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挺 吕凌峰 储文娟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学技术史研究院,南京 210044;2.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史与科技考古系,合肥 230026)
中国古代司天机构的天象观测,不仅包括对天体运动变化的观测,还包括对气象要素变化的观测。而且在日常观象工作中,气象要素观测要占据相当大的比例。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和北京天文馆古观象台合编的《清代天文档案史料汇编》中可以看出,清代国家司天机构——钦天监保存下来的气象档案史料数量并不亚于天文档案史料[1]。可见,气象工作是清钦天监观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气象史家王鹏飞甚至将清钦天监比作清代用来观测晴雨、风云等天气现象的国家级气象机构([2],页346—366)。
清钦天监始设于顺治元年(1644),基本承袭明代钦天监的机构设置,保留天文、漏刻二科,改回回历科为回回科,增设时宪科,负责观象、候时、择地、编制时宪历书以及推算日月交食等工作。有清一代,钦天监与政治、军事、农业生产以及大众生活等方面关系甚密,故一直以来是学界高度关注的研究对象。现已对其衙署设置、职官制度、管理制度、观象台、天文历法工作、天文档案记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探讨,然迄今为止,清钦天监的气象工作尚未引起学界足够的重视。本文基于清钦天监留存下来的气象档案史料,全面考察了清钦天监的气象工作,并对利用这些气象档案史料开展历史气候研究进行了初步讨论。
我们今天称之为气象的晴雨风雷,在清代与日月星辰一样同属“天象”。清钦天监开展的气象观测、星象观测是一起进行的,观象工作具体由天文科负责。《清史稿·职官二》记载:“天文科掌观天象,书云物禨祥。率天文生登观象台,凡晴雨、风雷、云霓、晕珥、流星、异星,汇录册薄,应奏者送监,密疏上闻。”[3]清钦天监开展天象观测的具体地点有两处:一处是钦天监衙署内部的司天台,另一处是其外署机构——观象台。清钦天监衙署位于今天安门广场东侧中国国家博物馆一带,而司天台则位于钦天监衙署之东,“钦天监官,每看天文立于此处”,台上陈设简单,没有观测仪器,可能是用于观察突发“天象”[4]。相比司天台,观象台是清钦天监开展天象观测的主要场所,就是今天北京建国门立交桥西南侧的古观象台(图1)。据朝鲜李朝人洪大容(1731—1783)的《湛轩书》外集卷九记载:“观象台在城东南隅,钦天监所司仪器测候之地”“观象台因城而筑之”“上有(天象观测)仪器,多系御制,且是国家重器”[5]。其中,气象观测仪器有测风的占风竿和测雨的量雨台[6]。
图1 清康熙年间的观象台(左)[7]和今天北京的古观象台(右)[8]
清代历朝会典*康熙朝《大清会典》卷一百六十一:“每日满汉官各一员,督率天文生一十五员,在观象台昼夜观候,每一更,四人轮直,分定四面。”雍正朝《大清会典》卷二百四十七《钦天监下》:“凡观候天象,每日满汉官各一员,督率天文生一十五员,在观象台昼夜观候,每一更,四人轮直,分定四面。”乾隆朝《大清会典》卷八十六:“凡测候之法设观象台于京城东南隅,日以满汉官各一人,率天文生十有五人,登灵台考仪器,以窥乾象,每时以四人分观四方,昼夜轮直。”嘉庆朝《大清会典》卷六十四:“设观象台于京城东南隅,日以满汉官各一人,率天文生十五人登台观候,每时以四人,分观四方,昼夜轮值。”光绪朝《大清会典》卷八十一:“设观象台于京城东南隅,直班满汉章京各一人,率班首天文生二人,直时天文生六人,昼夜观候,每二时以二人登台轮直,分观四方,凡五日为一班,月计六班。”与会典事例*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一千一百三:“天文科,每日以满洲汉官一人,率天文生十五人,登观象台考仪器以验天象,每时以四人分观四方,昼夜轮直。”对钦天监每日的天象观测流程有明确记载。从康熙至嘉庆时期,每日由“满汉官各一员”(如五官灵台郎、五官监候、博士、章京等),率“天文生十有五人”,登观象台观测天象,每个时辰或每一更以四位天文生分观四方,昼夜轮值。嘉庆以后,天文生由原来的十五人减至八人,即班首天文生二人、直时天文生六人,具体观测也从原先“每时以四人分观四方”变为“每二时以二人登台轮值,分观四方”。这种分观四方、昼夜轮值的观测制度基本上可以免除“天象失占”现象的发生。
