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公务员“不想腐”的心理机制论析

2018-05-14 11:18周璐张洁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 2018年6期

周璐 张洁

摘 要:党风廉政建设“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三个目标中,“不想腐”要求从动机上遏止腐败。相对剥夺感是诱發腐败动机的重要因素,有着深刻的时代内涵与现实诉求。从西方人性观的角度出发,承认人性好利,分析当下公务员相对剥夺感较高的原因:社会利益结构的调整、社会比较向经济倾斜、获得感的缺乏、低薪渐难养廉;再从东方人性观角度,肯定人心向善的本质,提出降低相对剥夺感、实现“不想腐”的策略:丰富社会比较的纬度、引导参照群体的选择、提高职业获得感、树立正确的公平理念、增加社会支持。

关键词:不想腐;相对剥夺感;人性观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9-6922.2018.06.007

文章编号:1009-6922(2018)06-31-05副题引题题一题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再次强调:“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这是中国共产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目标要求。“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从法律惩戒、制度防范、动机保障三个方面,提出了全面而立体的廉政路径与目标。其中,法律惩戒与制度防范是以外部力量约束腐败,而只有实现对腐败动机的控制、让公务员“不想腐”,才能从内部解决问题。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

中国社科院政治研究室主任李文(2010)提出“公职人员对预期的价值和实际获得的价值之间差距的感受即相对剥夺感,构成诱发腐败的主要心理因素”。

相对剥夺理论是基于亚当斯社会公平理论提出的。亚当斯的社会公平理论指出,每个人进行社会协作时作出的贡献称为投入(I),相应地获得的满足称为结果(O),如果两个协作的人之间所得的结果与投入相等,那么就是公平状态。而当个体或群体通过与参照群体比较产生了社会不公平的认知并感知到自身的劣势地位时,就会产生相对剥夺感这种主观认知和情绪体验。相对于绝对剥夺(指人基本需求得不到满足。绝对剥夺存在于社会弱势群体中,如吃不饱、穿不暖等,是指基本生存层面的需求得不到满足),相对剥夺是在与参照群体的比较中产生的一种主观认知,不涉及基本需求满足与否的问题,这种相对剥夺感不仅存在于社会弱势群体中,也存在于社会优势群体中。

国家体改委社会调查系统的调查资料显示,十个职业群体中,经济相对剥夺感最高的是“行政事业单位干部”,同时,他们的社会地位被剥夺感排名第二(孙红日,2010)。我们不得不意识到这一危险的信号——掌握着政府各部门大大小小的权力、决定着整个社会各方面资源分配的公务员,对自己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状况存在着强烈的不满意,而这种不满恰恰是腐败产生的主要内在动机。然而,因公务人员强大的公职权利,他们的这种不满与相对剥夺的弱势心理很难得到关注。

二、相对剥夺感——解释腐败的一种人性观

目前国内外对腐败的研究,存在两种不同的研究范式(季乃礼,2014;2016)。一种是基于西方人性观的法治研究范式。西方人性观中肯定人的好利、自保的本性,并把它看作是一切政治学说的基础。这种“性恶论”主要源于基督教的“原罪说”。由于宗教的影响,这种人性观占据了主流地位。这样的人性假说也促使柏拉图将理想国的蓝图建设在法律之上,他认为“人性总是把人类拉向贪婪和自私,逃避痛苦且毫无理性地追求快乐”,“人类必须有法律并且遵守法律”。在西方政治学说中,利益的考量是最重要的,对腐败的研究主要是探讨如何将人的好利本性限制在法律的框架之中。

另一种是基于东方人性观的人治研究范式。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人性善”是主流思想。影响深远的《论语》是一部圣人、仁义的颂歌,《三字经》也开篇明义“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在我国的主流思想中,人的本性都是善良的,只是习性不同;而人类的情感欲望,好利、自保等都是被沾染的恶习、属于需要被改造、可以被改造的对象。儒家即主张用仁义道德来教育人,使人们心向道德——“人皆可以为尧舜”。因此,我国对腐败的研究大多是探讨如何培养贤人,如何提高官员的内在修为、政治品格和道德情操。

而对腐败心理的相对剥夺感研究,区别于以上两种传统法治与人治的廉政研究模式,试图从社会心理学角度,解析官员权力腐败的心理机制。基于相对剥夺感理论的腐败研究,在人性观上肯定西方“法治”倾向的人性观——人都有与人比较、寻求公平感、避免被剥夺的好利本性,同时在法治之外寻求一种降低相对剥夺感、提高获得感的反腐路径,以人为本,从主观上控制公务员的贪腐动机,肯定人能够在获得公平感后向善、取义的情操,这又体现出了东方“人治”倾向的人性观。

