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义斌
摘 要:“跳五猖”是一种广泛流行于长江流域的民间祭祀活动形式。系统考察和对比“跳五猖”与古代傩仪的核心要素,如时间、空间、结构以及装饰等,认为民间傩舞最初是官傩在民间的简化形态。在以后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中,民间傩仪逐渐从外在形态和内在意涵两方面与官方傩仪发生分离,但早期官傩的部分形态和意涵仍以某种方式保存于民间傩仪中。民间傩舞在仪式要素上保持了对早期官傩的继承性,同时,也发生了歷时性变化。
关键词:民间傩仪;跳五猖;传承;适变;高淳
中图分类号:J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7394(2018)03-0086-06
“跳五猖”是一种广泛流行于长江流域的民间祭祀活动形式,它源于古代傩舞,有自身特殊的祭祀对象——五猖神。它通过一系列程式化和规范化的表演形式和元素,以相对完整的结构、固定且含有意蕴的动作、服饰及音乐等,达到驱鬼逐疫、禳灾祈福的目的。高淳是苏南地区传统文化“富矿”,尤其是以垭溪、定埠等地的傩舞“跳五猖”最具代表性。在长期的流传过程中,高淳“跳五猖”既有对传统傩仪的延续传承,也有对传统傩仪的变革创新,从而形成了自身的艺术和文化特色。传承与适变正是传统傩仪能够历经数千年而不灭,并形成鲜明地域特色的主要原因。本文将从高淳“跳五猖”的时空选择、傩仪结构以及服装装饰等几个方面对“跳五猖”的傩仪传承和适变加以讨论。
一、时间性
传统傩舞都有相对固定的时间和场所。古代傩舞的典型特点之一就是在相对固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举行,古代举办傩仪都选择在特殊的时间,以达到特定目的。从史料记载来看,古代傩仪分为一年三次或者一年一次,如:《礼记·月令》明确指出:周代宫廷内一年举办三次傩,“季春之月,命国难,九门磔攘以毕春气。仲秋之月,天子乃难,以达秋气。季冬之月,命有司大难旁磔。”其目的分别是“毕春气”“达秋气”和“索室殴疫”。 隋朝继承了周代一年三傩的传统, “隋制,季春晦,为傩,磔牲于宫门及城四门,以禳阴气;秋分前一日,禳阳气;季冬,旁磔大傩,亦如之。”[1]169即分别在农历三月底、秋分前一天和农历十二月底。
但由于诸多原因,也有改一年三傩为一年两傩或一年一傩的。考诸史籍,一年两傩仅在西汉时期“以正岁、十二月命祀官持傩,以索室中而驱疫鬼。”其余各朝都是一年一傩。一年一傩虽然都在岁末,但具体时间也不尽相同。或选在“蜡日”前后,或选在“除夕”。前者如:东汉、三国和南朝,《后汉书》则傩舞表演时间固定为“先蜡一日”(腊月初七日)。三国时期的傩仪表演的确切时间虽无文字可考,但从间接的文字记载上可以看出,至少曹魏宫廷举行傩仪的时间是在腊月初八.曹魏学者王肃在《蜡仪》一文中曾做过这样的解释,“‘季冬大傩,旁磔鸡,出土牛,以送寒气。即今之蜡除逐疫,磔鸡、苇绞、桃梗之属。”[2]2055后者如唐代、宋代和明代。《旧唐书·职官志三》记载,“太卜署令……季冬之晦,帅侲入宫中,堂赠大傩。”北宋时,傩仪改在除夕之日,“至除日,禁中呈大傩仪。”[3]1180两宋傩仪也在除夕日,“禁中除夜呈大傩之仪。”[4]《乾淳岁时记》记载,“禁中腊月三十日,呈女童驱傩。”[5]181明朝沿用两宋旧制,也在除夕之日举行大傩。