为保证天象观测无误,负责登台观象的天文生均是受过严格训练的专业人士。据《康熙实录》卷二十五记载:“天象关系重大,必得精通熟悉之人,乃可占验无误。著直隶各省督抚晓谕所属地方。有精通天文之人,即行起送来京考试,于钦天监衙门用,与各部院衙门官员一体升转。”[9]康熙十五年八月初十日(1676年9月25日),康熙帝谕钦天监监正宜塔喇:“钦天监衙门专司天文历法,任是职者必当习学精熟。……尔衙门习学天文历法满洲官员,务令精勤习学。此后习学精熟之人,方准升用。其未经习学者,不准升用。”[10]
关于清钦天监天象观测的记录与奏报情况,历朝《大清会典》也有明确记载。乾隆朝《大清会典》卷八十六载:“按时记风、雷、云、气、流星诸象,次日报监。应奏者,按占密题;不应奏者,注册。”[11]嘉庆朝《大清会典》卷六十四载:“凡晴、雨、风、雷、云、霓、晕珥、流星、异星,皆察而记之。晴明风雨,按日记注,汇录于册,为《晴明风雨录》,缮写清、汉文各一本,于次年二月初一日恭进。每日云气,晕珥单双,及流星出没,彗孛诸异星,应奏者报监,按占具题,不应奏者,注册。”([12],页2919)可见,观象人员要及时记录各种天象,并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应奏者”,需及时根据占书出具占语,并向皇帝上奏题本,主要是针对异常天象或特定时节的天象,比如日月交食、流星出没、正旦及八节的风向、初雷等,均要“即时报监,按占密题”[11];一种是“不应奏者”,需进行“注册”存档,然后在规定时间上奏皇帝,比如每日的晴雨天气。
中国古人相信“天垂象,现吉凶”,常常将人世间的吉凶祸福与天象联系起来。依据占书给异常天象或特定时节的天象出具占语,是清钦天监的一项重要活动。“凡天象或有变异,据该值官呈报,应奏者按占密题,占书以《观象玩占》为准”([13],页7745)。《观象玩占》是清钦天监的最主要占书,载有天、地、日、月、恒星、行星、彗流陨及云气、雷、电、风角等占验条文,所列占验内容,非常条理、简要*《观象玩占》,作者不详。(清)李兆洛《养一斋集文集续编》卷二载:“此书本名《天文考证》,排比甚有条理,所著占验简要,无支词,不知谁所作也。昧者乃题之为《观象玩占》,以为刘青田著,特出传会。《明史·艺文志》有《观象玩占》十卷,注云不著撰人,或曰刘基辑。今所传《观象玩占》乃有五十卷,盖亦非原书。”。如果钦天监没有如实给出占语,诈为瑞应,依照《大清律例》将会受到严厉惩罚。
从现存清钦天监的气象档案记录来看,整个清代,钦天监的气象观测流程和记录奏报制度并没有发生本质上的改变,几乎没有受到西方气象科学的影响。根据这些保存下来的气象档案记录概括可知,清钦天监的气象工作大体分为两个方面:即日常气象工作和特定气象工作。
“晴、雨、风、云”等气象要素是清钦天监日常气象观测的主要对象。康熙四十六年五月十一日(1707年6月10日),“胤祉等奏报京城风雨并口外得雨田禾情形折”就详细记载着清钦天监日常气象观测内容:
臣胤祉等谨奏:窃初八日晚戌时,赍到臣等本月初二日请安折,与御批同降旨曰:自初一日以来,每日刮东风或东南风,有云,未雨。至京城风情,著钦天监查奏。钦此钦遵。遣人往钦天监查。据钦天监少卿吴里库来报,据彼衙记载:初一日壬子,自子时至卯时刮西南大风,自辰时至亥时刮东南微风;是日酉时微雨即止,自戌时始雷雨至子时止。初二日癸丑,自子时至午时刮东南大风,自未时至酉时刮东北微风,自戌时至亥时刮西南微风;是日自子时始微雨至午时止。初三日甲寅,自子时至辰时刮西南微风,自巳时至亥时刮东南大风;是日自子时始微雨至丑时止。初四日乙卯,自子时至丑时刮东南大风,自寅时至亥时刮东南微风;是日自子时始雨至丑时止。初五日丙辰,自子时至亥时刮东南微风;是日自酉时始微雨至戌时止,自亥时始雷鸣,雨潇潇一阵而止,继之微雨,至子时止。初六日丁巳,自子时至卯时刮东南微风,自辰时至亥时刮西北大风。初七日戊午,自子时至寅时刮西北微风,自卯时至未时刮西北大风,自申时至亥时刮西北微风。初八日己未,自子时至辰时刮西南微风,自巳时至亥时刮西北大风。初九日庚酉,自子时至寅时刮西北大风,自申时至亥时刮西北微风;是日申时雷鸣,雨潇潇一阵而止。初十日辛酉,自子时至午时刮西南微风,自未时至亥时刮东北微风。等语。为此谨其奏闻。[14]
