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加强和创新区县乡村规划管理

2018-05-14 11:10金宇航
中国房地产业·下旬 2018年6期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十三五

【摘要】文章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前提,针对加强与创新区县乡村规划管理工作,从转变传统规划观念,制定乡村规划方案、深入体会十九大精神,组建专业队伍、优化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三个方面展开论述,目的在于提高区县乡村经济发展水平。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区县乡村规划管理;“十三五”

十九大会议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一指示,并且规定了实时乡村振兴的几点要求,即“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了切实贯彻十九大会议精神,需要大力实时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和創新区县乡村规划管理。为此,文章以此为核心展开分析。

1、转变传统规划观念,制定乡村规划方案

1.1 深入认知乡村规划

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为根据,在“产业兴旺”“生活富裕”等要求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1]。现如今,我国正在从以城市为核心的建设过渡到以城乡协调为核心的建设,在小康社会这一目标下,对乡村人民居住环境进行改善,是现如今非常主要的工作。除了十九大会议精神以外,“十三五”也提出了建设美丽乡村的指示,这成为人们内心中对于美好家园的向往,同时也是当前以及今后国家建设的重要战略性任务。各个区县乡村需要对其加以重视,制定完善的发展战略,与地区经济发展相结合。

1.2 明确规划不足

目前,通过分析得知,乡村规划方案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因为个别部分前期调查不到位,没有完善的资料作为依据,导致对乡村经济组织、居民提出的要求没有明确掌握。实际调查期间,针对户籍人口、土地利用、管理责任人等诸多信息的了解不全面,针对地方风俗没有做到完全尊重,再加上政策的了解不到位,导致个别地区的乡村规划与自然缺乏协调性[2]。此外,乡村规划中没有体现出创新意识,将城市规划思路完全套到乡村规划中,使最终乡村建设需求与村民希望存在较大差距。针对以上问题,制定规划管理方案时,需要展开全面调查,了解村民需求以及用地情况,以十九大精神为前提积极应用创新观念,尊重自然,实现生产、自然与建设三者的协调发展。

2、深入体会十九大精神,组建专业队伍

国计民生中最为基本的问题便是农民生计,务必要将“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1)以农业农村为先,根据“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建立针对城乡融合发展的制度,全面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2)将农村经营机制以及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进行优化,深入落实土地制度改革,始终维持原有的土地承包关系。(3)深入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改革工作,为农民的财产权益提供最大保障。(4)建立符合现代化要求的农业产业与经营机制,健全农业支持保护机制,研究适合规模经营的多样化制度,将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加以完善,无缝衔接小农户以及现代农业[3]。(5)为农村一、二、三产业提供发展的推动力,积极鼓励农民创新、就业,为其扩展增收渠道。(6)做好基层基础相关工作,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乡村治理机制。(7)组建专业性强的“三农”队伍,以推动农村发展的“要求”为前提,制定乡村规划重点。因为乡村规划包含区、县、乡、村的整体发展规划,体现了层级性和法定性特点,并且覆盖面积广,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极为关键的工作,同时也是展开乡村建设与管理的重要依据。所以,乡村规划的制定与落实极为重要。

3、优化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3.1 深入优化乡村规划制度

要想真正将乡村规划在实践中加以落实,务必要遵守管理制度规定以及十九大精神,坚持依法治国方针,以自治、德治、法治为核心,大力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深入推进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体系。因为乡村规划建设过程中涉及到非常多的机构,为了保证各个部门有所依据,必须要对有关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其一,区县级政府要立足于长远发展战略发展,制定乡村规划管理制度;其二,建立协调部门,专门针对乡村规划内涉及到的法律规定、方针政策以及各项工作等问题、矛盾进行处理,为乡村规划有序落实提供支持。

3.2 深入落实乡村规划管理制度

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有完善的乡村规划作为引导,一个完善的规划则要将其付诸于实践,并且要由政府部门作为引导,村民要发挥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到建设中,此外,社会中的各个主体也要加以支持,只有如此才能够真正实现建设美丽乡村这一目标。区县级政府一旦确定了乡村规划,务必要将其在实际中加以落实,作为各项工作的根据,深入体会十九大会议精神,准确运用到实际工作中,针对上级各方面提出的政策也要全面展开研究,达成共识之后深入落实,以免各个部门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将各个部门的建设项目加以整合,杜绝前期争抢项目但是后期不做规划的问题,所有项目要依据规划落实,针对没有规划但是却需要落实的项目,要做好同步决策,将规划本身所带有的统领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保证建设工作的有序性。

3.3 加大监督与管理力度

区县级政府在“治理有效”的目标下,做好法治建设工作,针对村民的法律观念进行管理,组建乡村规划的同时也要制定对应的监管制度,由人大、政协、社会、村民四方对其进行监督。政府部门需要熟练掌握乡村规划有关法规政策,充分了解之后制定乡村规划,管理人员对其展开监督管理。在观念上,要始终坚持城乡并重的政策,完善乡镇建设、环境保护以及规划等部门,在机构中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建立执法队伍,展开全面乡村规划管理,真正保证管理工作的无缝衔接。

结语:

综上所述,由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已经成为乡村建设的主要工作,在这一任务的带领下,需要全面展开区县乡村规划管理工作,提高区县乡村的经济水平,以此带动我国整体经济水平。

参考文献:

[1]陈永武.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的城中村规划管理对策分析[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7,(7).

[2]张绪刚,胡延明.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的城中村规划管理对策分析[J].科学与财富,2017,(4):341-342.

[3]曹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要点思考——以歙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为例[J].城市规划学刊,2017,(5):81-88. DOI:10.16361/j.upf.201705008.

作者简介:

金宇航,浙江省省直建筑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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