古代民间的傩仪时间也基本上与宫廷傩一致,《礼记正义》云:“季春惟国家之傩,仲秋惟天子之傩,此(季冬大傩)则下及庶人。”[6]3217可见,春秋时期,民间也在每年岁末举行傩仪。《后汉书·律历志》记载,“季冬之月,星回岁中,阴阳以交,劳农大享腊,先蜡一日大傩谓之‘逐疫。”高诱在《吕氏春秋·季冬纪》“命有司大傩”句后注曰,“今人蜡前一日击鼓驱疫,谓之逐除。”说明东汉时期的民间傩仪是在腊月初七日举办。到南朝时,民间傩仪也随同宫廷傩延至蜡日(腊月初八)。宗懍在《荆楚岁时记》中提到当时民间的傩舞,“(十二月八日为蜡日)村人并击细腰鼓,戴胡头及作金刚力士,以逐疫。”[7]635
也有民间傩仪时间与宫廷傩仪不一致的情况。例如:唐代宫廷傩及官府傩都是每年除夕一傩,民间却不止于此。根据敦煌遗书所见,唐代敦煌地区固然有除夕大傩,“除夜驱傩之法,出自轩辕”“今夜旧岁未尽,明朝便是新年”“玄英斯夜将来,孟春来旦初开”,正月里也举办傩舞。伦敦不列颠图书馆藏斯坦因敦煌遗书二0五五号(S.2055)经卷背面抄录的驱傩词中有“正月杨春佳节,万物咸宜。春龙欲腾海波,以瑞乞敬今时”等语,说明至少在唐宋时期,已经有部分地区在正月举行傩仪了。《东京梦梁录》中记载,民间在整个十二月都有被称为“打夜胡”的驱傩表演。[8]64这种表演不仅人数少,规模小,而且是以“沿门乞钱”为目的,应该不会是全国普及的活动。又如明朝宫廷一年一傩,时间安排在除夕,但民间傩则有三次,“春用清明,秋用七月十五日,冬用十月一日,俱行傩礼。或十月不傩而移于腊月,谓之大傩。”[4]249其中,春秋两次傩仪分别与清明节和中元节,这两个节日在明代都与祭祀亡魂有关,举办傩仪,有驱逐凶煞厉鬼之意。
降至今日,各地举办“跳五猖”的时间不尽相同,以高淳周边地区为例,高淳南面的安徽贵池地区的“傩舞”,最早到正月初七,最晚到正月十五,[9]82高淳以东的常州溧阳嵩里“跳幡神”从正月初一开始直到正月十五结束,而南通的“跳财神”时间为正月初一至初五。而江西万载地区的于除夕“开傩”。[10]12-15即都选在春节之后,正月十五之前,而高淳及其邻近的安徽郎溪地区的“跳五猖”时间为二月初八。[11]二月初八被认为是祠山张王的生日,选在这个时间举行“跳五猖”活动,显然是和胥河流域的张王崇拜习俗有关。由此可见,尽管高淳“跳五猖”不是在蜡日、除夕或者正月,但其表演日期的选择仍具有一定的特殊含义并具有稳定性。
二、空间性
空间是与时间相对应的概念,在本文中指的是傩舞表演所处的物理区域,也指傩舞表演所在的人文环境、感知距离及心理预设。“空间”是一个限域,是承载傩仪的场所,同时,也限制其活动的空间范围。
就傩舞表演的空间而言,由于“傩”的任务是驱凶逐疫,意味着只要将“鬼”“疠疫”之类的不祥之物从自己的生活空间内逐除即可,而不是以“诛灭”为目的赶尽杀绝,这就决定了傩舞表演具有空间上的局限性。不同的人群在属于自己的居住空间内举行傩舞仪式,逐除其中的“疠疫”即达成目的。最早的宫廷傩就在宫殿中的一隅举办,东汉时期的大傩表演的地点就是在“前殿”,“送疫出端门”,把疠疫逐出宫城即告结束。到宋代以后,驱傩的范围有所扩大,但也仅限于皇城,所谓“自禁中动鼓吹,驱祟出东华门外”。
至于民间傩舞的举办场所,尽管史籍中语焉不详,但也有迹可循。《论语》中有“乡人傩,朝服而立於阼阶。”邢昺疏曰:“傩,索室驱逐疫鬼也。恐惊先祖,故孔子朝服而立於庙之阼阶。鬼神依人,庶其依已而安也。”[12]12由此可见,当时举行乡傩的地点是在乡间的祠庙内。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民间傩舞开始进入百姓家中表演,例如:《梁史》中记载的一则故事,“(曹景宗)腊月于宅中,使作野虖逐除,遍往人家乞酒食。”《南史》记载与之相同,惟“野虖”作“邪呼”,中华书局校勘本注,“‘野虖‘邪呼并状众讙叫声。”[13]136 “野虖逐除”即“野呼逐除”,说明当时挨门逐户驱傩以求财货已是较为常见的现象,是后世“夜胡”的滥觞。宋代《梦粱录》卷六“十二月”条有“自入此月,街市有贫丐者三五人为一队,装神鬼、判官、钟馗和小妹等形,敲锣击鼓,沿门乞钱,俗呼‘打夜胡,亦驱傩之意也”,这些都说明上古及中古时代的乡下傩舞表演是以家庭为地点的。