胤祉的这份奏折详细转载了清钦天监对康熙四十六年五月初一至初十日(1707年5月31日—6月9日)北京地区晴雨和风情的观测记录。将这份奏折所载内容与清钦天监现存气象档案记录进行对比,可以发现这份奏折主要根据清钦天监的《晴雨录》和《观象台风呈》编写而成的。
清钦天监观象人员以子时为一天的起点、亥时为一天的终点,按照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个时辰,详细观测、记录每日雨、雪现象的起讫时间,并将雨、雪分为“大、小、细、微”等量级。这种逐日记载晴雨天气现象的表册,通常称为《晴雨录》,全称《晴明风雨录》,又称《晴雨册》《晴雨日期册》(表1)。从《晴雨录》的记载来看,清钦天监对每日晴雨天气的起迄时间记载比较详细,对晴雨天气的定量记载较弱。
目前,为学界熟知的清钦天监《晴雨录》起于雍正二年(1724)止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期间缺少嘉庆十五年(1810)、道光十一年(1831)、道光二十四年(1844)、咸丰元年(1851)、光绪二十四年(1898)、光绪二十六年(1900)这六年[15],实际共有174年。1949年以后,我国的水利和气象部门依据这些《晴雨录》,编写出《京、津五百年旱涝历史资料》《北京气候资料》等气象资料, 为研究和预报气候变化提供了宝贵的历史资料。后来,历史气候学界便根据这些《晴雨录》,重建了清代北京地区降水序列和复原了清代北京地区的气温变化。实际上,在雍正之前,清钦天监已开始观测记录北京地区的晴雨天气。目前,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和国家图书馆仍然保存着一些零散康熙年间的钦天监《晴雨录》。除此之外,康熙朝奏折档案中也大量记录了当时北京地区的晴明风雨情形,尤其是皇三子胤祉和康熙末年步军统领隆科多的奏折。这些奏折中的北京地区晴雨天气信息极为细致,与清钦天监《晴雨录》极为相似,前文胤祉奏折就是一例,因此极有可能是来自清钦天监《晴雨录》*王挺,《清康熙年间北京地区晴雨天气档案》,待发表。。
表1 雍正二年(1734)五月北京《晴雨录》部分([2],页359)*因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现藏《晴雨录》档案正在进行数字化,原件不对外开放。笔者目前所能看到的《晴雨录》主要包括中国北极阁气象博物馆的复制品和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的抄录本。
关于清钦天监《晴雨录》的奏报,康熙初年要求当日记注晴雨天气现象,次日呈堂,年终奏报。清代内阁大库现存有钦天监黄册一类,为康熙二十四年(1685)山西、安徽、福建、浙江四省进呈的晴雨日期。册首载有事由云:“钦奉上谕:钦天监将京都一年内晴雨日期,年终奏闻。各省奏闻晴明风雨日期,并不增添事件,着督抚等亦于年终一年内晴明风雨日期奏闻。”[16]此后不久,清钦天监《晴雨录》的上奏时间改为次年的二月初一日,并一直延续到清末。成书于康熙二十九年(1690)的康熙朝《大清会典》卷一百六十一记载:“每岁晴雨,该值官生,按时验明,记注缮写《晴明风雨录》,满字一本、汉字一本,于次年二月初一日进呈。”([13],页7760)笔者翻检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现存钦天监档案,发现钦天监奏报《晴雨录》的题本日期均为“二月初一日”。
