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紫芸 许丽英 陈芷欣 熊海凤 刘苑农
摘 要:公众参与不足是环境治理效果欠佳的一个重要原因,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健全公众参与渠道、深化公众参与程度已成为环境治理制度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本文针对南昌在校大学生参与环境治理的意愿和动力机制进行了问卷调查,从多个指标分析当代大学生在参与环境治理过程中自身的意愿以及提出怎样去激发这一行为的动力机制,进一步探索在正负激励的条件下如何使大学生能够提高环境意识自觉参与环境治理,从而为相关部门提出有效的建议。
关键词:公众参与;环境治理;意愿和动力机制
前言
一般来说,良好的环境是由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和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维护的[1]。然而,“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现象在我国环境治理过程中表现的越发明显 [2]。
国内外环境保护的经验和教训,都昭示了公众参与的重要性。因此,公众的力量不可小觑,当代大学生作为公众中的一股新兴力量他们参与环境治理所能发挥的效用也可想而知。本项目以大学生这一特殊视角来反应出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必要性,并从大学生参与环境治理的意愿和动力机制两方面着手,通过多个指标分析大学生参与环境治理的意愿组成,了解参与意愿之后,针对性提出怎么去激发这一意愿的动力机制。因此对大学生进行环境意愿的了解,探索提高大学生公众参与意愿的方法以及对其提出有建议是很有意义的。
1研究对象及方法
1.1研究对象
本研究以南昌各个高校不同年级所具有不同代表性的500名在校大学生为研究对象,有效数据367,其中女生191,男生176,对象涉及到各个年级各个专业。
1.2研究方法及数据处理
研究方法采用问卷调查法,调查问卷分为三个部分,即大学生参与环境治理的意愿,参与途径和动力机制。数据通过问卷星软件以不署名的方式进行采集,数据真实有效,最后将数据输入EXCEL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2数据分析
2.1参与环境治理的意愿
在查阅的相关文献中根据公众参与的阶梯理论,将参与意愿分为:对环境相关信息的关注意愿、向环境部门表达利益诉求的意愿、参加听证会等的意愿、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和问责的意愿,简称为关注意愿、诉求意愿、听证意愿、监督问责意愿[3],在此基础上我们将参与环境治理意愿分为多个等级。如图1所示。
对以上参与意愿程度从高到低分别进行赋值:5、4、3、2、1。可以求得最后每项的得分中:关注意愿>诉求意愿>听证意愿>监督问责意愿。由此可见,大学生对于环境信息的关注度是最高的,但对于监督问责等真正参与其中的行动积极性比较低。关注意愿(阶梯较低檔的参与意愿)显著高于其他三项意愿(阶梯较高档的参与意愿),说明随着参与对决策的影响越大,公众参与的难度越大,公众在阶梯较高档上的参与意愿趋于一致。
2.2参与环境治理的途径
当代大学生拥有对社会建设的热忱,对于环境治理有较高的关注度,并且大学生的素质,能力知识各方面都比较高,但是调查显示大学生参与环境治理的方式比较局限,主要方式如图2所示。
从问卷数据来看,参与的途径单一并且有限。其中,对于日常生活中力所能及的行为,公众表现出比较高的参与度,而对于加入相关环保组织这类比较正规的方式,表现出的参与度比较低。公众对于需要投入比较多精力,需要参与性规章性较强的行为往往会产生抵触情绪。
2.3参与环境治理的动力机制
动力机制是隐藏在组织行为背后的驱动力,是作用在组织成员身上的各种要素的综合,是激发强化和维持组织成员工作积极性的制度组合。在动力机制中,只有触动组织成员的利益,才能使其有充足的动力完成组织任务,进而确保组织目标的实现[4]。对于上述调查结果,大学生不愿参与环境治理一方面是自身意愿问题,一方面是没有有效途径,此外,动力机制的缺失削弱了公众参与其中的动力。问卷就正负激励两个方面讨论在何种激励条件下,大学生会积极参与其中,正负激励情况如图3所示。
可以看出负激励条件下,更多人会选择在正激励条件下去参与环境治理,相比负激励来说,公众抵触以消极的方式迫使自己做出某些行为。这与“经济人”理论是相符的。总体上,正激励条件更容易让大学生接受并愿意去做,这些正激励情况都需要政府以及社会层面的支持。
结论
本研究在充分分析动力机制对公众参与意愿影响的相关理论以及阅读相关文献的基础上,通过调查问卷方式搜集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分析,得出了以下结论:
(1)在对大学生参与意愿的现状进行分析后,发现整体的参与意愿是比较高的。其中参与意愿的四项维度中:关注意愿>诉求意愿>听证意愿>监督问责意愿。参与度的维度越高意愿意识越减弱。更倾向于不用花费太多时间和精力的方式。
(2)大学生对环境治理相关知识的认知程度不高,参与意识薄弱、参与途径单一。他们无法知晓其自身的提议是否被政府采纳,这极大地削弱了他们参与的积极性。其次,政府与大学生之间信息的不对称和环境信息的不透明导致大学生参与度低。
(3)公众参与环境治理意愿需要动力机制来激发,在正负激励两种情况下,正激励产生的效果更好,更多人倾向于做对自己有利的行为。在此基础上,学校可以设立相关部门或组织,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大学生授予相应奖励和荣誉,以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反之,设立惩罚机制以提高公众的自觉性。
建议
政府层面,应该加大环保意识宣传力度,成立相应机构组织为大学生提供一定职位或者授予荣誉和奖项,甚者通过有偿参与促使大学生参与其中;企业层面,企业在其生产经营管理中需要承担社会责任,而环境保护就是其维持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不可推卸的职责。个人层面,身为当代大学生还是需要多鼓励多宣传,采取一些措施将大家的积极性调动出来,为环境贡献一份温暖的力量。
参考文献:
[1]于瑶.公共治理视角下我国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研究[D].北京林业大学,2015.
[2]方福前.福利经济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3]董新宇,王媛.公众参与环境治理之意愿研究——以舆论动力学为视角[J].知与行,2016(06):50-55.
[4]战东森.城市政府环境治理动力机制研究[D].天津商业大学,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