三、相对剥夺感的研究现状

相对剥夺感理论一经提出就被广泛用于研究社会现象,如农村流动人口的生育性别偏好、流动人口的社会适应与身份认同、房地产市场公平、转型期弱势群体犯罪、集群行为、社会群体的抗争行为等(于铁山,2015)。不难发现,虽区别于绝对剥夺,但学界对相对剥夺的研究仍然集中在较为显性的弱势群体中。公务员很少作为弱势群体被研究,其弱势心理因其强大的公职权利而被忽视,这一隐性弱势群体的弱势心理几乎被学界漠视,目前从相对剥夺视角出发研究权力腐败的研究还不多,一些对公务员相对剥夺感的探讨虽有成果但也皆是浅尝辄止。罗桂芬(1997)从宏观层面分析了诱发官员腐败的相对剥夺心理,并用历史的眼光指出我国公务员在历史上相对较高的经济社会地位和现在的地位落差带来的相对剥夺感;李文(2010)尝试以全球化的视角、从经济发展水平的角度将诱发腐败的相对剥夺感分为:福利价值相对剥夺、财富价值相对剥夺与权利价值相对剥夺;欧阳惠斌、黄恒学(2013)提出在建立结构性反腐机制时,需要正视腐败者的人性需求、降低其相对剥夺感;朱力(2001)用历史的眼光来看待腐败的相对剥夺,即与过去相比,利益格局出现了新调整,公职人员现在处于相对弱势的社会经济地位,这与罗桂芬的判断不谋而合。

对相对剥夺感的研究一再向我们表明,公务员是相对剥夺感较高的人群;在权力腐败中,相对剥夺感是诱发腐败动机的一个重要心理因素。熊猛、叶一舵(2016)研究发现受教育程度越高,其相对剥夺感越高。他们提出的解释是当受教育程度提高、个体价值能力得到提高,其价值期待自然会相应提高,如果价值期待提高的幅度高于价值能力提高的幅度、与参照群体比例不再统一时,个体就会产生相对剥夺感。同时,人们对上行比较的感知更敏锐(连帅磊等,2017),当对自身期望值较高的优势群体进行上行比较、发现其期望未得到像参照群体那样最大程度的满足时,更容易产生较高的相对剥夺感。

我们可以发现,公务员较高的相对剥夺感并不是空穴来风:一方面,他们受过良好的教育,通过了高难度的入职考试,对个人价值能力的期待会相应提高;另一方面,他们掌握着社会资源分配的权力,容易接触到在经济地位、社会地位等方面更优势的群体,难免将这一群体作为社会比较的参照体系,如此双向促进下,其相对剥夺感很可能处在相对较高的水平。

然而,至今为止对相对剥夺感的研究还不够深入,从相对剥夺角度出发对腐败的研究也较为零散,并未形成体系。对如何实现官员“不想腐”,目前的研究大多从东方人性观角度、研究如何提高党员的思想境界与道德修养为视角。承认人性好利、从相对剥夺的角度将公务员的弱势心理作为研究对象,不符合一般对掌握大量公共权力的公务员的认知。然而,这一弱势心理已然成为导致廉政溃堤的蚁穴,亟需深入研究。

四、公务员相对剥夺感产生的原因

正如前文所述,相对剥夺感是诱发腐败动机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有着深刻的时代内涵与现实诉求。本文尝试从西方人性观的角度,承认人性好利,具体分析公务员相对剥夺感产生的原因。

(一)社会利益结构的调整

任何社会变革都会带来社会利益结构的调整。宏观的利益结构调整投射到个体上,体现为个人绝对与相对社会政治经济地位的变化,相对下降的个体无疑会感受到失落,“相对剥夺感”就是这种变化带来的心理感受。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产力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同时社会利益结构也发生了巨大的调整,尤其是公务员群体的社会政治经济地位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使公有制从唯一变成主体,市场化的取向培育了如个体户、私企业主、企业管理者等新阶层,而公务员群体原有的权力地位不断受到市场的挑战和制度的约束,在经济地位已受到来自那些先富起来的高收入者冲击的同时,其职业角色权威的不断下降无异于雪上加霜,使他们对自身角色地位现状的认同感大为降低,相对剥夺感日渐增长。

(二)社会比较向经济倾斜

在经济高速增长和社会转型期,尤其是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个人利益意识觉醒、精神诉求逐渐弱化、物质诉求逐渐强化,人们开始理直气壮地追逐个人利益,社会比较的主要纬度也由社会地位逐渐转向到社会财富。公务人员不是生活在真空当中,这种社会比较的倾向也会对他们产生影响:象征社会地位与荣誉、社会责任的权力,逐渐失去了其价值;在社会财富积累上的弱势,逐渐显露。