1946年,方豪先生在北平北堂图书馆读书时,偶然发现了四份清嘉庆朝钦天监的《观象台风呈》,分别记录着嘉庆十九年十月十一日(1814年11月22日)、嘉庆十九年十二月十一日(1815年1月20日)、嘉庆二十一年二月七日(1816年3月5日)、嘉庆二十一年七月初十日(1816年9月1日)的风、云天气,其中第四份观测记录最为详细(表2)。
《观象台风呈》系木刻印成的红色表格,表中“嘉庆”“年”“月”“日”“观象台风呈”“值日官”“日出”“刻”“分”“昼”“夜”“班”“首”以及各时、各更,并“午正用象限仪测得太阳高”“一丈中表”“北影边长”“南北圆影长”,以及表末的“嘉庆”“年”“月”“日”“仪器交明接管讫”等字均系刻成者,其余皆为毛笔填写([17],页722—730)。从仅存的四份《观象台风呈》来看,清钦天监按时辰、更次对北京地区每日的风情进行详细观测与记录,每日形成一份《观象台风呈》表册。
表2嘉庆二十一年七月初十日(1816年9月1日)《观象台风呈》([17],页728—730)
清钦天监在开展日常气象工作的同时,还进行特定气象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针对特定时节,表现为每年正旦及八节的风向观测和每年的初雷观测两个方面;二是针对特定对象,包括沙尘、雾、霾、晕等不定期发生的异常天气现象的观测。特定气象工作需要根据占书,给观测结果出具占语,以预示吉凶祸福,并及时向帝王上奏题本。
风在中国古人心目中被视为上天兆示人世吉凶的途径之一,具有星占学意义。中国古代历来有正旦、八节占风的传统。正旦即正月初一,早在汉代就有正旦占卜气候以兆年成的风俗。《史记·天官书》记载了“魏鲜集腊明正月旦决八风”之法,以正月朔旦候八风以占一年的年景。八节指的是二十四节气中八个主要节气,即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中国古代认为此八节的盛行风向各占约45天,风向依次按八个方位,即北(坎)、东北(艮)、东(震)、东南(巽)、南(离)、西南(坤)、西(兑)、西北(乾),顺时针方向作相应转变。中国位于东亚季风区,全年盛行风向按季节作顺时针方向转变,但不能将这种变化绝对化。
清代对正旦与八节风向的观测极为重视,每逢正旦寅时及八节,钦天监天文科都要详细观测风向,并及时呈报观测结果及占语。康熙朝《大清会典》卷一百六十一载:“每年正旦寅时,候风起何方,即行呈报;每岁八节,俱按时候风起呈报。”([13],页7760)康熙十九年(1680)之前,“凡八节风占,新法俱预行推测,绘图进呈,康熙十九年(1680),奉旨停止,仍候风按占具题”([13],页7745)。嘉庆朝《大清会典》卷六十二也载:“元日,则占风,八节如之。观象台上建相风竿,置相风乌。元日寅时,及二至、二分、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各以交节之时,验风起何方,按占三日后具题”([12],页2767)。
清钦天监正旦及八节的风向观候题本所载内容主要包括风向观测结果和根据占书出具的占语两部分。如乾隆二十一年二月二十日(1756年3月20日),“都察院左都御史兼管钦天监监正事务何国宗题观候本”记载:
都察院左都御史兼管钦天监监正事务降三级留任臣何国宗等谨题,为观候事。据天文科该值五官灵台郎陈彬等报:本年二月二十日戊午午初二刻十分春分,二月中,候得其时风从西北乾方来。臣等谨按占书曰:春分之日,风从乾来,岁多寒,金铁贵。([1],页66)
现存清钦天监正旦及八节的风向观候题本主要保存在钦天监档案、礼部档案(天文气象类)、奏折以及私人日记等史料中。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与北京天文馆古观象台合编的《清代天文档案史料汇编》收录了相当一部分正旦及八节的风向观候题本,共有1271件。除此之外,我们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钦天监题本专题史料》中整理出150件;从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光绪朝军机处录副奏折》中整理出光绪二十六年(1900)立冬至光绪二十七年(1901)夏至7个节气的风向记录;还在《翁同龢日记》同治五年三月二十五日(1866年5月9日)的日记中发现当年夏至日的风向观候题本[18]。综上,目前我们一共发现1429件清钦天监正旦及八节风向观候题本。根据这些风向观候题本,我们整理出了清代北京地区正旦及八节的风向记录表(表3)。
