占据前5依次为胎儿窘迫19.09%,盆骨狭窄或畸形10.91%,过期妊娠10.00%,胎盘早破8.18%,羊水过少7.73%,超过50%以上;从发现时间可见,此类因素多随妊娠时间的增加,发现率越高。预示妊娠晚期与临产期间高危妊娠发生率、检出率抵达峰值。在欧阳粤湘等[7]的报道中指出,临床虽然时间并不长,但对于此时段的保健、监护管理意义重大,除了自身存在的原有高危因素外,临产期间可随时产生新的风险因子,其中又以胎儿窘迫發生率与风险性最高,处理恰当与否直接关乎产妇与胎儿生命。此外,羊水过少、巨大儿、胎儿窘迫、胎儿型难产多由过期妊娠所致,该组对象中,过期妊娠占比10.00%左右,发生率同样较高。黄婉平等[8]研究认为过期妊娠是影响围生儿发育、生存在主要病理妊娠因子,并提出由于过期妊娠机制尚未完全阐明,因此仍无法从其病因处着手进行干预,但早期的预防确有可行性。对此总结,重视对孕妇产前诊断与检查,通过B超、无创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产前检测等筛查试验,实现羊水检查、胎儿畸形或遗传性疾病、畸胎、死胎等情况诊断,若确诊存在致死可能性、难治性等,因早期建议患者接受治疗性引产,以期减少胎儿缺陷或残疾,以及孕产妇死亡风险,提升整体人口素质。妊娠合并传染病、性病在近年来的流行病学中证实其发生率上升,此类因素对于分娩期间母婴危害较大。此外在分娩结局方面,以剖宫产居多,顺产其次,提示剖宫产仍是处理高危妊娠的主要方法。产后存在出血1.82%,新生儿窒息15.00%,围产儿死亡10.91%,新生儿死亡3.18%,可见其预后并不理想。总之,高危妊娠确有较高危险性,因此强调加强临床的监护管理,并积极展开对国民各项因素的宣教工作,以做到早期的预防,减少高危妊娠的发生[9-10]。
综上所述,高危妊娠对母婴安全、健康均可造成严重威胁,特别在近年来卫生统计学数据相关调查指出,在我国经济欠发达区域,由于医疗资源匮乏,加上医务人员水平相对有限,在高危妊娠健康教育服务方面、产科抢救等方面均不足,因此高危妊娠引起的死亡率更高。该文受多因素限制未能提出此类证据,但通过对现阶段研究分析、总结,依据国内大趋势,认为对于高危妊娠的监护管理工作需将其重点放在“农村为主”,并实现“城乡并举”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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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8-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