同时,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消极意识形态的影响,推动社会比较的纬度向社会财富比较的极端转向,再加上封建社会官本位思想的残留,部分公务员受到这些消极观念的影响,无法正确看待社会的变化,产生了不公平感、相对剥夺感,触发了贪婪心态,滑向了腐败深渊。

(三)获得感的缺乏

在中国封建制度中,悠久的“官本位”文化、学而优则仕的传统、士农工商的阶层划分,都让当官成为最有获得感的职业;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当家作主,国家干部为人民服务,是人民公仆;在建国初期,全国上下百废待兴,在1979年之前的计划经济时期,公务人员掌握着社会资源及其分配权,他们能在资源调配的过程中、振兴事业的过程中,体验到巨大的成就感;然而当社会进入稳定发展的时期,政府权力不断被制度限制,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属性也日渐被强调、被规范,封建社会与计划经济时期的公职人员的获得感再难重现。

五、降低相对剥夺感的可能路径

本文尝试寻求一种降低相对剥夺感、提高获得感的反腐路径,以人为本,从主观上控制公务员的贪腐动机,肯定人在获得公平感后向善、取义的本性。

(一)丰富社会比较的纬度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公务员社会经济地位的回落已然是大势所趋。然而,社会比较的内容不应仅限于社会财富的比较。在社会中倡导更加多元的比较纬度,有助于公务员摆脱单一纬度的社会比较。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人们能够越来越多地了解甚至亲身体验更多元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注重家庭和谐、注重闲暇、注重健康等。在多元价值观与生活方式的冲击下,人们更可能不被单一的价值观左右,更可能在广阔的世界范围里、多样的生活方式中,摆脱单一纬度的社会比较。在文化多样化、审美多样化、价值观多样化的社会,单一向度的社会财富比较不再具有魔力。

(二)引导参照群体的选择

当前,财富已然成为我国社会结构中的主要分层标准,在推动社会比较纬度多样化的同时,还必须引导公务员不以高收入者、高地位者为比较对象,而应选择合适的参照群体,即与之经济地位相近但又不完全等同的另一群体,打消不切实际的想法,保持平衡的心理状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继续遏止“三公”消费。“三公”消费让公务员用权力的隐形价值加入到消费竞赛中,公务员难免会拿“三公”消费的生活方式与本该有的简朴生活方式对比,同时还创造了更多机会让公务员与经济地位、社会地位等方面更优势的群体深入交往,触发深层次的社会比较。遏止“三公”消费,让公务员的工作与生活回到应有的状态,有助于消除其不切实际的社会比较群体的选择,有助于让他们回归理性、保持平衡的心态。

(三)提高职业获得感

革命战争时期,公职人员的获得感来自于投入伟大革命事业带来的成就感。1935年,方志敏被捕后,在牢狱里写下《死——共产主义的殉道者的记述》:“为着阶级和民族的解放,为着党的事业的成功,我毫不希罕那华丽的大厦,却宁愿居住在卑陋潮湿的茅棚;不希罕美味的西餐大菜,宁愿吞嚼刺口的苞粟和菜根;不希罕舒服柔软的钢丝床,宁愿睡在猪栏狗巢似的住所。”在国泰民安的和平时期,公务员的成就感、获得感相比之下则十分匮乏。建立更为合理的奖励机制,给予在平凡工作岗位为维持稳定、抵御腐败诱惑的公务人员以相应的认可,并鼓励公职人员以此为荣,提高职业认可度、职业荣誉感,是提高这一时期公务员获得感的可行之道。

(四)树立正确的公平理念

因公务员的权力配置权而带来的与社会经济地位较高的群体的交往,难免觸发社会比较,诱发错误的不公平感。然而“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社会财富与社会地位的获得不仅是个人通过承担高风险和付出高代价获得的,也是个人乃至家庭的漫长积累;同时,富有者不是在所有方面都占据优势,公务员也不是所有方面都处于劣势。引导公务员树立正确的公平理念,合理看待社会财富的获得者,合理看待公务员这一职业的优势与劣势,有助于降低公务员的相对剥夺感。

(五)增加社会支持

应当增加社会支持,构建多元化的社会支持系统,这不仅是物质上的支持,更应该包括精神上的支持。例如,利用各种媒体的宣传优势,为兢兢业业、廉洁奉公的平凡公务员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让他们获得社会的尊重;为公务员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培养其对新时期公务员的职业特点产生相对客观且一致的认同和归属感,强化他们的公仆意识和社会责任心。给予在政治经济地位上相对回落的公务员以相应的社会支持,有助于协助该群体稳定心态,降低其相对剥夺感,形成廉政的良好心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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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康 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