表3 清代北京地区正旦及八节的风向记录表(雍正时期)
续表3
清钦天监观测正旦及八节风向的目的在于占卜,预测吉凶祸福。清初,正旦及八节风向观候题本中的占语主要来自《观象玩占》中的“岁首风占”和“八节风占”。乾隆二十三年(1759),乾隆帝“以天文家推占旧说,率多附会”[19]为由,下令编撰《钦定天文正义》,并规定“所有八节风占及星宿吉祥之类,遵照此书摘取”([20],页392),但从现存档案史料来看,乾隆之后的正旦及八节风向的占语仍来自《观象玩占》。
出具占语之后,正旦及八节的风向观候题本需及时上奏。乾隆朝《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一百五十八载:“占候八节风占,皆用题本,即日具题,如封印后,暂用奏本,即日带回,竢开印后,仍用题本,送内阁。”[21]嘉庆十四年(1809),嘉庆帝谕曰:“自本年夏至起,每届节令,均于第三日具题,以备省览。”[22]此后,正旦及八节风向观候题本的上奏时间一般在三、四日后。
初雷,即每年的第一次雷暴,预示着天气变暖和雷雨季节的即将来临。在中国古代,初雷对农业生产有重要指导作用,农谚有云:“惊蛰一声雷,农家春耕勤”“春雷响,万物长”,等等。清钦天监对每年北京地区的初雷观测十分重视,每年都向帝王上奏观候题本。清钦天监初雷观候题本记载的内容包括:初雷发生的时间、伴随天气、方位、雷声次数、声音状态,以及根据占书出具的占语。例如,康熙二十五年三月十五日(1686年4月7日)“钦天监监正安泰题观候本”记载:
钦天监监正加二级臣安泰等谨题,为观候事。据天文科该直五官灵台郎董汉臣等呈报:本年三月十四日戊辰未时四方有云,候得雷从东北艮方来,雷鸣三次,其声和雅。臣等谨按占书曰:雷初发,声和雅,其岁善。一曰:雷起艮方,禾好枲长,五谷贱。一曰:人多暴死。([1],页174)
储文娟、吕凌峰对清钦天监的初雷观候题本进行了辑录,共发现117件初雷观候题本[23]。近来,我们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又发现10件初雷观候题本。这127件初雷观候题本的时间始于康熙十八年(1679),止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
清钦天监观测初雷的目的同样在于占卜吉凶、预示未来。初雷占主要根据初雷的声音和方位来出具占语。嘉庆《钦定大清会典》卷六十二载:“雷始发声,验雷起何方,亦按占具题。”据现存清钦天监初雷观候题本记载,初雷声音的占语几乎全部为“声和雅,其岁善”;而初雷方向的占语,主要根据京房的八宫卦模式,即“雷起乾,人多病,国安。起坎,多雨。起艮,禾好枲贵,五谷贱。起震,谷暴贵,其岁丰,棺木贵。起巽,雨雹伤五谷;一曰虫生,霜早降。起离,夏旱。起坤,虫伤谷。起兑,金铁贵”[24]。
出具占语之后,初雷观候题本也要及时上奏。根据现存初雷观候题本记载,在康熙至乾隆时期上奏比较及时,一般是在当日或次日上奏,很少发生在三、四日之后,其中雍正三年至乾隆二十五年(1725—1760)几乎都是当日上奏;而到嘉庆以后,初雷观候题本上奏的时间有所推迟,一般是在初雷发生之后的三、四日,甚至出现八日后上报的现象。
沙尘、雾、霾、晕等不定期发生的天气现象属于清钦天监观测范围中的异常天象,被认为是“上天示警”的表示。清钦天监观象人员将观测结果呈报钦天监后,需要根据占书出具占语,以预示吉凶祸福。
(1)沙尘。如康熙十六年三月十八日(1677年4月19日)“钦天监治理历法南怀仁题观候天象本”记载:
