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涛
【摘要】古村落保护与发展利用正面临没落和衰亡等问题,新农村建设则为其保护和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机遇,但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本文以寺登村为例,通过对寺登村保护的成功经验的分析,提出新农村建设与古村落保护良性互动的策略,以实现新农村建设与古村落保护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古村落保护;可持续发展;寺登村
1、引言
目前,新农村建设在全国各地的迅速推进,使农村发生了巨大变化,这无疑为古村落的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但随着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一些古村落遭到破坏。为此,本文以寺登村为例,通过对其保护的成功经验的分析,试图找出新农村建设中古村落保护与开发的理想模式,以期达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2、寺登村概况
寺登村位于茶馬古道交汇处,是沙溪的灵魂与核心,是一个集寺庙、古戏台、商铺、马店、古树、古巷道、寨门等于一身、功能齐备的千年古集市[1]。寺登村由剑乔公路划分为东部核心保护区和西部新村两部分。寺登村以四方街为中心,有三条古巷道通向三个寨门。古巷道的两侧,次级巷道顺次向外延伸,构成了村落的基本格局。
3、寺登村的资源现状
3.1 传统民居
传统民居是白族建筑艺术的集中体现。古民居古朴典雅,以土木结构为主,少量为砖木结构.院落设计典雅别致,多用青砖卵石铺就,院中植有花木,摆设假山花卉。院落的组织形式以“两坊一院”和“三坊一照壁”为主,“四合五天井”较少。
3.2 寺登村的核心——四方街
寺登的经贸中心——四方街,南北长64米,东西宽22米,整个街面由红砂石板铺筑而成,街中心有两颗百年古树。古戏台、兴教寺与马店、寨门、街面等共同构成一个布局严谨、功能齐备的集市。
3.3 中心标志——古戏台
古戏台是四方街和沙溪镇的中心标志,位于四方街中央临街的位置,砖木结构,其基础用砂石建筑。魁星阁是古戏台的主体建筑,前戏台,后高阁,建筑结构轻巧、精致(图6)。
另外,茶马古道客栈、古寨门、玉津桥等也是寺登村现存资源,同样具有一定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价值。
4、保护原则、策略及经验
4.1 保护原则
我国《文物保护法》提出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 是古村落保护应遵循的大原则。但还应坚持以下原则:(1)政府主导、统筹规划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制定科学规划,把古村落保护列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中,杜绝缺乏规划的粗放型开发模式,使新农村建设与古村落保护协调发展。(2)整体保护原则:采取重点保护和功能创新等综合方法,实现物质与非物质形态保护相结合,建筑、古街区、民俗文化保护协调统一[2]。(3)发展原则:若只保护不发展,那是历史的倒退,所以,保护古村落的同时,要发挥其功能,激发其活力。
4.2 保护历程及策略
4.2.1 对古村落整体风貌的保护
根据保护对象或区域的价值,寺登村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并规定:一级保护区内的建筑形式、体量、色调等必须保持原有风貌,不符合规划的予以改造或拆除;二、三级保护区的建筑风格要与古镇风貌相协调。
4.2.2 对建筑单体(传统民居)的保护
建筑单体的保护和更新方式可分为六类:保护类建筑、改善类建筑、保留类建筑、更新类建筑、沿街装饰类建筑和整治类建筑[3]。古建筑保护与修复应遵循“谁使用、谁维修、谁受益”和“修旧如旧”的原则。
四方街周围民居修复,在不破坏传统风貌的前提下,配置尽可能完善的环保型的房屋布局,增设现代化设施,底层改为商铺,其他房间改为客房,以提升其使用价值。危房修复,寺登村提出如房屋损坏严重,而房主没能力修复,可与房主达成协议,由项目组出资修复,修复后拥有房屋使用权15年,确保古民居得到及时保护,避免文化遗产的消失。
4.3 成功经验
4.3.1 政府与规划师合作,科学规划
雅克·菲恩纳尔博士把具有前瞻性、竞争性的理念和经验上传至政府,政府积极接受专业人员的建议,共同合作,实现规划构想。为保护和利用好寺登村,确保其健康发展,制定了《寺登街区保护复兴工程项目实施规划》。值得一提的是,寺登村的规划都是着眼长远,持续设计,分期实施的,而不是急功近利,一蹴而就的。如“沙溪复兴工程”就分三期规划实施,一期又分为试点阶段和重点修复阶段,循序渐进,一期工程完成后,及时进行总结,为二、三期的设计与实施提供参照。
4.3.2 组建专业古建维修队
许多村落由于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其修复都是委托古建公司来完成,但这种做法存在很多弊端。寺登村在这方面有独特优势,组建了专业的古建筑维修队,该队伍为寺登村乃至全国的古建筑保护做出了巨大贡献,所以在寺登村修复过程中,以专业古建筑队伍为主,从而避免了上述弊端,为传统建筑风貌的修复和传承提供技术保障。
4.3.3 村民积极参与保护
保护的实践不仅要依靠专家的指引,更需要群众的积极参与。寺登村村民就积极参与保护,并经常参加有关保护的座谈会,并提出很多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这些建议和意见对于寺登村保护策略的制定起到了重要的启示作用。这种“自下而上”的保护模式,正是寺登村村落保护与发展利用的宝贵经验,值得其他村落借鉴。
结论:
古村落保护和新农村建设并不矛盾,二者是可协调发展的,走现代化与传统化相融合、经济与文化相统筹之路是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古村落发展的一种可行模式。所以,我们要抓住新农村建设这一契机,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达到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完美结合,让历史与现实和谐共存,寻求保护与发展的平衡点,实现古村落保护与新农村建设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杨惠铭.沙溪寺登街——茶马古道上唯一幸存的古集市[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02.
[2]游小文,温莹蕾,边克克.古村落的保护与发展问题研究——以朱家峪村为例[J].规划师,2007,(22):34~36.
[3]剑川古城保护规划.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