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贪在“围猎”中沉沦

2018-05-14 09:12沈栖
杂文月刊 2018年8期
关键词:围猎巨贪陈老板

沈栖

习近平总书记在论及领导干部严格自律时,强调:“各种诱惑、算计都冲着你来,各种讨好、捧杀都对着你去,往往会成为‘围猎的对象。”那些巨贪正是在“围猎”中沉沦的。

巨贪在败露前,位高权重,不可一世,说话“一言九鼎”,做事“一锤定音”,其“魅力”源于一个“权”字。大凡贪腐大案,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巨贪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潜伏着无数的“围猎”者,无论是“讨好”“捧杀”,还是“诱惑”“算计”,无一不是奢望得到权力异化后的利益。中国古典小说《镜花缘》中描写了大人国,人们出行时足踏各色云彩,或红或灰或黄或白或黑,“色由心生”,胸襟光明正大的足生彩云,满腔奸私暗昧的足生黑云。书中主人公唐敖所见的前呼后拥的官员,脚下云色“似黑非黑,类如灰色”,怕被人看见,特意用红绫围住,自然是欲盖弥彰。那些“围猎”者,宛如巨贪脚下“似黑非黑,类如灰色”的云色,紧紧裹挟着巨贪,使之深陷罪恶泥淖,身败名裂!

巨贪被“围猎”,首先来自家人亲属。从已曝光的反腐大案来看,够得上一定级别的贪官,其大多不是单枪匹马一人作案,而是“家族式腐败”,或父子上阵,或夫妻串通,或亲属联手,异化的亲情把家人结成利益共同体,大发不义之财,“一人贪”极易扩散为“一家贪”。家人亲属的“围猎”往往是巨贪走向犯罪的催化剂、发酵剂和助推剂。权钱交易之手伸向干部任免、土地征用、房产开发、工程建设,关键环节多由家人亲属把控。苏荣的“贪内助”于丽芳经常以“要不要老苏帮忙”,暗示对方送钱送物。苏荣在“忏悔录”中写道:“正常的工作關系,完全变成了商品交换关系,我家成了‘权钱交易所,我就是‘所长,老婆是‘收银员。”据粗略统计,在中纪委通报的查处干部“问题清单”中,2/3违纪违法涉及官员家人亲属,他们往往借助官员的职务影响力不当得利,从点滴获利质变为触目惊心的大案,而“前门当官”的则在“围猎”中堕落。

贪腐大案都有“卖官鬻爵”的表征,一方标价出售,一方行贿索取。在某种意义上说,下属以各种名义的或暗或明的行贿,也是一种“围猎”,有几多为官者经得起“孔方兄”的诱惑?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深谙组织人事运作程序,玩弄政治手腕改变规则,通过“合法”的方式达到权钱两讫。他主政绥化6年,有265名干部(10个县/市50%以上的处级干部牵连其中)“围猎”之,各部门的“一把手”就有50人之多。

中国的商贾素来有结交官员、当“红顶商人”的历史,其中也不乏“围猎”官员的。这种“围猎”形式上表现为勾肩搭背、称兄道弟,实质上是双方“资源”的相互利用。南平市有一个陈老板,“跟随”原检察长娄彩敏多年,为他鞍前马后“安排生活”,当地都知道陈老板是娄检的“小兄弟”,说话颇为“管用”,于是乎,不少人找娄检办事,甚至连检察系统的干部安排、警员调动,都要通过陈老板“发声音”,娄检也够“义气”地予以关照办妥,所以当地人称陈老板不光是腰缠万贯的巨贾,更是南平市检察院的“常务副检察长”。在陈老板的“围猎”下,娄检还能坚持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么?

对自己的兴趣、爱好,倘若不善节制,就可能被别有用心者所利用,成为被“围猎”的缺口,让惯于钻营之人察言观色、溜须拍马,“糖衣”裹着的“炮弹”几乎一打一个准儿。清末杭州知府陈鲁,此人不贪钱财,不嗜烟酒,素为百姓所拥戴。可此官却有收藏古字画之癖好。那个为杨乃武小白菜案而企图行贿的余杭知县就送来一幅唐伯虎的真迹,陈鲁爱不释手,慨然“笑纳”,于是徇情枉法,酿成大错。案发后,陈鲁愧疚难当,悬梁自尽。

“一兴嗜欲念,遂为矰缴牵”,严防被“围猎”靠的是守住自身清廉的底线。咸丰十一年(1861年),曾国藩五十大寿,对曾尊敬有加的湘军部属,纷纷登门祝寿,贺礼多为贵重物品,尤其是那个霆字营统领鲍超(字春霆),更是呈上诸多珍稀物品。曾只是象征性收下一顶小帽,其余“完璧归赵”。是年十月初九,曾在日记中写道:“鲍春霆来,带礼物十六包,以余生日也。多珍贵之件,将受小帽一顶,余则全璧耳。”曾国藩警惕被“围猎”而“突围”之。

有位哲人曾经说过:“人生没有草稿,篇篇都是正文。”那些被“围猎”的官员,其人生“正文”通篇镌刻着两个字:腐败,沉沦是必然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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