需要说明的是,中古以后,随着庙会的兴起,开始有了以庙会作为表演场所的的傩舞。宋代淫祀之风盛行,“俗信巫鬼”“凡小村落,辄立神祠,蚩蚩之氓,惑乱祸福”[142]181傩舞发展成为以祠庙为中心进行表演,同时上门进行表演的形式。傩舞的空间结构包括庙、路、场和室等不同的室内外空间,成为傩祭内涵与节奏转换的标点。上述的空间变换形成了“庙祭”“路祭”“场祭”及“家祭”系列活动,并合成傩祭庙会流动性的空间结构。[15]3849
三、结构性
古代傩仪有着严格的表演程序及内容,包括准备、傩舞、逐疫和结束等四个阶段,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情节设计。以汉代的宫廷傩仪为例,其成员组成包括指挥者(黄门令)、方相氏、十二兽(十二执事)、黄门(后世改为唱帅)侲子以及相应的乐手。傩舞的具体程序为:“夜漏上水,朝臣会,侍中、尚书、御史、谒者、虎贲、羽林郎将执事,皆赤帻陛卫,乘舆御前殿。黄门令奏曰:‘侲子备,请逐疫。于是中黄门倡,侲子和……因作方相与十二兽儛。欢呼,周遍前后省三过,持炬火,送疫出端门。”[16]上述傩仪包括备傩(朝臣会)、舞傩(黄门倡,侲子和,方相与十二兽舞)、驱疫(周遍前后省三过)、送疫(送疫出端门),最后天子退场,仪式结束。《隋书》所载与《后汉书》基本相同。
唐宋以降,宫廷傩舞依然保持了上古傩舞的传统,但已经开始逐渐演变,严肃的仪式性成分减少,而适应市民欣赏趣味的娱乐性成分逐渐增加。“侲子”“方相”“十二兽”等传统傩仪角色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众多新出现的神祇,如《梦梁录》中“除夜”条所载的“将军、符使、判官、钟馗、六丁、六甲、神兵、五方鬼使、灶君、土地、门户、神尉等神。”原先复杂的傩仪程序也进行了简化,“自禁中动鼓吹,驱祟出东华门外,转龙池湾,谓之‘埋祟而散。”减去了在传统仪式中需要在宫城内“周遍前后省三过”的环节,变成了一场从宫禁到“龙池湾”的彩妆巡游。原来专门挑选用于表演的“侲子”(童子)则被临时雇佣的伶工倡优所取代。[17]3127-3128究其原因,乃是有宋一代,“淫祀”风靡全国,加之唐宋以来道教的迅速发展,使得糅合了佛教、道教及民间信仰的诸神祇大为流行,阴间司律之神判官、捉鬼之神钟馗、护法之神“六丁六甲”等成为傩舞中的主角也就好不为怪了。
民间傩仪则较宫中松散,内容也更加丰富。《梦粱录》卷六“十二月”条有“自入此月,街市有贫丐者三五人为一队,装神鬼、判官、钟馗和小妹等形,敲锣击鼓,沿门乞钱,俗呼‘打夜胡,亦驱傩之意也”。同卷“除夜”条又有“士庶家不论大小家,俱洒扫门间,去尘秽,净庭户,换门神,挂钟馗,钉桃符,贴春牌,祭祀祖宗。遇夜则备迎神香花供物,以祈新岁之安。”由此看来,唐宋以后的民间傩仪不如宫廷那样降重,仪式程序也大为简化,傩舞的角色也随宫廷傩仪发生变化,“判官”“钟馗”“六丁六甲”等糅合了佛道元素的神祇成為这一时期乡傩的主角,是后世“跳五猖”等形式多样、祭祀对象繁杂的民间傩舞的滥觞。总而言之,民间傩舞己经泛化为民风民俗,其形态更丰富、形式也更多样。