据天文科该直五官灵台郎索博等十八日卯时呈报:本年三月十七日癸巳申时,有尘气从西北方向起,四方浑浊,候至昏刻一更,天雨土。臣等谨按占书曰:天雨土,君失封。一曰:是谓黄青土失其性也,百姓劳苦而无功。一曰:内淫乱,百姓劳,不肖者禄,则天雨土;下人叛,民人负子,东西莫知其乡。一曰:主不安,外戚有谋。([1],页172)
(2)雾。如康熙十七年三月初七日(1678年3月29日)“钦天监监正宜塔喇题观候天象本”记载:
据天文科该直五官灵台郎阿里沙等呈报:本年三月初七日戊寅卯时,观见雾从东北艮方起,其雾苍白色,乍合乍散。候至辰时,四方沉重,合于中央。臣等谨按占书曰:雾乍合乍散,臣有谋逆者,不成自亡。一曰:雾从四方来合于中央,即为兵起。一曰:戊日雾,土功兴,军在外则有拔城。([1],页172)
(3)晕。如康熙十八年十二月十二日(1680年1月13日)“钦天监监正安泰题观候天象本”记载:
据天文科该直五官监候董汉臣等呈报:本年十二月十一日壬申昏刻,观见月生晕,围圆苍白色鲜明。候至二更渐散,在毕宿度。臣等谨按占书曰:月晕于毕,边兵起。一曰:无德令,则民忧兵。一曰:大赦期三十日。一曰:女主恶之。一曰:边将囚。一曰:狱官黜其分,饥有兵丧。在毕宿属赵分。([1],页172)
清前期,钦天监对这些异常天气现象出具占语均依据《观象玩占》,嘉庆以后出具占语的占书则改为《天文正义》。嘉庆二十三年四月初八日(1818年5月12日),北京“暴风骤至,尘土晦蒙”,嘉庆帝以为是上天的警示,于是责怪钦天监“迟至三日……并未推占具奏”,并命令即时“详考占经”。钦天监查毕上奏曰:“详查《钦定天文正义》内载:天地四方昏蒙,若下尘雨不占衣而土,名曰霾。故曰:天地霾,君臣乖,大旱,又为米贵等语”[25]。根据现存清钦天监档案记录显示,异常天气现象观候题本在记录与出具占语之后,基本上都是立即上奏的,一般是在异常天气现象发生的当日或次日。
清钦天监的连续气象观测记录是重建清代北京地区气候变化的重要资料。目前,清钦天监保留下来的《晴雨录》已被广泛用于研究清代北京地区乃至东部地区的气候变化[26—29]。然就《晴雨录》的研究现状来看,不管研究者采用了何种先进的换算方法和研究手段,均没有对《晴雨录》本身的可靠性进行探讨,这不免让人对其研究结果的真实性有所怀疑。自竺可桢发表《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一文以来,历史文献记录在历史气候研究中显示出重要作用。但在利用历史气候记录之前,必须首先探讨这些文献记录本身的可靠性。如果基于不可靠的文献记录,研究方法即便再先进,其结论也难以与实际相符。牟重行在《中国近五千年气候变迁的再考证》一书中,便指出竺可桢先生在运用历史气候记录时存在一些疏忽[30]。
清钦天监的观象工作虽然在制度、法律方面有严格要求,如《大清律例》卷十七载:“失占天象:凡天文垂象,钦天监官失于占候奏闻者,杖六十。”([31],页293)卷三十二载:“诈为瑞应:凡诈为瑞应者,杖六十,徒一年,若有灾祥之类而钦天监官不以实对者,加二等。”([31],页549)但在实际天象观测与奏报过程中,仍然存在严重的舞弊失职行为。比如交食观候,石云里等通过分析清钦天监档案中的交食观候报告,发现从康熙末到咸丰初的观候报告中开列的交食数据几乎都是照抄预报[32]。在气象工作方面,同样存在这种舞弊现象,尤其是关于风向的观测与奏报,如《康熙实录》卷二百四十二记载:
据钦天监奏:立夏时巽方风起。是日朕于宫中占验,乃东北风起。钦天监务取吉利者具奏,不知此等事件应据实启奏,何必避忌。至各处风信不同,或彼处东风,亦未可定。且春秋志灾不言其应,孔子书此之意,所以示警,今但取吉利可乎。本朝并未尝有所避忌也,尔等传谕钦天监知之。[33]
材料显示康熙帝亲自观测立夏节风向,占验结果与钦天监具奏不符。康熙帝责怪钦天监不“据实启奏”“有所避忌”。此等舞弊行为,在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一千一百三中也有类似记载:
(嘉庆四年)……然天象示儆,朕躬当修德以弭灾眚,岂可隐而不言。向来灵台占验,惟事吉祥,如每岁分至占风,不论是日风自何方,竟豫择应候协方者,取为佳兆,相沿已久,固属可笑。至于此等星象有异,亦复意存讳匿,不以实闻,则司天者宁非弃厥司乎?嗣后钦天监占星观象,惟当据实直陈,用副朕寅畏昊天,以实不以文至意。(嘉庆)十四年谕,向来钦天监奏观候本章,凡遇节气,就风色方向所宜,铺陈吉语,皆系先期预备,朕所素知。即如本日交立夏节在辰初二刻八分,钦天监奏,其时风从东南巽方来,主年岁大熟等语。朕批览本章时,甫交辰正。该衙门岂于片刻之间缮本用印,其为豫擬不实可知。朕崇尚实政,屏虚词,司天占验原以察天文而验人事。如果应时协吉,仰荷昊慈,固深钦感。傥或风候遇愆,亦可藉资修省。若仅虚应故事,视为具文,殊觉无谓。嗣后钦天监于观候本章,务须详细查验,据实陈奏。……(嘉庆)二十三年谕,钦天监衙门职司占验,于星象、风信、休徵、咎徵,皆应据实入告。近日该衙门节候占风,多择取吉祥语句,聊以塞责。昨初八日,风霾之异,朕心震惧。迟至三日,该衙门并未推占具奏。所司何事,此等变异,竟不具奏。岂专事谄媚以取悦于上乎?真所谓尸厥官,罔闻知,昏迷于天象矣。著即详考占经,烈风之变见于四月者,主何徵应,全录原文,据实奏闻,毋有所隐。[22]
从上述记载可以看出,钦天监向来占卜“惟事吉祥”“铺陈吉语”,甚至事先准备好观候题本。嘉庆帝十分重视钦天监的功能,“察天文而验人事”,故对钦天监观象工作的舞弊行为十分不满,深知此种行为是“取悦于上”,并多次告诫钦天监要“据实陈奏”“据实入告”,不可“隐而不言”。
与风向奏报一样,乾隆皇帝对钦天监初雷观候题本的可靠性也曾产生怀疑。乾隆三十四年二月二十九日(1769年4月5日)上谕:“钦天监每岁奏报初雷观候,仅据占书习见语,于惊蛰后照例具奏,并非闻有雷声。故套相沿,甚属无谓,嗣后此例著停止。”([20],页61)果然,现存清钦天监档案中缺少乾隆三十四年(1769)以后的初雷观候题本,直至嘉庆三年(1799)才再次出现。我们对清钦天监初雷观候题本的可靠性进行了考证,认为题本中的确存在不可靠信息,比如与占卜密切相关的部分,很可能存在迎合帝王心理的现象,但题本中与占卜无关的初雷发生时间应该基本可靠(图2),并非如乾隆所说。果然,由题本记录的初雷发生时间所反映的气候变化信息,与历史气候学界集成利用多种替代指标重建的结果,大体一致[34]。
图2 清钦天监初雷观候题本记录的发生日期分布特征*图1中共有121年初雷发生日期记录,本图则包含新近发现的6件初雷观候题本记录,共127年,见[34]。
可见,现存清钦天监气象档案记录能否被用于历史气候研究,首先要对所用气象记录的可靠性进行考证。只有基于真实可靠的历史气象记录,历史气候研究的结论才是有价值的。
综上,关于清钦天监的气象工作及其档案记录,可以得出以下两点基本认识:
第一,气象工作是清钦天监观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大体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日常气象工作,即对每日的晴雨、风向等气象要素进行全天候观测,将观测结果汇录册薄,形成《晴雨录》《观象台风呈》等表册,并在规定时间上奏,旨在记录气象;二是特定气象工作,包括特定时节的气象观测(即正旦及八节的风向观测和每年的初雷观测)和特定气象要素的观测(即沙尘、雾、霾、晕等异常天气现象的观测)两个方面,需要依据占书给观测结果出具占语,并及时上奏题本,以预测吉凶祸福。
第二,清钦天监的气象工作留存下大量档案史料,其中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气候信息,但是否能用于开展历史气候研究,首先需要对其可靠性进行考证。虽然清钦天监的观象工作在制度、法律方面有严格要求,但在实际天象观测与奏报过程中,仍然存在严重的舞弊失职行为。就气象工作而言,风向的观测与奏报存在明显的舞弊行为;初雷观候工作也曾受到帝王的怀疑,并一度停止。至于被广泛用来重建历史气候变化的《晴雨录》,也需要进行可靠性论证,但现有研究似乎都忽视了这点。总之,利用清钦天监气象档案记录开展历史气候研究时,务必要对其可靠性问题予以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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