相比于唐宋以来的民间傩舞,高淳“跳五猖”则多地保留了古代傩仪的程序和内容。首先,高淳“跳五猖”保留了古傩舞中的“侲子”制度,表演队伍中有“打叉队”和“花篮队”,分别由18位未成年的少年男女组成,在仪式队伍中使用“童男”“童女”,正是基于他们身体上的纯洁性,可以免受“疠疫”的侵害,所以,虽然名谓不同,其实质则和“侲子”无异;其次,高淳跳五猖虽然取消了古代傩舞中的“唱”“和”内容,代之以锣鼓和唢呐等晚出乐器的演奏,锣鼓气势高亢激昂,喇叭节奏欢快跳跃,二者结合,正可以起到古代傩舞中的“唱”“和”之效;再次,高淳“跳五猖”基本保留了古代傩舞的完整程序,包括“出会”“请神”“妆神”“舞神”“巡游”及“终会”等一系列密切扣连的环节。首先是“迎神”,六个武士(其身份实际上为护法,即“六丁六甲”)配合鼓乐进场,手执铁叉上下挥舞,迎接众天地神灵的到来;之后是“降神”,武士退场,由道士引头,僧人、土地、判官以及五位猖神紧随其后依次入场;“拜神”由道士、僧人、土地和判官依次出场,分别面朝南祭拜天地,然后边走边舞,依次向五位猖神前拜请,五位猖神则挥舞双刀以示应允;“布阵”,五方猖神同“天、地、神灵”一起来布下阵势,先后排成“五角阵”“满天星阵”“双龙出水阵”和“天下太平阵”等阵势,以布阵代替激烈的驱魔逐疫过程;“庆功”,降妖得胜,众神欢喜若狂。舞蹈节奏加快,众神狂舞,或跺脚挥臂,或昂首舞刀,现场气氛达到高潮;“送神”,道士、僧人、土地、判官朝着五猖神跳起欢快的朝礼舞致谢,五方猖神迈大步离场,载誉而归。
四、装饰性
《礼记·冠义》说:“礼仪之始,在于正衣冠。”又说“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上古以来,先民就注意通过对各阶层、各场合人们冠服制度的严格区分,强调了成员之间的社会地位和角色分工,服饰的色彩、纹样还具有哲学意涵,体现出不同时空下的人们的逻辑思考。
上古傩舞最典型的特征就是其服饰的夸张性、装饰性和象征性。自上古时代开始就对傩舞的服装色彩有严格规定。例如:《礼记·月令第六》“天子居玄堂右个,乘玄路,驾铁骊,载玄旂,衣黑衣,服玄玉,食黍与彘,其器闳以奄。命有司大难(傩)”周天子在季冬大傩仪式上所用的车马旗及衣饰均为黑色,包括深黑和浅黑(玄、铁)。与此同时,大傩表演者的装饰也有严格规定。《周礼·夏官·司马》称方相氏“掌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帅百隶而时难(傩),以索室驱疫。”[18]182方相氏“蒙熊皮”的装扮显然是为了增强其作为逐疫“凶神”的威慑感,“黄金四目”是其神格力量的表现,“朱衣玄裳”则有辟邪逐疫的作用,这一服饰特点则为后世所沿用。
例如,东汉时期的宫廷傩的服饰特点为“侲子皆赤帻皁制,执大鼗。方相氏黄金四目,蒙熊皮,玄衣硃裳,执戈扬盾。十二兽有衣毛角……执事,皆赤帻陛卫,乘舆御前殿。”[13]136《隋书·礼仪志》隋朝的傩仪服装为,“一百二十人赤帻皁褠衣,执鼗,一百二十人赤布裤褶,执鞞角。方相氏黄金四目,熊皮蒙首,玄衣硃裳,执戈扬楯。”唐时宫廷傩的服饰,“侲子……着假面,衣赤布袴褶……执事……着赤帻、褠衣,执鞭。上人二人,其一着假面,黄金四目,面蒙熊皮,元衣朱裳,右执戈,左扬楯。”[17]3127-3128
民间傩舞的服饰史籍中少有记载,偶有提及也极其简单。如西晋时“孙兴公常著戏头。与逐除人共至桓宣武家。”这一时期,在荆楚地区的傩舞则是,“村人并击细腰鼓,戴胡头及金刚力士,以逐疫。”唐代孟郊《弦歌行》也记录了当时的驱傩仪式上的服装:“驱傩击鼓吹长笛,瘦鬼染面惟齿白。暗中崒崒拽茅鞭,倮足朱裈行戚戚。”说明唐朝的民间傩舞服装也有统一的红色服装。明代《蕲州志》:“神架雕镂金雘,制如椸。刻木为神首,被以彩绘,两袖散垂,项系杂色纷。或三神、或五六七八神为一架焉。”
在服饰上,高淳“跳五猖”继承了上古傩舞规范性和象征性的特点。作为配角的乐手、武士、旗手等,均身穿明黄色衣裳,束腰,头系明黄色头巾,整齐划一。而作为主角的僧人、道士、判官、土地及“五猖”则根据各自身份及性格的差异,在服饰上有很大不同。道士戴面具,身穿白色道袍,蓝襟黑纹饰边,背后印有宝塔图案,头戴黑色帽子,穿黑色鞋;僧人戴面具,身穿黄袍,肩披红底白格的袈裟;土地戴面具,身穿桔黄色大襟袍,黑襟金纹饰边,腰间系黄丝带,戴桔黄底黑边嵌金线帽子,穿红面嵌金线鞋;判官戴面具,身穿绿色蟒袍,式樣与古装戏曲中的官吏服饰相同。
五猖神面具和身穿的铠甲则和传统的五行色相一致,为青(东方)、红(南方)、白(西方)、黑(北方)和黄(中央)。五方猖神的服装式样相同,类似古代鱼鳞甲,胸前有两片护胸,头盔上装饰若干绒球,与服装颜色一致,头盔顶部插两根长翎。
“五猖”最大的区别除了服饰颜色外,主要体现在面具上。以高淳“五猖”神的面具为例,东方之猖面具以青色为地,红色横眉,黑色凸目,眉心、上眼睑、眼梢、鼻尖及嘴角处饰金,口中四枚獠牙上下对立,嘴角两边各向斜上方伸出一朵火焰纹;南方之猖的面具以朱红色为地,竖眉横眼凸目,眉心、鼻尖、上下眼睑及嘴角边饰金,嘴角两边各向斜上方伸出一朵白色火焰纹;西方之猖的面具装饰以白色为主,深红竖眉,环眼凸目,嘴角下撇,眉心、鼻尖鼻翼及口唇周围饰金,口中伸出红色金边火焰纹;北方之猖黑衣黑面,一字横眉,凤眼凸目,紧闭双唇,嘴角下撇,形象凶煞。眉心、眼睑、鼻尖、下唇及嘴角处饰金,两边嘴角斜向上各伸出一朵白色填金火焰纹;中央之猖面具以金黄色为地,深棕色竖眉,竖目凸睛,阔口微张,沿口缘处饰白色,眉心、鼻尖处饰金,从两边嘴角处向斜上方伸出一朵红底白边的火焰纹。“五猖”面具用色夸张,色彩对比强烈,特别是面具上的火焰纹,突出了“五猖”的非凡神力。
高淳“跳五猖”的服饰具有多元性。无论是服装的形式还是内涵,都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值得注意的是,在颜色上改变了古代“赤帻、玄衣、朱裳”的传统,根据对象角色的不同设计服装样式和颜色。其中,既有代表佛道的僧人和道士,也有代表传统民间信仰的土地和判官,服装的颜色和纹饰因角色的不同各有变化,具有鲜明的民间特色。
此外,民间艺人在进行”跳五猖”服饰创作过程中,还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戏剧服饰的形式元素。例如:雉翎和绒球是传统戏剧中年轻武将的典型装饰,用以突出武将的剽悍、勇猛和粗犷之美。而绒球作为武将的盔顶装饰,可以随着武将的头部动作不规则地颤动,起到夸张动作的作用。雉翎和绒球被运用在五猖神的服饰上,则增加了角色的动感,丰富了艺术感染力。再如,五猖神的铠甲明显借鉴了传统戏剧中武将“靠衣”的形式特点,这种分片式铠甲由双层缎布制成,表面绘有鱼鳞甲片纹样,逼真的鱼鳞甲纹增加了五猖神的威猛气概,分片式的结构使得身体不受铠甲束缚,便于舞者做出夸张的舞蹈动作。此外,“五猖”服饰还借鉴了京剧武生服装上的“靠旗”,造型呈向外放射状,造成服装的向外延伸和扩展的感觉,从而更进—步地衬托出“五猖”形象的高大与英武。
要言之,民间傩舞最初是宫廷傩在民间的简化形态,在以后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中,民间傩逐渐从外在形态和内在意涵两方面与宫廷傩仪发生分离。尤其是唐宋以后,随着宫廷傩仪的衰落,以及民间宗教信仰普及化和多样化,使得原本为皇家独占的宫廷傩仪逐渐走向民间,进而由于民间宗教信仰内涵的延扩和宫廷傩的衰落,使得早期官傩的部分形式和意涵以祭祀的形式保存于民间,从而使得民间傩仪不同程度地保留了早期官傩的部分特征。高淳“跳五猖”作为民间傩舞的一种形式,正体现出了这种古代傩仪的传承性,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历时性自我调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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